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 泡妞都能偷懒(3600字第一更)

  沈奶爸没敢骑摩托车去润雅苑,虽然他绝不可能带欣欣骑摩托,但给孩子妈看到肯定免不了说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于是他先把车停回家,然后再小跑去了润雅苑。
  林知书催得厉害,他以为欣欣已经在家里等着了。
  不曾想,他人到之后却发现欣欣压根没回来,还在幼儿园里。
  林知书自己则还在书房里忙活,客厅里已经堆了三口大箱子。
  蒋玉则在她自己的卧室里收拾东西。
  沈崇服了,严重怀疑孩子妈除了衣帽间之外还有个箱包间,我都已经搬走五个lu皮箱了,你居然还有这么多,变戏法呢!
  他敲进林知书的书房,“欣欣呢?”
  “还没放学,早呢。”
  林知书头也不抬的说道。
  沈崇郁闷道,“人还没回叫我过来干嘛呀?我可忙了。”
  林知书叉腰抬头,“怎么着?欣欣不在家你就不爱来?我这么不招人待见?我马上得出那么久的远门,让你过来多看我一眼呗。”
  沈崇差点就舌头打滑蹦出真心话,但及时改口,“这哪能!出个差而已,别搞得和生离死别一样,忒不吉利。到底什么事呀?”
  林知书耸耸肩,“我寻思今晚就得走,欣欣又要到你那边去住,刚好吴妈和张婶各自家里都有点事,提前给她们放假了。”
  沈哥隐隐觉得不妙,“然后?”
  “然后就需要你了呀!沈大厨露一手呗?冰箱里还有好多菜,都现成的。”
  “合着你就是叫我回来煮饭的啊!崩了崩了,心态崩了。”
  林知书笑了,“不情愿呐?唉,男人变心真快,某些人前两天还口口声声的说,我……喜……欢……你……现在连做个饭都不乐意。”
  沈崇被她模仿自己的语气弄得眼皮狂跳,扭头就跑,“我煮,我煮还不行吗!”
  林知书乐得前仰后合,捂着嘴不敢笑出声。
  蒋玉正巧拖皮箱从楼上下来,听见声音,林总赶紧收敛表情,继续摆成正襟危坐看文件的样子。
  沈崇的声音又从厨房那边传来了,“哇!冰箱里还剩这么多菜!你们这要走一个月不全浪费了吗!”
  林总目不转睛的盯着显示器,对正好路过的蒋玉说道:“蒋姐你帮我和他说一下,剩下的东西要么他自己拿走,要么有空就到这边来做饭,反正他指纹已经录入了,又不用钥匙开门。”
  蒋玉点头,“那晚上睡觉呢?万一欣欣又想睡这边呢?”
  “那就让他睡。”说完,林知书赶紧又补了句,“不过必须让他勤换被套。”
  “行。”蒋玉嘴上应着,心里发笑。
  你就假吧,最近这段时间天知道沈崇在你床上睡多少次,怎么没见你要换被套来着?
  洁癖这事归根结底得认人。
  不喜欢的人,握个手就得搓半天。
  喜欢的人,哪怕帮人搓背搓出泥团来,都不会嫌弃。
  林总的洁癖不药而愈了。
  作为能把拥有职业搏击选手基因的自己逆向催肥成废宅的顶级“胖子”,沈崇其实又名“美食家”。
  本来突然给叫来当厨子,他挺不乐意,但在看见满冰箱各种眼睁睁要被废掉的高档食材之后,他的那点不情愿烟消云散,只剩下痛心疾首。
  钱财身外物,都是小事,而是这些食材不能浪费!
  哎哟,这产自挪威贝斯摩尔雪湖的顶级三文鱼,年产量不足一千斤,有钱都买不到,简直三文鱼中的布加迪威航!
  还有,大师级认证的神户雪花牛肉!
  好大个头的松茸!
  这是黑鲔鱼吧!
