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莫欺少年穷
司马光道:“割除王雱功名身份。拿下,下面由‘舒州推司’,对其进行有罪审讯。”
“慢。”王雱大声道:“我虽然年纪小,却要依照大宋律对此强辩,抗拒进入推司的审讯环节。”
司马光对此却是也没有办法,冷冷问道:“你想清楚了吗?”
言下之意当然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那一套。理论上司马光刚刚的说话算是行政判决、而不是司法定论,王雱不抗诉来个默认的话,罪名就有了,但处罚不会重。如果抗诉进行强论,那就是俗称的“打官司”了,当然是可以的,不过通行规矩上,一但辩输了一般就是顶格量刑。
换一般秀才当然不敢冒这种风险,前者只是丢了功名身份,吃一顿鞭子了事。后者死罪都有可能。
不过王雱敢打这个官司,凭借的就是司马光公正,就算最终辩输了,还要等王安石来复审。
是的大宋其实很萌的,就算这里判了,王雱也可以不服判决,上诉至通判司要求重审。这个权利不止王雱有,其他百姓也有。
“明公在上,我想清楚了,莫名其妙的说我有罪,我当然要问一句为什么。”王雱道。
司马光叹息一声,看向书记官道:“如实记录此番堂供,这很重要。”
“是。”书记官握住笔准备。
司马光道:“说吧,现在本州指扰乱秩序,利用父亲职务之便收钱,压榨舒州市场,你有何不服?”
王雱道:“收钱源于劳动。在官府不作为,舒州街市并不安稳的情况下,大户权贵可以聘请家丁护院,那么小商贩,中下级商人,他们为何不能购买保镖服务?”
“保镖服务?”司马光不禁楞了楞,“你要把马金偲的行为解释为保镖?”
“不是我要这么解释,这是事实。马金偲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这是劳动,劳动需要花钱购买,这是我大宋的商业逻辑。马金偲一没威胁商贩,二没动用武力,三没强迫他们后续购买。这个道理,和南华楼的菜若做的不好吃,南华楼并没犯罪,客人可以选择不吃。除非南华楼用刀逼迫食客吃、才有罪。”王雱大声道,“若就此把马金偲等人的行为定论为迫害秩序,我王雱第一个不服,就是进京打御前官司也不妥协。马金偲若是帮派犯罪,那我认为满朝权贵家里的家丁就是私属武装,是聚众意图起乱。”
司马光不禁大怒,气急攻心的同时,也不得不仔细考虑了一下,他小子说的有一定的道理。至少表面上有道理,马金偲他们明目张胆的收钱那不是秘密,是公然进行的,唯一诡异的就在于,目前为止,并没有任何一个人来举报告状。
不来告诉的原因很可能是“富不与官争”的潜规则,也就是说,在事实上王雱狐假虎威了,借用了王安石的潜在威慑力,这就是一种威胁。
只是说这种威胁很难举证。这么捕风捉影的事,几乎是个官就会有的猫腻,如果拿这说事,这个官司打到京里输的绝对是我司马光,而不是王家。
因为这样一来就和王安石没区别了,那是拉了整个天下官僚的仇恨,形成了很坏的判例。
沉默许久后,司马光道:“行,本堂暂时无法举证你是不是威胁他们了。马金偲等人乃是几个无业混混这毫无疑问,但尚无大过,本堂不想就此定论他们的人格。但有一点你绕不过去,你仍旧在扰乱秩序,假设你把你的行为和团伙、形容成商号性质,你报税了吗,登记注册了吗?”
王雱摊手道:“暂时没有登记报税,但我已经在着手准备。此点上小子存在一定过失。”
司马光道:“仅仅是‘一定过失’吗?你未免过度为自己开脱,这根本不是你该有的认错态度。”
王雱道:“明公明见。执法不严,必然导致上行下效。这是榜样的力量。没及时登基注册当然是我不对,但我的确是在准备了。只因商机巨大,时间不等人,于是我先上车后补手续。“
“这对不对呢,这当然不对。但在舒州这种情况大行其道的现在,这不全是我的责任,屠夫帮,鸡蛋帮,城南马帮,渡口船帮,包括已经证明犯大事的丐帮,这些团体皆没以大型商号名誉注册过,于是在有法不依的情况下,形成了榜样力量和惯性,成为了一种民俗。”
“什么叫民俗呢,即已约定俗成,大家认可,运行了很长时间,但官府没说不对,那便叫灰色地带。当然不合法,但我大宋也不支持说这种情况非法。最大的责任在执政法官。于是我当然有错,却没有罪,因为我依据的是民俗,官府可以说我错,可以让我改正,却不能‘不教而诛’。”
推官大人一脸黑线,限于大宋的政治环境,王雱这番辩词出来被记录在案后,推司是不敢在审讯了,就算知州下令也不敢。否则会被王安石和包拯给虐死的。
“把他放了,此番他无罪。退堂。”
司马光倒也干脆,有些落寞的起身,想想又道:“王雱你好自为之,希望你不要真的走偏,人这么小,就这么可恶这么坏,这不是王家的福泽。我司马光没东西交给你了,你以后的路显然也不会听我的,希望你知道你走的路是什么,这是我对你最后的要求。”
王雱转身就溜,无尽的事等着做呢。
好在有个功名身份的确不错,否则被叫来喝茶通行规则是先打的,用杀威棒把威风杀下去才开始说话。
我小王又没什么骨气,又怕疼,被打一顿都不等他们审问,就主动连老子是穿越者都给交代了,那就丢脸丢大了。
有惊无险啊,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开局一只萝莉,很快见捡到了许多装备,连便宜老婆都捡了一只,虽然福祸相依,却也有惊无险,可以了。妥妥的白银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