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中锦绣 第30节

  想通了这个问题之后,刘易斯通体舒畅,心中畅快不已,就好像在炎热的跑道上奔跑了2000米最后喝了一罐冰可乐一样的痛快、舒爽。
  这个时候,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
  “请进。”刘易斯扬声说道。
  门很快就被推开,是他的助理走了进来。
  “杨橄榄来找您了。”助理是这么说的。
  刘易斯听见了橄榄的名字,嘴角微微上扬。橄榄总是一个使别人很愉快的人。现在刘易斯确实也需要这样的朋友。
  “好的,”刘易斯微微点头,“我是约了他。”
  于是,刘易斯就离开了办公室,很快他就在走廊转角的地方看到了杨橄榄。杨橄榄正对着一缸金鱼发呆。
  “怎么啦?”刘易斯微微一笑,“看金鱼看得那么入神?”
  “你这个金鱼我还是第1次看到。”杨橄榄说,“好像果冻,圆头圆脑的,颜色不像一般看到的金鱼饱和度那么高,还挺可爱的。”
  “这是一个特别的品种,叫做‘樱锦’,又叫‘樱花兰寿’。”刘易斯回答。
  杨橄榄听到这个名字,便说道:“那应该是特别培育的品种吧?我对这个可没有研究,真是孤陋寡闻,叫人见笑了。”
  “那可没有。我也不认识,是别人送我的时候我才知道的。”刘易斯微笑回答,“而且,金鱼本来就是一种观赏鱼,基本上都是特别培育的品种,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二人微微一笑,便一路往外走去,讨论着要吃点什么东西。
  但说来说去也不过是那么两三家的选择。
  毕竟这是工作日的午餐。刘易斯虽然是老板,但也不好意思把午餐吃成晚餐,所以尽量选择在公司附近的餐厅。
  如果是这样的选择,那刘易斯总是会去自己最熟悉最常去的那一家。
  那是一家叫做“希腊海”的西餐厅。这家餐厅吃的也不是什么希腊菜,而是一些中西混杂的创意菜。主厨和刘易斯已经比较熟悉,刘易斯到了那里就直接去了雅座包厢。那个包厢是专门空给刘易斯的,几乎只要刘易斯一来都能径自走入那里。
  包厢倒是不大,但是相当雅致、洁净,房间的地板是深褐色的,上面的图案是一些希腊文字,没有人看得懂是什么,主厨也说是随便输入的,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却足够好看,这就已经够了。房间里摆设着木质的餐桌,旁边有深褐色的椅子,也有供人放松的沙发。沙发的形状特别,是唇形。它的颜色也比较跳脱,是鲜亮的红色,像是玛丽莲梦露的嘴唇。
  杨橄榄放松的瘫坐在红唇沙发上,只说道:“我没来过这家餐厅,不过看你的是熟客,你来点菜吧。我就负责吃好了。”
  “其实我来这里从来都不点菜。”刘易斯说,“我会告诉他,大概想吃多少分量的饭菜,或者是今天特别想吃什么、又特别不想吃什么,然后他就会自己把菜式给我搭配好。这特别方便,也是我常来的原因。因为想着中午吃什么,真的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哈哈哈!”杨橄榄笑着点头,“是的,这的确很麻烦。如果有这么一家餐厅能够做出完全符合我口味的菜,还知道给我换花样,那我也会很爱。”
  刘易斯便笑着说道:“那你可以试一下,说不定这家餐厅的菜也合你的口味。你以后也可以来多尝试。”
  “不了,”杨橄榄说,“这么尊贵的服务,价格一定不低。我还是吃盒饭算了。”
  刘易斯笑着摇摇头。
  很快,主厨就亲自奉上食物。橄榄对食物是赞不绝口,刘易斯也都相当满意。二人的用餐愉快地进行著,杨橄榄也说起最近听说的新鲜事:“我最近听在八卦行业工作的朋友说起了一单猛料。也许你也会觉得是有趣的传闻。”
  刘易斯面带微笑:“是什麽有趣传闻呢?”
  “听起来也相当无稽。”橄榄说著,一边用差餐刀来切割餐盘上的牛扒,“好像是说本地一个百亿身家的豪门抱错了儿子。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呢?”
  刘易斯一听,真是一颗心忽然提到了嗓子眼:“你听谁说的?这确实相当无稽。”
  “是的,”杨橄榄点头,“我觉得可能是一些狗仔,在编故事。但我确实听说有记者在跟这单新闻,不定过几天就会见到八卦杂誌爆料。”
  刘易斯越听越觉得心中忐忑,但表面上还是云淡风轻,有意将话题转移:“说这个也没什么意思。不知道最近邵丹桂的工作室怎么了?你帮她代理的生意进行得如何?”
