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

  第七十六章邀请
  大姨就这么身心俱疲地离婚了。
  听妈妈说, 大姨的化妆品店生意不好, 亲戚打算不做了, 让大姨关店。仲永利会给她投资, 开个建材店。
  这就是定下来两人要结婚的意思了。
  毛老太太知道女儿已经找好了“下家”, 对于女儿坚持要外孙抚养权的事情就没再多说什么, 反倒有些庆幸女儿争取回来了一套房子, 而不是便宜了那个渣女婿。
  不过赵春月刚刚离婚,并不打算立即再婚,那样未免显得太过心急。
  仲永利也能理解, 两家人就说好,等明年开春之后再谈婚事,赵春月暂时还是带着孩子住在原来的家里。
  当初大姨离了婚后没有房子住, 立刻就住进了仲永利的小房子里, 当时在他们这个小地方,没少受人非议。
  现在却是不用担心这一点了。有自己的房子, 比什么都踏实。
  经过赵秋月的提醒, 赵春月把家里的锁给换了, 以防李鸿将来后悔, 再纠缠上来。
  叶蓁蓁更是跟妈妈旁敲侧击, 建议大姨把现在这套房子卖了,然后在实验中学附近买个离姥姥家近的二手房。
  明年哥哥就该上初中了。
  赵秋月和姐姐提了句, 赵春月也有几分心动。毕竟现在这个家处处都有着家暴的阴影,赵春月也不想再住下去了。
  不过她现在忙着关店的事情, 就想着等忙完这一阵再说。
  最近赵春月的店里在搞清仓大甩卖。周末的时候, 叶蓁蓁就带着邵佳敏和辛诗弈一起去逛了逛。
  邵佳敏淘了一瓶宝宝霜,还帮她妈妈买了一个护手霜,作为生日礼物。
  赵春月知道邵佳敏是叶蓁蓁的好朋友,又见她这样孝顺,只收了她一个成本价。
  辛诗弈也买了一瓶润肤露、一瓶防晒霜。
  邵佳敏惊奇地说:“老辛,你冬天也擦防晒霜啊?”
  不同于叶蓁蓁、邵佳敏这样的“假小子们”,辛诗弈白白净净的、一直梳着长长的大辫子,活得十分精致。
  “是的呀,冬天的紫外线也是很强烈的呢,不涂防晒就会晒黑了。”
  “难怪你这么白。”邵佳敏羡慕地说。
  辛诗弈摸着自己的脸,娇羞地笑了,看了叶蓁蓁一眼说:“我妈妈说了,女孩子就是要白才好看。”
  叶蓁蓁的小黑脸轻轻地红了一下。
  这句话是辛诗弈的“名言”,当年可把她给刺激坏了,自卑得不得了。
  不过现在听来却很快就释然了。
  查看过保质期后,叶蓁蓁也在大姨这里拿了两瓶防晒霜。大姨说什么都不肯要她的钱,叶蓁蓁只好收下了。
  买完护肤品,三人又来到了旁边的金星购物商场逛街。
  金星购物商场和世德购物商场比邻而居,然而价格和商品质量却有天壤之别。金星商城卖的东西大多是从市区的批发市场进的,价格十分便宜,就是叶蓁蓁他们这些学生党也消费得起。
  三人直奔地下一层,看小饰品去。
  一进门右拐就是这里最大的一家饰品店。
  几乎是一进门,小姑娘们就被blingbling的饰品给吸引了。
  辛诗弈挑了一对水钻发卡、一个毛茸茸的发套。
  邵佳敏是短发,只买了一对绿色的塑料发卡。
  叶蓁蓁以前上学的时候很喜欢买这些东西,乱七八糟的买了一堆,原本重活一世不想再乱买了。
  但决心是一回事,实际情况又是另外一回事。到底是女孩子嘛,一看到好看的东西就忍不住心动了。
  看到镜子里只用一个黑色皮筋扎头发的自己,叶蓁蓁觉得是有点太素了,就挑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藏蓝撞樱粉色蝴蝶结头花。头花从中间延伸出两条长长的丝绸发带,扎在马尾辫上学院风十足。
  辛诗弈和邵佳敏都夸她眼光好。
  买完东西,三人来到附近了一家奶茶店。
  辛诗弈和邵佳敏一人要了一杯奶茶,叶蓁蓁嫌奶茶太甜,就点了一杯热的蜂蜜柚子茶。
  小店不大,大多是学生来消费,饮料很快就上来了。
  三人都用双手握住杯子暖手。
  邵佳敏缩了缩脖子说:“天气越来越冷了!我听天气预报说,今天晚上可能会下雪呢!”
