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厮守几万年
小皇帝深刻体会到什么叫“过犹不及”。
杨采薇从胆战心惊,到不堪大军征伐苦苦求饶,最后变成替他加油鼓劲,只经过了区区两夜不到而已。孙蒙最终只能无奈的偃旗息鼓,主动要求与敌人和谈。
迷迷糊糊睡了一觉,醒来时已是天光大亮。
孙蒙睁开眼,看着依偎在自己身上的杨采薇,心中忽然升起一股浓烈的满足感,忍不住伸手轻轻抚摸她滑腻的脸庞。
杨采薇的脸顿时变得通红。
“咦?”孙蒙愣了愣,随即哈哈大笑,“原来你在装睡,其实早就醒了。”
杨采薇嘤咛一声,拉过被子盖住脑袋。
丢人啊!
杨采薇从来没想象过,有一天她会和昨晚最后那样大胆,那样不知廉耻,这还是那个视男人如草芥,一心只想留名青史的奇女子吗?
当然,大婚前她根本不懂男女之间那点事,也不可能去想象。
大婚典礼前一天,母亲拿着画本走进杨采薇的闺房,等母亲离开,杨采薇的心就变成了一团乱麻。后来婚礼上孙蒙对她很不友好,按她以前的风格,只会嗤之以鼻,反唇相讥。可她没有,原因当然也和那本画册,以及母亲的教导有关。
新婚夜其实说不上多幸福,求饶也是真心诚意。
昨夜就完全不一样了。
到了最后,杨采薇几乎完全忘记了从懂事起就立下的伟大理想,甚至连自己皇后的身份都模糊了。
孙蒙拉被子:“别躲啦,朕必须向太祖学习呐!你可能不知道,当年太祖皇帝并没有从花魁床上爬起来就去争霸天下,他是杀了个回马枪滴。”
杨采薇噌一下躲到床角,脸色已经阴沉下来:“陛下竟将妾身比作花魁?”
“啊?并不是……”
“陛下怎敢如此作践妾身!”
“你听我说完。”
“闭嘴,昏君,无耻之徒!”
“你走光啦!”
杨采薇低头看了看自己,蓦地发出一声惊呼,刺溜一下又钻回被子里。
……
山中某处山洞。
金大丫盯着杀入圣,一字一顿:“再说一遍,老娘要吃桂花糕。”
杀入圣苦笑:“大小姐别闹了,大家躲在山里,去哪儿找什么桂花糕?再说了,您以前住在村里,恐怕也没吃过桂花糕吧。”
“你敢笑话老娘的出身?”金大丫暴怒。
“属下不敢。大小姐,我们每天都有肉吃,这已经很不错了。现在出山十分危险,万一被抓,会耽误您去恨天宫享福的。”
金大丫撇嘴:“老娘想不了那么长远,以后的事谁说得准,躲起来也不一定就不被抓,我先享受一把有钱人吃的桂花糕再说。”
杀入圣腹诽,桂花糕又不是多稀罕,想吃它真不需要多有钱,你金大丫追求未免太低了。
然而他非常清楚,金大丫对恨天宫有多重要。
这个季节气温已经不低了,金三胖的尸体根本保留不住。如果不用害怕追捕,倒是可以购买冰块暂时坚持一段时间,可他们躲在山里,有钱也买不到冰块啊。
这么说起来,似乎刺杀皇帝是个错误决定。其实不然,他们突袭大力营带走金三胖尸体,就已经注定会被官兵追捕,去不去刺杀皇帝,只影响追捕的力度而已。
总之,大家带着金三胖尸体藏了几天,终究无法忍受那令人作呕的气味,无奈之下,只好断绝了带金三胖回恨天宫的念头,就地把他给埋了。
毕竟当时谁都没想到会碰上金大丫,现在有了活着的白马山血统,即使是个女人,也导致金三胖尸体的重要性大大降低。
这样一来,金大丫就成了恨天宫唯一的希望。
金大丫没什么文化,却有着自己的精明,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不可替代性,于是越来越嚣张,对杀入圣等人颐指气使也成了常态。
杀入圣也是没办法,就像前面说的那样,他根本不敢对真正的恨天后人隐瞒真相。
他也不敢来硬的,因为金大丫说不定真会成为恨天宫主人,可以预见到时他的结局会多么悲惨。
“快去买呀。”金大丫催促,“你要不派人去,老娘自己下山啦。我又不是娇滴滴的大户小姐,这座山拦不住我。”
杀入圣叹口气,叫来一个师弟吩咐了几句。
金大丫顿时得意洋洋。
……
“怜儿妹妹,快看贫道的脸。”
秦行之嬉皮笑脸的往沈怜儿身边凑。
沈怜儿正绣着一副什么东西,闻言抬头看看秦行之的脸庞,并没发现什么异常,蹙眉道:“怎么了?”
“痘痘啊!”秦行之叫道,“可怜我如此英俊帅气的小白脸,几个青春痘简直太明显,太破坏美感了。”
沈怜儿白了他一眼:“哪有自称小白脸的?”
