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种田文) 第60节

  朝曦对自己的长相还是很模糊,停留在幼年时期,处于自卑状态,常被师傅打击,觉得自己是最丑的,长大后又到了个偏僻的山村,恰好不喜欢她这个的,觉得她没有女人味,琴棋书画样样不通,吃的还多,往那一站比男人还高,关键习了武,几百斤的东西随便扛。
  媒婆给她介绍了不少,有些是看不上她,有些是被她吓跑了。
  “你本来就不丑。”沈斐让她过来,给她理了理凌乱的衣裳,“你只是不会打扮而已。”
  朝曦属于大气的那种,与现在的小家碧玉完全背驰,一般人欣赏不来。
  “不过那个侍卫是不是在你给他包扎伤口后才夸你的?”
  朝曦眨眨眼,“你怎么知道?”
  那个侍卫是冻疮,不好包扎,包扎好得慢,所以朝曦只给了药,也算治病过后吧。
  “那是夸你心灵美。”沈斐戳破泡沫。
  “不是夸我长得美?”朝曦受了打击。
  现在想想好像每次被夸都是给人治病后,难道那些都不是夸她外貌,是夸她心灵美?
  哎呀,好难受啊。
  朝曦往床上一扑,双手搂住沈斐的腰,抬头认真问他,“沈斐我真的只有心灵美吗?长相不美吗?”
  沈斐板正她的脸细细看了一会儿,道,“不丑就是了。”
  不丑也就是不美的意思?
  朝曦更受打击,脑袋埋入他胸口,“我被你打击死了,不要找我说话,没救了。”
  噗!
  沈斐没忍住笑出声,“骗你的,你长得很好看。”
  朝曦的五官精致立体,有轮有廓,略带锋芒,就显得不那么软糯,需要懂的人才能欣赏。
  朝曦当即抬头,“那你夸夸我的优点,越多越好。”
  沈斐眨了眨,思虑片刻,居然什么都没想出来。
  “你不是大才子吗?”朝曦叉腰,“夸人都不会?”
  沈斐认真想了想,“吃得多,睡得好,力气大,个子高,还会医术,如果是个男人,你已经很成功了。”
  朝曦:“……”
  有这么夸人的吗?
  第72章 就是公子
  “沈斐!”朝曦上手揉他的脸, “你也很多优点, 睫毛长, 皮肤白, 眼睛亮,一看就是女孩子。”
  “还有啊。”她还没有说过瘾, “只有女孩子的头发才这么顺, 也只有女孩子的手这么纤长, 总之你浑身上下都像女孩子, 不,你就是女孩子!”
  打击人谁不会啊, 谁打击她,她打击谁。
  “嗯嗯。”沈斐也不反驳,“我就是个女孩子。”
  朝曦登时又有一种一拳打进棉花的感觉,沈斐怎么一点不介意别人说他像女孩子,不会感觉别扭吗?
  “小姐姐芳龄几何?可有对象?约不约啊?”朝曦挑起他的下巴。
  沈斐上下打量了她一眼, “不约。”
  朝曦:“……”
  “约不约?”用力板正他的脸, “不约我要来强的了。”
  边说边撸起袖子,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沈斐不屑的瞥她一眼。
  “?”朝曦来劲了, 当即就要扒他,手刚放在他胸口, 突然停下, “又琢磨什么准备算计我?”
  她聪明了一回, “我是不会上当的。”
  无非是用这种方式留下她罢了, 如果俩人上了床, 关系更加亲密,朝曦也没有理由离开。
  沈斐躺下,语气略带挑衅,“药蛊不要了?”
  “那……自然是要的。”朝曦语气软了一些,又看不得沈斐得意,犹自逞强,“也可以用别的方式,没必要一定……”
  “总之师祖给我的时候喝了一碗血就到我体内了。”她坐在沈斐腿上,一会儿摸摸沈斐的脖子,一会儿摸摸心口,“药蛊护心,如果取你的心头血或许就出来了。”
  沈斐低垂下眼,若有所思,半响道,“既然如此,那你取吧。”
  朝曦白了他一眼,“你当我不想,也不看看你弱成什么样,哪有血给我取?”
