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美人养娃日常[八零] 第43节

  万元户还会远吗?
  要说不激动那是假的,即使上辈子手里过的钱不少,可卫孟喜也没有此刻高兴,原本以为复刻上辈子的路径就能轻松成功,可穿越大神并不想让她好过,谁能想到她又能绝处逢生呢?上辈子的路走不通,她也能有办法自己踩一条路出来。
  这种成就感很快化为食欲,卫孟喜就着剩菜一连吃了两碗米饭,把厨房收拾干净,开始准备晚上的菜。
  中午已经卖过的她不想再卖,幸好时间还早,五花肉还有几斤,她就干脆烧了个土豆红烧肉,又炒了个豆角肉丝,炝白菜和大蒜炖茄子,因为她发现茄子很受欢迎,利润稍微也比别的素菜高。
  掐着点做好,又掐着点推车过去,居然已经有人等在那儿了。
  “哎哟大妹子你可来了,我们还以为你不卖了呢。”毕竟跟食堂比起来她真的赚不了几个钱,生怕她被吓跑。
  卫孟喜爽朗一笑,“谢谢大哥捧场,以后我每天早晚都会在这儿卖,除非有特别紧急的事儿,你们要是想吃,只管拎着饭盒过来,但凡盆里还有菜绝不让大家伙跑空。”
  爽朗好说话,还长得漂亮的女人,谁不喜欢呢?大家伙都被她逗得哈哈大笑,你一言我一语的聊起来。
  要是进店吃饭的时候聊天,大家伙还会有点尴尬,要避嫌嘛。但在这种人人都看得见的公共场合,参与的人多,双方都自在。
  煤矿工人一年到头也见不到几个能正眼看他们的女同志,家里老婆见不着面,矿上的女工眼睛都长头顶上,这样相谈甚欢的场面,仿佛给他们枯燥乏味的生活增加了一点点生机。
  此时的卫孟喜还不懂,她只是觉着,自己的生意好得有点离谱。
  本来以为,晚饭试探着做半盆,不知道能不能卖掉,结果好几个工人来晚了没买到还恨不得跟她回小饭馆吃呢,第二天开始她做满盆,也依然有人没买到。
  一传十十传百,整个金水矿上万名煤矿工人,她满满一盆菜顶多也就够盛四十勺,可不就是供不应求了嘛?
  短短一个礼拜的时间,她就赚了八十多块钱,腰包那叫一个鼓。
  但即使如此,到了吃席的日子,她也不含糊,提前两天跟熟客们说好,礼拜天她要歇业一天,大家纷纷表示理解。
  知道陆广全要加班,卫孟喜也没等他,刚吃过早饭就直接一拖五上市区去了。
  “妈妈咱们去哪儿?不是要去吃席吗?”卫东捂着瘪瘪的肚子,老大不乐意呢,知道今儿要吃席他从昨天中午就开始咬紧牙关滴米未进了。
  因为卫红悄悄说过,结婚的是坏小姨,以前都不让他们回姥姥家,这次他卫东要不把坏小姨吃破产他就不姓卫。
  “吃席当然得穿新衣服。”卫孟喜其实一直记着答应他们的东西,现在手里宽裕了当然得买。
  别说以后有条件再买,很多东西过了这个年纪就不会喜欢了,再说大人搪塞的“有条件”只是个相对概念,只要他们愿意,任何时候都会“没条件”,之所以一直没能实现的,那都是不走心,不在意孩子感受罢了。
  父亲以前对卫孟喜虽说不是有求必应,但一旦答应她的事,都会努力做到,一块钱有一块钱爱孩子的方式,十块钱有十块钱的方式,只要是力所能及的,卫孟喜都不想让他们失望。
  一行六人坐着厂里免费的中巴车,直接杀到金水市百货商店。这年代的百货商店是质量最好的地方,虽然售货员眼睛长头顶上,但跟外头刚刚冒头的,质量良莠不齐的私人小摊比起来,卫孟喜觉着这口气还是得忍。
  至于态度实在太差的,她当然不会客气,她是来花钱消费,不是来找气受的。
  卫红根花心心念念的小皮鞋,比矿区商店便宜多了,每人一双,买!
  卫东想要的绿军装,还带迷彩绣五角星,附送小皮带的,买!
