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2最佳代入感

  两人灰溜溜回到勤政殿。
  杨采薇答应做金丹高人,但必须是在生下太子之后,这让孙蒙有些沮丧。
  秦行之劝他:“你多努努力,争取一年一个,就不信生不出个带把的。太后几十年你都能等,杨采薇才多大,真没必要着急。”
  孙蒙摇头:“话是这么说,可太后和采薇不是一回事啊。自己媳妇儿,朕当然愿意她永远年轻美貌,看着也养眼嘛。若是运气不好,十年甚至二十年后再变金丹高人,朕岂不是亏了?”
  “原来是这么个心思。”秦行之乐了,“胖子,早跟你说过,高人只是第一步,平时也要多学点修道知识,露怯了吧……你以为驻颜丹是干嘛用的?”
  孙蒙眼睛一亮:“你是说……”
  “没错,驻颜丹唯一的作用,就是让人永葆青春。”
  孙蒙顿时如释重负。
  忽然咦了一声,不解的问:“那母后服用驻颜丹,岂不是浪费了,她应该没这个需求吧?”
  秦行之笑了笑没说话。
  浪费?别闹了,女人无论年龄大小,都希望永远青春年少,这和“需求”没一毛钱关系。
  从这天开始,孙蒙立志辛勤耕耘。
  小道士是个胸无大志的人。
  他常说自己“视钱财如粪土”,事实当然不是那么回事,但也不完全是忽悠人。
  当初俩道士穷得叮当响,最大的愿望是能吃饱穿暖、不必跟土地爷争地盘睡觉。如果秦行之真沉下心想办法赚钱,凭他的“才学”,也不至于混得那么惨。
  说白了,他没动力。
  遇上沈怜儿,确切点说是胡一菲开始,少年人春心萌动,终于有了爱慕的对象。想抱得美人归,除了厚脸皮死缠烂打之外,自己也得有点资本吧,难道让沈怜儿一个娇滴滴的大美女,陪俩野道士风餐露宿一辈子?
  于是小道士开始主动想办法赚钱。
  无论是百花阁等同于乞讨的以诗词换钱,还是本质上是打家劫舍的偷人银票,乃至后来的所有冒险行为,其实都是因为这个原因。
  知道世上真有神仙,小道士才算有了自己的理想,那就是飞升成仙。
  当然,和大多数修行人不同,他追求的是彻头彻尾的“拔宅飞升”:不仅自己要做神仙,身边所有亲人都得上天逍遥才成。
  可小道士自己都清楚,这个理想太渺茫了。
  至于建一个大大的后宫……娶了三个媳妇就开始力不从心的小道士,早已丢掉这明显是坑自己的追求。
  到了今天,秦行之官居恨天伯,有权有钱,还有皇帝这个超级后台可以利用,至少对胸无大志的他来说,世俗追求到头了。
  老道他们全成了金丹高人,洞府也找了回来,随时都可以重开山门,收一堆徒弟光大门派,作为鸿蒙派掌门的追求,似乎也到头了。
  那么,接下来该做什么?
  探寻恨天转世的秘密,为什么从一千多年后莫名其妙来到这个世界,先做恨天,再做孙昊,最后变成现在的秦行之?如果有人害自己,那家伙是谁?
  还是继承恨天遗志,一门心思上天庭闹腾?
  或者,想办法把前几世缺失的记忆补全,从而揭开所有秘密,不做糊涂蛋?
  别傻了!
  生活如此美好,棒槌才自找麻烦。秘密,它耽误吃饭睡觉,还是耽误和三位娘子愉快的玩耍?
  小折腾怡情,大折腾灰飞烟灭啊。
  于是在孙蒙立志勤恳耕耘的同时,秦行之也做出一个愉快的决定,那就是安心待在京城混日子。
  平时陪沈怜儿等人玩耍——别误会,真的是玩耍,不是隐喻。隔三岔五跑皇宫和孙蒙聊天打屁,询问一下他是否耕耘得足够辛勤,有没有偷懒。偶尔钻进洞府,打理一下灵药田,或者画个符、炼个器。
  美中不足是,秦行之本身没有修为,如果不借助别人的法力,就只能等棒槌积攒法力。
  棒槌类似秦行之的丹田,他可以用其中的法力画符、炼器,也能用它打开储物戒。但区别还是有的,远不如真正的丹田方便。
  武学院,秦行之一般不过去。
  他用最浅显的白话写内功心法,又配上详尽的图画补充说明,是个人都能学会,根本不需要他手把手教。如果有人学不会,那么解答疑难也没用,他应该去看脑子。
  ……
  醉仙楼,宜州府最著名的酒楼。
  若是客人在三楼靠窗雅座,喝到微醺之际,凭窗往下眺望,顿时有种高高在上、俯瞰众生、犹如神仙般的美妙感觉,故称“醉仙”。
  当然,消费也绝对不菲。
  对耶律宗全来说,钱能解决的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他自己有积蓄有牧场,实在不行跑去跟儿子要也绝无心理负担。
  耶律宗全传位纯属被迫,不是主动放弃大权。然而这种光花钱不干活、属于太上皇的独特幸福,孙蒙还没来得及体验,先让他享受到了。
  此时耶律宗全坐在三楼靠窗的位子上,慵懒的听跑堂小二报菜名。
  各式各样的菜名连珠炮一样从小二嘴里冒出,让耶律宗全暗中赞叹:一个跑堂的小子,说不定连字都认识不了几个,怎么就能背下这么复杂的东西?
