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0章 扔出”炸弹“
优娜的话犹如一盆冰水猛地从梅恩头上浇下,今晚宴会开始的时候她有多开心,那现在就是反之乘以三倍的痛苦。
身体上的痛又算得了什么?
心脏处的痛才是真的痛,像是被人狠狠的捅了一刀,还在伤口处转了个圈圈。
她嘴唇是破的,血腥的味道在口腔内蔓延,她撑着残破不堪的身体,艰难的解释道:“我没有勾搭学长。”
优娜冷哼了一声,“别狡辩了!我亲眼看到他亲你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面露狰狞,眼睛里满是仇恨,音量也提高了几分,“如果不是你不知廉耻的勾搭他!他怎么会亲你?你真以为自己长得有多漂亮?不过就是身材比我好点!若不是我爸妈收养了你,那些男生连看你一眼都多余!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全都是我爸妈带给你的!可你却利用这些来报复我?”
优娜忽然上前一步,甩手就是一巴掌。
梅恩被她的大力道打得摔倒在地上,身体上每一处的痛都像是有一千只蚂蚁在密密的啃噬着她,她死死的咬着嘴唇内壁,“优娜,你真的误会了,是学长他以为情书是我写的,我和他解释了可他不听……”
“够了!”
优娜猛地喊道,“贱人!你要是真的解释了学长会不听!你少狡辩了!分明就是你得意忘形想取代我!”
之后不管梅恩如何解释,优娜都觉得她是在撒谎,还恨恨的踹了她几脚以示泄愤。
那晚,梅恩失眠了,一个人躲房间内哭了一整夜。
她突然就想明白了一件事,她不是艾贝尔夫妇的亲生女儿,不管她怎么努力怎么讨他们欢心,她始终只是个外人。
诚如优娜所说,自己就是她的爸妈给她找来的女佣,高兴时喊你一声“姐姐”,不高兴时你就是“贱人”,可以任由她玩弄,任由她拳打脚踢。
那晚,她的泪几乎流干。
第二天她连饭也不想吃,直接在房间里躺了一天。
没有人管她。
让她更加深刻的明白她就是多余的,可有可无的,是可以被当成空气的。
她原本以为艾贝尔夫妇回来后她就会被送走,毕竟优娜这么憎恨她,还任由那些男生轮番强了自己……
她才17岁啊!
她只要闭上眼脑子里就会反复出现昨晚的画面,让她恨不得能有什么药吃了会失忆……
直到第三天。
艾贝尔夫妇才出差回来,还给她和优娜俩人分别带了礼物,见她脸色不好还关切的询问她是不是生病了,要带她去医院。
一旁的优娜突然甜甜的开口,“爸,妈!那晚的宴会我玩得很开心,姐姐功不可没呢!”
听到这话的梅恩只觉得毛骨悚然,浑身上下忍不住颤抖起来。
艾贝尔夫人见她的样子忍不住扶住她,“哪里不舒服?妈妈送你去医院?”
优娜接话道:“妈!姐姐是因为那晚喝多了,留下后遗症呢!”
说完,还一脸无辜的看向梅恩,“是吧?姐姐。”
有那么一刻,梅恩觉得优娜就是恶魔和天使的结合体。
后来她每每回忆起当时的情形,她都觉得自己一定是不甘心就这样离开艾贝尔家,所以才鬼使神差的应了一个“是啊!”
当天晚上,优娜就把自己叫去了她的房间,并威胁她不能讲那天晚上的事情告诉她的父母,否则就将她被轮的视频发到网上。
16岁的梅恩,第一次知道憎恨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那晚谈判过后,优娜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一般亲昵的叫她“姐姐”,和她一起上下学,亲热的好像那晚的恶魔优娜从来不曾出现过一般。
但梅恩心里很清楚,这一切都是表面现象。
叩叩叩——
门外响起的敲门声打断了梅恩的记忆,她掐掉手中还剩了一半的烟蒂,将它扔到垃圾桶里。
“进来。”
敲门的是可馨。
梅恩看了她一眼,可馨现在的脸早就成了优娜,而优娜的脸也早就不是最开始的那张脸了,要不然她还真的没办法日日对着这张脸呢!
看着就生厌。
可馨闻到了房间内的烟味,“我和王律师已经谈完了,你没事吧?”
梅恩勾了勾唇,“没事,你代我送王律师下楼。”
可馨也没有多问,“好。”
每个人都有她自己的私事,别人不愿意说她也不想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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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一大早。
可馨就被带去警局问话了,有了昨晚王律师的叮嘱,她信心倍增,表现得很淡定。
欧阳南喝了一口泡好的六安瓜片,“你和梅恩关系很好吗?”
可馨心中警钟四起,这是什么问题?她和梅恩的关系当然好,但真正的优娜和梅恩的关系自然是不好的,要不然梅恩也不会和自己合谋来了这么一出李代桃僵。
她脸上表现得很淡然,回答得也很肯定,“当然。”
欧阳南猛地提高了音量,“撒谎!”
可馨心中威震,想到王律师对自己的叮嘱,她故作淡然的摇头,“没有,姐们俩偶尔有摩擦是很正常的,但我在这世上的亲人只有姐姐了。”
她之前听梅恩说过优娜压根没把她当成姐姐,经常会用言语嘲讽她是自己的保姆。
欧阳南黑眸如炬的盯着她,“你16岁高一那年,以在家举办party为由,找了几个小混混在你家强辱了梅恩,这是小摩擦?”
可馨像是听到了什么晴天霹雳般的消息,整个人都懵了,因为从未听梅恩说起过,所以不知道真假,自然就无法为自己辩驳。
即便她已经在很努力的管理自己的表情,还是露出了震惊。
“我……不知道欧阳队长你在说什么。”
她这句话明显底气不足,且压根不敢直视欧阳南的眼神。
站在外面观看的高威心里清楚,里面坐着的女人绝对是可馨无疑了,队长刚丢出去的“炸弹”是他们的人刚从P国那边挖来的真实消息,提供口供的证人便是当年三个小混混里面的一个。
虽然事情过去很久了,但依然印象深刻,居然还有人花钱雇佣他们去做那档子事?
还是有钱人家的两姐妹,前所未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