  咦,沈崇在冰箱里找到个纸盒子,上面印了一只鸡,还真是通体幽黑,纸盒子上书“西马尼乌鸡”。
  他仔细回忆了一下,才想起这玩意,产自印尼,号称鸡界中的兰博基尼。
  有点尴尬,难怪前天老林说乌鸡是黑色的。
  自己当时得意洋洋的驳斥,结果是贫穷限制了想象力。
  没想到有钱人眼里的乌鸡还真特么是黑的,这玩意一整只要两千多美金!
  这里有两个鸡腿,加起来就得管一千美金吧!
  当时老林居然没强势反驳,是在给我留面子?
  沈崇默默的又把西马尼乌鸡往里面塞一点,我没看见,就当它不存在了。
  最昂贵的食材便是上述这些,另外还有些稍微次一级,但也不是一般人享受得起的山珍与海鲜。
  沈崇挑挑拣拣选了十几样出来,准备干一顿丰盛大餐。
  他坚决不承认自己是要把给孩子妈的践行饭做上档次。
  我是不忍看这些人间珍品被暴殄天物!
  好厨子看见顶级食材,恰似足球教练同时执教c罗、梅西与内少,又像篮球教练执教五个全明星的金州勇士队,此乃人间大幸。
  他干劲十足的开工,甚至连欣欣放学时他都因为锅里的菜必须掌握火候而走不开,蒋玉带着几个保镖去接人了。
  欣欣回家刚走进客厅就闻到从厨房那边远远飘来的香味,惊喜交加大叫一声,“哇!爸爸来接我啦!”
  终于忙完工作,从书房里走出来的林知书很是忧伤,不甘心的问道:“欣欣,你爸爸手艺有这么好吗?你闻味道就知道是他?”
  欣欣指了指门口阳台外摆着的鞋,“这是爸爸的鞋呀。”
  林知书暗自宽心,“欣欣真聪明!”
  她又问道:“那爸爸做的菜和妈妈做的菜哪个好吃啊?”
  后面的蒋玉噗的笑出声,林总你这是自寻死路。
  欣欣果然给这问题难住了。
  她用脚指头想都知道事实怎样,可如果说实话,妈妈会伤心。
  但撒谎也不对,爸爸妈妈都说过不要撒谎。
  欣欣琢磨好久,反问道:“妈妈,你……做过菜吗?”
  林知书脸微红,不甘心的说道:“我去年不是给你做过一次菜吗?”
  欣欣大惊,“啊?我还以为那个是中药呢。”
  林总求仁得仁了,一脸委屈道:“宝贝女儿你还不如直接说妈妈做的菜不能吃呢!”
  欣欣扑到她怀里哄她,“妈妈不要难过,爸爸会做菜就好了嘛。”
  说得真好啊,如果是正常的一家三口,有个勤快的男人当然也挺不错。
  但是……
  这根本不是我想要的重点好吗!
  林知书暗自咬牙,不行,等会吃饭时一定得挑点刺出来,不能让他再这样得意忘形下去。
  太过分了,凭什么你一大男人做饭这么好吃!
  你又不是专业厨师,做这么好吃有什么用!
  身为堂堂男人,就应该在外面打拼闯荡,打下一片自己的江山,应该更有追求一些,而不是沉迷于灶台和锅碗瓢盆好吗!
  一个小时后……
  啪。
  完全撑到不想起身的林总重重放下手里的汤碗,发出由衷的感叹。
  “真好吃啊!你想把我催肥成个大胖子吗?”
  然后她马上后悔,见鬼,我刚明明是想挑刺,为什么违心的夸起来了!
  算了,下次吧。
  那头沈崇还在疯狂刨饭,因为舍不得放过高档食材,他一不小心做太多,幸好他食量大消化能力快。
  吃的不是饭,是钱,一颗米都不能剩!
  “吃慢点,撑不死你!”
  林知书虽然一直知道沈崇能吃,但还是被他这饭量吓到了。
  “别影响我,你知道这顿饭我做得有多心痛吗?成本就十万!你冰箱里怎么会放这么多高端食材!普通猪肉牛肉到底怎么得罪你了!”
