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四个大佬的亲妹妹 第169节
蜚蜚勉强笑笑:“我只是在想,咱们对他的了解还是太少了。”
“是啊,在这之前,我连顾府在哪里都不知道。”阿森捏捏妹妹薄薄的小肩膀,哄她,“对了,顾瑾城在京都长大,纳兰夫人又是望族,定然会有许多传闻,你若想知道关于他的消息,我现在就去打听。”
蜚蜚想了想,反正三哥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让他找点事情做,便点点头:“辛苦三哥了。”
说着,要从小金库里给他支银子:“出去做事定要花费许多,车马费、打点费用,说不定还要雇人……”
“行了行了,这点小钱你哥还是有的。”三哥摸摸她的头发,“想吃什么,我给你带回来。”
蜚蜚摇了摇头。
她情绪不高,三哥也不多烦她,宽慰了她两句,就带着仆从出门去了。
阿柔正在准备开镖局的事宜,蜚蜚不忍心打扰她,但是自己待着又容易多想,必须找点事情来转移注意力。
在院子里转了一圈,看见角落里放着几个酒坛子,小姑娘才稍微来了点儿兴趣,打算酿酒。
反正也是玩儿,她没有沿用传统的酿酒方式,而是打算做点儿新鲜的。
因她酒量并不好,很容易醉,所以就一直在想,有没有那种不烈的酒,可以让她这样的女孩子也能痛饮。最好还能甜甜的,不像传统的酒那么辣。
这几天她一直在思考,毕竟酒是用酒曲酿的,那么,如果不加酒曲,是不是就没有那么苦?
于是,小姑娘让丫鬟姐姐把先前买来的葡萄淘洗干净,放在簸箕里沥水,又让人摘了些莲花,打算先拿这两种原料来试试手。
莲花、莲叶、莲子都是可以吃的,小姑娘先把莲花的花瓣和糯米一层层铺在蒸屉上,让丫鬟姐姐帮忙把蒸熟。
之后,将糯米码在酒坛子里,往里面倒小半坛酒,盖好盖子静置半个月,就可以开始第一次过滤。
丫鬟姐姐蒸糯米的时间,蜚蜚将洗干净的葡萄连皮一起捣碎,放在酒坛里。
葡萄多汁而且很甜,蜚蜚就什么都没有加。因为水果可以变质发酵,所以不用放酒,只要盖好坛子,放在角落静置就行。
两坛酿酒的原料弄好,也快到了晌饭的时间了。
太傅在朝中议事,没时间回来吃饭,三哥也在外面找人,晌饭就只有二哥、阿柔和蜚蜚。
蜚蜚没什么食欲,哥哥姐姐自然能看出来,阿林先前发现她在酿酒,心思一动,特意把自己珍藏的一壶竹叶青拿了出来,豪横地说要送给妹妹,让她喝个够。
“不会有事的。”二哥给她倒了一杯,“午后睡一觉,等你醒了,三哥就把他给带回来了。”
这壶竹叶青还是二哥从阿爹那里顺来的,平时想喝他都不给,一拿出来,蜚蜚的眼睛就亮了,心情一下子明朗了许多,谨慎地接过来,抿了一小口。
“好喝吗?”二哥宠溺地看着她。
小姑娘连连点头,喝完,二哥又给她斟了一杯,蜚蜚两只手端着,一饮而尽。
两杯喝完,眼睛愈发明亮,清泉一般,衬的眼睛更大,望着人的时候,眼睛里像是有千言万语。但是动作却肉眼可见的慢了下来,乖乖地望着别人。
她一喝酒就这样,眼睛弯弯的,乖得像是玉捏的假人。
晌饭后,二哥让不醉扶蜚蜚去房里休息,但蜚蜚根本睡不着。她并没有醉,只是反应有些迟钝。
望着床幔上的小花,小姑娘越来越清醒,思绪万千,全是顾瑾城。
倒不是真觉得他会出事,而是想着,他失踪了一整天都没有人想着他的话,未免有些可怜——没有人担心他,那么,她来担心一下好了。
越想越精神,加之躺了一会儿,酒劲儿过了,更睡不着。
蜚蜚伸了个个懒腰,起来换了身男装,和不醉说了一声,想要出门,自己去找。
“姑娘去哪儿?”不醉正在洗衣服,见她这样,甩了甩手,要跟她一起去。
蜚蜚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去找顾瑾城的,就哄着不醉:“没事儿,你忙你的,我一会儿就回来。”
“不行的。”不醉连忙说,“京都不比沬州,咱们刚来,人生地不熟的,若让姑娘自己出去,公子知道了,还不剥了我的皮?”
