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8章 都是“钱”惹的祸4

  群芳闭上眼睛,她记得以前看过一段话,说的是女人要嫁三次才算是真正的结婚:第一次是嫁给爱,第二次是嫁给性格,第三次是嫁给家庭。
  现在想来还真是可笑。
  只是因为她父母不辞而别就被打了一巴掌,被埋怨后还把自己的遣散费拿走;她肚子里的孩子没了,应该是如了他和他父母的愿了吧,自己身上遭的罪连一丝丝真切的问候都没有,只是一句“回去”,就想让她回到以前那个什么都不会计较一心想要成家的女人?
  他根本就没想过这一切事情的根源,根本就没考虑过她遭受的那一切时的痛苦,孤独,无助。他现在轻飘飘来一句“好好过日子”,怎么过?
  不是可笑是什么?
  群芳总算是有些理解什么叫做“夫妻本是林中鸟”,相安无事就万事大吉,是真的经不起折腾啊。
  如果换做寻常女人,这场戏的确做够了,把男人“拿捏”的够够的,只要以后不再出现那些触碰到他“原则”的问题,还是能够“和和美美”的过日子。
  群芳在心中就叹了口气,她终究无法再说服自己把这一切都当作没发生。
  群芳拉过付二婶,附着她耳朵说了几句话,付二婶神色有些犹疑不定,最后还是对几个邻里说:“芳这次受了那么大的‘震’,身子骨弱的很,都先出去吧,让她好好休息。”
  乡邻们走的时候还不忘一副苦口婆心地劝她“莫要失去这么好的男人,不抽烟不喝酒也不在外面乱搞女人的男人不多了,而且孝顺父母更说明他心底善良,要是那些对自己父母都不好的男人,难道还能指望他能对你好?”
  房间里总算安静下来了,付二婶又对冯茂旭说:“你也先出去吧……”
  “妈,我……”冯茂旭跪着望向丈母娘。“妈”叫的还是很亲热的嘛,芳还清楚记得他摔门离去时的狠话,现在看他这幅样子,心中凉凉的。
  屋子里只剩下群芳和付二婶。
  “妈,我知道你劝和是想让我有个男人依靠,想让我幸福。可是现在你也看到了,这些年我过的一点都不轻松,现在还遭这样的罪,那不是“依靠”而是“枷锁”。如果你真的想我过的好,真的为了我好,那就不要再干涉我的自由了。”
  “可,可是这传出去人家会怎么看我们?”
  “妈,你之前不是还老说素辛怎么怎么样,现在呢?妈,我的意思是日子过的怎么样是我们自己的,我总不能一辈子都活在别人的眼光里吧,哦,难道别人觉得我们过的幸福我们就是真的幸福快乐,别人说我们过的不幸福就真的不幸福了?”
  “可是你要是真,真离婚了,你以后想要再找一个这样的就难了。”
  群芳听到母亲的话,就想起灵魂在那个黑暗空间里的感觉,如果结婚只是为了搭伙过日子,如果还要让自己“嫁三次”的话,她宁愿不嫁。
  ……这一次冯茂旭自然没有接走群芳,茵茵也不跟他走。
  一个月后,群芳在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下很快恢复了元气,而茵茵也在村上读了幼儿园。
  群芳准备去找工作,这里地处偏僻,即便到镇上也要走两三个小时,更没有用工的工厂。
  正好素东海家的大棚种植已经走上正规,有了一定规模,不管是田间管理还是后期做帐都要人。
  群芳做事踏实认真,而且大家知根知底,心眼儿实诚,所以素东海很放心把事情交给她做,自然在工资上也没有亏待她。
  不到一年时间,她就把先前母亲为救她欠下的帐还清了,当然欠素辛一家的钱因为她父母去城里,只能等回来再给。这是后话。
  且说在这期间冯茂旭又来找了很多次,一次比一次憔悴和狼狈。反观群芳则过的越来越好。
  事实证明自己女儿现在是真的开心并且日子也越来越好,所以付二婶家对冯茂旭的态度也逐渐冷淡。
  冯茂旭阴沉着一张脸,拉着群芳的手就要把她带走:“走,跟我回去”
  她甩开他的手,“想必你已经收到离婚协议了,还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如果没有异议的话就在上面签字吧。如果你不签字,法院也会判决的,只是时间长短问题。”
  冯茂旭压低了声音吼道:“你闹够了没有?你是不是疯了,你不要脸我还要呢,快点跟我回去,你在娘家赖着不走不就是想等我来接你吗?你还想怎样?”
  群芳就冷笑:“我曾经以为可以托付终生的绝世好男人,看起来也不过如此。这个婚,是离定了,你签字与不签字结果都是一样。”
  冯茂旭突然间觉得这个勤恳持家并且棒子都打不走的女人变得好陌生,他想不通为什么,难道只是因为过年那次争吵打了她一耳光就这么不可饶恕?
  可那也是因为他在气头上,任谁的父母那个样子也要生气啊。至于后来他们打电话说她流产昏迷之类的,当时正和父母走亲戚,都说肯定是装的……再说了,现在看她的样子不是挺好的吗?
  之后冯茂旭又来纠缠了两年,两人才终于把婚离了。
  群芳有了稳定的收入以及遵循茵茵的意愿,女儿归她抚养。
  冯茂旭回到他老家附近的公司上班,每个月还没发工资父母要“生活费”的电话就像催命一样打来,说家里揭不开锅,养儿子没用之类的话。
  还一个劲催他去找女朋友,尽快结婚给他们生个孙子。
  他去相过很多次亲,一开始人家觉得这种离婚没带孩子的男人挺靠谱,不抽烟喝酒不泡夜店,可是听到他快四十的人居然连房子车子都没有,想想还是算了吧。
  不是势力不势力的问题,而是在一定的年龄阶段就应该具备那个年龄应该拥有的东西。
  如果去要求一个刚离开学校的年轻人有房有车,那肯定就是看父母有没有钱,跟本人的能力关系不大。
  但是一个四十岁的人还一无所有,这就不仅仅是他的父母没钱,还因为他本人也没本事。
  冯茂旭借着女儿的名头多次找群芳想要复合,可是群芳在素东海的大棚种植园干的很好,也修了房子,生活十分富足。农闲的时候还开车陪家人去到处游玩,整个人看上去都年轻很多。
  也认识了一个新的男朋友,年龄相仿,是个丁克族。两人性格相合,玩的拢,对她真的很不错,至少人家不是只看重她是不是会持家和会挣钱。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