  林知书撇嘴,“那不然呢?自己在家里都不吃好一点的话,那我努力工作的意义是什么?挣钱不一定是为了享受,但我这个消费观念并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吧,好的我能吃,一般的饭菜,我也没避讳嘛。”
  沈崇这消费观念她早想说了,只是一直苦于没机会。
  沈崇下意识想与她辩,但仔细想好像她的理论没毛病,竟无力反驳。
  终于等欣欣也吃完,该去机场了。
  林一工业这次出差的团队早已陆陆续续往机场进发,在那边候着,沈崇本没打算送,但欣欣有点舍不得,只能一起送到机场。
  路上孩子妈难得的唠叨个不停,喋喋不休的吩咐这吩咐哪,生怕他把欣欣给带病了。
  沈奶爸都不稀得吐槽她,论带娃,你只能给我提鞋好吧。
  他把胸脯锤得咚咚直响,“你放一万个心,等你回来,保证把人养得白白胖胖的,我能亏待了欣欣?”
  “我以前从来没有和欣欣分开过这么久,哪能完全放心得下来呢,你一个人会不会忙不过来?要不然我找个保姆给你搭把手?”
  沈崇哪能情愿,他本就不爱和太多陌生人打交道,哪愿意再让陌生人住进自己家里。
  再说了,自己秘密那么多,能瞒得过谁?
  也就宝贝女儿还能忽悠忽悠,成年人哪能骗得了。
  请保姆他不是没想过,但他根本找不到合适的人选。
  首先,对灵妖世界完全没认知的普通人可以直接排除,自己平时在外面可以防着,但在家里总难免露馅。
  其次,还不能是妖怪或者灵能者,不然他又担心欣欣的安全,害怕万一异香爆发给监守自盗了。
  在他那里,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合适的保姆人选!
  把人送到机场,沈崇打算再带着欣欣送林知书到安检口,她拒绝了。
  “飞机还有一个小时才起飞,你早点带欣欣回家睡觉。”
  她说道。
  沈崇点头,“行。”
  正想走,他想了想又道:“国外不比国内,低调一点。不要总把自己弄得那么扎眼,记得财不露白。”
  “你还教训起我来了,放心吧,带了人的。”
  林知书回头看了眼不远处的安保团队。
  虽然最精锐的李鸿牧小队没有跟去,但其他人也不是吃素的。
  “嗯,随时保持联系啊。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我关系也挺广,万一你遇到搞不定的情况,说不定我能搞定。”
  沈崇不担心林知书遇到普通人范畴内的险情,只怕她在海外碰见妖怪或是邪道灵能者。
  他心里已经打上了艾霓露大队长的主意,如果孩子妈真遇到那种危险,哪怕让自己当场卖身给斩妖,他愿意不计一切代价向斩妖求助。
  大约也只有驭电而行的艾霓露大队长能做到这种超远距离跨境救援。
  他总把事考虑得特别仔细。
  被他这略担忧的眼神看着,林知书内心有点暖。
  就在此时,老林的手机铃声响了,低头一看,是条沈崇发来的短信。
  “千山万水,风里雨里,有你有我。问世间何物最美,只道是相思成灾,献给最心爱的孩子妈。”
  林知书面色古怪的扬了扬手机,“你发来的,你手机不还放在车上没拿下来吗?”
  沈哥面色大变,拉着欣欣扭头就跑,“欣欣快给妈妈说拜拜!我们回家了!路上小心,下飞机了给我打电话!李哥快走,快走快走!”
  目送着古斯特幻影迅速启动跑路,林知书耸肩。
  你可以的,还能再懒点?
  是说最近几天你怎么雷打不动每天一条短信从不落空呢,感情你这家伙是设置了自动发送啊!
  泡妞都可以偷工减料!
  你赢了。
  你等着,给我等着,等我回来有你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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