  根宝就比较别致了,居然想要一只毛茸茸的小熊玩具,卫孟喜稍微犹豫一下,看着孩子忐忑不安的眼睛,还是买了。
  至于小呦呦,那自然是买奶粉,现在的她吃饱肚子跟上营养是最重要的,穿着主要以舒服为主。
  当然,卫孟喜也不想再委屈自己,买了一条浅绿色的半袖连衣裙。裙子领口是鸡心形的,又不低胸,既能显出修长洁白的脖颈,还能把腰身收得很好,把那腰肢显得盈盈不足一握。
  当然,因为她个子高挑,在普通女同志身上能到膝下的裙长,在她身上就只能到膝盖以上两寸,露出一双光洁的骨肉均匀的小腿,别提多漂亮了!
  “同志你穿这裙子可真漂亮,就跟量身定做的一样。”
  “就是,我要有这么高挑的个头,我也买。”
  卫东根宝没感觉,反正妈妈穿啥都好看,卫红根花可是秒变星星眼的,“哇哦,我妈妈真漂亮!”
  卫孟喜高兴,就咬牙忽略价格,买了!
  当然,为了配上这么气质的裙子,卫孟喜发现自己还缺一管口红。上辈子她一直活到四十岁那年才开始拥有人生中的第一只口红,可惜那时候思想观念还没完全转变过来,总觉着涂口红就是好打扮,就不是好女人,白天她都不敢涂,只有晚上才能悄悄的对着镜子涂几下。
  越是不涂越是不会涂,越是不会涂越是容易出丑,有一晚正好自己手底下的会计来找她,看见她一张“血盆大口”,差点没把人吓死,没几天饭店上下看她的眼神都像在看一只老不正经的妖怪……自此,更是不好意思涂了。
  卫孟喜看着镜子里自己紧致白嫩的脸蛋,大大方方地说:“同志你好,我想买只口红,但我没经验,能不能麻烦你帮我看一下啥样的适合我?”
  既然自己一窍不通,那就相信售货员吧。
  这售货员是个刚高中毕业的小姑娘,才二十岁不到,面庞虽然稚嫩,但却画着精致的妆容,眉毛和嘴唇画得最好,衬托得一张普通的小脸也出彩不少。
  但就是因为太好打扮,总被其他售货员排挤,背后当面都没少说她的坏话,无非就是“小小年纪不学好”之类的,连带着很多顾客也不喜欢她。
  忽然被这么一个漂亮女同志客气的对待,小姑娘愣了愣,“姐……姐姐你是在跟我说话吗?”
  卫孟喜点点头,非常诚恳的说:“我觉得你的眉毛和嘴唇画得特别漂亮,你能不能教教我?”
  小姑娘立马高兴得差点蹦起来,拿出三只口红给她挑选,还一一说它们的优劣,但因为这年代的化妆品是不能试用的,小姑娘就只能以自己为例子,说哪一只涂上去啥效果。她因为喜欢研究这些,经常是自己花钱买去用,再跟顾客说效果的。
  甚至什么样的颜色搭配什么样的服装,什么样的场合穿出去,她都有研究。这不就是妥妥的后世的美妆博主吗?只不过是线下的。
  喜欢美,并且有实践美的勇气和能力,这就是青春啊。
  青春的活力,让卫孟喜也忍不住心驰神往。最终,她选了一管不容易出错的正红色,还学会了薄涂和深涂,她并不笨,只要不怕羞,多请教这位“美妆博主”,一下子就领会了什么样的场合适合什么样的涂法。
  她由衷地说:“谢谢你啊小妹妹,不知道怎么称呼,下次我要再有需要还找你。”
  “我叫李晓梅,姐姐记得找我啊。”虽然这年头的国营单位还没有提成一说,但能增加点营业额,自己脸上也好看不是?
  李晓梅是高中毕业后家里安排进来上班的,她爸爸原本是市百货公司的采购经理,经常京市海城开会采购,偶尔还能出国呢,是真正肥得流油的好岗位啊,家里从不缺客人。
  可自从三年前爸爸突发脑溢血去世后,能把她安排进百货公司就已经是曾经的老相识念旧情了,想要在里头混个风生水起,那得全靠她自己。
  偏偏李晓梅也有自己的骄傲,不愿阿谀奉承,看不上捧高踩低,每天只沉迷于“打扮”,再加上以前李父的宿敌穿小鞋,她在百货商场的日子并不好过。
  卫孟喜认真记下她的名字,离开百货商店,直到坐上中巴车的一瞬间,这才想起来,一通买买买,刚赚的还没捂热乎的八十多块钱……居然,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花光了。
  当然,虽然恨其不争,但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儿子饿出胃病,刚下车她就拎着卫东去吃了一碗水饺,亲眼看着他吃完,把汤喝完。
  矿招待所规模很大,跟外头普通招待所不一样,不仅有住宿,还有一个大餐厅,而且厨师手艺不错。唯一的儿子结婚,李家也舍得下血本,包了十几桌酒席,每一桌都是十个菜,六荤四素,那叫一个奢侈!
