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亿万美元保姆 第136节

  第134章评论7000加更
  ◎张文雅是如何搞定书评作家的◎
  这是个有趣的女人, 文化程度不高,也不爱学习,但很聪明, 老瓦伦蒂诺死活不提离婚, 应该也是很爱她。不过狗男人嘛,爱你是一回事,找情妇也是毫不含糊的, 号称“身心分开”。
  凡妮莎也有样学样,包养小狼狗也毫不含糊。
  她不在美国,美国媒体放她一马,基本没有她的什么消息, 她乐得快活。
  张文雅挺佩服她的。女人嘛,要对自己好一点, 就不离婚,花狗男人的钱得到了更好的享受, 也没毛病。媒体语焉不详, 不过看起来是当初婚前协议签的对凡妮莎比较有利,臭老头要是离婚损失比较大,所以死活不离婚。
  凡妮莎也有自知之明, 她没啥本事, 无法自食其力,狠狠吸血狗男人也不错。
  查理对凡妮莎的戏剧化浮夸做派有点敬谢不敏,但对亲妈也并没有指责,还会跟亲妈开玩笑, 说要是小狼狗不乖就赶紧甩了。
  *
  有新闻价值的一直是小肯尼思, 不是张文雅。她跟凡妮莎出去购物、吃饭, 跟查理约会吃饭、去百老汇看音乐剧, 根本没有狗仔拍她。
  到了哈佛开学前的一周,张文雅终于写完了有关堕胎权的报道。
  说是报道,不如说是一篇文章,客观对比了中美两国有关堕胎权的现状,不过说的比较浅,是因为大中华方面的资料不多。
  贝特先生看完文章后,说:“写的很好,但还是不太全面,我是说,缺乏中国方面的数据资料。其他我看没问题,很好。”
  “能发表吗?”张文雅雀跃。
  “可以选一部分。”
  太棒了!
  “署名呢?”
  “完全署名权。”贝特先生有点无奈的笑,“别太高兴了,你不是美国人,可能会好一点,或者更糟一点,谁也说不好。你会害怕挨骂吗?”
  嗐!这话问的!辱骂的再难听能比季青青还难听?
  她摇头,“我不怕。你要对公众发言,就必须承担反对意见,哪怕反对意见很荒谬。如果退缩了,那就是对方的胜利。”
  贝特先生很意外她的回答,“你说的对极了!作为媒体人,我们应该为民众发声,而不是畏手畏脚。”
  贝特先生为她修改了文章,在下个月的某一期报纸上刊登,作为“女性权利”的一系列报道之一。大中华漠视女性选择权的计划生育制度反而造就一批接受高等教育的独生女,这也是制定制度的人所料不及的。
  她的视角特别,文章刊登后,颇是引起一波讨论,很多读者写信到报社给她,一些女读者表示她的文章写的很有趣,使得她们注意到大洋彼岸国家的女性困境,世界女性应该不分种族和国籍,共同关注女性最基本的权利。
  另外极小部分极端读者咒骂她是个“该下地狱的无神论者”。嗐!这完全是伪命题嘛!既然都无神论了,怎么会有地狱呢?
  *
  一月的第四个周一,哈佛春季学期开学了。
  回到校园,天清气爽。
  见到苏珊,两个人忙着交流了一下实习期感想。
  苏珊的感想是:杂志社好有意思呀!但也是很累的呀!
