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个世界当咸鱼二代 第13节

  “野哥!”
  “野哥这有人找你!”一群男生起哄。
  在野不感兴趣地抬头一看,见到两个女生满脸尴尬又有点小激动地走过来。
  “你还记得我们吗?我们是高一七班的。”
  在野面露疑问。
  那女生解释:“之前在柳树公园的篮球场,我们不是差点被欺负吗,你们帮我们解围了,记得吧?”
  在野想起来了,那次两个女生穿着常服,其中一个还化着妆,他没注意长相。
  “什么事?”
  女生吞吐了一下:“就是,就是我才知道我们真是一个学校的,我们是高一的,你是我们的高二学长。”
  另一个女生戳了她一下,那女生脸红红的,突然问:“你有没有女朋友?”
  在野这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眉毛不自觉皱了起来。
  女生还自顾羞涩,咬牙说出了自己的心意:“你要是没有女朋友,能考虑下我吗?”
  在野的脸黑了下来,他语气不好,问道:“你多大?”
  女生一愣:“16……”
  在野:“你才16岁,还没有成年,这个阶段谈恋爱还太早了,起码等到大学或者大学毕业之后。”
  女生的表情变得一言难尽:“啊?”
  在野皱眉不赞同地看着眼前的女生:“你考虑过你的家长听到你早恋的消息会是什么心情吗?你爸如果知道了他会有多生气。”
  女生崩溃,感觉不仅被拒绝了,还被教育了。还有,到底为什么又提到她爸!
  “怎么可能告诉家长,瞒着他们不告诉就好了。”女生欲哭无泪。
  在野的表情更糟糕了:“瞒着家长和不负责任不靠谱的小男生谈恋爱,你知道这是多危险的事情吗?”
  你到底站在什么样的位置在思考啊!女生一脸痛苦,甚至觉得听到了自己的爸爸在说话。
  “你干嘛这样说话呜呜!”女生快哭了。
  在野:“你还哭?我问你,你现在早恋能得到什么?”
  女生回答不出来,拉着朋友跑了。
  在野去接余千,走进放映厅,就见大荧幕上穿着校服的年轻男女在亲嘴。
  在野:“……”
  李岫在躺椅上睡得迷迷糊糊,忽然被晃醒了,在野一张不爽的帅脸杵在他眼前,质问:“你怎么能给小孩看这种东西!”
  李岫迷茫地往大荧幕上一看:“嗨,这有什么啊,小孩子又不懂。”
  在野挡着余千,忍着怒火:“万一她看了这个早恋怎么办。”
  李岫翻白眼:“小千才两岁?”
  他随手关了电影,和拎着孩子出去的在野聊天:“你怎么了,这是又跟谁生气呢?”
  在野将学校里告白的事说了,最后说:“16岁早恋太不像话。”
  李岫沉默半晌,一手搭着他的肩:“18岁才成年就搞出孩子好像也没好到哪里去?”
  在一片尴尬的寂静中,突然小孩笑了两声。
  余千:“嘻嘻。”
  在野脸黑成锅底。他觉得自己好委屈,又不知道哪里委屈。
  第15章 校霸15
  余千的新身份证明终于送到了在野手中。她的名字正式成为了“在千”。
  在登记名字之前,在延还特地打来电话,要求给孩子改名字,由他这个当爷爷的按照他们的家族传统来取。
  结果被在野毫不客气地怼了一顿,在延觉得在野无理取闹,又发了一通火,在野也懒得和他多解释。
  他见到这个孩子的第一面,她就叫千。她什么都没有,只带来这一个名字而已。所以不能改。
  随身份证明一起来的还有小孩身世的调查结果。关于余千的生母,什么都没查到,就连余千之前两年的生活痕迹都没找到,她仿佛是凭空出现的。
  “既然找不到就算了,不管到底是怎么回事,她都是我的女儿。”在野告诉送东西过来的卓秘书,“让我爸那边不用再查了。”
