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节 严厉

  罪上加罪!
  听到这几个字,麻福邦顿时浑身一颤,脸上不自觉浮现出恐惧的神情。
  太子派来的人,几乎是与兵部第二道催促军令同时抵达。足足五千两纹银,装了满满一箱子。全部都是体表浑圆,由皇家铸银所制成的雪花银。这种银子纯度极高,价值至少超过其它银两一成。银票可以造价,但是这种款式和纯度的银子,任何人都无法作伪。
  太子那边真的很够意思。言明:只要让黑水营在路上拖延两天时间,这些银两就是给麻福邦的报酬。事成之后,还会再送上另外五千两相同成色的银子。
  麻福邦只是一个小小的营官,对太子此举也觉得难以理解。可是来人说了:太子早就看不惯兵部尚书李绍明为人跋扈。目的,就是要让李绍明在落屏山剿匪毫无所得,让李绍明在陛下面前颜面尽失。若是此事大功告成,麻福邦的官职也可以往上再升一升。将军、总兵……甚至调往边关担任总镇之类的超品职位,也绝对没有问题。
  空虚的大饼,都是画出来的。
  很遗憾,总有不少人相信这些毫无逻辑,也没有实际依据的东西。
  想到白花花的银两,以及“太子”两个字,麻福邦刚刚消沉下去的气焰,顿时变得嚣张起来。他努力挺直脖颈,瞪圆双眼,冲着李绍明连声叫嚷:“我没有错,黑水营接到兵部命令就一直在忙碌。我,我没有延误时间,这已经是黑水营的最快速度。”
  李绍明冷漠严肃的脸上,显出一丝讥讽。
  “是吗?你真这么认为?”
  除了硬着头皮不松口,麻福邦什么也做不了:“是的。就算是闹上兵部大堂,我也是这么说。”
  李绍明眼中露出一丝凶狠,缓缓摇着头:“你再也没有机会上兵部大堂。你连营帐这道门都出不去。蠢货就是蠢货,怪不得你这种武将永远都是被鄙视的粗人。错了,仍不知罪,仍然不知悔改。既如此,留你人头何用?”
  听到这里,站在旁边的杨大海左手猛然抓紧麻福邦头发,右手抽出系在腰上的佩刀,不等麻福邦和周围黑水营众将反应过来,以极其迅猛的威势手起刀落。雪亮刀锋闪得人眼花缭乱,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麻福邦肩膀上只剩下碗口大小,不断往外喷血的大洞。带着惊骇与恐怖表情的人头滚落在地,白森森的骨头从肩膀正中断口位置露出来,周围肌肉还在急剧抽搐着,仿佛人未死,只要把头颅按上去,就能重新活转过来。
  李绍明从椅子上站起,大步走到麻福邦的人头前。抬起左脚,把面部朝下的人头灵活用脚尖灵活勾起,使那双充满恐惧的眼睛转朝上方。然后,把靴子重重踩了上去。一时间,血水、口沫、鼻涕混合而成的浑浊液体,从李绍明靴底纷纷冒出。
  “黑水营主官麻福邦抗令不遵,本官依照圣旨将其斩首。”
  环视了一圈周围胆战心惊的黑水营将官,李绍明继续以清晰洪亮的声音发号施令:“主营官既死,黑水营事务由副将接任。本官只有一句话:无论用什么方法,今天日落前,黑水营必须抵达落屏山下指定地点。违者,定斩不饶!”
  ……
  李绍明的临时军帐,设置在落屏山下一块还算平整的空地上。
  从外围警戒区通往军帐的小路两边,竖起了十多根三米多高的木杆。每一根杆子顶端,都插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死者面目狰狞,令人不寒而栗。
  腐败,是一种集团性的病变。
  如果不是杨天鸿让贴身亲兵随同李绍明一起行动,根本不可能短短几个时辰之内,连杀十三名京师巡防营将官,更不可能把所有死者的头颅都插在这里。
  天下间历来是武轻文重。对于不听号令的武将,文官有擅杀之权。
  李绍明无意与武将集团作对,只是此事非同小可,手上又有顺明帝诏令。各巡防营纷纷延误,不杀几个人,那些暗怀心思的家伙,根本不知道“怕”字该怎么写。
  凶狠残暴的杀戮,的确让诸位营官感到害怕。在寒光四射的刀剑面前,银两钱财也就显得不再重要。黑水营、撼天营、铁木营、磐石营……一天之内,所有接到命令的京师巡防营纷纷抵达指定地点。只不过,李绍明巡视一圈下来,丝毫没有感觉轻松,心里反而压上了一块沉甸甸的巨石。
  除了玄火营,各营将官都在吃空饷。营兵都是老弱病残,甚至连最基本的兵器甲胄都尚未配全。说句不好听的话,这些营兵与街头乞丐没什么区别。甚至不用打扮就能出去大街上要饭。至于打仗……李绍明亲自见识过那些贼匪强人,就算是十个打一个,最后获胜的,恐怕还是落屏山上那些劫杀自己的强盗。
