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专治不服[快穿] 第689节

  宋雁秋毫不在意,招手过来给他吹了吹手,道:“手疼了没有?以后叫丫鬟给你掰,你精贵着呢。”
  顾棠眉头一皱,道:“母亲,你也稍微管管他,不能这么下去了。”
  “不过几张唱片,个把银元的事儿,你想要什么叫下人去唱片行买。”
  宋雁秋说完就站了起来,道:“你好好休息,我叫厨房给熬了猪骨汤,油沫子都撇了,你记得喝。”
  “也别总跟顾文月过不去,你是什么身份?她是什么身份?等你当了太子妃,你说一句话,她就得吊死在自己屋里。”
  “你也别太担心,这些年你父亲一个妾都没有,一个私生女都没有,这个也不会是问题的。”
  宋雁秋冷笑一声,拉着顾衡凌出去,顾棠又躺了下来。
  这一家是真的绝,完全就是这个时代的糟粕缩影。
  顾家是商人出身,宋家是官宦人家,原主的外祖父当年是总理衙门的官员,专门负责大温莎联邦相关事务。
  顾宜春娶了宋雁秋之后,靠着老丈人的关系,学到了做水果罐头的技术,因为是做外国人的单子,很快攒下了一大笔家产,也有了社会地位,成为了“人上人”。
  时景不好之后,他带着全家人都搬到了租界,如今这房子是四层楼的石质骨架,四周好大一片花园,住了他们一家五口,还有二十几个下人。
  顾文月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
  她妈妈当年花名合欢,是纸醉金迷的头牌,整个昌海市至少一半有头有脸的人都跟她有点关系。
  后来合欢发觉自己有了身孕,她们这种人都要吃药的,她觉得这个孩子是上天的预示,就带着这个孩子偷偷跑了,这孩子就是顾文月。
  说实话,合欢也不知道她肚里的孩子究竟是谁的,顾文月就更不知道了。
  不过合欢从小就给顾文月讲她以前的事情,比方哪个老板家里是什么情况,哪家的正房夫人是个色厉内荏的纸老虎,又或者当年她要是如何如何,可能就能嫁入豪门当个姨奶奶了。
  在合欢死后,顾文月就是靠着这些消息来昌海市投亲的。
  顾宜春就是她选定的父亲——其中之一,没想到第一次就成功了。
  顾宜春为什么是首选呢?理由也挺简单。
  顾家的太太当年是实权官员的官家小姐,压得顾宜春喘不上来气,别说姨太太了,就连丫鬟都不准用。
  但是随着皇帝退位,官员歇菜,顾宜春也渐渐有了反抗的心思。
  顾文月觉得自己是知道男人的,她妈妈给她讲了无数男人的本性,而且她在乡下也有个要好的地主儿子,让她学会了怎么对付男人。
  她说她是顾宜春的女儿,顾宜春就是为了给宋雁秋脸上扇巴掌,也会认下她的。
  这证明他当年不是那么窝囊,不是倒插门,他是有血性的。
  再说头牌合欢给他生了个女儿,还为了这个女儿逃到乡下从良了,这对男人来说就是值得夸耀的风流韵事。
  之后呢,就是在顾家装可怜。大庆朝都亡了,顾宜春又有外国人的关系,他就是家里说一不二的人!
  他会帮自己撑腰的!
  顾文月的计划挺成功的。
  顾宜春被她骗得死死的,得意、愧疚,再加上顾文月一下下往他心里戳,他很快就对顾文月言听计从了,而且还觉得这是他宠溺女儿,在补偿她。
  有了好爹下来就是好婚事了,原主有个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陆云平,虽然还没订婚,不过也差不多了。
  总之就算是顾文月有心勾引,这人也不是什么忠贞之人,两人直接抱在一起亲,还被原主看见了。
  顾棠觉得这一点其实也是顾文月故意叫她看见的。
  原主自然不可能轻易放过去,但是被顾文月倒打一耙,“你都要当太子妃了,你就不能放过陆云平吗?我就是安慰安慰他,我们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你就算误会我,你也不能误会陆云平!”
  争执间顾文月趁人不注意,一脚把原主从楼梯上绊了下去,接下来就是顾棠醒来的那一幕了。
  原主是无比气闷,她完全不想当太子妃,再说这就是没影儿的事儿。
  她从小接受的就是新式教育。
  顾宜春送她去了大温莎联邦的女子学校读书,不是为了知识,更不是为了让她更好,而是为了让她更值钱。
  回来嫁个好人家让顾家的生意越发的稳固,就算嫁个来这边的外国人也行。
  当时的社会,就是一等洋人,而且得是白人。
  但是原主是有理想的,她没按照顾宜春的要求读什么文学美术之类的专业,她读的是自然科学。
  学习的过程中她看到了歧视,看到了平等,也看到了公平是怎么得来的。
  她有了为之奋斗的理想。
  就像师夷长技以制夷这句话,有人想的是从里头捞钱,有人想的是机会,有人想的是政绩是升官,原主想的赶走侵略者。
  师夷长技以制夷,她把这句话刻在了心里。
  她还想让大家知道什么是科学,就算是不干不净吃了没病,那也是因为诱发了机体的免疫反应,而不是真的要人吃不洗的东西的。
  不过有顾文月的刺激,每天在她屋里待三四个小时,不是说:“我跟陆云平没什么,你不要误会”,就是说:“你去读了新式女学就是为了回来当太子妃的吗?可是皇帝都退位了。”
  原主被她刺激的心情郁闷,更加没法好好养伤,最后估计是伤口增生又或者二次损伤,不仅仅是下雨天会酸疼,而且还有点长短腿。
  顾家的嫡女被她踩到脚底下,顾文月心中得意,她不禁觉得她替她娘报仇了,还生出玩弄人心的喜悦来。
  下来就是婚事了,顾文月一边跟陆云平说她对不起姐姐,一边又雇了几个小混混,把当年在乡下帮她很多的那个小地主的儿子推到河里淹死了。
  顾文月如愿嫁给了家境优越,而且还差点成了姐夫的陆云平。
  这个时候,原主经过小两年的修养,至少心态上是变好了,嫁不嫁人又有什么关系?长短腿又能怎么样?
