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忘番外144请你喝酒

  尽管上官雄再不想让两个人相互认识,但是此刻他们已经面对面站着了,上官雄只好硬着头皮跟沈珏介绍道:“来,沈珏,这是我女儿,娜娜。”
  “娜娜,这位就是腾尚集团的公子沈珏。”
  他这话在他们俩听来就好像是在说:“喏,她是你前未婚妻,呐,他是你前未婚夫。”
  他俩虽然见了不止一面,但好像……一直都没有问对方叫什么名字……结果这正式介绍,居然比之前那么多次要尴尬的多。
  还是沈珏先伸手,他终归是个男人,在女士面前还得表现的绅士一些,他彬彬有礼的开口:“你好,我是沈珏。”
  上官娜娜从开门见到他的那刻起就很木纳了,之前在电梯上的时候,她就很好奇他到底是什么人,别企的经理?还是他们家公司的大股东啊,居然按了二十六楼,想要直接去找她爸爸!
  真是万万没想到啊,之前一直冤家路窄的对象居然就是几年前那个倒霉的被她拒婚的花花公子。想她那时真是对他厌恶透了,她平生最讨厌那种明明自己一事无成却能凭借着别人努力的成果活的碌碌无为的样子。
  而他,不就是那种整天飞在花丛中的公子哥吗?
  所以她在打听到自己的联姻对象是他时,那心底就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就算当时她没有认识山猫,就是把他压在断头台上,她也会义正辞严的拒绝他!
  但是经过这小小的两件事情,他,沈珏,好像不像当时她所听闻的那样糟糕啊。嘴硬心软,还挺关心别人,做了错事还会主动道歉,不像她,要她道歉,她觉得比上天都难。
  “原来她就是上官娜娜,原来她就是那个莫名甩了我的未婚妻啊!”
  这是出现在沈珏脑海中的唯一一个念头,可是为什么看见她的时候,他原本预想的那种恨意都完全感受不到呢,他一点儿也不恨她,相反,他甚至对她越来越感兴趣了。
  “没想到这么巧啊,这都是我们第三次见面了,居然才知道你名字,刚才的事儿实在是抱歉,不如我请你喝一杯吧。”沈珏瞧了瞧她被压伤的右手,思考着说道。
  上官娜娜也顺着他的话:“我也有这个意思,那天在路上,我为我的无理向你道歉,同时也要表示你帮我修车的谢意。”
  上官雄看见他们互相约对方喝东西被惊的一愣一愣的,他们已经认识了吗,是谁介绍他们认识的?根本没有容他思考的余地,面前这两个人就很友好的一起喝东西去了。
  他们俩去的是一家格调特别的酒吧,完全不像是她以前看到的酒吧那样,乌烟瘴气,烟雾弥漫,到处都是花天酒地的男人和面容模糊的女人。
  沈珏简单了点了两杯度数不太高的酒,主动打破僵局:“没想到我们第三次见面,居然会是这样的,说实话,你和我想象的很不同。”
  上官娜娜微微一笑:“怎么我之前在你眼里是什么样的形象?为什么我现在又颠覆了你对我的认知呢?”
  沈珏望着头顶挂着的水晶吊灯,吊灯缀着的闪闪玻璃水晶有限晃眼,沈珏思考着说道:“你呀,遇到你之前你在我心里是那种不分青红皂白就会轻易的对一个人下结论的那种女人。遇到你时,我觉得你蛮横无理又自我任性,但是今天第三次见到你时,我却觉得你还是一个挺不错的人。”
  “至于为什么觉得你不错,我也不知道这就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相处的潜在感受吧!”沈珏说道。
  上官娜娜把玩着桌上的餐纸:“那你不想问问我,我是怎样看你的吗?”
  沈珏出乎她意料的摇了摇头,他嘴角一勾:“我不想知道,而且我认为你知道这些有什么用呢?没有记错的话,几年前的时候就已经结婚了……”
  上官娜娜辩解说:“结婚又怎么了?哪条法律规定结了婚的女人不能跟一个没结婚的男人做普通朋友呢?”
  “在我眼里男女之间没有纯友谊的存在,有的只有非比寻常的男女关系。”沈珏这样回答她,他就是要向她表达出他一点都不随便的样子,好让她彻底怀疑人生,怀疑当时她对他的评判全都是错误的。
  上官娜娜被他这么一说真的是黑人问号脸,不过他向来就是个直性子,有什么就说什么的性格:“我以前可听说你可是个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
  “怎么?今天一见面是不是颠覆了你对我的想象?古话说得好,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眼睛看到的才是真的,你现在看到的我还是传闻中的那样吗?”沈珏笑着说,只不过他此时的笑同他们当时发生那些偶然事件时他笑的样子多了一分拘束。
  “我们今天才第三次见面,你是怎么样的人?我怎么能知道呢?”上官娜娜打趣:“说不定你这些都是故意表现给我看的,为了隐藏你不折不扣的本性。”
  沈珏只觉得心里怪怪的,说的话也变得有些阴阳怪气:“那看来我表现的不够好了,还能让你把我往这方面想。”
  此时的酒已经送了上来,沈珏一手拿着酒瓶一手托着酒杯,帮自己和上官娜娜倒了一小杯酒,他中指和食指夹着高脚酒杯的底儿:“我表现的不好,我先干为敬。”
  上官娜娜有些犹豫,她平时很少喝酒,也不确定自己喝了酒之后会是什么样子?所以看着面前酒杯里盛着的金色液体,内心纠结无比。
  沈珏一眼就看透了她的心思,他幽幽开口,冲着她挑了挑眉:“别担心,这酒没什么度数,放心喝吧!”
  人家都这么说了,她也不好意思拒绝,只好端着酒杯到嘴边抿了一小口,苦辣的口感顿时弥漫到她整个口腔,这么难喝的酒,怎么会有人为了它如痴如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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