  卫东刚才吃了半碗水饺的肚子,又开始咕噜咕噜叫了,流着哈喇子问:“妈那是啥?”
  卫孟喜在他指着的手上轻轻拍了一下,“不许指,好好说,那是红烧大肘子。”足有两三斤重,烧得又软又烂,通红通红的,堪称全桌最硬的菜。
  几个孩子同时咽口水,这也太香了吧?吃席能吃红烧大肘子,这得啥人家啊?看来要把坏小姨家吃破产是任重道远咯。
  新人早早来到,正在招待四方来客,谢依然穿着一套非常罕见的粉红色毛呢套裙,丝袜黑皮鞋,盘的新娘头上打着摩丝定型,还插着几朵塑料假话,跟胸前的“新娘”花相得益彰。
  以后世的眼光看,这身打扮非常一般,甚至有点土,但在其他新人都穿解放装戴绿帽子的1980年,这是当之无愧的洋气!
  显然,谢依然也很满意这副打扮,直接过来显摆,“李干部非说这身衣服配我,要我自个儿花钱我是舍不得的。”
  卫孟喜只是笑笑,人家花老公的钱也没错。
  “听爸爸说要送我一份新婚礼物,姐姐你说会是什么呢?”
  能让她这么得意的,肯定很值钱,而谢父那样自诩文化人的狗东西,肯定不会送明晃晃的“铜臭之物”,应该是能显他逼格的书画古玩之类的。
  古玩不适合长途班车携带,所以应该是书画。
  而书画,卫孟喜这个曾经天天打扫卫生的小保姆,怎么会不知道是哪一幅呢?
  卫孟喜当年是六岁,不是六个月,有些事情她可记着呢。“谢依然,那你可得提醒他,忙着借花献佛之前,要先摸着良心想想东西是不是自己的,不然拍马屁可是会拍到马痔疮的哦。”
  谢依然没想到她这么伶牙俐齿,被怼得说不上话,正好李怀恩过来,她不想自己丈夫的目光被卫孟喜吸引,立马先过去挽着他,有说有笑。
  卫孟喜一行是在市里逛够了才往回赶的,来的时候不早不晚,刚坐下一会儿,门口就簇拥着进来四名胸前戴红花的老人。
  卫孟喜抱着孩子的手一僵,眼睛下意识就落后面那个中年女人身上。
  四十出头的孟淑娴,比养尊处优的李母还年轻,主要是没吃过苦。卫父虽然走得早,但活着时候夫妻恩爱,让她做了七年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太太;后来的老谢,虽然急功近利,把“晋升”俩字写脑门上,但不知是出于真爱还是为了稳住她的目的,对她也很宠爱。
  就这样,四十岁的孟淑娴,外形风韵犹存,神情中还保留着小女孩的天真浪漫,谁不得夸她命好呢?
  卫孟喜心里暗暗叹口气,傻也有傻的福分。
  她在看别人,别人也在看她。卫孟喜实在是太漂亮了,往日里不修边幅就能鹤立鸡群,此时穿上浅绿色的收腰连衣裙,头发披散下来,又涂了恰到好处的口红,简直就是人群里当之无愧的风景线。
  孟淑娴一开始只是觉着这个女同志挺漂亮的,也不知道是依然的啥朋友,或者是李家的啥亲戚。同为漂亮女人,她也忍不住要多看两眼,可越看吧越觉着有点眼熟。
  卫孟喜把呦呦递给卫东根宝,根花用干净的小手,小心地帮她捋了捋裙子,确保前面后面都没有一个褶皱。
  “妈,谢叔叔。”
  老谢也愣了愣,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依依?”