“那你换身衣服,和我一起出去。”蜚蜚只好说。
不醉也没有逛过京都,闻言,激动地抱着了蜚蜚一下,才兴高采烈地换了身仆从的衣服,跟在蜚蜚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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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咱们去干嘛啊?”不醉小声地问。
“随便逛逛。”蜚蜚说,“给姐姐买点胭脂,再帮二哥看看笔墨,三哥嘛,想不到他缺什么……”
不醉点点头:“三公子的确什么都不缺。”
蜚蜚心不在焉地左右打量,其实她也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找,只是觉得,在家呆着容易多想,不如出来转转。
漫无目的地走了一会儿,进见一家胭脂铺。
京都民风开放,不少男子都会买胭脂、首饰送人,通常出手阔绰,且不会那么挑,是店主清存货、赚钱的好机会,反而对他们热情许多。
蜚蜚长高了一些,看着愈发清瘦,皮肤白皙,穿上男装更显得年纪小,店主以为她是给长辈买的,尽给她挑那些稳重的颜色。
同在店里挑胭脂的女人都了然于心,看着她笑。
“谁家的小公子,也是住在东市的?先前怎么没有见过?”一个三十多岁的美艳女人摇着团扇,风情万种地问道。
蜚蜚才不是什么小公子,本就是悄悄跑出来的,让人知道不好。
连忙作揖,眼神规矩地看着柜台上的胭脂,并不瞧她。
另有些人就打趣美颜女人:“赵姨娘,小公子这年纪,怕是能做你儿子,你可别把人家给吓坏了。”
“说什么呢?”赵姨娘一笑,“我是见这位小公子面生的很,想要帮他挑挑胭脂而已。”
越说越离谱,蜚蜚担心让人瞧出她女扮男装,连忙溜了。
店里的人更是忍俊不禁,望着她们笑。
不醉回头看了几次,在拐角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对方手里的东西掉在地上,人并没事,不醉却差点儿摔倒。
“小心。”对方抓住她的胳膊,拉了她一把。
不醉年纪小,个子也小小一只,让对方这样一拽,猝不及防地摔进了那人的怀里!
好在她现在穿的是男装,没引起什么注意。
蜚蜚原本在前面走着,没有发现,听到不醉和别人道谢,才回头去找自己的小丫鬟。
那人背对着蜚蜚,穿着一身浅色的锦衣,戴着京都富家子弟之中流行的蟠龙冠,个子不算高,但肩膀清瘦、脊背笔直,显得长身玉立,比寻常男子更加干净利落些。
没有听到他们说什么,但见不醉脸红红的,仰头望着那人。蜚蜚就以为是不醉惹事了,连忙走了过去。
“不醉,”蜚蜚担忧地说,“怎么了?”