  “挺好的。”杨橄榄笑着回答,“没什么意外的话,合约应该是可以签下来的。”
  刘易斯说:“我之前约了她谈做品牌的事,她的意向好像不大。”
  “哎,是这样的,艺术家嘛,不喜欢讲钱的。”
  “那这么说,就是无法打动她的意思了?”
  “也不能这么说,”杨橄榄笑笑,“等艺术家没钱的时候,就会讲钱的了。”
  餐桌旁边的两个人相视一笑,说着有一搭没一搭的话,慢悠悠地结束了这次午餐。吃完饭之后,刘易斯和杨橄榄走到了街边,看着路边缓缓驶过的行车、还有匆匆的路人,刘易斯心裏仍想著杨橄榄刚刚说的狗仔队在跟故事的传闻。他唯恐这件事和自己的兄弟有关。
  于是,和杨橄榄告别之后,刘易斯并没有回到上苑春,而是去了傲鹰集团的公司,到达了最顶层,也就是刘修斯办公室所在的地方。修斯的秘书玛丽热情地接待了刘易斯,告诉他刘修斯正在开会,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刘易斯表示理解,在接待室安然坐下,还喝起了咖啡。没过多久,修斯就来到了。刘修斯穿了一套双排扣的西装,衣衫边缘是人工造出的磨损,看起来颇有復古的风格。他坐到了易斯的旁边,微笑问:“怎么来了?也不提前说一声。”
  刘易斯忽然察觉到自己的失礼,没有预约就走了上来,也不管兄长平常的日程是多么的繁忙。
  “太抱歉了。”刘易斯主动道歉,“我下次会先预约的。”
  “不用这么拘谨,”刘修斯轻鬆的一笑,“我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刘易斯怔住了,心想,你又怎么能知道我是什么意思?
  “好的,”修斯见刘易斯不说话,主动打破了尴尬的沉默,“所以你是来游泳的吗?”
  刘易斯像是忽然想起了这件事,话带几分尴尬,摇了摇头:“我可没有带泳装。”
  “那没关係。我有。”
  刘易斯忽然觉得脸颊有点发烫,无法想象自己穿兄长的泳装会是怎样的情形。他窘迫地回答:“这样好像不卫生吧。”
  “哈哈哈!”刘修斯笑得开朗,“当然是给全新的。”
  刘易斯的脸庞更加火烫了,他又听得,刘修斯似乎憋不住笑地追问:“小易,你到底在想什么?”
  第37章
  刘易斯简直羞窘恨不得找个地缝儿钻进去,不过他还是保持冷静,以一种比较勉强的、但还是保持著优雅的口吻转换了话题:“其实,我不是为了游泳的事情来的。”
  “嗯,原来是这样啊。”修斯也感觉到刘易斯的狼狈,便故作将刚刚的事情放下了,一脸平静,“所以是为了什么?”
  “我听说,狗仔队最近在关注豪门抱错儿子的新闻……”
  刘易斯说得欲言又止,但他的话,也足够明白。
  修斯点了点头,表情相当镇静:“这其实也是意料中的。”
  “意料之中?”刘易斯的语气因为惊讶而提高,“唔,你是说,你预料到这个事情的发生?”
  “难道你没有吗?”刘修斯反问,“我们去了好几家的诊所去做血缘鉴定。因为父亲的不相信、不信任,我们还去了平常和我们没有联繫接触的机构。虽然我们不是什么大明星,但还是有头有脸的人,这种事情很难不被背后议论吧。”
  刘易斯相当惊讶,但沉下心来,又觉得刘修斯这个说法很有道理。但是,刘易斯转念一想便更感讶异:“既然你有预料到这个后果,那你为什么还那样做?”
  “很简单。”修斯说,“我不在乎。”
  刘修斯不在乎这个后果,也不在乎这件事情带来的影响。他笃定得就像海边伫立的巨大岩石,海浪多么强大,都没有办法磨动他一分一寸。
  “好吧。”刘易斯对刘修斯这种“处变不惊”感到几许无奈,只说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刘修斯说:“接下来吗?”
  易斯点头:“没错,你接下来打算做什么?”
  “接下来——”刘修斯抬起了手腕,看了一眼手錶,“这个时间,不如我们去下午茶?”
  然后,他们就去了下午茶。
  一开始,刘修斯的提议令刘易斯感到相当意外。刘易斯还说:“我以为你的工作非常忙碌、根本没有时间去享受生活?”