  “下雪?这么早?”这才十一月上旬呢。
  “谁知道呢,天气预报没几个准的时候。”
  邵佳敏说完,忽然神神秘秘地凑近了她们,低声问:“话说你们……来那个了没有?”
  辛诗弈一脸迷茫:“哪个啊?”
  叶蓁蓁却是瞬间就懂了,吓了一跳。
  邵佳敏解释道:“就是女孩子长大了之后,每个月都会来的那个。”说完她似乎有点失望地说:“你们都没来么?我还想和你们交流一下呢。”
  两人都摇摇头。
  叶蓁蓁没想到,邵佳敏才十岁出头就来大姨妈了,竟然这么早。
  不过她也终于明白过来,为啥自己这两个月总觉得少了点啥。
  回到家后,见家里没人,她就忍不住在床上翻滚起来,一个人傻乎乎地大笑:“妈呀!太爽了!不用来大姨妈了!”
  也不是说就不用来了,但起码有一两年的时间,她可以暂时从恼人的大姨妈中解脱出来了。
  躺在床上,叶蓁蓁拿起一旁的日记本,翻看起来。
  11月8日:
  今天当上了楼主,去写文文了。
  就一句话,还真是简明扼要……
  叶蓁蓁从床上爬了起来,去开电脑。
  第一篇长篇的大纲和前三万字已经准备好了。叶蓁蓁决定“遵从历史”,在今天注册笔名,开始冲刺新晋排行榜。
  她很快就熟门熟路地注册好了账号,在后台发表文章。
  叶蓁蓁观测了一下首页新晋的积分,发现并不是很高。而且这个时候文章少,又不赚钱,大家都是来玩票的,更新很慢。
  叶蓁蓁就暂时决定隔日更,根据数据再决定后续怎么更。
  她写的题材……比较恶俗,是清穿文来着。
  叶蓁蓁打算趁着这几年穿越、重生文不受限制,把未来几年不能出的题材都先写了。
  清穿文在当时刚开始兴起,聚集了一大批这个题材的固定粉。看完一本他们还看不够,会寻找相似的题材来看。
  叶蓁蓁就瞅准了这个时机来着。
  趁着爸爸还没回来,她赶紧又再写了一章存稿。没办法,现在上网的时间太少了,她只能抓紧一切时间。
  等听到爸爸摩托车的声音了,叶蓁蓁就赶紧关了电脑,抓着u盘从主卧撤离。
  她刚要回房,就听见客厅里的电话响了。
  叶蓁蓁跑过去接电话:“喂,你好。”
  “是蓁蓁么?我是陆兰琪。”
  “兰琪呀,”叶蓁蓁笑着说:“怎么了,刚和我分开就想我了?”
  陆兰琪也笑了一下说:“不是,是我有件事忘记告诉你了。下周六我过生日,我妈妈要在市区的房子里给我办一个生日party,你要不要来玩?车接车送哦。”
  叶蓁蓁犹豫了一下,问:“都什么人去呀?”
  像是怕叶蓁蓁不自在似的,陆兰琪忙说:“就我的几个同学、朋友,还有我爸妈朋友的一些孩子。你放心,都是同龄人。我也会尽量把你带在身边,不让你落单的。”
  小时候的叶蓁蓁几乎没有这种和有钱人家孩子交往的经历,就算是有,她肯定也怂了,不敢去。
  不过现在嘛,叶蓁蓁倒是挺乐意出去见识见识的,就当是为自己未来的现代小说攒攒素材也好。
  “好啊。下周六什么时候?”