  小二报完菜名,期待的看着耶律宗全。
  “上面你说的,全给朕……真有钱的我来一份。”
  小二一愣,随即大喜。
  有钱有爱显摆的暴发户,可不是每天都能遇到的。
  他不了解,耶律宗全每到一处酒楼,从来都是点上所有的菜,挨个品尝。不是土豪炫富,而是享受每道菜肴带给他的新奇感。
  甚至,连听小二报菜名,对耶律宗全来说,都是一种特殊的享受。否则的话,反正每道菜都要,他又何必多此一举?
  “好嘞,客官喝点什么?”
  耶律宗全淡然而笑:“你给某推荐一下。”
  小二抖擞精神:“小人一见客官,就知道您是位豪气干云的人物。本来呢,宜州府最出名的酒是瑞露,不过这种酒绵软甜腻,小人估摸着,您不会喜欢。最近咱这儿流行一种名叫‘顶门开’的烈酒,客官要不要试试?”
  耶律宗全来了兴趣:“哦,南方也有烈酒?”
  “客官这话问得有意思,南方为何就不能有烈酒。当然,以前我们宜州府的食客确实不喜烈酒。不过现在不同了!”
  小二脸上露出骄傲之色:“自从大齐击败恨天宫那群该死的贼寇,许多客人就喜欢上了烈酒,说是这样才过瘾。由此,顶门开就流行了起来。”
  耶律宗全笑了:“朝廷打败恨天宫,跟你们……呃,咱们小老百姓有个毛关系。”
  小二心不服:“咱们百姓求的,无非是个安居乐业。朝廷腰杆子硬,你我就不必担心被外族欺凌嘛。”
  “我读史书,发现汉人被外族欺凌的少,反而是自己人动不动就打得血流成河。”
  “这小人就不懂了。”小二摇头,“反正我是觉得,现在的皇上和朝廷对百姓不错。看来客官也是读书人,小人可没资格跟您讨论这些……嗯,您来点顶门开?”
  朕是读书人?耶律宗全乐了。
  “不用,那……瑞露,给我来一坛。”
  小二略感诧异,这暴发户五大三粗的,听口音该是北方人,居然不喜欢烈酒?
  耶律宗全的汉话,是打草谷时学来的,当然是北方口音。
  不一会儿,酒菜相继端到耶律宗全桌上。
  瑞露酒果然和小二说得一样,绵软甜腻,对耶律宗全来说,跟喝水没多大区别。可这有什么要紧的呢?烈酒,耶律宗全没少喝,如果他不主动品尝新鲜的美酒佳肴,又何必来大齐,蹲在契丹就好了嘛。
  耶律宗全来得比较早,三楼基本没什么人。他不紧不慢地浪费着东西,时间渐渐到了中午,三楼的客人也多了起来。
  当然,醉仙楼三楼实行“一对一”贵宾服务,负责伺候他的小二并不招呼其他客人,自有别的小二负责。
  食客确实大多点“顶门开”这种烈酒,其中不乏文质彬彬的读书人。三两杯烈酒下肚,顿时脸红脖子粗,吆五喝六仿佛成了大将军似的。
  耶律宗全暗中好笑:读书人就这点让人看不起,平时手无缚鸡之力,喝点酒立刻膨胀。哪像我们契丹勇士,喝不喝酒,我们都膨胀……
  旁边一桌三人的对话,吸引了耶律宗全的注意。
  “下午的话剧,兄长要去看么?”
  “不去。吵吵闹闹有辱斯文,小兄丢不起那人。”
  “呃,小弟听说,百花阁只在宜州府待三天,今日可是最后一天。”
  “那又如何?一群青楼女子倒是无所谓抛头露面,可一不表演歌舞,二不弹唱诗词,光天化日之下装疯卖傻给目不识丁的大老粗看。你我圣人弟子,理应鄙视之。”
  “装疯卖傻……兄长,她们演的可是陛下啊!”
  “嗤,陛下乃圣明君主,怎么会到处沾花惹草?这话剧胡乱编排陛下,为兄早看不下去了,若不是宜州府离京城太远,我非去京城告御状不可。”
  “咦,兄长对话剧很了解呀,莫非你看过?”
  “岂有此理,我没看!”
  “两位兄长,别因为这点小事伤了和气嘛。依小弟的意思,不如你我勉为其难去看一回,若是话剧太过分,当场狠狠批判她们一番。”
  “唔……有道理。”
  “来,满饮此杯,顶门开壮英雄胆,你我读书人,不平则鸣,舍我其谁!”
  三个读书人喝得脸红脖子粗,气势汹汹直奔百花阁演出场地。
  耶律宗全会了账,饶有兴致的尾随三人看热闹。
  结果三个读书人往人堆里一钻,没多大功夫,就和周围的“大老粗”们一样叫好连连,完全看入了迷。什么有辱斯文,早被他们忘得一干二净。
  最不靠谱的果然是读书人。
  耶律宗全又是失望又是鄙视。
  不过文良纯等人编的话剧确实很有代入感,虽说皇帝身份特殊,可百姓暗中歪歪自己是皇帝又不犯罪。
  论代入感,谁比得上耶律宗全?
  话剧中的皇帝生活当然是虚构的,无论耶律宗全,还是孙蒙,乃至全天下的帝王,都不可能像台上花魁演的那样王霸之气四溢。
  若是帝王生涯真这么有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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