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章 甜蜜的同居
看另一个自己辛苦,是一种什么感受?
陈小西正在体会中!
朱贝妮已经离职一周余。过去的一周里,朱贝妮起早贪黑,甚是用功。
把自己定位为后勤人员的陈小西,也跟着忙碌起来。
坚持认为冬日取暖靠抖的陈小西,见朱贝妮穿了棉居家服还小手冰凉,毫不犹豫某天下班买回一个三千瓦的大功率电暖气片,来驱逐南方冬日的湿冷。
同时,不忘喜滋滋地炫耀:闲鱼上淘来的二手,9成新,相当于原价的3折!
一日三餐也是安排妥当。头天买好食材一锅乱炖,当晚餐;早晨烤好面包涂好果酱热好牛奶,中午就嘱朱贝妮用乱炖余汤煮剩饭。
同时,不忘宣传沪上的饮食文化传统:菜泡饭那都是高级的,一般人家吃的都是酱油泡饭。啊咳,当然说的是以前。
朱贝妮的袜子、内裤什么的,都不好意思经由他的手扔洗衣机。还好陈小西在这方面特别大方坦然,不会在贴身衣物上有什么癖好。
看书看累的时候,朱贝妮也会起身帮忙,搭把手晾晒衣物。
一起劳作,会让她产生过小日子的甜蜜错觉。说起来,绝大部分女生是天生对婚姻生活保有幻想滴。
这天,朱贝妮正含羞一笑,递小衣物给陈小西让他夹起来,却无比惊恐地发现:文胸被洗衣机扭得钢圈变形。
心在滴血的感觉有没有!
这款黛安芬要420块人民币有没有!
是朱贝妮下了好几次决心才眼睛一闭狠心买回来的有没有!
“怎么了?”陈小西看朱贝妮木僵一般的神情,关心地问道。
“没什么。”朱贝妮有气无力。
为绝后患,思前想后还是要提个醒:“那个,文胸其实是不能机洗的。”
陈小西倒是不笨,马上意识到什么:“是不是洗坏了?”
“嗯。”
“我帮你重新买一个吧。我觉得米色太素了,要有点颜色才好看。索性集齐彩虹色吧!多少钱一个?”
“一个……三四百吧。”
“什么?!”
彩虹色什么的,自此再也没有提过。
又几天,陈小西下班路上打电话过来,忽然语气娇羞起来:“那个,你穿什么尺码?”
“什么什么尺码……哦,哦……不用,我会不好意思的……我自己买啦!”朱贝妮竟然心有灵犀知道他在问什么的尺码。她怎么好意思说她其实不大!
那天,晚回了半小时的陈小西默默递上一个纸袋:“店员说不合适可以次日去更换尺码。”
朱贝妮默默接过来。是古今。
哎,分明不是初恋,又没有观众,两个人却矫情到顶点。一个语气羞涩,一个脸颊绯红。
毁一还二。陈小西买了一红一黑两种颜色。
晚上,朱贝妮关上卧室的门,拉上窗帘,在衣柜上自带的穿衣镜前试穿。
大小正好。
连伪装的余地都没有了。
真是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不高兴。
朱贝妮例行周末给父母打电话。朱妈妈听说她现在全天候窝在家里复习,幽幽道:“你也就吃泡面放个鸡蛋的煮饭水平。反正是复习,你回来复习不好吗?我可以天天煮好吃的给你。乌鸡、鸽子、鳜鱼、牛肉、羊肉、猪肘……天天不重样地做给你吃!”
朱贝妮打个饱嗝,好不容易才忍住冲动,咽下行将飚出的一句话:“我的确天天食材换花样……”
唉,只可惜做法太统一,以至于每次瞄见炖锅,都忍不住哆嗦。
还好朱爸爸及时出言否定:“哪年寒暑假带回来的书真的翻看过?舒服与刻苦,就不是一件可兼得的事!”
朱贝妮便在爸爸妈妈你一句、我一句,互不相让却并不激烈的争吵中乐滋滋偷偷挂了电话。
“你怎么总也不回自己家?”朱贝妮问陈小西。
陈小西下班后煲上食材,等闷好的一个半小时里,趁机去酒吧打个来回,把前一天的台账做掉。周末上午则舒舒服服躺在阳台上的摇椅上跟美国的朋友们打越洋电话。吃个早中饭,稍事休息去游泳。晚上继续酒吧做账。
朱贝妮算起来,自从他入住的那天起,就没有一夜不睡在这里。
“我爸爸看我不顺眼,我妈妈看我不顺眼,就连家里的大黄也看我不顺眼……实不相瞒,大龄未婚男青年在家里的地位很卑微。”陈小西诉苦。
好吧,至此朱贝妮也不好意思出言赶他走了。
至于粒粒临回家前说的那个分手后就来报道的准室友?因为又被男友成功挽回,彻底与朱贝妮无缘了。
为了巩固室友的合法地位,陈小西一本正经拿出房租的一半。朱贝妮看着装了2000元现金的信封袋,一时感慨颇多。
最终千言万语化成一句话:“你怎么知道是这个数字?”
“你告诉我的。”
朱贝妮半信半疑。
她不记得自己曾向陈小西提及过又跟房东确认过的房租金额,但鉴于最近昏头昏脑地看书,她也不记得自己不曾向他提过。
陈小西装作很忙的样子,把装钱的信封往餐桌上一放就折身去厨房。一退出朱贝妮的视线,他便忍不住拍胸口表示余惊不小……天了噜,有个粗心的女朋友也不见得是糟糕的事!毕竟她自己都搞不清楚!
就这样,虽然不同于一般概念上的同居,朱贝妮和陈小西共居一室的日子,华丽丽地上演了。
大约同居的第13天,那是一个平常的晚饭后。
朱贝妮在擦拭过的餐桌上铺开她的《社会语言学》,随口说了句:“没想到你还蛮有耐心照顾人。”
陈小西拿着抹布退回一步:“我一向懒得照顾人……这恐怕也是大黄厌恶我的原因,小鱼干在桌上,它不自己跳上去,我是不会帮它拿下来的。”
“可你好像把我照顾得很好……”
陈小西来劲了,他把抹布一放,撑直两手在桌面,俯下身,看向餐桌另一头的朱贝妮:“我一向不能接受宗教,却由衷佩服圣经。对于我这种不爱读文学书的人来说,多少了解点圣经,就相当于上全了文学体验课。
我记得,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神学家和文学批评家诺思洛普·弗莱,确实说过《圣经》是‘文学象征的渊源之一’。”
“所以,你的重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