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4章 书生有百用(中)
和泥抹墙,不算什么难事,十多年前,唐毅就是靠着安置难民起家的,搭帐篷,建土屋,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老手艺还在。只不过当时他是指挥别人干活,眼下换成了自己亲力亲为。
一天下来,肩膀就红肿起来,不得不垫一块厚厚的皮垫子,两双拿惯了毛笔的手,想要驾驭锹稿,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掌心磨出了十几个血泡。
这玩意最麻烦不过,要是不挑破,干起活来,疼痛不断,能把人活活折磨疯了。可是挑破了,里面的嫩肉就露出了,会把锹把磨得血肉模糊,又出了一层水泡,非要连着几次,等到老茧够厚了,皮够结实了,千锤百炼,才能得心应手。
深秋的天气也冷了,水又寒又凉,唐毅的一双千层底儿,在和泥的时候都湿透了,冰凉刺骨,两只脚跟木头似的,没了知觉。
他只能咬牙撑着,因为只带了随行的衣物,没有那么多换洗的,鞋子也只有两双,干活穿一双,还要留着一双出外面穿,堂堂二品大员,总不能光着脚出去。
忙活了三天时间,修好了他们住的两间屋子,墙堵上了,房顶也用草遮好了。
还有件要紧的事情,家里头两个大的两个小的,都是讲究干净的,跟着自己住进来三天了,连澡都没洗过。小平安天天疯跑,身上都能搓下来泥球,平凡直喊痒,媳妇和琉莹倒是乐呵呵的,满不在乎,可是唐毅不能不在乎啊。
趁着中午的时候,唐毅借口去散步,找到了俞大猷的兵,让他们捎一个大木桶回来。
又忙活了一个下午,把原来的一间房舍改成了浴室,在三面砌上了火墙,从外面烧火,烟不会跑到屋子里。
烧半个时辰,里面就会温暖如春,不用担心冻着,下午的时候,木桶总算是送来,唐毅又跑去足足挑了五担水回来,把院子里的几口缸都装满了。
傍晚的时候,从平安和平凡开始,每一个人都舒舒服服,洗了一个澡,尘垢,汗臭一扫而光,琉莹体贴地带着两个孩子撒欢去了。
浴室里只剩下唐毅两口子,唐毅还有些不好意思。
“月影,我自己成的。”
王悦影白了他一眼,“都老夫老妻了,装什么啊!”
她亲手把唐毅推到了浴桶里,抓起了毛巾,帮着唐毅擦拭。借着昏黄的烛光,能看得出来,肩膀红肿高大,稍微一抬膀子,就疼得龇牙咧嘴。
唐毅强忍着痛,王悦影的泪却忍不住了。
“哥,你是那么讲究的人,何必作践自己啊!”
泪水滚落在肩头上,有些疼,也有些热。唐毅伸出手,拉住了媳妇的玉手,两个人都能感到对方的粗糙,瞬间,两颗心连在了一起,同呼吸,共命运,夫妻一体,是那么真实,那么触手可及……
良久,唐毅才深深叹口气,“月影,我不是一时心血来潮,也不是要表演给谁看,当然了,我不否认有表演的成分。我是想真正体会到百姓的生活,知道最最底层的人想着什么,找到改变他们命运的方法。当年我和我爹也落魄过,只是有些遥远了,遥远到我都快忘记了。”唐毅感叹说道:“在走向高位,执掌大权之前,我必须要重温一番底层的生活,并且把过程深深刻到心里,牢牢记住,永世不忘。这是我们家最宝贵的一笔财富,多少年之后,这一次民间之行,苦难体验,说不定会拯救咱们家的命运……”
勿忘初心,勿忘蒿草一样、不起眼的百姓。
历史上有太多的改革家就是不懂民间疾苦,靠着冰冷的想象,去推动一项项不切实际的策略,王莽如此,王安石如此,历史上的张居正也是如此。他们的失败不是偶然的,脱离了扎根的土壤,多么大的树死亡也在顷刻之间。唐毅觉得不只是自己,还有最亲近的人,都要经过大起大落的教训,让心真正强大起来。真正学会用百姓的角度思考问题,不是浮光掠影似的看,而是深入扎根,去体会,去操作,变成本能。
今后自己要做的都是掉脑袋的事情,不把自己,还有身边的人,炼成一块块的钢铁,却痴心妄想,还不如洗洗睡了,也省得祸及家人。
那一夜,唐毅和媳妇说了很多,很多,貌似成亲以来,唐毅还是第一次那么多话,王悦影只是默默听着,伴着,无论唐毅说什么,她都含笑聆听着,唐毅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昂扬的斗志,电能蓄满,活力十足……
