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原配的人生(快穿) 第426节

  正如罗丽娘害怕的那样,苏母辩解不了后,把她给招了出来。
  时隔大半年,当初庄莹莹出苏府时闹得沸沸扬扬的事再被人提及。
  如今,真相大白于天下,所有人都知道,庄莹莹这个苏家妇做得冤枉,要不是自己机灵,怕是早已背负着水性杨花的骂名而死。
  这苏家……忒乱了!
  本来罗丽娘只监一年,出了这事,直接添了十年。
  苏母也一样,陷害儿子儿媳名声,还要给有孕的儿媳灌药,桩桩件件都挺恶毒,当朝容不得子害父母,也容不得母亲戕害子嗣。哪怕事情未遂从轻发落,也按律判了八年。
  苏父在公堂上写下休书,扬言接受不了这样恶毒的妻子,递出休书时还落了泪,得了不少人同情。
  侍郎夫人从头到尾旁听,末了请知府大人作证,写了一封和离书。
  “当年你说没有妻儿,所以我父亲才许亲。既然你是骗我的,那我们这桩婚事从一开始就是错的。”侍郎夫人眼圈微红,但眼神坚毅:“既然错了,那就该纠正。从今往后,咱们一刀两断,再无关系!”
  侍郎大人知道自己能有如今的地位,都是因为岳家,他是一万个不愿意和离的,当场想要求和。
  可惜佳人心已死,求了半天无果。
  苏华风的身世在公堂上暴露,府城是留不住了,侍郎大人如今已经没有妻室,他离开时,还是带走了他。
  后来,秦秋婉听说,侍郎大人被贬去了偏远的小县做一个小县令,若无意外,一辈子都回不来。他虽然带着儿子,但心里却一直怨恨,还染上了酗酒的毛病,不顺心就对着儿子,非打即骂,苏华风的日子不太好过,但他无处可去,只能留在亲生父亲身边。
  偶尔,他也会回想,如果自己真的是苏家血脉该有多好。
  如果母亲没有和人苟且生下他该有多好。
  *
  苏母没能熬过八年,还在大牢中就没了性命。罗丽娘倒是熬过来了,可她出来后,没有人愿意搭理她。
  苏家因为卷进了官员的恩怨之间,生意大不如前,渐渐没落下去。不过,他对小儿子始终不满意,也不想把家业交给罗丽娘的儿子,反正自己还年轻,干脆续娶一门,重新教导小儿子。
  后来,儿子是教出来了,可惜家业已然败得差不多。沦为一般商户。
  关于罗淮西夫妻,城里人提及时都满口称赞,不为别的,只因为夫妻俩的大方。
  他二人很乐意帮助贫苦的人,无论天底下哪个地方受灾,都会捐钱捐粮,不遗余力。以至于许多年后,各处都还有人传唱二人的善举。
  第452章 女状元的原配 一
  瘦弱苍白的庄莹莹站在秦秋婉面前, 满脸释然的笑容,盈盈一福身:“多谢姑娘帮我。”
  “我自己受了委屈不要紧,可我腹中孩子何辜?他甚至都没来得及看一眼这世道, 就被亲生父亲毒杀, 你将孩子养得好,他待人赤诚,人又机灵,不会被人诓骗, 本性善良……”那个孩子, 简直满足了她对自己孩子的所有期待。
  秦秋婉上前虚扶她起身:“不用谢,我也是帮我自己。”
  其实两人压根碰不着,看着庄莹莹缓缓消散, 秦秋婉回头看了桌上的瓶子,已然快至瓶口。
  *
  睁开眼睛, 秦秋婉入目一片红艳, 视线只拘在眼前方寸之地, 头上挺重,垂眸看得到青石板地砖, 视线落回自己身上, 看到的吉服上绣着石榴花, 纤细如葱般白嫩的指尖涂着大红寇丹,掌中捧着一柄清透的如意。
  很明显,她在成亲。
  秦秋婉微微吐出一口气,正想接收记忆, 只听见门“吱嘎”一声被推开,然后有轻巧的脚步声过来。
  “主子安。”
  身边有丫鬟清脆道。
