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梅姐你旧伤复发了?
秦行之是被秦寿硬拉回道士们身后的。
“诸位道友,我这劣徒一向喜欢胡闹,贫道回去定然好好教训他一番。”秦寿臊眉搭眼的朝众道士打稽首。脸皮厚如秦寿,都觉得丢人了,可见刚才小道士的表现有多恶劣。
无论如何,这都是大齐朝,秦行之梦中世界随便一首歌拿出来都会惊世骇俗,何况还是如此可怕的神曲?你就是把现代的那些古风歌曲弄来,同样也不是大齐朝百姓能够接受的。
音乐也许能跨越国界种族,却无法跨越时间。
要知道,这个时代的所谓曲子都是有固定旋律的,也就是词牌。
秦行之讪讪而笑。
周逐浪脸色有些发白,刚才的曲子显然对他刺激不小。他捋着胡子沉吟道:“不管高徒是不是胡闹,结果还是咱们赢了一场,道兄无需如此……不过贫道还得提醒两位一句,刚才那种曲子还是少唱吧,万一引来妖魅之类,咱们虽不怕,且有的麻烦呢。”
“是是,贫道晓得。”秦寿连连点头。
周逐浪看向妙玉法师:“法师你看,今天的交流是不是就到此为止?”
妙玉法师忙不迭点头:“阿弥陀佛,到此为止,改日再交流,此言大善!”
佛祖在上,贫僧到现在脑子里还回荡着刚才的怪异曲调呢,这下回去怎么着也得念上几遍心经清清脑子啊!没想到小道士的魔音如此可怕,简直就是咱们佛门弟子的克星嘛。
“嗯,秦师兄有时间的话,欢迎来我杳然观。当然,如果太忙就算了,耽误了两位的修炼,贫道罪莫大焉,呵呵……”
周逐浪撂下一句毫无诚意的邀请,几乎是逃命般跑了。
他一样也需要回去念经烧香清脑子。
和周逐浪心思差不多的,是其他道士和尚,和尚们也就罢了,道士们总得和秦寿招呼一声,然后全都落荒而逃。估计众人此刻都打定主意,下次斗法绝不能让小道士参与,连老道士也列入被禁止的名单。
这可怕的魔音,对僧道来说都是毒药。
秦行之可怜巴巴的看着秦寿:“貌似我做错了?”
秦寿挥手就是一个脑瓜崩:“你当然错了,刚才那鬼哭狼嚎的,道爷都受不了,何况是他们?我说徒弟啊,咱们来这里是拉关系来的,你这弄得神怒鬼怨的,可如何是好?”
“不怕,他们至少记住咱们的名字了嘛。”
“记住是记住了,可惜是恶名。”
秦行之腆着脸笑道:“老道你就多余担心,他们若是不给咱们面子,到时候你徒弟上他道观里唱上个三天三夜,好教他们全都走火入魔!”
“好歹毒的主意……”秦寿大吃一惊。
秦行之嘿嘿笑了几声,放眼在四周正在散去的看客群中寻找小胖子。找了半天,却没发现孙蒙的影子。他不由得就猜测起来,难道那胖子也受不了道爷的歌曲?后面这首口味确实重了点,似乎看客们都有些心不在焉了。
……
僧道斗法被秦行之的神曲一搅合,差点办不下去。
还好和尚道士们为了争国教的名头,心志足够坚韧,这才商定一个月后继续“交流”。之所以要一个月,那是因为大家需要从创伤中恢复,小道士的神曲显然是无差别群攻,所有人都中招了。
周逐浪暗中嘱咐各位道长,下次如果鸿蒙派的两位还来,绝对要拉住他们,千万别给他们唱曲子的机会。
小道士还好,就怕瘦猴子一样的秦寿也来这么一曲,那可真是对耳朵和眼睛的双重折磨了。
秦行之师徒两个继续寻找沈半城新家的线索。
二柱子和熊六梅是坐不住的,头几天还行,让他们一直待在客栈里根本不现实。这两位的世界观很有问题,秦行之也不敢放任他们自己出门,万一见到有钱人摆阔,一时冲动直接去抢人家,那可就糟糕了。
沈怜儿也坐不住。
她肯定不愿意抛头露面,可成天蹲在客栈里也是不行的。当初在三江县城做沈家大小姐的时候,还偶尔出门转悠呢。
于是秦行之只能隔三差五的带着这几位上街散心。
京城太大了,有钱有权的人又多。沈伯毅在三江县是赫赫有名的沈半城,搬到京城之后直接像是掉入江河里的一滴水,不是那么容易寻找到的。当然,只要秦行之有耐心,将京城内外走遍,总有一天能找到沈半城,就是花费的时间估计会很长。
秦行之也确实有开店铺做生意的打算。
开青楼只是敷衍熊六梅的,真去做肯定不行。倒不是说秦行之身为道士,不愿侮辱自己的身份,主要是一万两银子看起来不少,真要开青楼那是绝对不够的。买房子、装潢都需要花钱,而且还是怎么贵怎么来;还有“服务人员”呢,那也是需要花钱买的,更不必说花魁了。但这些都解决了还是不成,小道士懂个屁的青楼生意,完全就是两眼一麻黑。
做别的生意倒是可以,可秦行之考察了几天,发现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京城有权势的人太多了,无论开什么店铺,假如没有点后台,还真是很难顺利干下去,即使能干下去,估计也赚不到什么钱。
只能慢慢来了,反正银子还有很多……
众人无所事事了半个月,秦寿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便找到秦行之:“徒弟,咱们不能老是住客栈呐。”
秦行之茫然:“不住客栈住哪?我倒是想住到道观里,可咱们没有度牒,人家根本不会收啊。你别看那天那个周逐浪很客气,他没有什么诚意的。再说了,我们可不是以前,还带着三个人呢,就是有度牒也不成。”
“废话,道爷说要住道观了吗?”
