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9章 李玄逛长安

  昨晚的夜宴,杨妃难得参加了一会。
  也许是因为自己的孙子回来了,所以才勉强的参加了皇家的夜宴。
  要知道,在这之前,杨妃都是在自己的大殿里面啊。
  杨妃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很可怜的女人。
  她出身皇族,是萧皇后和杨广的女儿。
  童年到青年时期都是在被呵护之中渡过的。
  虽然杨广被人称之为昏君暴君,但是不得不说,他对自己的女儿都很是宠爱的。
  然而,入了皇宫以后,她不过是一个妃子。
  妃子,虽然听起来很不错,但是说到底也不过是妾。
  生下的孩子,现在又离开大唐之外,终年看不见。
  在原本的历史轨迹上,长孙皇后死了以后,杨妃多次有登上皇后的宝座的位置。
  然而可惜的是,没有一次是成功的。
  而在这个时代,她更加的没有机会了。
  从公主变成侍妾,可想而知,是多么可怜可悲可恼的一件事。
  要是杨广在天有灵,估计早就踹开棺材盖子了。
  昨天,李玄回来。
  她才勉强的出来吃了一餐家族的聚会。
  不过,在吃了晚餐以后,她又匆匆忙忙的离开了。
  李玄则是在和李世民谈论着天竺的一些事情。
  直到三更天,方才离开,回到给他准备好的府中休息。
  次日。
  晌午。
  刚刚起身,就有仆人来饱,李象来了。
  李玄赶紧起身,然后洗漱干净。
  接着见了李象。
  “王兄,昨可睡的好?”李象面带笑容,说道:“皇爷爷让我今天带着王弟逛一逛这长安城。”
  “王兄离开长安城也已经有了数年的时间了,这些年,我大唐的长安城变化可是相当的大的。”
  “今日,我就带着王弟好好的逛一逛这长安城,了解了解一些新的事物。”李象很是自豪。
  这长安城,那可都是自己的父亲出谋划策弄出来的。
  现在的变化,那都是自己的父亲的功绩啊。
  所以,自然是自豪无比的。
  “好,我也许久不在长安了,我也想看一看,这些年长安城到底是有何变化。”李玄微微一笑说道。
  然后,两人出了门。
  门口的大狮子,狰狞无比。
  威严。
  而在门口,大狮子不远处,那赫然是一杆电线杆,上面还有灯。
  “王弟,昨晚我回来的时候,见到这一根根的杆子上,有如同月亮一般的东西,发出灿烂的光芒,将黑暗都驱赶了,也不知道这是何物。”李玄指着那些路灯问道。
  “此乃是路灯也。”李象微笑的说道:“是用电点燃的灯,所以叫做电灯,但是因为是用于天黑的时候照明路面,故而又称之为路灯。”
  “电?灯?电又是何物?”李象很是不解。
  “就是天上的闪电。”李象说道。
  “天上的闪电?大唐已经能够用天上的闪电来点灯了么?这闪电如何能够点灯?”李玄很是吃惊。
  虽然,对于闪电,大家都是不陌生的。
  但是,闪电用来点燃灯,那也太不可思议了。
  “不,不,不,这不是纯碎的闪电,是一种类似于闪电的东西,这个过程相当的复杂,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和你说。”李象很是无奈。
  我读书少,无法解释清楚这个问题啊。
  “哒哒哒……”
  这个时候。
  一辆豪华的长长的马车来到了两人的身边,停了下来。
  “上车吧。”李象微笑的说道:“这是今天特意为你包下来的公交车。”
  “公交车?这又是何名头?这不就是一辆豪华一些的马车么?为何称之为公交车?”
  “……”
  ……
  呼噜噜……
  这个时候。
  李泰正在和独孤傲骑着单着,快速的向一座山而来。
  身边跟着的是全副武装的侍从。
  腰间配手枪。
  踩着二八大杠。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后世的汉奸侦缉队呢。
  终于,沿着山道,众人来到了一座巨大的城墙下。
  城门紧紧的闭着,城上的人间道有人靠近,赶紧警惕无比。
  一支支黑洞洞的枪口从城上露出来。
  不过,当看清楚的李泰的时候,纷纷收起了枪。
  但是,依然还没有开城门。
  哪怕是太子来了,也不能够开。
  “口令!”
  城门传来一声大喝!
  “飞流直下三千尺!”李泰大声的说道。
  他记得今天下午的口令,应该是这个了。
  果然,里面很快的响起了口令:“疑是银河落九天!”
  “口令正确,开城门!”
  “咯吱!”
  “咯吱!”
  “咯吱!”
  “……”
  实木打造的,外面裹上了一层厚厚的铜皮的城门缓缓的打开了。
  然后,独孤傲跟着李泰走入了进去,走过足足有十米长的城门,终于来到了里面。
  这里是一个山谷。
  山谷里面,到处都有士兵来回巡逻着。
  相当的严格的一个地方。
  而在不远处,那是一个个水泥打造的足足有三四层楼那么高的楼。
  时不时的还传来了一声一声的轰鸣之声。
  “殿下,这……这里是什么地方?”独孤傲脸上满是疑惑。
  大唐什么时候出现了这么个地方?
  这里到底是干什么的啊?
  “如果说,皇宫是大唐的首脑,那么这里就是大唐的心脏,大唐的强大就来源于这里,大唐的士兵能够征战天下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正因为这里的存在。”李泰很是自豪。
  “未来的几年,你可能就要在这里渡过了,走吧,我带着你先去看看,了解了解这里……”
  ……
  “快,快去,在不去,钢笔就要被人买光了。”
  “这钢笔,那可是我们读书人的福音啊,有了这钢笔以后,不但能够节省墨水,还可以节省纸张。”
  “一个字能够写的那么小,一张纸我能够写好几百个字呢。”
  “快,这太子府的钢笔可不多,要是去晚了,可就买不到了。”
  “……”
  此刻。
  东西两市,无数的读书人蜂拥而来。
  长安城这些年的书院多了起来,所以读书人也就多了起来。
  钢笔出现,虽然一开始不被人知道,但是经过了一场花魁大赛,现在整个读书人都知道了。
  为何一场花魁大赛,就让读书人都知道?花魁大赛和读书人有何干系?
  在这个时代,读书人最喜欢混迹于清楼之中了。
  风花雪月、你侬我侬、才子佳人。
  嫖!
  不得不说,古代的读书人都挺那个啥的。
  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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