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种田文) 第137节

  “那我就把你一刀捅了,下了地狱继续夫妻。”
  沈斐抽气,“真狠。”
  朝曦叉腰,“没办法,谁叫我找不到比你更好看的人了,要是找到我立马踹了你。”
  沈斐无奈,“不能光看样貌,也要看看品行,你把我踹了,去哪找能容你,忍你,任你胡来的人?”
  朝曦认真想了想好像是这样的,如果她真的踹了沈斐,怕还真找不到这么纵她,容她,宠她的人。
  沈斐是独一无二的,当然表面不能这么说,犹自逞强道,“比你脾气好的也很多,总之我要是找到比你好看,比你脾气好的男人我就把你踹了。”
  沈斐语气越发无奈,“嗯嗯,你高兴就好。”
  他好像并不难过,毕竟他自个儿也知道,这就是玩笑话,朝曦不可能因为相貌和脾气就踹他。
  朝曦往他怀里蹭了蹭,几乎半趴在他身上,脑袋搁在他胸口,闻他身上的味道,也在听他的心跳声。
  不知是听的太入神,还是淡淡的清香太醉人,朝曦竟然躺在他怀里睡着了。
  这一觉一直睡到晚上,一醒来便是晚饭时间,吃完饭缠着沈斐玩了一会儿,让他教书,教认字,沈斐一改常态,变成好师傅,几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俩人一教一学,到亥时才睡下。
  第二天一大早,朝曦俩眼一睁,第一时间去摸身边,一般情况下她起的早,可以看见沈斐的睡颜。
  睡着的沈斐格外安详,像个瓷娃娃似的。
  今儿伸手进了被窝,竟摸了个空。
  沈斐不在?
  去哪呢?
  朝曦简单洗漱过后去找他,一推开门便瞧见勤奋练剑的沈斐。
  沈斐停下剑招,莞尔一笑,“你来晚了,我已经练了半个多时辰了。”
  第152章 羡慕你呢
  昨天的解释没有白费, 沈斐听了进去, 竟真的主动保养身子起来。
  早知道如此早该告诉他,省的朝曦盯他像盯罪犯, 生怕他吃下什么对身体不好的东西, 积年累月之后影响身子,最后比她早死。
  怎么也要叫他活到一百岁, 如果每天像这样练个一两个时辰的剑, 不仅能熟悉剑招,还对身体有好处, 往后会少些小病小磨难。
  朝曦过去挑了把剑,陪着他练, 本来就是试手,越练越心惊,那日沈斐与百寒子交手,朝曦还觉得奇怪,沈斐居然隐隐占了上风。
  沈斐在她眼里一直有一种‘很弱’的错觉,虽然晓得并不弱,但是她见沈斐时,沈斐已经瘸了, 走不了,只能靠她抱着,像照顾千金小姐, 不, 比照顾千金小姐还精细, 后来又一直生病,几乎所有脆弱的一面都被朝曦看见。
  所以发现他与百寒子交手时占上风,朝曦觉得就是巧合,这么一对上才发现不是,沈斐在剑术之上造诣就是这么高。
  看不出来他平时懒洋洋的,恨不能赖在床上,只要不上朝就睡懒觉,人醒了也不肯起床,从来没见过他正儿八经练过剑,居然还能这么厉害。
  看来勤奋在天赋面前也只能靠边站。
  一直练了半个时辰,沈斐开始渐渐不支,最后败下阵来,他体力极不上朝曦。
  朝曦乘胜追击,打落他的剑,一跃而起,猛地扑了过去。
  沈斐没有防备,被她正面压倒,陷进厚厚的雪地里。
  路过的丫鬟捂住眼,又忍不住偷看,她们公子被朝侍卫骑在身下,捧着脸亲了又亲。
  朝侍卫好生奔放,公子完全招架不住。
  昨天夜里又下了些雪,朝曦扑去的时候沈斐踉跄了好几步,最后整个栽在一堆新雪上,朝曦扭过他的脸,与地上的白雪比了比,竟发现丝毫不逊色。
  沈斐长得极是好看,虽然没刻意保养,可他的生活习惯完全符合养生,这一身皮被他养的白皙细嫩,手感极好。
  朝曦就很喜欢摸他的脸,还有他的唇,软软的,沈斐通常都会配合,随意她摁来摁去,只要不过分。
  朝曦突然伸手,朝他的眼睛而去,沈斐本能闭上眼,长而卷的睫毛微微翘起。