  “好的,我会传达给老板。”卓秘书看了眼沙发上趴着翻连环画本的小女孩,习惯性地推了一下自己的眼镜,“另外,老板准备给千小姐办一个宴会,将她介绍给亲戚以及生意伙伴。”
  在野语气里满是烦躁,抱着胳膊:“他又折腾什么,告诉他,不需要。”
  从父母离婚,在野年纪又长大一些后,他就与父亲大吵一架,执意从家里搬了出来。前几年他还会在过年时回去在家参加所谓家宴露露脸,到后面,他连过年也不想回去,就连在家的亲戚们都许久没见到他这位大少爷。
  卓秘书有些为难:“大少爷,我想老板他只是想和孙女亲近亲近。”
  在野冷哼一声:“我怕他把我女儿教坏。”
  卓秘书咳嗽,轻声说:“大少爷,这宴会还是去吧,老板这次除了把千小姐介绍给其他人,也是想给她公司股份。如果千小姐不去,属于她的东西,恐怕会被有心人截走。”
  在野看他一眼。他与卓秘书之间的关系比和他爸还要好那么一些,毕竟以前他闹事了来处理的都是卓秘书,进了医院,也是卓秘书出面请护工以及探望,算是看着他长到这么大的一位叔叔。
  卓秘书后面这句话,本来不该说,他这么说出来,是出于私心给他提醒。
  在野:“……知道了,我会带千去的。”
  这种时候,在野忽然理解了当初父母离婚时,他母亲为什么会坚持为他争到那么多东西。他其实并不稀罕在延的几个公司,也不稀罕他那私生子费尽心机想要的在家大少爷身份,如果他稀罕,这些年不会游离于在家之外,过着这样的日子。
  他自己可以不在意,但是,一旦想到属于女儿的东西会被人抢走,他就一阵火大。谁都不能抢她的东西。
  卓秘书离开了,在野看向沙发上的孩子,她已经趴在摊开的话本上睡着了。脸蛋子像面团压扁在书上,嘴角还在流口水。
  现在的在野已经能比较熟练地一手抬起她的脑袋,擦擦她的口水,将枕着的书换成小枕头。
  她在沙发上睡觉,在野就盘腿坐在沙发前的地上,戴着耳机打游戏。
  打了两盘,专心致志的在野突然受到“袭击”,他的背上突然被踢了一脚。回头一看,果然是小孩在沙发上翻身,一脚踢在了他身上。
  他把她那只藕节一样的脚拉下来,没过一会儿感觉背上又撞上了什么,在游戏间隙里回头看一眼,这回是把脑袋抵在他背上了。
  这个新的沙发确实比以前软,但是没以前的大,小孩睡在上面没什么挡着很容易翻下来。
  当然问题也在小孩身上,她刚开始到这里时睡觉还比较安分,通常一晚上都在一个地方团缩着不动,但是现在她睡起来是越来越狂放了,手脚打开经常睡成大字型。
  周末在野给吴姨放假,所以家里只有他们父女两个。余千一觉睡到黄昏,在野也就待在沙发前打了一下午游戏,感觉背后的东西蠕动着坐起来了,在野说:“你自己去洗脸,我们出去吃饭。”
  “唔……”小孩乖乖的从沙发上爬起来,自己去卫生间。
  在野看着她脑袋上睡得乱糟糟的头发,还是放下手机起身跟过去。看她把放在洗手台下的凳子拉出来,熟练地给自己洗脸,她还会用小梳子给自己梳梳头发。
  “等下,搽脸霜。”在野看她准备跳下凳子,阻止了她。
  孩子洗完脸要给她擦脸霜是他妈妈温聆女士叮嘱过的,余千现在用的各种脸霜沐浴露洗发露也是她给买的。温聆女士格外喜欢给孩子买东西,经常大袋大袋地送过来。
  一手按着孩子的后脑勺,另一只手化开面霜,在脸上揉面一般揉上十几圈,他一只手就能盖住小孩整张脸。
  “好了。”在野收手,感觉自己身上都是一股儿童面霜的奶味。
  看到孩子脑袋后面的头发翘起没梳到,在野又替她梳了几下。小孩的头发细细软软,不像他的比较粗硬。
  给孩子梳完头,整个打理流程就结束了,小孩这时候却拿了梳子脆生生地说:“梳头。”
