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尸潮

  从甩开尸潮之后,一路返回中海一区,都是无惊无险。
  矿用卡车毕竟太耗油,而且矿用卡车虽然很大,但是它的驾驶室却不算宽,即便经过星种的改造,挤下这么多人,也是有点不舒服,而且并没有卫生间厨房可以用。
  于是在入夜之后,江流石已经把基地车形态切换回了中巴车,并且把受损的车胎也修好了。
  眼看着中海一区在望,江竹影半靠在沙发靠背上,手里玩着一把匕首,“哥,我们还要回中海一区吗?”
  说话间,江竹影一个灵巧的翻身,便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回,至少把物资补充好了,虽然杀了楚松明,但那也是他动手在先,就算是军事委员会的人,也不能在中海一区把我们怎么样,我们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升斗小民。”
  石影小队,有枪,有人,有异能者,有基地车,真的在中海一区打起来,那可不是小事,事情闹大了,哪怕是军事委员会的成员,也难脱干系,毕竟这件事要是传开的话,不管怎么说石影小队都站住了一个理字。
  “看看吧,呆的不顺心我们走就是,我们也不依赖这个生活区。”
  江流石无所谓的说道,有基地车在,他根本不怕在末世中流浪。
  “江哥说的是,江哥去哪里,我们跟着!”
  张海和孙坤嘻嘻哈哈的说道,冉惜玉也用力的点点头,她现在已经对这支小队,产生了很深的归属感。
  小队成员正交流着,车队已经行驶到了中海一区之前。
  看到中海一区的情景,江流石愣了一下。
  在中海一区的城墙外,竟然停了一排99式主战坦克,墨绿色的迷彩喷漆,黑洞洞的炮管,简洁而质感十足的坦克装甲,整齐的一字排开,给人一种强烈的震撼感。
  主战坦克,跟92式装甲车可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92式装甲车,挡不住狙击枪,但主战坦克的话,别说是狙击枪了,就算是火箭筒也炸不开它相当于一米钢板厚度的可怕装甲,当然,爆炸带来的巨大震荡,还是可能把坦克的许多部分打坏,导致坦克趴窝。
  之前末世突然降临,留给军方的反应的时间极短,而且就连军方,在末世真正降临之前,也不敢相信末世会来得如此恐怖而迅猛,导致他们还是许多准备都做得不足。
  就比如这主战坦克,真正开到中海一区的并不算多,大部分都被留在了军事基地里,而且燃油和弹药储备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那么短的准备时间,运到中海一区的弹药极为有限,真的要是用主战坦克来做攻坚战的话,十几吨的弹药很快就会打没。
  军方也是留着这些利器,保护中海一区,轻易不派出去执行任务,可是现在,这么一排坦克亮出来,似乎发生了什么事情了……
  莫非是尸潮?
  江流石脑海中划过这个念头,车队在严密的检查之下,开进了中海一区。
  在中海一区的城墙内侧,江流石看到了更夸张的武器——那是两辆火箭发射车。
  迷彩色的八轮大卡车,成排的火箭筒已经架好了角度,正对着城墙之外。
  对中海一区来说,火箭弹的数目就更少了,每一发都珍贵无比。
  其实对现在的中海一区而言,除非恢复军工生产,否则在严重缺少武器、弹药、燃油的情况下,想要攻下周围几个大城市,肃清所有丧尸和变异怪兽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尤其在变异丧尸出现之后,能够统一行动的丧尸,绝对能造成军队的大规模伤亡。
  “听说是无人机侦查发现了有尸潮和变异兽在中海一区附近聚集,所以才架起了这些重型武器。”
  在做防疫检查的时候,江流石听到有士兵在议论。
  “这些狗杂碎,该死的怪物,在火箭弹面前算个屁,要是真敢往中海一区聚,保证把它们炸成灰!”
  一个穿着军靴的老兵,狠狠的抽了一口手里的卷纸烟,把发黄的烟纸扔在地上,狠狠的用脚踩灭,末世中香烟是奢侈品,他抽的自制卷烟也不知道用什么烟叶做的,味道呛得厉害。
  “哈哈,那是,有这些铁家伙在,那些怪物怎么来也是玩完。”
  听着老兵的话,其余士兵的表情都很轻松。
  这些冰冷的重型武器,带给了人们很强的安全感。
  “果然是尸潮……看来不光是通南市出现了尸潮和变异兽,别的地方也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丧尸汇聚成群,甚至有向中海一区逼近的趋势,这其中有什么原因么?又或者只是中海一区的存在,吸引了丧尸的注意?
  普通丧尸应该是没有智慧的,它们不太可能察觉到远在一百公里之外的中海一区。
  它们会向这里聚集,有可能是变异丧尸的驱使,而驱使这么多普通丧尸的变异丧尸,那该是什么概念?
  而且,还有金陵港那头沉了江轮的巨大变异兽……
  想到这些,江流石眼皮跳了跳,他感觉到了深深的危机感,这场末世,可比原本想象得要可怕得多。
  之前因为几次在末世中的闯荡都很顺利,江流石心中难免生出一种自己很强大的感觉,而现在想想,其实自己的实力,远远不够。
  这个世界,不光异能者会进化,丧尸和变异兽也在进化。
  “先去获取更多的晶核,把轮胎和车内装甲改造一下再说。”
  江流石下定决心,基地车的轮胎还是太弱了,挡得住子弹,挡不住机关炮。
  ……
  在江流石向交易厅行进的时候,在中海安全岛,一座独栋别墅中——
  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身穿宽松的长袍,已经偏向于灰白的头发整齐的梳在脑后,他在一张书案之前写字,一尺多长的毛笔,抱蘸浓墨,每一笔都遒劲有力。
  在末世,笔墨纸砚也是稀罕玩意儿,这男子虽然身居要职,但也弄不到太多来,所以他很少写字。
  落下最后一笔,一个字写成,白色的宣纸,黑色的大字,彼此之间形成了鲜明对比。
  他写的,正是一个“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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