  心头血跟别的血不一样,取了沈斐会元气大伤,他本来身体就差,从悬崖上掉下来给他带来一辈子的后遗症,不养个三五年根本恢复不了,再被朝曦取个一碗心头血,能要他半条命。
  这也是为什么师祖没两天陡然老去的原因,先丢了心头血,又取了药蛊,直接抽了她半数精元,后半生不好过,所以师傅才会哭得那么伤心。
  朝曦原来不懂,现在懂了对师祖少了一些怨念,更多的是感恩。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取?”沈斐问她。
  “养一养呗。”朝曦抱胸,“不然还能咋地?”
  她从沈斐身上下来,将这人挤去床里,自己也脱了衣裳进来,没跟以前似的,自己一个被窝,直接挤进沈斐的被窝,腿夹住沈斐的,“我给你暖着,睡吧。”
  她体温高,盖两个被子晚上热死沈斐,朝曦很早就知道了,只要盖的稍厚,她能当个火炉,师傅就特喜欢跟她一起睡,说可以抗寒。
  朝曦让沈斐睡,沈斐睡没睡不知道,她自己反而睡着了,半夜热的不要不要的,将手伸出来,不知道哪个杀千刀的又给她放回去,朝曦再伸出来,杀千刀的又给她放进来,一来二去实在困得厉害完全不想动,热就热吧,睡醒就好。
  就这样熬了一夜,第二天辰时才醒,一歪头,发现沈斐已经半靠在枕头上看书,不知道什么时候醒的,居然比她起来的还早?
  朝曦钻进被子里,摸了摸他的膝盖,又用脚碰了碰他的脚,嗯,暖的,看来她这个火炉发挥作用,将沈斐的老寒腿拯救过来。
  “你醒了怎么不叫醒我?”
  朝曦伸个懒腰爬起来,没穿衣裳,先去推开窗户瞧了瞧外面,还在下雪,比昨天大,鹅毛似的,伸出手能接一把。
  这样的天气如果是平时沈斐的腿肯定不能走路,寒进骨子里的疼,但是昨天给他暖了一夜,今天是温的,应该能走了,他居然没有先下去。
  “腿还不能走路吗?”外面风大,朝曦又将窗户关上。
  “嗯。”沈斐搁下书应道。
  “真的?”朝曦不信,温的说明不疼,不疼怎么会不能走路呢?
  她走过去摁了摁,又摸了摸膝盖的骨头,活动了一下腿,沈斐都没有喊疼,但是一问他能不能走,就是不能走。
  无奈又是朝曦抱来抱去,匆匆洗漱完抱到桌子旁吃饭,很简单的饭,馒头咸鸭蛋和稀饭。
  原来在山谷时日常吃这个,偶尔有新花样,大多还是面条,胡辣汤,和稀饭。
  许是吃多了山珍海味,喝喝稀饭也别有一番风味,沈斐很喜欢,可以连续喝几天不腻,朝曦都快腻了,他就是不腻,换个花样过几天再喝,他又提起了兴趣,朝曦陪他喝了好久的稀饭。
  知道他喜欢,朝曦叫住准备另外做饭的镜花姐姐,端了两人份的稀饭馒头咸鸭蛋上去。
  沈斐瞧见这些食物还挺怀念,筷子在桌上磕了磕,整齐后才动手夹了馒头过来。
  一般情况下馒头都是直接拿在手里吃,但是沈斐毛病,不喜欢拿在手里,都是咬一口搁在碗里,就咸鸭蛋,再咬一口搁在碗里,如此反复。
  吃个馒头也搞这么多花样。
  朝曦没他会来事,筷子插进发烫的馒头里,举起来吃,一顿饭在俩人鲜明的吃姿中完事,然后闲了一上午,中午吃完饭大家开始收拾东西,起初只有一两个人,朝曦没在意,后来越来越多,所有人都在收拾,她这才反应过来,蹬蹬几步跑回房间问沈斐,“你要走?”