  杨天鸿一直跟随在李绍明身边。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被卷入了这起突发事件。
  练兵的目的,是为了强化玄火营战斗力。然而世间之事总在冥冥中有所关联,非常偶然的机会,自己救下了落难的兵部尚书李绍明。兵强马壮的玄火营,自然也就成为李绍明倚仗的力量。就连这次出兵,李绍明也是以玄火营为主。虽然杨天鸿手下皆为新兵,李绍明仍然让他尽快补足三千的员额。饶是如此,也要比疲惫不堪,尽是老弱的京师诸营精锐了许多。
  李绍明站在一块巨大的山岩上,居高临下,俯视着下面营地里东倒西歪的疲惫营兵。
  身为朝廷重臣,他当然能够明白顺明帝的意思。
  陛下身边有亲信耳目,对于京师巡防营的腐败乱像,肯定一清二楚。自己此番被强人劫杀,也是陛下等待已久的机会。借用自己这把刀,把巡防诸营这颗恶瘤狠狠割下来,这才是陛下真正的目的。
  否则,若是真的要为自己报仇,顺明帝只需派出亲卫当中任何一营皆可。一营精兵,足以抵得上十营老弱。
  李绍明轮廓分明的脸上,显出一丝无奈的苦涩。
  皇帝终究是皇帝。名义上是为了自己报仇,其实还是想要借机整顿京师巡防营。
  只不过,老妻苗氏死得太惨。以前自己总觉得老妻有诸多不是,比如说话唠叨,目光短浅,爱贪小便宜,说话做事无法与豪门世族的大家闺秀相比。也难怪,自己娶妻之时,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穷书生。苗氏娘家是个乡间财主,配自己也算是下嫁。只是谁能想到,自己日后会榜上有名,进而官职连连晋升,一直到了现在的兵部尚书。
  想到这里,李绍明只觉得鼻孔一阵发酸,眼前又出现了浑身是血的苗氏,不顾一切喊叫着,高高举起发簪,朝着自己胯下马匹后臀狠狠刺去的那一幕。
  只有自己的妻子,真正爱着自己的人,才会在那种时候不顾性命也要帮助自己逃离危险,把活命的机会让给自己。
  李绍明猛然转过身,避开站在旁边的杨天鸿,双手死死捂住嘴唇,蹲在地上,双眼死死盯着脚下泥土,被捂住的口鼻中发出低微沉闷的“呜呜”声,视线随即被眼眶中涌出的泪水吞没,变得一片模糊。
  兵部尚书,乃是正二品的高官。
  如此显赫的身份,而且还是一个男人,痛哭流涕都是一件无比惭愧的事情。可是李绍明再也忍受不住,他觉得自己必须痛痛快快哭出声来,才能让淤积在心胸之间的痛苦悲伤全部释放,才能多少让自己不至于活活憋疯。
  杨天鸿默默叹息着,挥手示意跟在后面的亲兵散开,自己则转过身,朝着路口走去,让李绍明一个人在这里酣畅淋漓低声痛哭。
  寒冷的夜风从树林上方刮过,带起一阵“沙沙”的落叶响动。
  过了近半个时辰,双目通红的李绍明才从林子里缓缓走出。他步履蹒跚,神情呆滞,整个人看上去似乎老了好几岁,头发也比平时更加显白。
  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李绍明仰望夜空,面颊削瘦的脸上,显出毫不掩饰的狠辣与残忍。
  他对站在旁边的杨天鸿低声慢语:“你父亲,是我大楚国的英雄。果然是虎父无犬子,你做的很好,玄火营做的很好。”
  杨天鸿略微低头,双手抱拳道:“天鸿身为武将,本该在战场上杀敌,为国效力。大人无需多言,此乃天鸿应尽的本分。”
  “本分?”
  李绍明显然是被这两个字勾起了思绪,连声惨笑道:“本分?又有几个人知道自己的本分?看看插在外面路上的那些人头,看看那些在威逼严令之下赶过来的老弱残兵。他们知道自己的本分是什么吗?当日若不是你,老夫恐怕也要命丧黄泉。若是他们都像你这样知晓本分,尽职尽责,落屏山又何来贼匪强人?”
  听到这里,杨天鸿脸上露出一抹古怪的神色。
  李绍明并未注意,继续道:“明日攻山,你麾下玄火营可有把握?”
  杨天鸿收起心思,皱着眉,说:“把握当然有。但末将刚刚接手玄火营,整顿时日尚短,全营上下皆为新兵。这落屏山山势险峻,还请大人容我几天时间查探地形。末将虽有把握取胜,伤亡却必定惨重。”
  李绍明眼中闪烁着仇恨火焰:“兵,从来都是越打越强。不要计较伤亡生死,老夫以兵部尚书的身份给你承诺:玄火营折损多少,兵部就给你多少补充。若是战胜,老夫还要上奏陛下,为你加官晋爵。身为上位者,就必须有所抛弃,有所取舍。”
  话语口气虽重,但是可以听出,其中也含有关爱之意。杨天鸿连忙点头应答:“末将谨记大人栽培。只不过,有一件事,需请大人留意。”
  李绍明看了他一眼,问:“何事?”
