第二十四章 满嘴谎言
“听说萧二小姐一心想嫁给黎王,用苦肉计,倒也在情理之中呀!”
“是啊,萧大小姐去拿雪魄玉璧,还是萧二小姐给故意撺掇的呢,我们可都在旁边看着真真的!之后,萧大小姐便与黎王退了亲,两人无碍了,这次萧二小姐算是得偿夙愿了呢!”
“萧大小姐不是个废物花痴么,怎么突然变好了,还知道退亲了,哎哟,她可是让黎王在金銮殿上,丢了不少人呢……”
楚北辰听着这番话,越听心中越是光火,目光直逼夙烨宸。
倾玥见夙烨宸来为自己解围,心中惊讶的同时,不由地猜测,他究竟用怎样的法子,为自己解围。于是便在一旁,静观其变。
但见夙烨宸不慌不忙,缓缓地站起身来,一身雪白的长衫如仙如玉,随着他起身的动作,如天边的翠云滚落下来,映出一片极致的风情。
他双手一拍,只听到“啪啪啪”一记交掌声,便看到外面围观着的百姓中,自动分开两条缝,从人群后面,疾步进来一名俏丽的小丫鬟,她一眼看到满身红疹的萧羽菲时,“哇”的一声痛苦出来,接着便奔了过来,二话不说,从袖口里面掏出一枚丹药。
“慢著!”
夙烨宸长长的折扇一晃,空气中一记咔哧声,就见他已飘落到那俏丽丫鬟的身边,续声问道,“你是谁?给萧二小姐又是吃的什么药?”
那俏丽丫头,便是之前被马车甩在后面,萧羽菲的丫鬟采月。
如今赶了过来,看到萧羽菲满身的红疹子,当即也顾不得许多,便冲上前要给萧羽菲喂解药。
可是夙烨宸的扇柄止住她,让她根本无法去做。
她恼怒地嗔道,“奴婢是二小姐的丫头采月,现在二小姐病了,奴婢来给二小姐喂药都不行吗?这位公子,您管的未免太宽了吧!”
夙烨宸闻言轻轻一笑,脸上没有怒意,却相反升起几丝畅快之感,将手中的折扇一收,问道,“你怎么知道这药能治二小姐的病,黎王殿下已经派人去寻太医了,你这丫头若是给二小姐吃错了药,可是小命不保。”
话落,采月面色一变,而楚北辰听到这里,聪明如他,更是知道了夙烨宸的用意。
就在楚北辰想要赶开夙烨宸,让采月给萧羽菲喂药,这个时候,恰巧太医赶到了,诊了萧羽菲的脉向,采月心急小姐,便将自己手中的丹药给太医检查了,确认正是所要的解药时,便给萧羽菲服下。
不过眨眼之间,萧羽菲身上的痛痒便消了一大半,而那些红疹子,也不似先前那般严重。
萧羽菲解了毒,不由地长长舒了口气。
这时候萧玉丹奔上前,毫不在意萧羽菲刚才中毒是否传染她,她牵住萧羽菲的手,大大的眼瞳干净而清澈,偏着头不解地问道,“二姐姐,你是怎么中毒的呀。为什么二姐姐中了毒,身边的丫头却有解药啊?二姐姐是随时带着解药的吗?”
萧玉丹这话一说出,萧羽菲顿时脸颊涨红,垂眸之际,凶狠地瞪着萧玉丹,把萧玉丹给瞪得吓一跳,不禁朝身后缩去。
这时候倾玥站了起来,将萧玉丹护在身后,瞧着萧羽菲,冷冷接道,“是呀,二妹自己中了毒,自己丫头带着解药。这还真是方便呢!可是苦了我们,白白在旁边担心。二妹可真是聪明呢!”
话声落下,四下的百姓旋即发出一阵嗟叹之声。
萧羽菲只觉得无地自容,露出一副柔弱的样子,朝楚北辰身畔而去,她软软地抱着楚北辰的手臂,盈盈欲滴地温柔道,“大姐误会了,妹妹并非是中了毒,而是偶尔会因为穿新的衣料子过敏,而全身起红疹子,多亏采月带了应急的药,我才不至于太丢人。还要感谢黎王殿下,若非太医前来,菲儿怕是已经一命呜呼了……”
旁边的布庄的侍女柳慧急忙站出来,状似满目真诚地解释道,“对呀对呀,二小姐常来星庄的,可是她从来不试衣服,这一次也是因为大小姐硬要二小姐试衣服,才会引得二小姐浑身闹疹子,我们这里的人都知道,二小姐是从来不试衣服的啊!”
她说着眼中露出诚恳的神情,仿佛自己句句属实。
倾玥不由地朝这柳慧看去,暗暗地对此人留了心。
萧玉丹听了两人的话,紧跟着不赞同道,“可是我没听说二姐姐穿新衣料子会得红疹子呀!”她脆生生的声音,直将萧羽菲的谎言打破。
萧羽菲闻声,面色一变,她紧紧抿着唇,暗黑地盯着萧玉丹,这一刻那样凌厉如刀的目光,恨不得把萧玉丹给撕裂了。
连亲生的妹妹,都不知道萧羽菲会得红疹子,萧羽菲所说的话,明显是谎言。
倾玥见了,不由莞尔一笑,对萧羽菲告诫道,“四妹还是个孩子,二妹便不要怪她实话实说了。何况四妹说得也是事实,我觉得二妹还是有必要回府去抄写几遍女戒,好好修身养性才是,以后似这般谎话,若再是从二妹嘴里说出来,怕是会丢了咱们萧家人的脸面!”
萧羽菲的脸刷地就青了,她想反驳,却一时找不出话来,听着外面百姓们对她的指指点点的私语,她愤恨地低垂下头,极力掩盖自己的尴尬。
这些百姓是她故意引来的,目的是让萧倾玥中了毒之后,丑态百出,可是最后却变成了她出丑,甚至是这些人的议论和指责之人,也都变成了她。
萧羽菲无论如何也找不出来,明明是给萧倾玥衣服上抹了药粉,最后怎么自己中了毒呢,萧倾玥是如何做到的,莫非是她事先察觉了,可是不对呀……
正在这时,夙烨宸对倾玥微微一笑,朝布庄的门口伸出手臂,轻然若仙地一笑,声音低沉魅惑地问道,“倾玥小姐,不知夙某是否有幸,请小姐前往慕香居一叙?”
慕香居是帝都有名的花坊,只接待上流有品位有见地的客人,当然诗逢高雅才思敏捷之人,亦是这里的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