“那你是什么意思?”
秦寿怒其不争的瞪视秦行之:“道爷的意思是买房子啊。”
秦行之这才恍然大悟。
小道士活了这么久,从来没有过什么钱财,自然对买房子置地没有什么概念。他弄到了万两白银是没错,可心态还停留在以前呢,因此一直没想过要买房子。经过秦寿这么一提,秦行之发现自己确实应该买个房子。
自己的房子多好啊,不仅住起来舒服,而且还省钱呢。
把这想法和熊六梅一说,熊六梅勃然大怒:“小道士,你拿着老娘的钱花的挺舒服啊。”
秦行之讪讪:“你我分什么彼此?”
“不分彼此,那你为什么偷偷和老道一起换了新衣服?老娘身上这套衣服,还是当初在三江县城买的呢,你想过给我和怜儿妹妹换了吗?”
秦行之愕然了好一会儿:“我以为……你不在乎穿着呢。”
熊六梅瞪眼:“傻子才不在乎穿着!穿好衣服舒服,自己看着也顺眼,为何不在乎?”
秦行之算是进一步认识到了,熊六梅大大咧咧的,其实骨子里就是个女人。女人嘛,对衣服花粉之类的东西,没人不爱。他以前听熊六梅说从不用花粉,才以为熊六梅和别的女人不同,如今看来,小道士显然是错误的。
为了讨沈怜儿欢心,这衣服也必须买啊。
秦行之带着两个美女找到成衣店,给两人挑了好几件新衣服,这才算让熊六梅满意。他学乖了,从成衣店出来,又带着两人去了脂粉店,捡最好的脂粉买了两包,硬是塞给了沈怜儿和熊六梅。
沈怜儿犹豫了一番,也没说什么就收下了。
熊六梅一开始不愿意,大叫什么“老娘不用这些玩意儿”,但最后在秦行之死缠烂磨下也松了口,兴高采烈的提着脂粉回了客栈。
第二天秦行之见到熊六梅吓了一跳。
“梅姐,你旧伤复发了?”秦行之小心翼翼的问道。
熊六梅脸色苍白,但精神头却很好,闻言怒道:“你才旧伤复发呢。老娘脸上擦的是脂粉,你眼睛是瞎的?”
“这……也太厚了点儿吧?”秦行之苦笑。
熊六梅摇头,脸上的脂粉扑啦啦往下掉:“不多啊,我觉得正好。”
沈怜儿在一边弱弱说道:“妾劝了她一早上,姐姐根本不听……”
当然这只是熊六梅首次接触脂粉犯的小错误,她又不是傻子,出门被人用异样的目光盯着看,很快就意识到自己弄差了,小道士和怜儿妹妹才是正确的。
熊六梅是个简单的女山贼,被秦行之讨好得够舒服,立刻便什么都不管了。秦行之再提起买房子的事儿,熊六梅直接说道:“你自己看着办,这点小事别来烦老娘!”
秦行之本以为万事大吉,却没想到二柱子开始幽怨的看着自己。
想了老半天,他才反应过来,不用怀疑,二柱子见众人都换了新衣服,这是有意见了。二柱子是个壮汉,可壮汉怎么了?难道壮汉就不能有爱美的追求了?这显然是对壮汉的歧视嘛。这好办,银子就是用来花的,秦行之再带着二柱子买衣服。
总算打发了所有人满意,秦行之也开始去寻找合适的房子。
这一打听才知道,京城的房子可不便宜。
普通四合院在内城根本没有,甚至外城都很少。小家小院的,住起来倒是挺温馨的,可惜大齐朝的百姓有个坏毛病,房子以大并且复杂为美。真正有权有钱的人家,恨不能把自家的房子变成个小世界,游览一圈能累死人的那种。
早先大齐朝刚定都杭州府时,这里的情况肯定不同。但二百多年来不断有人买下周围的房子扩建,杭州府的小四合院是越来越少见了。
秦行之的一万两银子听起来很多,真要买一个足够高档的大宅子却不一定够。
秦行之这才意识到,一万两银子在京城实在不算什么。
不行啊,还得抓紧时间发财才对。
当然想出发财的门路之前,房子还是要买的,否则银子全扔给客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