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炮灰首富早夭的小女儿回来了 第124节
苗秀秀三个不但不是住的条件简陋的出租房,还是宽敞的四合院。
真是知道了,非得吓一跳不可。
比方说眼下已经摸到时樱他们住的四合院外边的吴昉和张琦的表姐,可不就震惊不已——
知道表弟的草莓是从班里一个叫林时樱的同学那里买的,两个没吃够的,当即就决定直接去找时樱购买。
两人不但嘴馋,行动力还不是一般的强,当时就开始通过种种渠道,打听两个孩子的住址,还别说,真让他俩给摸过来了。
两人还想着既然时从凤县那样穷的地方转过来的,怕是处境不见得多好。结果到了后才发现,好吗,人家竟然住的是比他们家还要气派的四合院。
第64章
吴昉和徐蓁蓁顿时就有些面面相觑,两人一致怀疑,肯定是他们把地址弄错了。
正想着找个人打听一下,正好瞧见苗秀秀和时樱时珩一块儿骑着自行车过来,又在四合院前下车。
两人对视片刻,齐齐跑过去:
“那个,阿……”
本来看苗秀秀领着俩这么大的孩子,想要叫阿姨呢,却在看清楚苗秀秀的长相后,赶紧又改口:
“……啊,那个啥,大姐……能不能打听个人?”
“可以。”之前在学校那里和母亲骤然相遇带来的那点伤感,这么一路上,已经被一双儿女治愈的差不多了,苗秀秀可不又恢复了之前的平和。
“就是这里,有没有一个叫林时樱的学生,女孩子,就在师大附中那里读书……”
时樱本来正好奇的打量两人呢,看两人都是衣冠楚楚,很有些后世的精英范儿,还想着两人是干什么的呢,没想到最后吃瓜竟然吃到了自己身上。
还没等她开口,一个长相普通真是混在人堆里一秒钟就会找不到人的男子快步走过来,警惕的瞧着吴昉和徐蓁蓁:
“你们是哪个单位的,找林时樱同学有什么事儿?”
时樱和苗秀秀顿时更加茫然,心说这人又是哪位啊?明明是个从没有见过的陌生人,怎么听着话音不但知道时樱,还挺护着他们家似的?
吴昉和徐蓁蓁也懵了,再次下意识的看向四合院。
从外面看确实挺大,想着里面应该也不错的。可也确实不是什么军事重地啊,怎么还有人盘查——
苗秀秀和时樱看不出来,他们这些军人家里出来的孩子可是一下就判断出来,眼前这位盘问他们的男子,百分百就是个军人——
不是现役的,就是当过兵的。
摸不着头脑之下,也只得老老实实道:
“我是林时樱同学张琦的表姐,我叫徐蓁蓁……”
“……我是林时樱同学岳红旗的表哥,我叫吴昉……”
时樱立马想到今儿个早上时岳红旗和张琦的话,看男人朝她看过来,点了点头:
“张琦和岳红旗确实是我同学……”
男人虽然收起了戒备,却依旧没有让开的意思:
“你们过来有事吗?”
这么一说两人就有些尴尬了:
“那个,也没啥大事儿,就是想要找林时樱同学买些草莓……”
如果说之前还对两人的身份有所怀疑,那现在时樱已经确认无误,毕竟知道她种草莓,草莓还特别好吃的,根本就没几个人,再有今儿个早上张琦和岳红旗的转述,这两人的身份应该是无误的。
当下走过去,礼貌道:
“叔叔,他们确实是我同学的表哥表姐。”
看时樱如此确信,男子才点了点头,没有再有进一步的动作。却也没有就此离开。
“哥哥姐姐,”时樱看向吴昉和徐蓁蓁,“岳红旗和张琦都跟你们说了吧,我们家草莓不准备卖的……”
可怜两人跑了那么多冤枉路,还在这边等了这么久,结果却等来这么一个消息,顿时就有些傻眼。
尤其是吴昉。徐蓁蓁顶多就是想要满足口腹之欲,吴昉可是已经跟未婚妻夸下海口,说不好这会儿丈人全家都等着他绝顶好吃的草莓呢。
真是十六去了丈母娘家拿不出来,他可真就没脸见人了!
当下直接就苦了脸,想着小孩子任性,说不通,那就去攻坚大人,一溜小跑着就到了苗秀秀跟前:
“大姐,大姐,帮帮忙,这不是我八月十六要去丈母娘家吗,给他们买草莓的事儿,我都已经吹过牛了,要是到时候拿不出来,说不定媳妇儿就得飞了,您看我都这么大一人了,能找个女朋友也不容易,要是真因为没有草莓婚事吹了,那不是,您肯定也不忍心看着对不……”
苗秀秀还是第一次瞧见吴昉这样的,一时又是忍俊不禁又是无可奈何:
“对不起,不是我不帮你,那草莓真是我女儿种的,她不卖的话,我也没办法……”
吴昉“嗖”的一下又转回到时樱身边:
“林时樱同学,你和我们家红旗是好朋友,你肯定也不愿意看着我被老丈人家赶出来的对不对?我也不要多,你就卖给我三十颗草莓……至于价钱,就按照红旗说的,十块钱一颗……”
吴昉是家里独子,不但爸爸妈妈工资高,上面爷爷奶奶也都有退休工资,两位老人的钱根本花不着,每回一拿到退休工资,第一件事就是往孙子口袋里塞。
十块钱一颗的草莓,旁人吃不起,他还是吃得起的。更甚者,比这更贵的,他也吃过,别看价钱上去了,味道却比人林时樱小同学种的差远了。
“你说什么,十块钱一颗?”本来徐蓁蓁都不抱希望了,又看吴昉一张嘴挺能言善道的,想着不然她就在这里再等会儿,万一这家人会被吴昉说动呢?
