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你们很有前途
杨旭是礼部尚书,平生最注重礼仪。
别误会,老头儿并非顽固不化死搬教条的那种人,说实话在大齐朝的大环境下,那种人也混不好。大齐朝官场流行的是文采风流、光风霁月。
否则鸿胪寺官员也有见过皇帝的,为何自始至终都没人给孙蒙行礼?
微服私访嘛,不仅皇帝喜欢,臣工们也经常这么干,大家就爱玩儿这个。往大了说是体察民情,往小了说则是体验一下普通人的乐趣。你不能说自己玩得痛快,到了皇帝这里就非得揭穿他,夫子教导得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当然,微服私访容易装逼打脸,大家心照不宣。
若是皇帝没被人怀疑,杨旭不在乎让皇帝坐下首,甚至站在自己身边陪着也无所谓。现在就不行了,两个高丽使节热泪盈眶的,显然已经确定皇帝的身份。
于是杨旭只能选择让皇帝坐上首。
小道士想坐在孙蒙身边,被杨旭死拉硬拽弄到自己下首,吹胡子瞪眼煞是吓人,搞得秦行之替他担心心脏,不敢继续招惹老爷子,只好认命的坐下。
这样一来,等于明明白白告诉高丽人,孙蒙就是大齐皇帝陛下。
也没什么好谈的,接见使者原本就只是个流程,他们也没什么国事在身,主要任务就是观礼皇帝大婚。
其实过些日子,皇帝还会亲自接见他们。
当然不是单独接见,而是等各个国家使节都到齐,皇帝一次性在金銮殿上接见一次。
今天本来的计划,是杨旭接见使节,讲一番套话,然后大家坐下喝喝茶聊聊天,消磨个把时辰,杨旭就可以走人了。后面的接待事宜,有鸿胪寺官员负责。
结果因为皇帝不甘寂寞,现在杨旭说了不算,得看孙蒙的意思。
孙蒙浑然不知自己已经暴露——当然也可能知道却并不在乎,兴致勃勃的说道:“小道士路上告诉我,你们高丽人一般不吃肉,真的假的?小道士……咦,你跑那么远干嘛,过来啊。”
秦行之摆手:“我怕杨大人有个好歹的,算了,又不是隔十万八千里,你大点声,道爷听得见。”
孙蒙瞅瞅杨旭,只见老头儿一脸便秘的样子,也觉得最好别招惹他,就不再强求。
金日光和朴正欢更迷惑了,在皇帝面前自称道爷,这小道士是什么人,怎么就这么牛?
金日光陪笑道:“不是那么回事,我们也吃肉。”
“哦,我想也是,人哪有不吃肉的?小道士也不知从哪儿听来的,说你们最喜欢泡菜。”
“泡菜在民间确实十分流行,官宦人家还是吃不太习惯,还是以新鲜蔬菜和肉食为主。”
“吃肉好,吃肉才有力气嘛,我就喜欢吃肉。”
秦行之撇嘴,多新鲜呀,您不喜欢吃肉,能长这一身壮观的肥膘?
金日光恭谨的说道:“下官回去,一定将您的指示传达给我朝国王陛下!下官保证,我朝官员就是砸锅卖铁,也会多吃肉,以吃肉为荣,鄙视不吃肉之人。”
孙蒙乐了:“没这么严重,我就是随便说说。”
“不不,您的话犹如指路明灯,下官听了,是醍醐灌顶,茅塞顿开呐。作为太祖皇帝御封的棒子,怎能不多吃肉?多点力气,也能替大齐守好国门。”
孙蒙眉花眼笑:“指路明灯?好,你们高丽人这些年在汉语方面大有长进呐,都会用成语了。吃肉好处多了,不仅长力气,还能滋养容颜呢。”
秦行之不服了:“不带这么胡搅蛮缠的,吃肉养颜,你哪儿得来的结论?”
“这还用说吗?吃什么补什么,你吃青萝卜想养出白皮肤,那不可能。吃肉就不同了,所谓油光水滑,没油水,还光滑个屁呀。”
“切,你不懂科学,道爷懒得和你争辩。”
朴正欢一直没怎么说话,此时忽然开口道:“小道长此言差矣,吃肉养颜乃天地至理,我们有明证!”
秦行之愣住了,你讨好皇帝也太没原则了吧?
朴正欢冲身后使了个眼色,立刻有人走开去了后面的院子,不一会儿带进来两人。
俩女孩,俩年轻貌美、皮肤白皙的女孩。
而且长得一模一样。
孙蒙刷一下站起来:“孪生姐妹,有点意思。”
两个女孩给众人行礼,然后就安安静静站在那里,不说话,也不抬头。
朴正欢谄笑道:“正是孪生姐妹,一名秀妍,一名秀丽,出自官宦之家,乃是高丽难得的美人。你看她们的皮肤,足以证明吃肉能养颜。”
孙蒙凑到双胞胎跟前,伸手抚摸两人胳膊:“果然滑腻,小道士,这下你没话说了吧?”
