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羡慕

  霍不凡也没反驳,奔驰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几乎是无可动摇的。
  论百万级以下开什么车最有面子,那么除了奔驰,可能也就只剩下宝马能勉强拼一拼了。
  当然了,对霍不凡来说,这样的比较没什么意义,因为他以前都是坐劳斯莱斯出门的。
  无需掏出钥匙,全车无钥匙进入的功能,直接拉开把手就可以了。这种科技已经算不上太高级,但对从没有坐过真正豪车的宁雪晴和简思思来说,却是极其的新鲜。
  而上了车之后,奔驰的六十四色氛围灯,超大全景天窗,以及几乎可以说领先了一个时代的内饰设计,都让两个女人眼睛有点放光。
  因为没来得及买u盘,暂时只能连接手机蓝牙放歌。即便如此,足足有二十三个喇叭的柏林之声,还是给人一种仿佛置身于音乐会礼堂的真实感。
  那样的音质,近乎无可挑剔。
  轻柔的音乐,让整个车厢的氛围变得全然不同,宁雪晴甚至有些紧张的摸着座椅上的真皮,本能的道:“这辆车得不少钱吧?”
  “之前定的是舒享版,需要五十万。现在这辆是最顶配的四驱版,又加了一些例如后排侧气囊,抬头显示之类的选装配置,花了六十万。”
  霍不凡没有想隐瞒这辆车的真实价格,区区十万块钱如果就让他为之撒谎,那也太没人品了。
  好在宁雪晴并没有批评他,钱都花了,还能说什么。再说了,这些钱在她眼里都是靠霍不凡赚回来的。男人有本事,多花点也应该。都说香车,美人,好酒,是男人的最爱。
  作为一个合格的妻子,美人不会赞同,但其他两样,宁雪晴并不觉得需要管控太多。只要不过量,偶尔奢侈一下没什么问题。
  否则所有赚来的钱都存银行里,或者放家里发霉,那辛辛苦苦何苦来哉。
  再者说,这么好的车,她自己也十分的喜欢。
  有时候喜欢一样东西,会让怨念减少很多。
  简思思坐在后排,这里看看,那里看看,像个好奇宝宝问东问西。
  霍不凡一边开车,一边不厌其烦的回答她问题,过了大概二十分钟,到了简思思的家门口停下。
  下车后,简思思冲着车窗挥手:“谢谢老板,谢谢宁总,我回家啦。”
  “拜拜。”宁雪晴冲她摆手道。
  而后,车辆起步离开。
  如今已经是国六的排放标准,尾气不再像以前有那么多刺鼻的味道,看着奔驰轿车显眼的璀璨星辰尾灯,简思思脸上充满了羡慕。
  无论懵懂的青春期,还是大学毕业后,她都一直希望自己未来的丈夫,是一个有能力又帅气的男人。
  嗯,最好能体贴一点,会做饭就更好了!
  这个形象,几乎可以说和霍不凡完全吻合,以至于简思思有时候想着自己心目中的完美丈夫人选,甚至分不清究竟以前就这样想了,还是说接触到霍不凡以后,慢慢的被他所吸引,心目中的丈夫形象,也随之被影响。
  宁雪晴年轻貌美,哪怕已经是八岁孩子的妈妈,可看起来和二十来岁的年轻姑娘没什么区别。
  无论脸蛋还是身材,都近乎完美。
  也许正因为她的完美,上天才会赐给她这么完美的丈夫作为搭配,否则的话,谁能配得上她?
  想到自己的男朋友宁浩斌,简思思忍不住叹口气。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宁浩斌也算风云人物了,很多人都羡慕她能找宁浩斌做情侣。
  可是现在,和老板一对比,简思思顿时觉得自己真是没什么好自豪的。
  年龄相差不了几岁,可彼此的差距却犹如天上的明月与地上的萤火。
  为什么好男人,都是别人家的呢,简思思如此想着。
  又过了二十分钟,霍不凡开车来到宁国祥的水果店门口。
  如今水果店生意火爆,在宁玉林的建议下,宁国祥把旁边的铺子也给盘了下来,扩大店面。
  店铺面积整整扩张了一倍,却还是人满为患,他不得不招四个店员来帮忙。即便如此,还是一个个忙的不可开交。
  一家店如果形成了好口碑,高人气,只要自己不作死,基本上是不会衰落的。尤其水果生意,古往今来都没什么变化,无非就是看水果品质和价格。
  宁国祥的货都是从夏宏远那边进的,品质没得说,价格方面,他也不求多赚,还是维持原来的价格不动。
  如此一来,当真称得上物美价廉,自然吸引人。
  每天门口排队等着付钱的顾客,挤到店里两台大立柜最高功率运转依然让人汗流浃背,宁玉林已经联系人,准备过来把店重新搞一下,装上中央空调。
  他一直坚持霍不凡的经商理念,现在的销售业,就是拼服务。你有的东西,别人家也有,凭什么要买你的?
  服务质量不好,客人就会流失,现在的人那么矫情,一旦走了,可能这辈子都不再回头。
  所以,装空调花的那点钱算什么,把客人们永远留住才是对的!
  倘若换成半年前,霍不凡开个奔驰e级过来,可能会吸引很多人的眼球。
  这里的房子都有十几二十年的历史,已经算老小区了,因为住的都是年纪偏大的工薪阶层,能开得起豪车的寥寥无几。
  但是现在,很多有钱的客人,大老远开着豪车过来买水果,门口奔驰宝马奥迪停的到处都是,一辆奔驰e级根本不显眼。
  附近已经没有停车位,霍不凡只好把车停在稍远的地方,然后和宁雪晴一起步行过去。
  到了店里,正见糖糖那丫头在人群里穿梭,帮人递塑料袋。
  小丫头每周都会过来帮外公外婆做事,她活泼可爱又不怕生,说话嘴甜,古灵精怪的样子很是惹人喜爱。
  许多客人来这里买水果,有部分原因就是冲这丫头来的。
  “你女儿还真是个做生意的材料,都是遗传了你的天赋。”宁雪晴略显自豪的道。
  “也许吧……”霍不凡耸耸肩,不是很认可这句话。
  因为重生前,糖糖的父亲是李书恒,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书呆子,哪会做什么生意?要说糖糖遗传了李书恒的生意天赋,那才是笑话呢。
  不过这种事又没法反驳,只能保持沉默。
  两人走到店门口,也没往里面进,客人实在太多了,店里的人都在忙活,进去也说不上话。
  左右无事,霍不凡想到自己失忆的事情,便问:“问你个事情,咱们俩怎么认识的?”
  宁雪晴的注意力,大部分集中在糖糖身上,生怕这丫头在人群里跑来跑去摔着碰着。听到霍不凡问,她随口答道:“什么怎么认识的?”
  “今天下午去潘思米那的时候,她问我在哪上的大学,我忽然发现自己记不起来了。能记起来最多的,就是在医院病床上,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了你。所以,我很好奇咱们俩怎么认识的?是之前就很熟了吗?因为我记得睁开眼的时候,你正用棉签帮我湿润嘴唇。”霍不凡道。
  这个问题在他看来并不是十分的严重,无论宁雪晴回答还是不回答,都无伤大雅。只不过心里有疑惑,他不想藏着掖着,还是问出来比较好。
  然而这番话,却让宁雪晴听的心头一跳。
  她转过头来看着霍不凡,从她的眼睛里,霍不凡看到了明显的不安和慌乱。
  宁雪晴的呼吸,也有些微微的急促,道:“你失忆了?什么时候失忆的?怎么之前没听你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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