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住手

  幸好刘郴过来呆了一个小时就走了,季半夏一个人呆在偌大的办公室里,还真是有点闲得无聊。
  很轻松混到下班,季半夏便朝西餐厅走去。
  上班不累,去西餐厅打工她的身体应该能扛得住。季半夏的身体底子还行,休息了一个星期,基本上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
  西餐厅对面的街角,停着一辆黑色的suv,傅斯年坐在车里,看着季半夏的身影消失在餐厅的门口。
  餐厅领班告诉他,今晚季半夏会过来上班。
  傅斯年知道自己等在这里没有意义,季半夏不会见他的。但是,他能从落地的玻璃窗里看到她。
  他现在所求的并不多,能远远看上几眼,便已足够。
  季半夏丝毫没有感觉到对面街角那双幽暗的眸子,晚上人不少,她忙的脚不沾地。连续服务了十几个台子之后,她的腰已经痛得有点直不起来了。
  季半夏看看时间,还有半小时,再坚持半小时就是胜利!
  新来了一拨客人,坐到了窗边,季半夏微笑着站在旁边,等着客人点餐。
  外面夜色正浓,霓虹闪烁的繁华都市,已经十点了,大街上还是车水马龙。
  突然,季半夏的眼神被对面街角的一辆黑色SUV吸引住了。那辆车,看上去怎么那么熟悉……
  季半夏的呼吸突然停了一下,随即又自嘲的一笑,这种车,开的人多了,又不止傅斯年一个人。
  终于熬到10:30,季半夏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解开发髻,换掉工服,背上自己的小包包,朝公交车站走去。
  她走的很慢,路灯将她的影子拉的很长。
  傅斯年坐在车里,静静看着街对面那个纤瘦的身影。她穿着简单的白T加短裤,露出一双白皙修长的美腿,微风吹着她的长发,路灯的光自上而下的笼罩着她,她看上去就像沐浴圣光的仙女,美得叫人无法挪开视线。
  突然,走在她身后的一个男人加快脚步追上她,拿出一张地图模样的纸,向她询问什么。
  应该是问路的吧,这个城市,游客非常多。
  季半夏抬头跟男人微笑着说着什么,男人把地图伸到她面前,季半夏用手指在上面比划着。
  一辆过路的车开着远光疾驰而过,灯光照亮了季半夏和那个男人的脸。
  看清那个男人的第一秒,傅斯年的心就剧烈的狂跳起来!
  那不是什么游客!那个男人,分明是顾启正身手最好的一个保镖!
  大脑根本来不及处理任何信息,傅斯年已经如离弦之箭,朝马路对面狂奔而去!
  风声灌进他的耳朵,只是一条几米宽的小街,他却觉得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怎么跑也跑不到目的地!
  他看到,季半夏的身体已经软软的朝地上倒去,而那个男人,正抱起她,朝停在前面街角的轿车走去!
  “住手!”傅斯年终于想起了那个男人的名字:“郑伟江!混蛋!你TM给我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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