  说来奇怪,沈斐一个男的,睫毛竟然这么长,又黑,看起来极是显眼,多少姑娘家刻意养都养不起来,还有这皮肤,不知道气死了多少姑娘,人家花钱花力花时间,每天涂涂抹抹,还不如沈斐每天喝喝茶,看看书,插插花,偶尔溜个弯。
  这厮从来没干过重活,又讲究,吃的也清淡,宅很少、应该说几乎没怎么晒过太阳,着实养了一身白皮。
  朝曦手拿开,捂住他的鼻子和下巴,单独看他的眼睛,沈斐已经睁开眼,黑黝黝的瞳子碎星一般,璀璨夺目。
  手往下挪了挪,露出挺巧的鼻子,鼻梁高,与眉骨连成一条线,立体精致。
  手又往下挪了挪,薄唇带粉,为这张脸拉了不少分,总之沈斐的五官分开看每个都好看,合起来更好看。
  他与别人不同,属于内外都好看的那种人,外在是能被人看见的地方,譬如脸,手,内在是身材,脱了衣裳才能看到的。
  女娲在捏他的时候一定很用心,花了十足十的心思,叫这厮从头到脚,处处秀气清隽。
  沈斐有泡脚的习惯,泡脚好,能去湿气和寒气,还能加快血液循环,朝曦觉得这是个好机会,给他包了许多药加进水里,每次加的时候沈斐便会将脚丫压在木盆的两边,脚趾伸展开,脚背白皙纤细,皮肤薄的能看见底下淡淡的青筋蔓延。
  说他从头到脚尽数好看,不是假话,是真的从头到脚,没有一丝缺陷,颇是羡煞旁人。
  说来她把这样的人睡到手,岂不是更加羡煞旁人?
  朝曦坐起来,朝身后看去,大清早的,许多丫鬟走来走去,每个看到都娇羞无比,她就像炫耀似的,在自个儿打下的江山身上盖章。
  在沈斐额头亲了一口,然后将他拉起来,本来想让他回屋歇会儿,练剑练的太久,沈斐胸口喘息厉害。
  但是沈斐听说她要去包饺子,执意要跟她一起。
  朝曦晓得,昨儿差点将沈斐的牙崩掉,今天沈斐十分不放心,一定要看着她包。
  他虽然没说,可那架势看着就像,毕竟平时绝对不沾春阳水的人突然心血来潮要与她一起包饺子,怎么看怎么古怪。
  朝曦也没拒绝,吃一堑,长一智,沈斐怕她再搞出什么新花样来也正常。
  朝曦将他带去后厨,还在厨房忙活的众人一愣,连忙站起来,齐齐朝沈斐行礼。
  沈斐淡淡回应,视线只稍稍一瞥便落在朝曦身上。
  朝曦手还与他的手拉在一起,目光在热闹的厨房寻了一圈,找到镜花和水月之后直接把他拽去角落。
  包饺子时几个人围一个圈,镜花和水月是沈斐身边的大丫鬟,许多二等丫鬟,三等丫鬟讨好她们,便与她们坐在一起,闲聊拉近关系。
  怕挤着俩人,镜花眼神示意靠近外圈的几个丫鬟,那几人明白,刚要离开,被朝曦摁回去。
  “挤一挤就好,不差我们两个人。”朝曦不是讲究的人。
  她都这么说了,沈斐自然没意见。
  假如只有朝曦一个人,自然听朝曦的,可如果有沈斐在,王府的丫鬟更遵从沈斐的意见,那几个丫鬟本能看向沈斐。
  “人多热闹。”
  这句话等于支持朝曦,于是几人留了下来。
  这圈坐的人本来就多,又加两个人,更挤,朝曦好不容易插进去,回头一瞧沈斐一个人占了老大的位置,另一边再坐一个人都不是问题。
  朝曦捅捅他,“你往那边坐坐。”
  沈斐搬动屁股下的小板凳,往那边挪了挪,他一动,其它人也动,纷纷往一边挤,又空出那么大的位置。
  总共只有这么大点的地方,又是个圆圈,不挤沈斐,肯定挤朝曦,朝曦与水月挨着的那边挤的胳膊都伸不开。
  她又让沈斐挪了挪,沈斐一挪,其他人再次跟着挪,又变成了挤她。
  朝曦目瞪口呆,继而乐了,“你是瘟神吗?都没人坐你身边。”
  她与沈斐只挨了一面,另一面空着,朝曦刚挤进来时便感觉到压力,本以为沈斐怕是挤不进来,没想到他一来,大家宁愿自个儿委屈,也要成全他,愣是挤出一片小天地。
  “还挪不挪?”沈斐挑眉问。
  “算了吧。”再挪也一样,没人敢坐在沈斐身边。
  一来沈斐是男的,男女有别,第二,沈斐是主,与主子坐一起是僭越。其三,谁不晓得沈斐有毛病,不爱人近身,靠他稍近都会被呵斥。
  倒不是沈斐,是镜花和水月,知道公子不喜,又岂会让旁人贴来?