  听到她答应,陆兰琪松了口气似的说:“大概上午九点出发,可以吗?”
  “行,你还记得我家在哪儿吧?”
  “记得,你放心吧。那就这么说定了!”
  “好,一言为定。”
  “拜~”
  前段时间趁着爸爸周末加班的时候,叶蓁蓁邀请了陆兰琪来家里玩。
  妈妈那天正好在家,就做了几个拿手的家常菜招待陆兰琪。
  妈妈很识趣,没有打扰她们,做完饭就出去了,让她们自己玩儿。等她回来的时候,手上就多了两个精致的小盒子,是她刚刚去蛋糕店买的巧克力蛋糕。
  这种一小块就要10块钱左右的蛋糕,以往叶蓁蓁一年才能吃到一两次。不过现在赵秋月手头没那么紧了,自然不会亏待女儿。
  多亏有个善解人意的妈妈,陆兰琪在他们家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
  听说女儿要去市区参加人家的生日宴会,赵秋月就有些不放心地说:“你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能行么?要不要让妈妈跟着你?”
  “妈妈!”叶蓁蓁嗔怪地说:“哪有去朋友家玩儿,还带着妈妈去的?您见陆兰琪她妈妈跟到咱们家来了么?”
  赵秋月很是不好意思。
  做妈妈的就是这样,别人家的孩子来自己家玩就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当,自己的孩子去别人家,自己又不能去,心里就免不了瞎琢磨。
  “蓁蓁,妈妈还是不放心让你去,要不你就回绝了陆兰琪吧?”
  “那怎么能行呢,我都答应人家了。”叶蓁蓁说。
  赵秋月想了想道:“你不是晕车么?坐人家的轿车肯定不舒服,不如让你爸送你去……”
  她话音刚落,一旁原本像个没事人似的叶壮志就坐直了身子,表示反对:“我才不去呢!秋儿,让他们小孩子自己玩儿去,管那么多做什么?蓁蓁迟早是要长大的,你还能把她关在自己身边一辈子不成。”
  赵秋月闻言不由叹息一声,可她知道丈夫这回说得没错,只得勉强答应下来。
  “蓁蓁,你以前没去过那种场合,能应付得过来么?”妈妈说着拉着女儿来到她的房间,打开叶蓁蓁的衣柜,“到时候该穿什么去好呢?是不是得做套晚礼服?”
  “噗——”叶蓁蓁忍不住笑了,“大冬天的,穿什么晚礼服?冻不冻死人了。”
  “可有钱人家的宴会不都是穿晚礼服么?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
  妈妈还真是呆萌啊。
  叶蓁蓁摇头笑笑:“不用,穿套连衣裙去就好了。”
  她从衣柜里拿出一条最近才买的黑色打底裤,又扒拉了一下自己为数不多的几套裙装,最后选了一条才买没几天的黑白连衣裙。
  这条连衣裙是下黑上白的,从胸部开始以上是小白衬衫,领口处有一个大大的蝴蝶结,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多余的装饰。
  “哎呀,你是去参加人家生日会的,穿得这么素合适么?”
