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你对世界一无所知
“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只是可怜你。”
白狼王见林凡眼神不对,高傲的解释。
林凡噗嗤一笑问道:
“人呢?”
“林家铺子,赵大地看着。我劝你早点下山,搞不好赵大地偷偷把人吃了。”
“他敢!”
林凡恶狠狠的说道。
正说着话,山洞里面再次传出小狼崽嗷嗷的叫声。它们感觉到白狼王归来,兴奋的呼唤。
“它们是?”
林凡好奇的问道。
“我的后代,两只母的一只公的。”
讲到自己的孩子,白狼王终于有了一抹温情。
“你的后代?!”
林凡震惊的喊道。
“大惊小怪!”
白狼王见林凡如此反应,嘟囔着骂了一句。
“带出来我看看。”
林凡命令道。
“你可以进去...好吧,让你欣赏一下。”
本想让林凡进山洞看看,忽然想到他是个渣渣,他的眼睛在山洞里根本看不到任何东西。
“嗷...”
白狼王对着山洞里面叫了一嗓子。
不一会儿,三条大狼叼着三只小狼走到门口。
林凡赶紧冲上去,白狼们本能的张开嘴巴就咬。在幼崽面前,任何动物的战斗力都是暴走的。
一道白影闪过,三条白狼嚎叫一声,被白狼王一个个踹的满地打滚,夹着尾巴远远的躲在一边,眼睛恶毒的盯着林凡。
林凡庆幸的拍拍心口,低头看小狼崽。
狼崽浑身白毛,没有一丝瑕疵,纯洁的像山顶的积雪,在太阳下闪闪发光。
他们的眼睛跟白狼王一样,浑浊但充满活力。
“嗷嗷嗷...”
小狼崽们第一次遇到狼以外的物种,有些害怕,有些攻击力。
“不要碰它们,它们会咬你的。”
白狼王提醒道。
“它们多大了?”
林凡问。
“一个月。”
“也就是我驯服你以前?”
林凡说道。
“下次再用驯服这个词,我会让你知道这道悬崖有多深。”
白狼王恶狠狠的指了指深不见底的悬崖。
“额,也就是咱们做朋友之前?”
林凡无奈,只能换一个词汇。
“嗯。”
见林凡态度转变还算光速,白狼王的愤怒缓和下来。
“它们长大后岂不是跟这些狼一样。”
林凡嘀咕。
别看狼崽们现在可爱动人。
随着它们慢慢长大,眼睛会变得恶心,皮肤会溃烂。光洁的毛发会一片片脱落,变成作呕的丧尸狼。
“这就要看你的表现了。”
白狼王连求人的时候都是一副臭屁的样子。
林凡瞪了它一眼。
这个新发现让林凡震惊。
丧尸人类不能繁衍后代,丧尸狼却可以。
可能它们有着不同的基因。
这是一个假设,林凡还不能百分百肯定。
回林家铺子后,他要让李定国抓一些丧尸动物回来,近距离观察它们,看看是不是它们也能繁衍后代。
如果可以,
那就是逆天的发现。
丧尸也一定可以,缺少的是某种特定条件而已。
想到这些,林凡起身,让白狼妈妈们把狼崽带回山洞。
“白狼王,带我回林家铺子,我要吃人!”
林凡终于肯走出这一步了。
不光林凡自己,白狼王和李定国对视一眼,同样激动。
林凡是个特殊的丧尸,他需要强大,对他自己,对他的手下们都是好事。
“到我背上来。”
白狼王激动的说道。
林凡一个箭步窜上白狼王的后背。
适应10分钟后,白狼王纵身跳下几十米的悬崖,身形矫健,运转如飞,如同在云中漫步。
一人,
一狼,
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在山中飞奔。
他们用近乎直线的距离下降。原本两天的山路,白狼王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来到林凡的院子里。
林凡欢快的下马(狼),拍了拍白狼王的脑袋。
“以后你就是我的坐骑了,哈哈哈。”
白狼王郁闷的瞪了林凡一眼,屁都没放一个,纵身离开。
它知道林凡需要人类,这是它的使命。
出门的这段时间,它干掉了一个人类巡逻队。
九个人都死在他的爪下。
除了自己吃掉一个,两个背到这里,剩下六个藏在一个安全的灌木丛中。
白狼王要把这些尸体全都背回来给林凡享用。
一级普通丧尸要进化成二级需要三个成年人,
二级进化到三级需要30个成年人。
三级进化到四级则需要300个。
白狼王同样在积攒自己的等级,已经三级的它还需要112个人类。那个时候,他的能力会提升到恐怖的地步。
林凡刚刚变成丧尸,他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
白狼王却知道的清清楚楚。
一个西伯利亚狼,如果不是被打败,失去兄弟姐妹,失去后代,失去领地,它不会不远万里来到这个地方。
丧尸动物如此,丧尸人类更是如此。
时间越往后推,吃人的机会越渺茫。
大量的逆天丧尸人类都是在20年前丧尸爆发的时候达成等级目标的。
白狼王见识过一个人,只用一天时间就成了丧尸巢穴的霸主,连勇猛的西伯利亚(东北虎)虎都是他的宠物。
原因很简单,一天吃掉300多人在20年前来说轻松愉快。
林凡迟早会知道,他要面对的不仅仅是强大的人类,
有些东西比人类更可怕。
“赵大地,赵大地,给老子过来!”
白狼王离开,林凡立刻站在屋顶呼唤赵大地。
一分钟后,赵大地浑身是土的跑到院子里,气喘吁吁。
“主人,我正在铡草,有什么吩咐?”
“白狼王带回来的人类呢?”
林凡着急的问道。
“在农场。”
“扛过来。”
“是。”
,
这是两个成年人类,看样子20出头。
林凡知道巡逻队的派遣流程。
他们至少是五年以上的老兵,他们参加过无数的战斗,战斗和生存经验丰富,比如李定国。只有这样才能入选光荣的巡逻队。
当然,有钱人总能走后门,末日也不例外。
有些有钱人会把自己的亲人安插进巡逻队里。
危险?
这是必然。
不过出城就是赚钱的机会。
新鲜动物肉很值钱。
野生农作物很值钱。
在村庄和县城搜罗到水晶杯,咖啡机,按摩椅之类的东西更值钱。
只要有足够的诱惑,有钱人可以不要命。
眼前两具尸体显然就是有钱人的后代。
五年的老兵,手上是一层厚厚的茧子。
这两位细皮嫩肉的,新兵连训练三个月也不至于是这个样子。
本来想发财,结果成了白狼王嘴下的冤魂。
“马德,为了钱不要命,傻叉!”
林凡厌恶的骂道。
为了保证人类的纯净,这些人是被撞死的,白狼王没有咬他们。
林凡蹲下身子,不知道从哪下嘴。
他需要过心理这一关。
毕竟他是个有智慧的丧尸,吃同类需要经受道德的拷问和煎熬。
“我是丧尸!”
“我是丧尸!”
“我是丧尸!”
林凡心里默念,然后,一口咬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