  沈斐倚在窗前看雪,身上披着狐毛大氅,回身的那一刻有种谪仙下凡的感觉,干净,清爽,“嗯。”
  朝曦登时有些不是滋味,她夹在两者之间都没准备走,沈斐倒先她一步走了。
  “走吧走吧,走了就不要回来了。”朝曦手里还拿着晚上准备煮的饺子,一个没控制住,糊了沈斐一脖子,面粉拍在他脸上,饺子掉进他的狐毛大氅里。
  沈斐瞧了瞧,伸手拿出来,饺子已经瘪了,皮厚,里面的馅倒是没掉出来,只沾了些面粉,他拍了拍,用狐疑的眼神看朝曦。
  朝曦眼睛瞅向别的地方,“手自己动的。”
  ‘噗’沈斐笑出声,很快又认真起来,“凤凰山的战况惨烈,留下很多重伤的士兵,我要去凤凰山一趟,为他们带去药和大夫。”
  朝曦眨眨眼,莫名有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本以为沈斐是回京城,这样她就会陷入两难,在去凤凰山或者跟随沈斐之间犹豫不决,搞不好两件事都做不好,沈斐要去凤凰山,正好跟她的路程契合,算是顺路,也正好可以两边顾着。
  一边给凤凰山重伤的士兵看病,一边给沈斐治腿。
  “凤凰山临近元国,冬天很冷的,你的腿……”秋天的时候就有预兆,风刮的像别处冬天似的,去了那里,沈斐的腿肯定受不了。
  沈斐莞尔一笑,“不是有你吗?”
  朝曦扭头不看他,“谁说我要去凤凰山啦?我要去京城找师傅。”
  沈斐没跟她一般见识,“明天动身,快去将你的东西收拾好,先搁在马车上,明天直接走便是。”
  朝曦麻溜跑去收拾东西,后知后觉反应不对,沈斐这么说她就这么做,不要面子了?
  药箱一丢,搁下瓶瓶罐罐又跑下楼,去了后厨包饺子,除了她还有镜花姐姐和水月,然后厨房的婆子,包一大锅,每个人都有份。
  冬天吃饺子最爽,这地方也没别的好吃的,不如喝些汤暖暖身子。
  人多,大家坐在一起聊天,不由自主说起自己见过听过的有趣时,这里面见识最多的当属镜花,跟在沈斐身边久了,沈斐去哪她去哪,天南海北都去过。
  问她什么都知道,其实沈斐懂的更多,可他不爱说话,还不如与镜花姐姐聊天,俩人聊熟了,镜花还会告诉她沈斐以前的事。
  据说沈斐还是皇子的时候镜花就已经跟在了他身边,她的父亲为沈斐挡箭而死,母亲因为父亲隔三差五不归家,总做一些危险的事,动不动受伤还不肯辞工,气的撒手不管,将还小的镜花留给了父亲。
  噩梦来的突然,她眼睁睁看着父亲断气,临死前将她托付给沈斐,希望他念在救他一命的份上照顾她,无需太好的条件,有吃有喝当个丫鬟就是。
  沈斐本打算认她为妹妹,她不肯,坚持要留下来,沈斐尊重她的选择,开始只给她安排了个轻活,当个大丫鬟,指挥人做事便可,谁料镜花争气,一步步从白,青,红,黑丫鬟中晋级为沈斐的贴身丫鬟,一当当了十几年。
  “公子十二岁封王,母妃又不在了,大家都说公子这辈子是没指望了,该走的人都走了,没几个人留下,记得刚搬进王府时还闹了贼,公子也不在意,只说让他偷,再偷一两回就好。”
  “我当时不太明白,只以为公子自己也放弃了,没成想那贼偷了一回又一回,放松了警惕,一下就被公子抓到,不仅将自己的东西拿了回来,还有那贼以前偷的东西,更是将那贼收服在府上。”
  “老王妃死的早,什么都没给他留下,全是公子一个一个收服而来,刚开始不知道多难,我亲眼瞧见他在大雪中站了三天,练琴练的指尖出血。”
  “有本事的人脾气都古怪,大多有个一技之长,若是不能与他们拼个高低,谁肯理你?”
  这个朝曦知道,她交朋友首先看医术,若是医术不如她,说实在的,真没兴趣聊天。
  沈斐将她的医书尽数看完,朗朗上口似的,她说一个名字,这人能将里面的内容背出来,其实也算一种共同话题,好歹说起医术,沈斐不会俩眼一抹黑。
  “那时候真不知道自己怎么坚持下来的,幸好都过去了。”镜花眼中闪着泪花,“其实我倒是没什么,只是公子……着实吃了些苦。”
  公子从不让她喊宁王,说会忘了本心,‘宁王’这两个字与皇家沾亲,代表了皇家,可他是沈斐,他走的每一步都没有沾‘宁王’半点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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