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谋杀背后的真相

  裴文宇说:“在我的生活中,我确实可以为一个女生而深陷情网,但对我来说更重要的就是尊严,我是不可能放下我的尊严对任何人屈尊降贵的。
  我可以爱,却也要爱的高尚,我绝不可能容忍让我向一只狗一样,跟随在一个女人脚下。
  对于栾淇,我确实喜爱,而我从来不曾怀疑我会失败。
  一个巴掌拍不响,感情也一样。
  如果我说栾淇一直是徘徊在我和冯绍之间的,你会不会觉得我是自作多情?哼!”裴文宇看向窗外。
  “很多时候我都怀疑栾淇是不是有多重人格,她在冯绍面前就好似一个冰清玉洁的女神,可在我面前不过是个十足的荡妇,她会肆无忌惮地大笑,会在我肩膀狠狠咬一口,然后无辜可怜地看着我。
  和冯绍在一起,她连喝个冰红茶都是优雅。
  和我在一起,拼酒的时候,我酒量不如她。
  和冯绍在一起,街边要饭的老人都会引得她泪水涟涟。
  和我在一起,她能随便用酒瓶敲开对方的脑壳。
  和冯绍在一起,她永远是一袭简朴的装扮,马尾辫,牛仔裤,球鞋。
  和我在一起,超短裙,黑丝袜,贴着水钻的高跟鞋,她头发飘散着的,有时候在她脸上,有时候在我脸上,混合着汗香。
  她会肆意的笑,痛苦的哭,会大叫,会怒吼。
  栾淇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要比和冯绍在一起的时候更真实,更感情丰富,其实这才是真实的她,一个普通的女生。
  除了我以外没有人懂真正的她,除了我以外没有人见过真正的她。
  我一直坚信她是真心爱我的,我也真心爱着她,只是我们的关系太诡异了,我栾淇冯绍,这种关系让我几度在崩溃的边缘。”裴文宇痛苦的摇了摇头,陆冬能看的出来,他是真的很爱栾淇,是真心的。
  “再后来是我先退缩的,那时候,我爸已经和他第六任妻子离婚,付出了一笔不菲的离婚费,这时候他忽然有些顿悟了,再也不把相亲这种终身大事放在自己身上,而是开始给我物色,他的理由还挺充分,说什么只有校园里才有真爱。
  哼,他给我物色的不是高官家的闺女,就是富豪家的女儿。
  当时我确实心灰意冷,就随便勾搭上了一个看着长得最像栾淇的女生,我们成双入对,笑的比真正的情侣更甜蜜。
  栾淇冷眼看着我们,她的表情没有一丝惊讶,也没有一丝愤怒,她的平静让我更加愤怒。
  我开始进入了一种小儿科般秀恩爱的阶段,我的女朋友倒也配合,那样一个甜甜的女生,穿着公主裙,提着好看的便当出入我的教室,得到的是无数屌丝男生们的艳羡。
  最后栾淇还是爆发了,她愤怒地找到了我,约我在学校的小树林见面,我们争吵,就算吵的再凶,就算吵到了彼此问候对方父母,祖父母,祖宗十八代。她都自始至终她没有说过要和冯绍分手。
  她不停地和我辩解,说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日子。
  可是有什么用,那些片段就像是电影院放映的爱情电影,一样的不真实。
  我怒不可遏,说那我们就不要联系了。
  她的嚣张气焰立刻就熄灭了,泪眼汪汪地看着我,我虽然心里难过,却还是扭头走开了。
  可是我刚走了栾淇就从我身后死死抱住了我,她把手伸进了我的衣服,当时我心里很乱,我回过头看她。
  她忽然抱住我的脑袋,吻了下来,这一个吻让我浑身上下的欲望都被勾出来。
  不过与其说是想要,倒不如是想要占有,想在她身上留下属于我的痕迹。
  我进入她身体之后,她竟然哭了,她双眼迷离地看着我,我阵阵心痛,暗暗想,会不会这一次之后,我们就彻底分道扬镳,这会不会就是我们的最后一次。
  没想到我的暗想,居然变成了现实。”
  裴文宇又倒了一杯酒,他一口干了下去,陆冬发现他的手臂在微微颤抖。
  “我们俩完事之后,我就走了,我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我没杀她,甚至没有打她,她身上确实有我留下的伤痕,那都是我们情到深处才留下的。
  也许我掐过她的脖子,也许我捏过她的喉咙,但都没有要她的命,她到底是怎么死的?我根本就想不明白!
  我曾经很长一段时间认为她是被冯绍杀的,会不会冯绍当时就在场,看见了我们两个人在一起的画面,然后恼羞成怒杀了栾淇。
  但警方调查的时候,冯绍有很好的不在场证明,他当时在学生会开会,有十几人证明他在现场,而且学生会办公室外面有监控,也可以证实这一点。
  至于栾淇自杀,这个我就更没有想过了,她怎么可能自杀,不是说一个人是无法靠扼住自己脖子而死么,因为当扼住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因为脑补缺氧而昏迷,昏迷之后手自然就会松开,想死也死不了。
  如果综合上述两点,当时就一定还有一个在场,有一个除了我栾淇冯绍之外的第四个人,一个隐形人参与了我们的爱恨情仇。
  他是谁,是男人还是女人,为什么要杀栾淇?
  我仔细想过了,有太多种可能,也许是因为嫉妒,因为羡慕,因为得不到,因为欲望。
  等我计算下来,每一个都可能是杀害栾淇的凶手,我根本猜不到是谁干的,是谁下了最后的毒手,我唯独可以肯定的是,那个人不是我。”
  “既然不是你,你为什么要承认罪行?”陆冬不解地问。
  “当时已经由不得我否认了,最后一个和栾淇见面的是我,她身体里我的精液,我确实和她干过,但不是强奸,而是你情我愿的。
  我没杀她,但是她脖子上有我的手指留下的痕迹。
  死亡时间推断不能精确到分钟,只能是大致的一个时间点,这个和我的不在场证明还刚好吻合。
  所以,我是唯一的嫌疑人。
  我老爸的律师说,你就不要做无罪辩护了,已经毫无胜算了,莫不如干脆走别的路脱罪好了。
  最后我爸买通的医院给我开了精神病的鉴定书,我就灌上了一个精神病的名号,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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