秦行之摇头不语。
他早观察过了,双胞胎容貌美得令人窒息,连小道士都不敢违心说她们不如沈怜儿。这也就罢了,关键是两个女孩的皮肤,又白又嫩,仅仅露出的那么一点,就细腻得过分,让人有种轻轻一碰就会留下指痕的感觉。
除了梦中世界ps后的那些照片,秦行之从没见过现实中有这么好的皮肤,沈怜儿也大大不如。
可她们皮肤再好,跟吃肉又有什么关系?
金日光和朴正欢对视一眼,忽然翻身拜倒在地:“陛下,请收下这两位美人!”
孙蒙皱眉:“你们认出我了?”
“陛下如日月生辉,光芒四射,下臣怎能认错?”
“哇哈哈哈……”孙蒙笑得后槽牙都露了出来。这时候他也不说今后没法微服私访什么的,志得意满的挥手:“朕正是当今天下最英明神武的大齐皇帝,你们眼光不错,很有前途呐,快站起来,别跪着了,咱大齐不兴跪拜。”
金日光两人大喜:“下臣一定把陛下的评价带给我朝国王。”
这句评价太重要了,两人暗想,八成回去后又要升官了吧?
杨旭咳嗽一声:“陛下注意言辞,您一句话对天下的影响,比您自己想象的要大。”
老头儿面色有些阴沉,看得出来,心情不算好。
这不奇怪,皇帝是他孙女婿,无论谁送美女给皇帝,他都不可能高兴。按礼法,皇帝妃子多多益善,这种事谁都没法反对,可他就是心里堵得慌,难道不行?
何况这一对双胞胎,比杨采薇美多了。
杨旭不认为孙女比不了两个不知所谓的高丽美人,作为皇后姿色还在其次,能协助皇帝管理皇宫大内,这才是最重要的。
可皇帝毕竟太年轻了,沉迷女色也很正常。
历史上一个朝代的衰败,往往就是从皇帝沉迷女色开始,然而杨旭不得不承认,在大齐朝,这真不算多大点事儿。
想当年太祖皇帝就挺荒唐的,还不是天下一统,大齐朝蒸蒸日上?按史书记载,太祖这人其实也没特别出彩的地方,他最大的优点,一是特别不在乎地位差距,和手下关系够铁,二是懂得放权。
打仗上经验不多,本来就是个纨绔嘛,懂什么战术?尽管常常发明出一些匪夷所思的玩意儿,比如鞭炮之类,可真正指挥打仗的,还是那些将军。
立国后几乎完全不管朝政,高高兴兴当自己的吉祥物,大臣们也乐得享受大权在握的爽感。
这个传统被很好的继承了下来,后来的皇帝,无论好色也好,懒惰也罢,对朝政基本没多大影响。
站在官员立场上,杨旭无话可说。
但他不仅是礼部尚书,还是未来皇后的爷爷,站在孙女的立场上,他不感到堵得慌才怪。
高丽人辛辛苦苦找来一对双胞胎美女,高丽国王都忍痛没舍得自己收下,让使者巴巴送来大齐,就是为了讨好皇帝。
至于说皇帝大婚送美女是否合适,很遗憾,这事儿也是礼法允许甚至提倡的。
皇帝妃子多,子嗣就繁荣,天下就太平——不管你服不服,这个时代的人就认这个理儿。
金日光和朴正欢从地上爬起来,笑得满脸褶子:“我朝国王说了,这两位美人虽是高丽人,却也是天赐之宝,全天下除了陛下您,包括他自己也无福享用。因此,国王陛下就吩咐下臣带她们来大齐,贡献给陛下。”
双胞胎闻言,忍不住偷偷看了眼孙蒙,这传说中的大齐皇帝是个胖子,让两人心中略有些失望。
怪就怪她们长得太美了,这辈子注定只能成为大人物的玩物,即使她们的父亲是官员也改变不了。孙蒙胖是胖了点,至少比那又老又丑的高丽国王强。
孙蒙摸着下巴:“送给朕?这不好,小道士说了,人不是物件,轻易不能随便送人的。”
两个使者无语,您是皇帝,干嘛听一个小道士的?
孙蒙冲秦行之招手:“你不是说让我送你宫女吗?宫女肯定不行,正好,这两位还没进宫,不算宫女,朕送给你了。”
两个使者彻底糊涂了,您刚提到小道士说人不是物件,怎么一转眼就把美人送他了?这也太没原则了吧?
再说了,这种档次的美人,几百年不一定出一个,怎能送给一个不知所谓的小道士?
但两个使者没权力反对,说白了,他们的任务就是把双胞胎贡献出来,至于皇帝转手送人这种奇葩行为,他们确实管不着。
秦行之摇头:“我不要,你自己留着吧。”
孙蒙迷惑不解:“想要宫女的是你,现在又这么说,你在逗我玩儿?看清楚,这俩是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