  “黑色挺好的,显瘦呀。”叶蓁蓁抬起自己的大腿说:“而且裙子是黑色的,打底裤也是黑色的,这么穿会有延长视线的效果,显得腿长。”
  “你啊,总是有一套你的理论,我是说不过你的。”
  叶蓁蓁嘿嘿一笑,看了看自己的几件冬天外套。
  一条鹅黄色的长款羽绒服,一件红色、一件蓝色的小棉袄,一件黑色的长款薄羽绒服,没有一件合适的。
  如果是上学单穿还好,不会觉得太花,可要是外出场合穿就显得太low了。
  黑色的那件倒是还可以,但是里面穿的是黑裙子,外套也是黑的话,就显得太暗沉了。
  叶蓁蓁当机立断,打算明天午休时间去买一件其他颜色的呢子外套。反正她也得给陆兰琪买生日礼物去。
  赵秋月听说她的打算后,偷偷地塞给了叶蓁蓁一百块钱。
  叶蓁蓁最近陆陆续续地收到了几笔稿费,加上妈妈每个月给的一百块,她手头已经有四百多块钱了。
  她本来是不想要妈妈的钱的,但想了想给陆兰琪的礼物不能太寒酸,就谢过妈妈,把钱仔仔细细地装到了自己的小钱包里面。
  第二天中午,她没有在学校打饭,打第四节课下课铃后就直接随着回家吃饭的同学出了校门。
  步行十分钟左右,叶蓁蓁就走进了世德商场,直奔四楼童装区。
  二楼女装区是她以前最常逛的地方,不过她现在还很矮,不到一米五的样子,成人的衣服对她来说太大只了。
  叶蓁蓁没有图便宜,去隔壁金星商城买。因为冬天的外套虽然贵了点,但却是可以穿好几年的,不能买太差的。
  像她以前在某宝买的外套,顶多喜欢个一两年,质量就撑不住了。要么起球、要么变形,简直没眼再看,更别提穿出去了。
  与其这样图便宜,倒不如一次买个稍微好点的。
  叶蓁蓁觉得很多小细节都能直接体现出一个人的家境。比如她每次在商场里逛街买衣服的时候,如果看到款式不错的衣服,不会直接就拿去试,而是先费劲地掏出衣服的标签,看看这件衣服的价格是不是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如果太贵了,她就会放下不试。除非是特别喜欢、她咬咬牙也能买下的那种衣服。
  但她时差时有的同学就不会这样,她们都是拿了衣服就直接去试的,根本不管多少钱,因为她们有底气,知道自己消费得起。
  同理,叶蓁蓁这种一般家庭的女孩子,去买个小吃啦、饮料啊什么的也可以不先问价格,直接交钱。就算付款时觉得有点小贵,也能接受。
  但要是家境贫寒的孩子看到叶蓁蓁这种做派,就会觉得叶蓁蓁是“有钱人”了。
  逛街这么多年,叶蓁蓁扫货很快,在商场里转了一圈后,很快就发现了心仪的两款外套,并且分别试穿了一下。
  一件是驼色的长款呢子大衣,款式简单却很经典。另一件是藏蓝色的短款格子外套,有双排扣做装饰,英伦风十足。
  按照叶蓁蓁以前的风格,肯定是更喜欢后者的。可她想了想,自己没有驼色的衣服,买前者更为百搭,就拿了那件驼色外套去付款。
  买衣服的时候,一定要尽力保持理智才行,不能看见哪件好看就买哪件,忘了来买衣服的初衷。
  一件小孩子穿的外套就要298元钱,让叶蓁蓁很是肉痛。可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在商场买嘛,又不能讲价。
  叶蓁蓁领付款小票时,顺便在他们家办了个会员卡,这样下次来消费就能打95折了。折扣虽然小,但聊胜于无。
  走出童装区,叶蓁蓁一时有些犯难,不知给陆兰琪买什么礼物好。陆兰琪那样的家境,自然是什么好东西都不缺的。让她买太贵的,她也买不起,主要还是送个心意。
  一时没有头绪的叶蓁蓁,先坐电梯来到顶楼的美食广场吃午饭。
  中午有很多上班族都挤在这里吃饭,叶蓁蓁挑了个有座位的地方,拿自己的水杯占了座,这才去旁边点了一碗排骨米饭。
  等餐的时候,叶蓁蓁决定送陆兰琪一只口红。
  便宜的东西千千万,她随便去隔壁商场的饰品店挑一对发卡,陆兰琪想必也不会挑她什么。