  若是靠近公子,会不会得罪朝曦还另说,但是肯定会得罪镜花和水月。
  俩人是公子忠诚的追随者,从心底尊敬并崇拜公子,以保护公子为已任。
  这种莫名其妙的护花心理,叫朝曦开始颇受了些罪,不过被接受后又享尽了种种好处。
  好坏参半吧。
  朝曦撸起袖子去包饺子,沈斐也想帮忙,刚上手被朝曦打了一巴掌,“洗手了吗?”
  白皙光滑的手背登时红了一圈,沈斐站起来,到门外洗了洗手才进来。
  朝曦方才来时上了个茅房,出来洗过手,想着要包饺子,洗的极是认真,不用再洗一遍,只用湿布擦了擦。
  湿巾别人也擦过,沈斐介意,全当没看见,结果被朝曦逮住。
  她对沈斐的态度太随意,居然还打了一巴掌,等于落沈斐的面子,若是平时,即便是性格温和的沈斐也会蹙眉微怒,今儿默不作声出去洗了手,回来后朝曦也没放过他,叫他伸开带着水滴的手检查。
  沈斐的手实在好看,这么一伸吸引来众人的目光,连隔壁圈的丫鬟也投来好奇,惊艳的眼神。
  朝曦全然没注意,旁若无人的用沾了面粉的手翻过沈斐的手,发现指甲修剪整齐,指缝干干净净,没一丝毛病后开始教沈斐如何包饺子,“包饺子很简单的,两只大拇指这样摁一下就好。”
  “嗯。”
  沈斐熟练的拿了皮放在手心,又用筷子夹了些肉,指头灵活的对折面皮,两个大拇指摁下,一个饺子成型。
  倒是忘了,沈斐其实包过饺子,是当初在凤凰村,他要走的时候,包了很多很多饺子,不知道什么用意?
  想赔罪还是怎么地?总之朝曦气的险些打翻,然后过去把他强了。
  当然有沈斐半推半就的意思,如果他不肯,朝曦是不可能得逞的,虽然她功夫确实在沈斐之上,沈斐腿又刚好,站都站不稳,更何况反抗,她轻轻一推,这人便瘫在床上,想起来都困难。
  可挣扎不了,也可以口头拒绝,沈斐只软绵绵说了几句话,轻而易举被朝曦堵了回去。
  那晚其实不太愉快,朝曦存着不甘,怨念的心思,咬了他好几口,疤还在沈斐身上,尤其是肩膀那一口,简直恨不得把他咬死算了。
  朝曦偏头瞧了瞧身边包饺子的沈斐,沈斐这辈子是完了,招惹上她这样的女子,不死不休。
  “朝曦。”沈斐突然唤她。
  朝曦从鼻子里‘嗯’了一声,一副有事的模样。
  “我听见了。”沈斐有一面离她很近很近,近得几乎身子贴着身子,说话声音小时,只有她能听见,“有人说羡慕你。”
  ???
  “羡慕我什么?”朝曦一脸懵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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