  她没有去什么时尚类杂志,而是去了一家文字杂志,怎么说呢?居然是主流文学杂志,《美国文学》,主要刊发诗歌和中短篇小说,长篇的话,需要连载。
  美国的文艺青年也是多得乌央乌央的,她这个实习生的工作范围就是查看电子邮箱中的投稿,将之分类处理。大部分直接当成“垃圾”,一些“待定”,极少的“转交某编辑”。
  每个月的第一周开一次选题会,通常是周三;每周开一次进度会议,一般是周五;要提前三期准备杂志内容,也就是说现在还是一月,但稿件已经排期到四月份了。
  选题会决定当期杂志上什么文章,编辑要给出评语,然后是字数,字数决定页码;先决定中篇或长篇,然后用短篇和诗歌、散文填充中间的页码,就差不多了。
  然后是广告,每期有固定页码的广告页面,广告内容的选择也很重要。
  文学类杂志还有一个重要的板块,就是每月新书书评,对于单行本出版社和作者来说,杂志报纸上的书评很重要,约等于广告,毕竟一年出版数千本单行本,没有书评做广告很难,特别是新人。名作家已经有知名度,相对来说依赖性不大。
  杂志社有自己的一批书评作家,书评作家嘴越刁钻越受欢迎——但不是刻薄,刻薄不怎么有趣,刁钻又幽默的书评作家非常受欢迎。
  苏珊一个劲的撺掇她,“你应该去当书评作家,要知道一个著名的书评作家一篇夸奖的书评就能多卖上万本!这是有数据支持的!”
  “我不信,有这么强吗?”
  苏珊使劲点头,“你听说过吗?只要你掌握十个以上的著名书评作家,在不同的杂志和报纸上吹嘘一通,你的书马上就能登上畅销榜!”
  “那也要你的书真的很好看吧?”
  “哦,当然了。不过我对你有信心。”苏珊笑嘻嘻的说:“你的书什么时候出版?我已经帮你预约好了两个书评作家,他们都回答我说如果你能保持纽约时报专栏的水平,那么他们愿意为你写一篇很好的书评。”
  好,假公济私小能手!
  张文雅乐坏了,“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纽约时报》也有书评专栏,她也早就趁着这次实习的机会跟专栏责编搞好了关系,拿到了书评作家们的联系方式。
  这种事情常见,通常要先混个脸熟,请客吃吃饭,或者搞搞文学聚会。她比别人强的地方是借着《时代》周刊封面人物的东风,一举成为《纽约时报》的专栏作家,这样对方或多或少都会听说过她的名字,不是非得去拍马屁。
  众所周知,拍马屁通常没有好下场,尤其对自视甚高的文化人来说。这一点在剧评届表现的尤其突出,百老汇明星都害怕剧评家给差评,你以前再牛逼,这部新剧不得剧评家的青睐,照样给你喷个狗血淋头。
  她的专栏还是很受欢迎的,不受欢迎的专栏会很快撤下,纸媒就是这么现实。有这么一层打底,找几个愿意给她写正面书评的书评作家应该还不成问题。
  她给这些书评家写电子邮件,先礼貌吹捧一下对方,然后问是否有兴趣看一下她的新书?她即将出版在美国第一本英文书,如果有兴趣的话,发售之后出版社会给他邮寄一本。
  几乎所有书评作家都回了邮件,表示可以有。
  要是真的成了美国畅销书作家,那逼格可是满满的!嘻嘻!
  *
  波士顿是早期英国殖民地,历史悠久,建筑风格也是英格兰式居多,特别是老建筑。
  肯尼思家族十九世纪在波士顿的住宅现在盖成了高楼,据说肯尼思家族和菲茨杰拉德家族拥有不少波士顿房地产。
  肯尼思家族现在的祖居在海恩尼斯,与马撒葡萄园岛隔着一道小海峡相望,可以从波士顿乘坐公交车去海恩尼斯,要不了一个小时。
  苏珊听说张文雅居然没有去过海恩尼斯——实际去过一次,去见萝丝老祖母——二话不说便决定在最近的这个周末带她一起去观光一下。
  福斯特家也是民主党,不过不算是肯尼思家族的粉丝。
  “你最近跟约翰见面了吗?”
  张文雅开着蒂凡尼蓝,苏珊拿着地图人肉导航。
  “没有,他很忙,最近一直在宾夕凡尼亚州忙着开庭的事情。”
  “哦对,我看了报道。怎么?他是代理律师吗?”