差不多花了二十天的时间,唐毅抢在落雪之前,把房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暖暖和和。又砍了一些柳枝,在院子外面插好,弄成了一圈富有趣味的篱笆,比起京城高大的砖石院墙,来的顺眼多了。
宽阔的院子,成了平安和平凡的游乐场,平安每天早上,熟练地爬上笨儿的背,绕着村子大呼小叫,到处乱跑。
没有几天,就吸引了一大帮村子里的孩童,小孩子的世界往往是单纯的,平安除了干净的不像话,还有身上的绸缎衣服,没有什么特别的,还不都是两个眼睛一张嘴。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打成了一片,一起下河捞泥鳅,爬上大树掏鸟窝,孩子们还把笨儿当成了玩具,在它的背上爬上爬下,伸出小手,帮笨儿挠痒痒,这时候笨儿就会舒服地躺下,享受着孩子们送到嘴边的干草,跟老太爷一般,十足享受。
一转眼,唐毅到了小站差不多一个月,家人也渐渐适应了生活,琉莹把琵琶和古琴都扔在了一边,全心全意当起了保姆,照看两个孩子,每天都要给他们洗衣服。由于换洗的衣服不够,必须随换随洗,放在炕席上烙着,第二天才能穿上干净的衣服。
王悦影有些看不下去,她拿出了一个白玉的簪子,让俞大猷手下的兵买来了一张织机,当初在家里的时候,她也会织布的,赶在年前,给丈夫还有两个皮猴子添几件新衣服。
两个女人,忘记了曾经的身份,往日的生活,开始关心琐屑的生活,柴米油盐,衣食住行,努力让五口人过得更好一点。
唐毅也没有闲着,他觉得自己该挣些钱,有了进项,有了收入,日子才算步入了正轨,不然靠着偷偷摸摸典当东西,靠着俞大猷的接济,算什么事啊!
唐毅琢磨了半天,他从家里找出一张桌子,摆好了文房四宝,在家门口,一棵杨树的下面,贴上了代写书信的字样。
当年老爹为了养活自己就干过,如今自己又拿了起来,唐家的人还真是遗传啊!
头一天没人敢来,那些成年人可不像孩子一般,他们本能感到住进土地庙的这一家不一般,两个女主人美得和天仙似的,男主人通身上下,更是气度非凡,哪怕是十里八乡,最著名的地主,和人家一比,简直就是天下的星星和地上的土块。
到了第二天,唐毅等了一个上午,天空浓云密布,片片雪花飘落,入冬的第一场雪,比起往年都要早了很多。
唐毅抬头看着天,任由雪花落在脸上,缓缓融化。
传说中的小冰河时期要来了,往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寒冷,帝国的北方,水旱灾害不断,流民四起,长城之外,更加遥远的北方,过不下去的野蛮人会削尖儿脑袋,不断南下。
或许儒家常说的天数循环也是存在的,只是做主的不是玉皇佛祖,而是气候周期变化。
唐毅本以为不会有人来写信,他就要回去,想不到,却来了一个老婆婆,她提着一只母鸡。
她很胆怯,往前走了两步,又退回半步,偷眼看看唐毅,又连忙低下头。
“可是要写信?”
唐毅轻轻问道,老太太似乎鼓足了勇气,走到了唐毅面前。
她轻声诉说着,五年前,去了天津当学徒,聪明伶俐会来事,东家十分喜欢。说到这里,老太太佝偻的背挺了起来,她不厌其烦地说着,东家提拔她的儿子做了掌柜,还要把女儿嫁给他。儿子有出息,了不起啊,天天忙着大事,三年了,都没空回家,她不急,一点都不急,让儿子好好做事,赶快娶亲,生孩子,她还要抱孙子……
老太太说着,唐毅笔走龙蛇,工整的小楷从笔头流出,差不多写了十几张纸,老太太才惊呼起来,连忙阻止了唐毅。
“这,这要很贵吧?”
“没事,第一份,算是送的。”唐毅温和笑道。
“那怎么好意思!”老太太打听过了,三页信纸就要一钱银子,人家不厌其烦,写了这么多,还不要一两八钱的啊?
“先生,老婆子家里只有这只鸡,够吗?”
唐毅看了看,挺肥的母鸡,足有二三斤,“够了,再送一个信封。”
写好了地址,交到老太太手里,她千恩万谢,欢喜的什么似的,赶快找人给儿子送信去了。
唐家的晚餐桌上,多了一道营养丰富的鸡汤。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三五天的时间,唐毅差不多写了十封信,赚了三百个铜钱,两块腊肉,一只鸡,一条鱼,扣除了笔墨的钱,就只剩下一百五十个桐子了。
貌似有点可怜啊,看来要找个更有钱途的工作,才能养活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