  “无论多么忙碌,都不可能有时间享受生活。”修斯笑著回答,“赚那么多的钱,意义何在?”
  这句说话似乎非常有道理。那么多的大老板都说自己工作极度忙碌、一人掌管数家公司、工作连轴转、毫无私人生活,这些也不过是说给别人听的话而已。既然做得了老闆,怎么不能自己掌控时间呢?难道大老闆们标配的私人飞机、酒窖、高尔夫球场都是为家裏的狗做的吗?
  刘修斯似乎很喜欢跟弟弟介绍自己的日常生活习惯。他介绍道,有的时候,工作太忙,他会和伙伴们一起开午餐会议。一般而言,午餐会议上,刘修斯不会吃什么东西。午餐会议过后,他会通过独自享用的下午茶补充体力。
  “所以,你是自己一个人用下午茶?”刘易斯提问。
  “今天不是。”修斯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
  刘修斯和刘易斯一同走到了办公室内。
  在修斯办公室的角落配备了橡木门的电梯。因为电梯门是木质的,还有金属雕花的门柄,看起来就像是一堵通往另一个房间的门,而不像电梯。刘修斯用指纹打开了门,带著刘易斯走进了升降梯。
  随着电梯缓缓上升,他们到达了傲鹰集团大楼顶层。
  电梯门打开的时候,可能因为阳光忽然变得刺眼,刘易斯并没有看到什么风景,却先闻到了清雅的花香——那是比任何大师调制出来的香水都怡人的气味。
  原来这儿真的有一个屋顶花园。
  ——如果不是刘易斯亲眼所见,他也很难相信——这儿真的完美複刻了他们少年时所经常到过的家中后花园。
  草木丛深、花木扶疏,这是春天的样子。
  但现在并不是春天。
  花园的穹顶是玻璃罩做的,这个花园其实算不得露天,更像一个温室。也就是说,他们用精密的系统控制温度湿度、甚至是氧气的浓度,从而製造出一个四季如春的世外桃源。所以这里才有春天的样子。
  这裏离天很近、离地很远,因为是高楼的顶部,仿佛伸手就可以触摸到云朵,身边却是真实存在的花草。真的算得上“烟云常飘缈,花木总扶疏”。
  站在这儿,刘易斯总觉置身梦境。
  “不要发呆了。”刘修斯微笑著说,“要来坐一坐吗?”
  刘修斯带著刘易斯去到了花园的一个角落,那儿有一个小小的凉亭,亭中一张石台,台上放着餐布,还有点心、茶果、茶壶等物品,看来已经有人一早将下午茶准备好了。
  “这些茶点是你以前爱吃的。”修斯伸了伸手,示意刘易斯先坐下,“但你现在还喜不喜欢,我就不知道了。”
  刘易斯看著餐桌中央放著色彩鲜艳的、形状可爱的马卡龙,回答:“其实我还是很喜欢这些甜品的。不过不会像以前那样。”
  “不像以前那样喜欢吗?”修斯用银镊子夹起一圈圆圆的马卡龙放到了刘易斯面前的餐盘上。
  刘易斯看著眼前的薄荷绿马卡龙:“也不能这么说。”
  刘易斯说的“不会像以前那样”,并不是说不会像以前那样喜欢甜品,而是说并不会像以前那样大声说自己喜欢甜品。
  刘易斯从小喜欢小熊玩偶,也喜欢甜腻的食物,但变成了男子汉之后,再喜欢这些显得有点儿不恰当。所以他不能像小孩子一样大声地说自己很想吃冰淇淋、马卡龙、巧克力、甜甜圈、棉花糖……
  但好的地方是,成爲了大人的他如果想吃这些东西,也不需要大声地告诉别人“我很想吃巧克力还有冰淇淋”。但他很久没有在家人面前吃这些“小孩子或者少女才喜欢的食物”了。
  刘易斯拿起了一块马卡龙咬了一下,马卡龙光滑的表面上出现了细微的裂痕。他抬起了眼,看见兄长在为自己倒茶。
  “你不吃吗?”刘易斯问他。
  修斯说:“其实我不饿。”
  刘易斯像是想起了什么,说道:“你好像根本不喜欢吃甜食吧?”
  刘修斯拿起了茶杯,指尖划过茶杯的边缘:“也不能这么说。”用的是像刘易斯说这句话时一样的语气。
  刘易斯看着餐桌上的食物,除了白桃乌龙茶之外,基本上都是甜食,那就都是修斯都不喜欢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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