  “好像是的。”
  “不至于忙得一个周末都回不来吧?”
  “我管他回不回来呢,他回不回来也不影响我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苏珊忙说:“对对。管他呢!”
  “海恩尼斯听说就是个小镇。”
  “是很小,是个港口。因为肯尼思总统,那儿有很多游客。”
  “是吗?可是去干什么呢?就是去看看房子?”
  “大概吧。”
  “你也没有去过,对吧?”
  苏珊嘻嘻一笑,“没有。”
  *
  肯尼思家族住宅是并排的四所房子,老约瑟夫和萝丝老祖母的房子,肯尼思九兄妹在此长大。女孩子们分别结婚离开,但也没有离的太远,每年都回来好几次,家庭聚会人数众多;
  祖宅隔壁是肯尼思总统的住宅,他和杰姬订婚后曾经在此住过好几个月,之后每年都回来待上一个月左右;
  另一边隔壁是叔叔鲍勃的住宅,再过去是现任麻省参议员泰德·肯尼思的住宅。
  海恩尼斯还有肯尼思总统的个人博物馆,距离祖宅不远,是因为小镇真的很小。
  卸任总统会在家乡有自己的个人博物馆,这是美国传统。
  半小时后到了海恩尼斯,张文雅和苏珊先去参观了总统博物馆。
  博物馆中展出了很多肯尼思个人和家族的物品、文件、照片,二十来岁的约翰·肯尼思青春昂扬,一脸意气风发,比四十来岁的时候看上去英俊多了。
  年轻的杰姬虽然说不上是大美女,但跟肯尼思议员还挺般配的。
  苏珊便笑着提到肯尼思总统当年申请哈佛大学的自荐信,信很短,只有几句话,写的也不好,自从他成为总统后,每隔几年就要拿出来在媒体上嘲一波,说有个哈佛毕业的爸爸可真是好呀真是妙,写的这么菜也能进哈佛。
  还有肯尼思总统的手写信,一些国家政要赠送的礼物。
  他在1957年获得了普利策奖,当时他刚当选为联邦参议员。
  有着战斗英雄光环、普利策光环,确实为他加分很多。
  作者有话说:
  *今天去看牙了,原来第一次去是埋药,这次是抽牙神经,一点都不痛。这么说我几年前做另一颗根管是没有埋药这个环节,所以抽牙神经愣是打了两支麻药,疼死了!
  *海恩尼斯是肯尼迪家族现在的老家,在海边。
  第135章
  ◎猜猜谁来了海恩尼斯◎
  跟老爹比起来, 小约翰·肯尼思不免有点不求上进了。所以说“富不过三代”呢。
  “什么意思?仔细说说。”苏珊很感兴趣。
  “我们中国人认为,财富的传承很难超过三代,是说财富总归是不牢靠的, 遇到天灾人祸很容易失去。‘三’这个数字不是具体的‘三’, 只是一个代指。比如约翰要是不从政,那么从他曾祖父那一代来算,他刚好是第三代。”
  懂了, 又不是太懂。美国人不是很明白中文这种模糊的代指。
  “我们中国还有一句话,说‘老子英雄儿好汉’,意思是说父亲是英雄,儿子也不会太差。不过这就要说到儿子的精神压力了, 约翰有这样的父亲,他做的不好会被骂, 做的好了,也不过是稀松平常, 他必须做的更好才行。光是想想我都要窒息了。”
  苏珊连连点头, 表示同意。
  一直跟在她俩身后的博物馆职员激动的问:“阿妮娅,小约翰回来了吗?”
  张文雅有点惊讶,不过想着肯尼思总统人气之高, 不是真爱大概确实也不能在肯尼思博物馆工作。爱屋及乌, 喜爱总统之子理所当然。
  “他在宾州有工作,我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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