说话间,来到不醉身边,自然也瞧见了背影的主人。
对方比蜚蜚高大半个头,极有礼貌,见了她,先是微笑着点头示意,接着,语气温和地说明了经过。
蜚蜚听了,连忙与对方道歉,那人却摆了摆手,反倒问不醉有没有事。
不醉整个人都傻了,话都不知道怎么说,只知道点头、摇头,蜚蜚在一旁悄悄用胳膊肘碰了她好几次,她的眼神都没有从对方脸上离开。
那人也只是笑:“既然没事,我就先走了。”
他似乎还有事要做,低头看了看掉在地上的东西,眉头皱了皱,捡起来扔在了路边的筐里,转身大步离开了。
是两串亮晶晶的糖葫芦,可惜掉在了地上,不能吃了。
“等等。”不醉下意识地喊住那人,见人家真的停了下来望着她,眼神无声地询问她怎么回事,她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气氛有些尴尬。
蜚蜚看着那个英俊得过分的小公子,觉得实在眼熟,像是在哪儿见过很多次一样,但就是怎么都想不起来。
“公子可否留下姓名?”蜚蜚替不醉说道,“今日匆忙,实在失礼。”
对方连连摆手说不用,眼神往身后的拐角看了几次,神色有些着急。蜚蜚便知道他是真的有事,拽了拽不醉的袖子,暗示她回去再说。
“告辞。”对方说了一句。
转身的瞬间,却愣住,望着不远处一个坐轮椅的男子,神情有些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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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只比她大几岁,穿着一身宽大的白袍,上面绣着振翅欲飞的仙鹤,面如冠玉,肩宽腿长,但是很瘦,放在轮子上的手骨节分明,显出一种病态的枯瘦。
长相更是惹眼,下颌溜尖,薄唇凤眼,眼尾稍稍上扬,颜色稍浅的瞳孔蕴含着冷傲的漠然,隐隐透着几分阴狠。
一看就不好惹。
男人的轮椅显然是特殊材质订做的,自己也可以推动,只是不太方便。蜚蜚见到他从角落里出来之后,就没有在往前了,似乎正在等着小公子自己过去。
他的脸色极冷,视线穿透人群,落在蜚蜚和不醉身上,尤似利刃,似乎是担心她们抢了他的东西一样,充满了敌对。
蜚蜚下意识往旁边走了走,努力当做没有看见。
不醉的眼神却仍然落在那位小公子身上,一步三回头,结果,猝不及防地对上轮椅上的男人,吓了一跳,忙往蜚蜚身后藏了藏。
蜚蜚掩饰的看着路边的小玩意儿,想等他们走了再过去。
但两人并没有很快离开,因为离的不远,蜚蜚听到男人冷漠的声音,平静地问着小公子:“去哪儿了?”
“买、买东西。”小公子的语气有些紧张。
“东西呢?”
小公子低下头,捏着自己的手,似乎知道说服不了他,声音很轻:“掉了。”
“掉了?”男子仰头望着小公子英俊得过分的脸,冷漠的语气之下,是受伤的眼神,“宋昭,你说谎的理由,真是越来越拙劣——怎么?就这么想要摆脱我?”
可惜宋昭低着头,没有看到他的表情,所以,只是觉得紧张,怕他生气。
宋、宋昭?
蜚蜚猛地转过身,望着那位小公子的背影,心情无比激动。
难怪会觉得这人眼熟——竟然是招娣!
幼时她们在同一间学堂念书,江家搬来沬州以后,两人还信件来往了好几年,只是后来,刘家不知道搬去了哪里,蜚蜚的回信断了,两人就没有再联系了。
没想到会在京都遇见!
更没有想到,招娣的变化会那么大!
小时候,为了方便照顾刘越风,王麻子让招娣扮作男子,化名宋昭,与刘越风同进同出。那个时候,她个子小小的,戴着书院浅灰色的大帽子,有些呆,看着不像男孩子。
而现在,若不知道她的底细,光看着她这个人,绝对不会发现她是男子!
“我从来没有想过。”宋昭低垂着视线,不敢看他,语气带着几分倔强,几分任性,“这辈子我都会和哥在一起的。”
“一辈子和我在一起?”刘越风冷笑一声,“以为我稀罕吗?”
蜚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