  在野:“梳完了,你自己照镜子。”
  小孩使劲拉他,在野这才意识到她是要给他梳头,只能蹲下,让她意思意思地拿着梳子在他脑袋上耙一遍。被她梳过的头发,更加乱糟糟,在野也没管。
  两人出门去觅食。
  周末他会带孩子去吃她想吃的东西,像是不太健康的食品,吃完了还会在街上逛一逛。
  在野从前总是在大晚上出门闲逛,或是和一群小弟朋友深夜压街,有时候也没什么事,只是不想回去,打发时间。那时候人很多,但他还是会觉得没什么意思。现在就他们两个人,那种无所事事的放空感觉倒是没了。
  和小孩出去,绝不能放空,因为一不注意她可能会走丢。
  在野牵着她,就得陪着她小小的步伐慢吞吞走。
  路上遇到遛狗的人,小孩也不知道怕,反而停下脚盯着大狗看。晚上这个时候,公园边很多人牵着绳子遛狗,有遛狗的人看到可爱的小孩盯着狗狗看,就会笑着说:“没关系,可以摸摸它,很乖不咬人的。”
  毛茸茸的大狗竖着耳朵晃着尾巴,圆圆的眼睛看着和自己差不多高的小孩,非常温顺热情地凑近。于是同样长着圆溜溜眼睛的孩子就伸手摸摸它,双方达成友好的交流。
  这样的事发生几次,在野总觉得自己和这些遛狗的人差不多。他们在遛毛孩子,他在遛孩子。
  因为带着一个可爱小孩,他莫名受欢迎了不少。他从前一个人走在这条路得到的可不是这样的待遇,一般人都不会主动来和他交流,如果是和小弟们一起走在街上,更是会被人特意避开。
  公园里有很多家长带着孩子在玩耍,在野从前也没深入过这个公园,毕竟里面都是小孩子,他对小孩子没什么兴趣。
  但现在,他突然成为了其中一员。
  有人在公园空地上卖会发光的小玩意,很多小孩手里都拿着会发光的风车或者荧光棒之类。
  “发光!”小孩牵着他的手指将他往那边拖。
  不一会儿,余千就一手拿着一个像是魔法棒一样的玩意,她的脑袋上还夹着两只发光蝴蝶装饰,是在野买的。
  那两只发光的蝴蝶翅膀会随着小孩脑袋晃动而晃动,等到她玩累了,脑袋磕在在野的肩上,那蝴蝶也不动了。
  去在家参加宴会的前一天,卓秘书又带着人送来了一堆东西,是给孩子穿的礼服和装饰品。
  在野拿出来看了眼。裙子倒是漂亮,但是那个亮闪闪的宝石小皇冠拿在手里沉甸甸,他觉得这东西戴在脑袋上,纯粹是有病。还不如他在公园买的十块钱一对夜光蝴蝶夹子。
  “你要不要戴?”顺手将小皇冠放在余千脑袋上。可能确实这玩意儿太重了,余千眨眨眼,脑袋一歪,这珍贵的宝石皇冠就啪地砸在地上。
  在野顺手捡起来丢到盒子里:“那就不戴。”
  一同送来的还有他的礼服,但是在野没穿,他还是穿着他的t恤休闲裤和运动鞋,带着穿了漂亮小裙子的余千上了卓秘书接人的车。
  在家今天很热闹,在家的亲戚,公司的商业伙伴,还有在延的私生子在盛禹和情妇苏系也在。
  当初在延和温聆离婚,人人都以为在延很快就会把情妇娶回来,或者是再娶一个,但是他不知什么原因,没再结婚。有人猜测他是还惦记着温聆,因为愧疚不愿再结婚。
  对此,在野觉得恶心。既然舍不得,当初为什么又要做那样的事。如果真的愧疚,又为什么让他的情妇住进家里,让他的私生子在圈子里四处交朋友。
  在野带着孩子一出现,就成了现场的焦点,哪怕在野穿的和这里格格不入,也没人没眼色地提起,各个都在夸孩子可爱。
  之前和在盛禹攀谈的人也纷纷来到在野身边,表情远比对在盛禹谄媚热情。穿着体面西服的在盛禹比在野小两岁,长得也俊秀,只是此刻表情不太好。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