  “你们下去。”微哑的声音传来,很是清越。
  丫鬟福身退下, 没多久,秦秋婉眼前出现了一炳称杆,似乎想要挑盖头。
  秦秋婉都是为枉死不甘心的原配讨公道,那这盖头就算揭了,也是不能称心如意的。她一抬手,自己掀开了盖头,然后酒看到了站在面前一身吉服的男子。
  男子看起来挺年轻,大概十六七岁,五官俊秀,眼尾上扬,有几分女气。鼻梁高挺,薄唇微微抿着,也是真好看。
  相比起来,哪怕身量不如别的男子高大,也算不得什么了。
  秦秋婉眼神在他肩背和腰上一扫,对上了他不赞同的眼神。
  “玉兰,按照规矩,得我帮你挑盖头。”他似乎没有重来一遍的意思,将手中秤杆重重搁在边上的托盘上。
  秦秋婉看了眼喜烛,已然烧去大半,烛泪都积了一堆,当即道:“你回来得太晚,我头太重,脖子太酸,受不了了。”
  面前男子微微摇头,露出无奈地笑意:“怪我。”说着,伸手拉她袖子:“来,我帮你取。”
  秦秋婉眼神扫在他手腕上,较寻常男子要纤细白皙些,她顺势坐到了妆台前,等着他帮自己娶喜冠。
  喜冠华贵,由纯金打造,其上宝石在烛光中灼灼生辉,一看便知价值不菲。她伸手接过,波弄了一下上面由金珠串成的流苏,笑道:“好看吗?”
  “美。”男子想也不想答,又扬声吩咐:“来人,送热水进来。”
  忽然有匆忙的脚步声赶来,声音惊慌失措:“主子,夫人方才太过欢喜,晕倒在地上人事不醒,头都磕青了。您快瞧瞧去吧!”
  身后男子面色大变,走了两步后,似乎想起身边的新嫁娘:“夫人,我得去瞧瞧……天色不早,你别等我了,先歇着吧。”
  语罢,不待秦秋婉接话,他已经一阵风般刮了出去。
  秦秋婉看着他的背影,道:“你们都下去。”
  门被重新关上,屋中只剩下她一人。周边华贵,处处精致。秦秋婉手托腮,闭上了眼睛。
  原身梁玉兰,是当朝贤王的女儿。
  梁是国姓,父亲贤王是当今皇上一母同胞的亲生弟弟,她周岁时就获封玉兰郡主,名下还有封地余城,随着皇上赏赐,已改名为玉兰城。
  梁玉兰身份尊贵,得太后皇上宠爱,除了嫡公主,再没有人能与之争锋。她从小到大不争不抢,唯一求皇伯父的,就是在十五岁时,看中了那年的状元。
  状元胡明真,从偏远的遥城连中小三元,后连中三元,百年来唯一一位连中六元的大才子。这般才华横溢,如无意外,日后定然能位极人臣。人又长得好,会试前就已得不少大家闺秀倾心。也有不少高官想榜下捉婿,雪中送炭也好,锦上添花也罢,总归都想与他结一份善缘。
  可惜,被玉兰郡主抢了先。
  当朝有律法言明,驸马不入朝,只享尊荣,郡马就没这个规矩。
  娶了郡主,似乎不耽误为国尽忠。哪怕如此,得知侄女心悦状元,皇上也没有立即赐婚 ,而是找了状元私底下问询过心意……一来是怕自己独断专行让状元心生不满,对皇室生怨,日后不肯尽职尽责。二来,也怕侄女受委屈。
  好在结果是好的,状元并未定下亲事,也对玉兰郡主心生爱慕。事情皆大欢喜,皇上很快下旨赐婚。
  两人成亲,玉兰郡主十里红妆,状元郎欢喜亲迎,本该是一桩佳话。
  两人就算做不到相濡以沫,也该相敬如宾。
  然而事实上,众人都猜错了。
  状元郎胡明真,之所以苦读诗书入朝堂,并不是为了为国效力,而是为了报仇。
  并且,他认为自己打仇人是贤王,所以,和妻子相处每一刻,他都觉得自己是在委曲求全,忍辱负重。
  门再次被推开,秦秋婉听到动静,霍然睁眼。
  玉兰郡主的陪嫁丫鬟春溪蹑手蹑脚进来,关上门走到她身侧:“郡主,奴婢听说那边请了大夫,这么晚了,咱们先洗漱睡了吧?”