不想转头就听见这么个让她眼晕的数字。
五块钱一颗,她买点儿解解馋还是可以的——
相较于国外吃的那六七块一颗的价格,这个价格她也是能接受的。
结果吴昉竟然说什么要买十块钱一颗的!十块钱一颗,那不得肉疼死了?
时樱可也是震惊无比。心说看来什么时候都不缺有钱人啊。别说十块钱一颗的草莓,五块钱一颗她自己也吓一跳呢。转念一想,也是,爸爸开在县城的小饭馆,一个月的利润也能到一千多,更别说吴昉他们这些人了。
而且真是要的价钱低了,大家都来买,也是麻烦。想了想终于点了头:
“好吧,你们是我同学的表哥表姐,真不卖的话也不合适……看在我同学的面子上,真要买的话,那就图个吉利,六块钱一颗……”
吴昉大喜过望就要开口,心说自己那小胖子表弟的面子还挺值钱呢,竟然一下就降了将近一半。他发誓,以后再不会嘲笑小表弟就是个傻乎乎的地主家的傻儿子了。
不想时樱立马又加了一句:
“就一点,每人不许超过三十颗……”
本来觉得价钱低了这么多,想要多买些送人的吴昉脸顿时一跨,当然,更多的还是开心,毕竟,不但能买了,钱还省了不少:
“行。”
说着转头就去跟徐蓁蓁商量:
“你能要多少颗啊?你不要的能不能匀给我?”
徐蓁蓁脑袋却是摇得和拨浪鼓似的——
之前在姥爷家时,因为岳红旗带过去的草莓数量有限,她就抢到了一颗,可不是一直念念不忘?本来就想着大过节的,过来买几颗过过瘾,就当犒劳自己了,结果被吴昉这顿骚操作下来,甚至觉得六块一颗还是沾了大光呢。竟然也不再心疼口袋里那点儿钱了,直接也和吴昉一样,很是豪气的把自己的量给要足了:
“我也要三十颗。”
“那成……”林时樱本来想让二人跟着进去呢,又想到什么,跑到一直站在那里的男子身前,小声道,“叔叔我带他们去阳光房……”
到了这会儿,时樱怎么会猜不出来,这男子肯定是薛明坤留下来保护哥哥时珩的。
没想到时樱这么聪明——
苗秀秀和时珩明显到现在都没猜出他的身份。
男子就有些无措,下意识的掏出一张证件递给时樱:
“你看看……”
果然和时樱想的那样,对方就是军人。名字那一栏写着“齐辉”。
“我和你们一起进去成吗?”男人又加了一句。
“好的,齐叔叔,你跟我们一起去阳光房转转吧。”
那边苗秀秀已经打开了门,一行人随即进了院子。
等进了阳光房,扑面而来的就是各种果香。徐蓁蓁深吸一口气,抬脚跟着进去,等瞧见里面的景象,更是惊艳无比——
和外面的萧瑟秋意相比,这里面根本是生机勃勃。
红艳艳的心型草莓,顶花带刺的漂亮黄瓜,红黄相间或者粉嘟嘟的番茄……
虽然那个叫齐辉的男人,一直肃容跟在后面,让气氛无形中有些凝滞,徐蓁蓁还是控制不住,孩子似的不断惊呼。
至于说吴昉,更是有些心猿意马,小声跟时樱商量:
“林时樱同学你看,草莓还这么多呢,能不能再给我加十颗……还有黄瓜和番茄,也卖给我点儿好不好?”
爷爷奶奶那么疼他,他真的很想给两位老人也带点儿。
最后被他缠得没法,时樱只得又给他加了十颗,等尝了根黄瓜啃了个番茄后,吴昉垂涎不已之下,更是和打了鸡血似的,磨了好大一会儿,终于又被允许加点儿其他东西。加上三十颗草莓,吴昉一气儿花了三百块钱,虽然还有些意犹未尽,却也不敢太过分——
没瞧见那位齐辉同志,看他的眼神都有些不对了。
徐蓁蓁合在一起也买了二百块钱的。
等抱着草莓盒子拎着黄瓜和番茄袋子到了门外,徐蓁蓁看吴昉的眼神就有些怨尤——
她真没准备花这么多的,真的是被太过热情的吴昉给带累的了。
有那么一刻,徐蓁蓁甚至怀疑,吴昉其实是不是个托啊。
“你要是后悔了,就让给我,我可以每颗再加一块钱……”吴昉明显看出了徐蓁蓁的犹豫。
看吴昉要抢,徐蓁蓁又不愿意了:
“不行,我干嘛要让给你……”
买都买了,她干嘛要让给别人?而且她看起来是缺那三十块钱的人吗?
如果说这会儿还有些犹豫,那等回了家,洗了一盘草莓送进嘴里一颗,徐蓁蓁立马觉得,她的决策真是太英明了,这得亏是没让出去,不然她不得后悔死?
眼瞧着一盘草莓光速变少就快要见底时,那边门就被敲响。徐蓁蓁打开门,却是她的一个好姐妹带着个黄头发白皮肤的孩子从外面进来——
好姐妹叫吴晓,和徐蓁蓁一样,都在外交部工作。
至于跟在她后边的这孩子,则是g国大使馆公使的儿子。因为平时打交道多,吴晓和那对儿公使夫妇私下里就和朋友似的。今天恰好公使夫妇有事儿,可不就把儿子詹姆斯托付给了吴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