  但叶蓁蓁不想拉低陆兰琪的“生活质量”。既然要送,就要送一份能让对方印象深刻的礼物。
  如果陆兰琪现在二十多岁,一只口红当然不算什么了。但陆兰琪现在才六年级,按照传统观念来说,小孩子除了表演节目时都是不能化妆的。
  可哪个女孩儿不爱美呢?想必很多小女孩小的时候,都曾偷偷用过妈妈的口红吧。
  叶蓁蓁就要明目张胆地送陆兰琪一支口红,鼓励她追求美。
  当然,她肯定要选一只日常色的。大红色虽然好看,但却并不适合她们这些小女孩儿平时使用。
  排骨米饭很快就上来了,还附赠了一碗冬瓜汤。
  想好了送什么礼物之后,叶蓁蓁胃口大增,幸福地吃了起来。
  吃完饭她便直奔一楼化妆品区,挑起口红来。
  她现在手头只剩二百多块钱了,如果选一只大牌送给陆兰琪,就意味着她又要穷上一阵子了。
  不过叶蓁蓁宁愿吃土,也不会给陆兰琪买杂牌。
  最后她挑了一个轻奢牌子里的橘粉色唇膏。她让专柜阿姨帮忙试了色,很日常,很漂亮。她皮肤黑擦上都觉得有增白的效果,陆兰琪白,要是她擦上肯定更好看。
  ba本来见叶蓁蓁年纪小,觉得她肯定不会买,所以就对她不怎么上心,懒得帮她试色。
  但ba突然眼尖地发现,叶蓁蓁手里提着一个袋子,这个品牌的童装并不便宜。
  ba就猜测这个小女孩家境很好,恐怕真的会买,于是不敢轻慢她,认认真真地帮她涂上了唇膏。
  叶蓁蓁果然买了。
  嘱咐ba取下价格,包得好看一点之后,叶蓁蓁就提着买好的礼物和大衣回到学校,直奔妈妈的办公室去。
  她要是拿着购物袋回教室,未免太过显眼了,别人都会问的。
  赵秋月见女儿来了,就问她买了什么。叶蓁蓁说是口红时,赵秋月怔了一下,但还是笑着说好。
  在化妆这方面赵秋月还是很开明的。要知道叶蓁蓁上学前班的时候,妈妈就给她涂过指甲油玩儿呢。
  从办公室出来后,叶蓁蓁只觉得心里头痒痒的。
  刚才试口红的时候,她真的好开心哦!好想买买买哦!
  她心底原本平息了一些日子的购物欲-望,因为一只小小的口红再次觉醒了。
  叶蓁蓁下定决心,一定要抓紧赚钱!
  当天晚上她就和妈妈商量,中午午休的时候能不能让她借用学校的电脑室。
  她现在发了文,需要定时更新的,没有电脑用可不行。
  赵秋月犹豫了一下,说:“电脑室都是有钥匙的,在信息老师手里。妈妈去要,恐怕不方便……”
  叶蓁蓁很是失望,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想了想又问:“那我可以借用教导处的电脑么?我很快的,每天只要五分钟就行。”
  “教导处的电脑里有很多文档,运行可慢了。而且里面有很多学生的考试试卷,你用不合适。”赵秋月拒绝女儿后,不忍心看到叶蓁蓁失望的表情,绞尽脑汁地想出个法子来,“这样吧,你要是想用电脑,可以到后楼的打印室去。那里有一台老电脑,妈妈有钥匙。中午一般没有人要打印东西,应该挺清净的,还不会有人打扰你,怎么样?”
  叶蓁蓁听了,立马眼前一亮。
  对啊!她怎么没想起来呢!
  小时候她也是从四年级开始写作的,因为那个时候老师不让她在教室里呆着,她没地方写,妈妈就把她安排到了主教学楼后面的打印室去写,当时还是写手稿。
  刚开始田文香也和她一起去,叶蓁蓁记得很清楚,田文香写的是飞天小女警同人。
  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田文香家里没有电脑,没办法把写好的文章发到网上、没有读者鼓励她的缘故,过了没多久田文香就放弃了,只有叶蓁蓁还在坚持一直写着,而且一写就是十几年。
  叶蓁蓁立马说好。
  打印室的电脑虽然老了一点,但也不是不能用。以目前的状况只要有个能上网的电脑,她就已经很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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