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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在我三十一岁的时候,我读懂了小时候看的那句话里的另外半句:理智也会让人头破血流。
  我选择程珂,完全是出于理智的衡量。
  他外表优质、家境良好,个人能力突出,且在个人爱好和专业方面表现出十分坚定的忠诚性,我以我当时已经十分成熟的逻辑思考,程珂是一个十分适合做丈夫的人选。
  当然,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我三十一岁时的逻辑思考能力,也许并没有比我十一岁时好到哪里去。
  另外,在爱情中过于理智,也是真的会被摔得头破血流。
  当然,我不责备爱情,它其实是个限量款的高级奢侈品,只不过大部分人拿到的都是山寨版,有的甚至山寨得太明显,这让背着它炫耀的人看起来都有些可笑。
  我把这个观念讲给齐歌听的时候,他很认真地看着我说:“可是山寨与否都是人定义的,谁说打版的包就没有原版结实了。”
  我笑他不懂时尚,他说我不懂爱情。
  我说你一个离婚律师还相信爱情 ?
  齐歌说,就是因为看多了夫妻利益的撕扯,所以他才更向往爱情,这类似于在海上漂泊太久的人,会极度渴望陆地。
  齐歌是个挺有趣的人,只不过,我现在已经对奢侈品没什么执念了。
  我比十一岁的时候更坚定想要成为一个可以随时收拾别人的人,或者说,可以随时拒绝被别人收拾的人。
  更重要的是,我发现到了三十一岁的我妹,仍然是个想要披着床单拿着小棍去当女侠的小笨蛋。
  虽然已经有人在保护她了,但这远远不够。
  女侠的身边不能只有骑士,更重要的是需要一个,十分理智的女侠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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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8章 盛放玫瑰
  谢归学会的第一个人生道理是: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五岁的时候, 谢归才第一次进谢家的大门。
  五岁之前,他只知道自己有一个很忙碌的爸爸,以及一个同样很忙碌无法陪在他身边的妈妈。
  在那以前, 谢归几乎算是独自住在一个很大很空旷的房子里, 还有一个下巴上有一颗黑痣的保姆阿姨。
  保姆喜欢吃一种很甜的蜜玉蜜瓜, 她总是每天去进口超市买一整个回来,当着谢归的面一个人全部吃掉,然后告诉他妈妈,谢归吃了一块就把剩下的扔掉了。
  谢归妈妈不在的时候, 保姆会穿着她的衣服戴着她的珠宝首饰, 躺在家里的浴缸里,喝几万一瓶的红酒, 她几乎不用担心会被发现, 因为在地下室里有这样满满一屋子的红酒, 没有人会定期清点。
  而且谢归妈妈每周只有周六的下午会回到家里, 带着谢归和电话里的男人匆匆视频一下,而后再次匆匆离开。
  每当谢归想和妈妈说什么的时候,保姆总会从他的背后出现, 用拇指和食指的指甲轻轻掐住他的后脖颈,警告他如果乱说话的后果。
  然后在谢归妈妈离开后, 再温声细语地告诉谢归,你妈妈是有钱人的情人, 她根本不想要你,她不在乎你,你对她而言只是一个上位的工具, 你见过有人会心疼自己的工具吗, 她只会扔掉添麻烦的工具, 不要让她觉得你是个麻烦……
  他被衣物覆盖的皮肤,几乎布满了深的浅的掐痕,保姆和自己的男朋友感情出了问题,谢归是唯一的出气口。
  从会说第一句话开始,谢归过的就是这种生活,他不知道什么叫求助,只是本能地不想再被每天当成沙包一样推来推去。
  所以那天,妈妈告诉他要去见到爸爸的时候,谢归很开心,他觉得自己的新生活终于开始了。
  但那天他仍然没有见到他的爸爸,在妈妈和管家的对话中,谢归知道,他的爸爸在一小时前离开去了机场,他真的是一个很忙很忙的爸爸。
  他幼小的心里有些庆幸,原来爸爸是真的很忙,不是不要他。
  在他们去新家的那天,在门廊外,一个穿着一身正装的男孩出现,男孩看起来有十一二岁,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正冷眼看着他们。
  妈妈发现后表情惊讶,瞬间又十分愉悦地迎上去,“是阿崧啊,过来看看,这是你弟弟。”
  叫阿崧的男孩斜眼瞥了下谢归,随即又翻着眼皮看了眼妈妈,冷呵一声离开了他们的视线。
  五岁的谢归并没有接触过太多的人,但这个眼神他很熟悉,就是保姆看向妈妈背影时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堆垃圾。
  一直到阿崧离开的时候,妈妈的表情都是微笑的,她穿着一身米黄色的短裙套装,拉着谢归的手,将他带到另一边,蹲下来细细整理着他的衣服,很温柔地对谢归说:“看到刚才的那个男孩了吗?给妈妈争气一点,以后要把巴掌狠狠甩在他脸上。”
  那天以后谢归并没有妈妈一起住在这个大房子里,但他跟随妈妈搬了家,因为他已经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了。
  当然,那个从前的保姆也被辞退了,家里是有摄像头的,她骂妈妈的每一句话都被妈妈送给了机构作为惩罚她的证据。
  只是谢归想不明白,既然妈妈知道,那她为什么始终没有阻止她落在他身上的那些巴掌呢。
  大概是妈妈太忙了,一定是。
  谢归去的幼儿园,是个私立的贵族幼儿园,一个班只有十个人,配备三个老师,两个保姆,一个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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