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最后七天
这场发生在最高法门口的“闹剧”,现在已经没有办法收场了,只要是钟立就任过的地方都到齐了,现场的一幕,已经通过电视屏幕传到了千家万户的面前,钟立的名字,仅仅是十几分钟的功夫,全国都知道了。
方功成也看到了,气坏了,马上给宣传部长打了一个电话,要求马上下令,不允许这些东西继续播出,宣传部长张平福嘴上答应了,可是十分钟后,电视节目还在继续,甚至有些电视台已经做成了专题片,请到了所谓的专家学者,开始就现场的事情进行讨论,方功成明白了,这个事情如果没有张平福的同意,那是绝对办不到的,那些电视台的台长,注重流量是一点,但是要是拿他们头上的帽子开玩笑,这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没有人怂恿,没有人推波助澜肯定是不可能的。
陈眉雪被杜丁丁扶着出来的时候,恰好就看到了这一幕,他看着下面嘈杂的人群,对杜丁丁说道:“钟立这么些年,很多时间一直在外面,我见他都难,我一直都不知道他在忙些什么,他也不跟我说,我也不问,现在我知道了,这么些年,他做了很多事,帮了很多人,丁丁,我嫁了一个好老公。”
杜丁丁点点头,眼眶也湿润了,的确,她跟陈眉雪是一起认识钟立的,回想起来,十几年前的钟立,不过是一个穷小子呢,现在呢,他已经成了全国人都知道的大人物了。
作为亲历者,没有人比她们两个感触最深了,从她最落魄的时候就认识,一直到现在,经历了多少,真的没有几个人知道,不管是公安局,纪委,还是面临大灾大难,抑或是数不清的绑架,威胁,刺杀,都过来了,常人谁能接受?
“走,我们回家,我就不信了,天道昭昭,还真能冤枉了好人。”
陈眉雪一下子就有了精神,在法院的安排下,从后门出去了。
钟立已经被最高法裁定为死刑,法律就是法律,不管你做了什么,只要你是杀人了,那就要判刑,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视线又回到了黄梅市,一般来说,被告人判处了死刑,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署了执行命令之后,再交付原法院进行执行,从拿到命令之后,到执行死刑,一般来说不超过七天,也就是说,钟立的生命,只有7天了,最后七天了。
此时虽然出现了最高法门口的一幕,只要没有出现对钟立有用的证据,那么执行命令是不会变的。
周正跟邓颂几个人,已经连续三四天没有睡觉了,通过各种关系,从黄梅市公安局拿到了整个证据链的复印件,反复研判,一点漏洞都没有找到,唯一不正常的地方,就是钟立从江汉市离开之后,到了哪里。
考虑到钟立当天没有开车,所以找遍了当天那个时间段从门口经过的出租车,几乎已经跑遍了所有的出租车公司,找到了每一个出租车司机,都没有问出什么花样来,所以只能怀疑,有可能钟立出门之后,就已经被对方的车子接走了,于是又开始调看所有那个时间段从市政府门口经过的私家车,还是没有结果,可惜啊,钟立上车的那个位置,没有监控角度,不然的话就能知道他到底上的是那一辆车了。
钟立的身边有一帮朋友,可是真正帮得上忙的人,估计也只有这么几个了,其他人只能干着急,因为杀人证据确凿,政治层面没有办法干预,况且方演还掌握着几个关键的部门。
2008年1月4日,就是钟立执行死刑的日子,三四天没有睡觉的他们,已经是筋疲力尽了,常云龙突然来到了公安局的大楼里,跟他一起来的,还有吴小南,乔海涛。
常云龙看着黑了眼圈的周正和邓颂,叹了一口气,让他们回去睡一觉,时间还有6天,不休息好,这6天恐怕连他们自己都听不过去。
这个时候,我们的主人公钟立在干嘛呢,躺在看守所的号房里,钟立靠在铺位上看电影,大多数的死刑犯,那都是要上手铐脚镣的,严重的还要上木板,什么叫木板呢,就是一块像门一样的木板,脚镣是扣在木板上的,然后手铐也是,人铐在上面,跟一个十字架一样,基本上是限制行动的,主要原因,还是犯人自杀或者伤害别人,毕竟判了死刑了嘛,无欲无求,有的人会用伤害他人的方式,谋求重新走上法庭,这样一来,就可以晚一点死了。
可是钟立没有,不但没有手铐脚镣和木板,连号服都没有穿,号房里面有个电视机,钟立让控制室选了几部好电影,整天就看电影。
看起来是在看电影,从接到死刑命令的那一天起,钟立的心就没有平静下来过,没有人可能面对死亡是很镇定的,那都是扯淡,是人,就会害怕,钟立也会害怕,而且最主要的还是被冤死的,眼睛在电视机上面,心脏却一直处于加速的状态。
钟立现在就是一个待宰的羔羊,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他在这里面,是禁止书信的,所以外面什么情况,他也不是很清楚,虽然律师来的时候有说一点,但是也不能详细说。
现在看的这部电影,叫《纳尼亚传奇:凯宾斯王子》,是一部刚刚在欧美地区上映的片子,在国内还没有上映,所以是一部还没有中文的片子,钟立的英文也就是两把手,当然不能全部看懂,突然,电影里面出现了一个镜头,一个叫艾德蒙的男孩,拿了一把手电筒,在敌人的城墙上晃悠着,示意外面的纳尼亚军队攻打进来。
钟立的眼睛突然一亮,他想到了一个东西,在他被电倒的当天,不是也出现过一个工地的巡视人嘛,当时他应该是看到了这一幕的,其实钟立心里也知道,找到了这个人作用也不大,但是只要是希望,总要试一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