“这是事实嘛,贫道十分坦然。话说,我是咱大齐道士里最帅的小白脸,小白脸中最仙风道骨的高人,就这么不讲理。对了,胖子大婚第二天我去祝贺他,你猜怎么着?他——变帅了!”
“哦。”沈怜儿无所谓的应了声。
“你就不想知道,他为什么变帅了?”
“妾不信,也不感兴趣。”
沈怜儿心想,皇帝那副尊容,基础太差,再变也就那么回事。说到帅,小道士才是真的帅……呸,想什么乱七八糟的?
秦行之根本不管沈怜儿的态度,开始自问自答:“他之所以变帅,是因为精神焕发,连脸上的痘痘都没了。那他怎么会变成那样呢?因为他成亲了啊!正所谓水火既济,阴阳调和,道书上说过的。”
沈怜儿脸一红,低下头。
“不仅他变帅了,杨采薇——哦,就是皇后,也变得更漂亮了,那皮肤,那神采,啧啧……当然,完全无法和怜儿妹妹相比!”
“你说这些做什么?”沈怜儿弱弱问。
“呵呵,我说了,你可不能像以前那样逃跑……我是在想,咱俩的婚事是不是也该摆上议事日程了?”
沈怜儿全身一颤。
秦行之警惕的看着她,心说你要是敢逃走,且让你见识一下道爷飞扑的本领。
过了好一会儿,沈怜儿暗中叹口气,抬起头看着秦行之幽幽道:“你……准备好还俗了吗?”
她本来已经回了家,却又主动跑回豪宅,不明不白的和众人厮混在一起,为的是个什么?所有人里面,也许只有熊六梅还糊涂,其他人早就看出来了。
既然如此,继续逃避下去,沈怜儿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
小道士一咧嘴:“啊?怎么又提这茬?”
沈怜儿鼓起勇气说道:“我爹是不可能同意妾嫁给道士的,你若真有心娶……娶我,难道妾还抵不上一个道士身份?”
秦行之在她身边坐下,耐心解释:“怜儿妹妹,如果只有还俗才能娶你,我当然不会有任何犹豫。但是,我觉得鱼和熊掌有时完全可以兼得。你爹不同意,那是因为他认为我没前途,和道士身份关系不大。
况且你现在已经知道,世上真有法术神仙,我这个鸿蒙派掌门身份,在俗世自然没什么了不起,可我们祖上阔过呀!
我还想着和祖师爷搞好关系,弄点灵丹妙药大家吃吃,一起多活个几万年呢。人生百年匆匆而过,我认为你我厮守那么短短几十年,是远远不够的!”
沈怜儿深深看了秦行之一眼。
原来他是这么想的,他想和我常相厮守,并且不是一辈子,而是几万年!
这种奇葩想法,对一般人自然是痴人说梦,可沈怜儿见识过神奇的符咒,也见识过现出原形的狐狸精,还有崂山道长那么厉害的人物,居然甘心给小道士打工……
这一切,让沈怜儿下意识觉得,只要秦行之努力,说不定有一天他真可能飞升成仙。
对沈怜儿,这感觉是一种折磨。
仙凡殊途,小道士就算成不了仙,他的世界也离沈怜儿太远。沈怜儿总是坚持让秦行之还俗,其实主要也是因为这个担忧。
听了小道士的话,沈怜儿才知道他的真正想法。
只听秦行之继续道:“胖子以前跟我说,他可以给你我赐婚,我怕你不愿意,所以拒绝了。如今胖子成亲了,看他那得意洋洋的样子,我眼热呐!怜儿妹妹,如果你没意见,我就去求胖子赐婚。相信我,皇帝赐婚这么荣耀的事,你爹肯定不会拒绝。”
沈怜儿低头不语。
秦行之急了:“你倒是说句话呀。”
沈怜儿站起身,狠狠剜了秦行之一眼,掉头就走。
秦行之愣愣看着她消失,忽然一拍脑袋:“笨蛋!她不说话就表示同意了呗,亏你小道士自诩聪明呢。”
随即兴奋起来。
既然沈怜儿默许了,所有问题顿时迎刃而解。接下来只要去找胖子,让他下旨赐个婚,再到沈半城那儿随便装把逼,轻轻松松就把沈怜儿给弄到手喽。
小道士全身荡漾着喜气,眉飞色舞的哼着奇怪的小调,出现在豪宅前院。
熊六梅等人奇怪的看着表现异常的小道士。
秦行之和众人打了个招呼,继续哼歌。
熊六梅听清歌词,顿时色变:“小道士,你到底受了什么可怕的刺激?”
“啊?”
“为何要唱‘明天我要嫁给你啦’,你是男人啊!”
“梅姐,那只是歌词好吗?不是我要嫁给你,而是怜儿妹妹答应嫁给贫道了!怎么样,是不是特别惊喜,有种普天同庆的幸福感?”
“真的?……那恭喜你们了。”
“咦,梅姐似乎不高兴?”
“胡说八道!老娘一直劝怜儿妹妹答应呢,现在她终于同意了,我当然替你们高兴。嗯,这是大喜事,必须庆祝——二柱子,拿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