  她还有知识,她还有理想。
  一看原主恢复正常,甚至还找了个大学讲师的工作,眼看就要成受人尊敬的顾教授,顾文月心里就跟有蚂蚁在爬一样难受。
  她念叨着斩草除根永绝后患,找了当年的小混混们,又把原主掳走,折磨了一夜,原主就这么死了。
  顾文月猜得不错,原主的死法在封建大家长眼里是不太光彩的,不管是顾宜春还是宋雁秋,根本就没有声张,只是说原主身体不好,去老家修养,然后就这么糊弄过去了。
  等到后来时局更加不稳,顾宜春带着他们打算跑路港城。
  这时候顾文月原先用过的小混混也觉得不安全,想过来再敲诈一笔,争吵间被陆云平听见,但是他没听那么多,只知道有人来威胁他的太太。
  两边混战起来,顾文月就更好浑水摸鱼了,三个小混混死了,陆云平因为伤势太重,没过三天也给死了。
  等到了港城,顾文月又回到了顾家。
  顾宜春老了,顾衡凌就是个纨绔子弟,现在的事情比当年她刚去顾家还要容易。
  几年过去,顾衡凌就在街头冲突中丧命,顾宜春被生意上的竞争对手谋害,宋雁秋说是个官家小姐大家闺秀,但实际上什么都不懂,顾家彻底落到了顾文月手里。
  做生意她不会,那就把厂子都出售,留着钱买地买房吃租金。
  她的日子过得不要太好。
  顾文月晚年,经常会回忆她年轻的时候,最春风得意的时候。
  在日记里,她是这么描述的:“顾宜春是最适合做我父亲的人,他刚愎自用,十分好糊弄。”
  “我找人说我是他的锦鲤,我旺爹,我来之后他的生意就好了很多,他居然真的相信。哈哈哈,乡下的神婆就是这么骗人的。有好事儿没得说,要是发生了什么不太好的事情,那就是破财免灾,就是挡灾。”
  “宋雁秋看着厉害,但是她引以为傲的身份随着皇帝退位之后,就什么都没剩下来了。她就只会说你怎么敢,我当然敢了。”
  “而且因为大儿子死了,她十分宠溺顾衡凌,只要抓住这个弱点,她真的很好对付。”
  “顾棠更是可笑,什么进步青年?其实就是个傻子。”
  “她根本就是想太多,只要拿理想稍微刺激她一下,她就没理智的。”
  “她不会使用女人最有利的武器——眼泪,她只会说理想未来跟人生,她只会要求自己坚强,她从不示弱。怎么可能会有男人喜欢她?不管是当父亲的还是当丈夫的,都不会喜欢这种女人。”
  “她被时代淘汰了,就是我的手下败将。”
  “不过我也想过,如果她安安生生做个温柔贤惠的女孩子,可能我也不会这么对付她。”
  “我想顾家的嫡女做我的跟班,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我适应了时代,我利用了时代,我活了下来,我活得很好,他们都已经成了枯骨飞灰,消失在了时代的洪流里。”
  原主的要求一共就两条。
  “我想离开他们,我不想在泥沼里生活。”
  “我想做点什么,为这片满目疮痍,战火纷乱的大地做点什么。”
  不要求她报复顾文月,更加没有让陆云平回心转意的想法,也不需要她在顾宜春面前拆穿顾文月的真面目。
  顾棠有点心疼她,她想为原主做得更多。
  骨裂不是太大的问题,她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离开这个家。
  说实话,就算原主不要求,顾棠也会尽快离开的。
  顾家几口人,真的是时代糟粕。
  一个随波逐流,软弱但是无情,对内重拳出击,对外唯唯诺诺的小资本家。
  一个大庆帝国的遗老遗少,心肠狠毒自诩高贵。
  还有一个居心叵测,以为自己是顺应时代,实则毫无底线,踩着人命爬上去的阴谋家。
  顾衡凌,从小就是熊孩子,在父母“男孩子长大就会懂事”的言语里长大,然后继续惹祸,父母不会教,他也完全没有善恶观念,直到他死,他都觉得是因为他拳头不够硬。
  这个家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亲情。
  顾棠靠在柔软的枕头上,她想让这家人看看,什么是为国奋斗。
  她又扫了一眼她的技能表,像学神光环、演技还有向心力这种技能,基本都减半了。
  很好理解,现在这个时代背景,连温饱都不能满足的时候,精神方面的需求就被减到了最低。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特殊的地方,灵气依旧是20,证明这不是个灵异玄幻世界,但是玄学适配度升到了50。
  这说明什么,有些人没法自救,也不知道该怎么自救,所以只能求助于虚无缥缈的神仙妖怪,靠自我洗脑支撑下去。
  门很快敲响了,大夫进来给她量了体温,又看了看她的腿,道:“夹板最好上一个月,这期间尽量不要用力,多喝点骨头汤有好处的。”
  顾棠点头,大夫留了点止疼药跟安眠药,说晚上疼得睡不着就吃一点。
  很快,黄妈带着丁香进来,手里还端了碗热汤。
  黄妈道:“小姐,这是厨房熬的骨头汤,油沫子都撇出去了,您趁热喝,免得腥气。”
  顾棠嗯了一声,伸手接过汤碗。
  这一喝,倒叫她喝出点不太一样的地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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