  秦秋婉唇角勾起一抹讥诮的笑:“婆婆生病,我哪怕贵为郡主,身为秦家媳,也该侍奉在床前。”说着,她看向镜子里:“帮我挽个发髻。”
  春溪讶然,也没反驳,灵巧地挽了一个简单大方的发髻。扶着秦秋婉起身。
  门口的秦家的丫鬟见她要出门,惊诧问:“新婚之夜,新人不能出喜房,郡主……”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婆婆病重,我如何坐得住?”她不看那丫头,抬步就往外走:“带路!”
  语气不容反驳。
  状元府邸是两进大宅子,胡母住在后院正房,秦秋婉一路过去,路旁烛火已灭了大半,仿佛主子已经歇下了一般。
  刚一进院子,带路的秦家丫鬟就带着守门的婆子大声道:“郡主到了,还不过来请安!”
  秦秋婉还没开口,春溪已经道:“郡主是来探望老夫人的,还是先进门要紧。”
  方才那丫鬟说是喊人请安,其实意在提醒。
  秦秋婉不看围过来的几人,裙摆逶迤,脚下飞快进了正房。
  正房屋中昏暗,胡母靠坐在床上,边上胡明真站着,头发披散了一半,遮住了他半张脸。
  一照面,不待二人说话,秦秋婉已经率先道:“夫君,你这是……”
  胡母叹口气:“我方才摔了一跤,明真不放心,打算陪我一夜,我才让他摘了冠。”
  秦秋婉露出一脸惊诧。
  男女有别,儿大避母,母子俩这样的年纪同处一室,怎么看都不妥。
  大概是看到了她脸上的惊讶,胡母解释:“我本来要让他走的,正劝说呢,你就来了。”
  秦秋婉点点头:“大夫怎么说的?”
  “大夫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说好好养着,最近几日要特别小心。”胡母一脸歉然:“方才明真还说,打算最近几日都住在这院子里陪我……我一把年纪,扰了你们的新婚之夜,实在是不该。”
  “生病这种事谁也不想,婆婆别这么说。”秦秋婉坐到床边坐下:“夫君一人陪您,外人大概要说闲话,我们一起陪着您。”
  胡母:“……不必了。”
  眼看秦秋婉不是玩笑,她急忙道:“你贵为郡主,我何德何能……”
  “我既然嫁给了明真 ,那就是您儿媳,身为晚辈,侍奉婆母是应该的。”秦秋婉帮她盖好被子:“您别不安,赶紧睡下,早日养好身子要紧。”
  胡母只得躺下,又劝:“明真,你也回去睡。”
  秦秋婉笑容温柔,适时露出一抹羞涩。
  新婚之夜,若是不肯圆房,对于新嫁娘来说是莫大的羞辱。但若是有意外,又另当别论。
  如今意外摆在这里,胡明真要是想去别的地方休息,是无论如何也要带上新嫁娘的。
  总不能让堂堂郡主新婚之夜独自侍奉病得不太重的婆母吧?
  胡明真要是真敢如此,回头王府那边怕是不好交代。
  说实话,成亲是真累。
  半夜就起身,一整日忙忙碌碌,还得应付不少客人,胡明真身为百年难遇的新科状元,朝堂上所有的官员都会上门,本就难以应付。加上他还得谨慎一些,弄到现在,早已经疲惫不堪,站在这里眼皮都要打架。
  胡明真在看到郡主脸上的羞涩时,十分的困意瞬间去了九分,立即道:“娘,大夫说您很是凶险,儿子要留在这里陪您。”
  秦秋婉颔首:“那我躺这榻上。”
  屋子里再想睡人,就只剩下脚踏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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