  以前的“谢依依”虽然也生得漂亮,但跟孟淑娴这样的金丝雀不一样,她胆小,怯懦,无所依仗,家里来客人的时候永远像只小鹌鹑一样缩在角落,但她还是一只眼里有活的小鹌鹑,知道给客人端茶倒水,给他提拖鞋,给妹妹拿书包。
  本来一开始他也是不愿养这个拖油瓶的,但耐不住妻子苦苦哀求,最关键是这个女孩真的很懂事很乖巧,几乎不哭不闹,还会经常用自己辛勤的劳动讨好“谢叔叔”。
  唯一的忤逆,就是改名那一次。
  刚随母亲改嫁过去的时候,谢鼎曾经想给她改名“谢依依”,正好跟亲生闺女相配,可卫孟喜那时候刚丧父不久,很反感继父着急忙慌抹除生父印记的样子,哭着闹着不同意,那是她在谢家唯一一次大哭大闹,后来也成了继父不让她继续念书的原罪之一。
  卫孟喜笑了笑,周围宾客只觉眼前一亮,美人笑起来比不笑那是好看一万倍啊。“看谢叔叔记性,我叫卫孟喜,不叫谢依依。”
  就在众人疑惑他们到底是啥关系的时候,卫孟喜迅速地一把握住孟淑娴的胳膊,从眼里挤出两滴眼泪,“妈,这么多年不见我可想死你了。”
  孟淑娴就像一只被主人圈养多年的金丝雀,好吃好喝供着风吹不着雨淋不着,连神经反应也慢了半拍不止,半晌才说:“你是小喜?”
  那个驼背含胸,不敢用正眼看人的小喜,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抬头挺胸,这么好看?
  此话一出,所有宾客倒吸一口凉气,这是亲妈?这世上还有不认识自己亲闺女的母亲?
  李家父母已经听李怀恩说过,儿媳妇有一个异父异母的继姐,此时哪还有不明白的?儿子的大喜之日可不能成为亲朋好友的八卦之日,“小喜是吧,可真漂亮,你能来依然和怀恩不知道多高兴,大家都赶紧入座吧,今儿一定要吃好喝好,啊。”
  搞妇女工作的侯爱琴,几句话就把大家伙的注意力转移到吃席上来——这一桌菜可实在是太丰盛了!远超这个年代的酒席水平,难怪大家都说李家不一样了,李家兄弟俩一个在机关,一个在矿务系统,往上数三代都只是泥腿子,可耐不住兄弟俩官运好能力强啊。
  要搁旧社会,俩一穷二白无父无母的小伙子,想要出人头地那就是做梦,可新社会不一样,抓住机遇,泥腿子也能变身城市名流。
  作为兄长的李奎勇一家也来了,看见卫孟喜也怔了怔,这是小陆家属?上一次见的时候顶多觉着是个漂亮的小女同志,现在总觉着哪里不一样了。
  见李家老小十几口人全看过来,卫孟喜无比庆幸自己今儿这八十多花得值。卫红根花是有衣服穿,还有裙子,可那都是李茉莉送的,万一让李家人一眼看出来,不说啥也就罢了,要是说点不中听的,这不是伤害孩子自尊心吗?
  李茉莉挎着小皮包,咚咚咚过来,摸了摸根花脑袋,“小卫雪,你也来啦?”
  她对这孩子的喜爱从不掩饰,但对同样眼巴巴的卫红就视若未见。
  卫孟喜轻轻抚了抚卫红的头发,“你呀,不是念着要吃席嘛,可别把新衣服弄脏啊。”
  果然,新衣服和吃席来得太快,快到卫红都来不及悲伤。在红星县那边吃席是不兴带小孩去的,但在金水矿嘛,很多都是双职工家庭,不可能把孩子扔家里,所以只要能自己吃饭的小孩都能有一个座位。
  卫孟喜这一行直接就占了半大桌,李家的孩子也要跟小姑留在这边,一瞬间这桌就坐得满满登登。作为唯二的大人,卫孟喜和李茉莉自然是手忙脚乱。
  李家四个男孩一个女孩,就连女孩也跟爷爷是一样的暴脾气,拉着卫东根宝喊打喊杀,一会儿玩打游击战,一会儿警察抓小偷,卫东几个又要忙着好吃的又要忙着跟他们玩儿,没多久就小脸通红满头大汗。
  但好在婚礼现场本来就很吵,他们声音也控制得很好,没咋影响到其他人。
  卫孟喜吃着碗里的红烧肘子,心里想的是明天的菜式。这几天已经把大多数家常菜都做遍了,作为厨子,她喜欢自己做的食物给别人带来快乐的感觉,但每天最艰难的就是备菜。
  不行就还是回锅肉吧,最好是肥多瘦少那种,干体力活的男人们最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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