  杨天鸿走近李绍明身侧,压低声音:“当日大人被贼匪劫杀一事,天鸿一直觉得有诸多疑点。思来想去,最大的嫌疑,莫过于当日陪同在大人身边,唯一存活下来的那名护卫。”
  ……
  五万人马围攻落屏山,只是一个笑话。
  声势闹得很大,山下方圆数里地面都变成了军营。畏于李绍明手中的圣旨令箭,诸营官兵被迫整军攻山。然而,每每到了隘口,只要守山贼寇随便射来几箭,官军顿时一哄而散,纷纷转身就逃。
  军帐内,李绍明端坐在正中椅子上,面沉如水,一言不发。
  周围两侧,聚集着多达数十名诸营将官,七嘴八舌,你一言我一句,把帐内本该严肃的气氛变得混乱纷纷,如同人声鼎沸的街头闹市。
  “大人,这山攻不得,攻不得啊!”
  “此山地势险要,贼匪强人数量众多,进攻根本就是主动取死之道。”
  “我磐石营攻了一个上午,死伤过百,伤者过千。”
  “这仗根本没法打,贼人弓箭射的比我们远,冲都冲不上去。”
  “还请大人三思,一再逼迫的话,下面官兵若是闹将起来,说不定还会哗变。到了那个时候,事情就不好收场了。”
  有哀求叫苦,有装模作样,也有威胁逼迫。
  总之就是一句话:这落屏山,打不下来。
  李绍明也不与众将官理论,只是从鼻孔里发出一道冷哼,以不是很大,却足够清楚的声音低吼:“若是没有伤损战死,又怎么谈得上是打仗?”
  “如果贼匪强人随便用几句言语就能感化,这世间岂不是到处太平?”
  “你们纷纷畏敌如虎,难道就不怕陛下一道命令,将所有贪生怕死之辈全部问斩?”
  不等众将官回答,李绍明提高了音量,气势威严无比:“本官知道此战艰难。但并非没有计较。若是首战有功者,本官必定会启奏陛下,对其厚加封赏。这是一个机会,是否能够把握,全凭你们自己。本官言尽于此,你等……好自为之吧!”
  ……
  落屏山寨,密室。
  廖云光的外表年龄约为三十岁左右。只不过,若论真实年龄,已经是两百九十二岁了。
  能够在这个年纪修炼至筑基第五层,的确算得上是资质上佳。毕竟,筑基修士最高寿限五百五十岁,若是不能跨过金丹那道坎,也就无法得到长达千年的延续。
  早产儿总有着先天上的不足。廖云光也是如此。他的最明显特征,就是个头矮小,身形瘦弱。早年间,尚未拜入昊天门的时候,廖云光常年都抱着药罐子过活。若不是被仙师看中,觉得五行根脉值得造就,恐怕早已变成一堆黄土。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地方,廖云光就非常注重外表。从炼气到筑基,很多人无法成功。廖云光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和坚强意志,一次次挺了过来,也终于跨过了筑基的界限。昊天门师长对廖云光的毅力和道心都感到惊讶,纷纷交口称赞。只不过,廖云光自己最清楚,支撑自己从最初走到现在的信念,其实根本不是什么见鬼的道心。
  小时候,廖云光一直因为体弱多病,被村里的孩子鄙视,成为所有人眼中的笑话。
  那个时候,廖云光有很多外号:痨病鬼、瘦猴子、牙签、蚯蚓、细麻花……
  虽然只是十一、二岁的孩子,情窦却已经初开。廖云光最喜欢隔壁邻居王大妈的女儿翠花。必须承认,廖云光在识人方面真的很有眼光,翠花长到十六岁,的确出落得很是漂亮,算是十里八乡众口称赞的美人儿。可是,眼光归眼光,廖云光虽然自小喜欢翠花,翠花却对廖云光不屑一顾,也多次讥讽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乡下的女孩子,在道德观念上显得颇为淡漠。十六岁那年,廖云光亲眼看见同村财主的三儿子找到翠花,一男一女手拉手上了后村石山。两个人在那里先是亲嘴,然后搂搂抱抱,到了最后,两条身子脱得精赤条条,在铺着柔软干草的石洞里你压我碾,滚做一团。
  男女之间的那点事情,廖云光早就十分清楚。最初的经验来源,还是自己的爹娘。家里穷,房子也不大,里屋和外屋就隔着一道帘布。家里没钱买香油点灯,天一黑就必须上床睡觉。汉子和婆娘唯一的娱乐消遣,就是把各自身体上的某个零件凑出来,然后大家一起玩凹凸零件的抽插游戏。呻吟吼叫爽快的同时,男女都忘记了躺在外屋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的儿子。
  不用人教,廖云光在这方面什么都会。平日里听村子里闲汉和寡妇们插科打诨,也学会了不少特殊的技巧和招式。
  廖云光相信,财主的老三,也就是那个胖子根本比不上自己。那家伙根本谈不上什么体能,要不是他爹老子有钱有势,翠花怎么可能看得上他?
  胖子和翠花爽过了,下山的时候,脸色铁青的廖云光拦住了这对狗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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