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到底是老码头,何老说估计是那组编钟的问题,他干这一行有经验。
  何老也是好心,对我爹说道:“但凡底下出来的东西,都是跟着主人的灵性走,我们虽说是科学工作者,但也不是迂腐,见怪不怪了,今天东西运走了,老夏把屋子里用菖蒲打扫打扫,去去晦气。”
  我爹指着查文斌道:“没事,我们家有个道士在,倒也不怕。”
  何老不免多看了一眼那个年轻人,笑道:“现在做这个的可是越来越少了。”
  这是查文斌和何老的第一次照面,可惜的是他们并没有认识,甚至不知道对方的姓名,谁也不想若干年后他们会成为忘年交,当然了这也是后话了。
  后续的挖掘就开始令人失望了,除了这套编钟之外,墓里还有几具尸体,别的东西大多被盗掘一空。这几具尸体里头有一具男尸穿着一条白衬衫,他的脸上还盖着一个没腐烂完全的草帽,应该是当年被留下的盗墓贼,这种情况何老说也不少见,他遇到过几次。对于他这样的忙人来说,被盗的墓是没有价值的,出土了这套编钟已经是个意外,剩下的工作交给他那些徒弟们做就行,于是便启程回了省城。
  那具男尸被拉出来的时候,我总觉得有些眼熟,白衬衫,大草帽,我回去问查文斌这个是不是就是那天柳树窝里遇到的那位,查文斌只是叫我别多话,我也就只好作罢。
  事情过去了一个月,这一个月里不停地下雨,查文斌的堪舆工作进行的也很不顺利,考古工作也逐渐接近了尾声。这一个月里我总是觉得查文斌阴阳怪气的,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不对劲,反正我问什么他总叫我别乱想,可是依我对他的了解,我又总是觉得他有事。
  我知道老鹰洞里还有点东西没解决,钭妃家的祖坟还没找到七关,那天晚上逮个东西还让跑了,这具突然出现的盗墓尸体又有什么来历?可能是我的心比较大,我总觉得这些都不叫个事儿。又过了几天,家里来了一份电报,说是让我去一趟省城,来电的居然是收容所……
  第一百六十章 无处不在的鬼魂
  收容所找我有什么事儿,自然是让我去认领人去的,我家还能有谁丢了?我是真的服了那位爷,当我瞅见他那个模样的时候,我真以为那是一个要饭的。
  “同志,是他没错。”我腆着脸跟那位一脸凶神恶煞的胖子说道,里面那个货的确就是叶秋。
  “这人手上还带着凶器,还打人,我们这三四个人都叫他给打伤了,叫你们家属来是想说怎么解决这个事儿。”
  “打人?”我瞄了一眼叶秋,二呆那表情一副与我无关的样子,“把人打什么样了?”
  “什么样,一个骨折,还有三个不同程度的受伤,这些人的医药费,误工费谁陪?”那胖子把一叠材料往桌上一拍道:“我说你们这些家属,就不该把神经病放出来,这不是存心害人嘛!”
  “我说同志,他这人脑子是不好,那他打了个人你们咋不把他送公安局啊?”
  那胖子白了我一眼道:“送公安局,这些钱谁给我们出?我告诉你,既然找到你了,就一句话,要么你拿钱,要么我把人送局子里,两条路随便你选。”
  我一听这意思明白了,这是存心讹我呢,他们一瞧叶秋这样子,浑身上下连裤衩都卖不了几分钱,打又打不过他,还不如索性找到家属索赔一笔。我摸出自己的身份证道:“同志,这人跟我可不熟,您看好了,我姓夏,他姓叶,他就有次流浪的时候上我们家门口住过几天,这不就赖上我们了。”
  那胖子一招呼,哗啦一下上来七八个人,我一瞅好几个鼻青脸肿的呢,胖子问我道:“那你管不管?”
  “这……”我把那胖子拉到一边道:“哥们,你看我们真没什么关系,要不说我这人好呢跑这一趟。要不这样的吧,我是看他可怜,你看这医药费误工费我是出不起,我也是乡下人,您要真想让我管,我兜里抛去回家的车票就剩下八十块钱了,您要乐意您拿去跟弟兄们喝杯酒,要真不乐意那我就走人,你们打死他也跟我没关系。”
  那胖子眼珠子提溜的一转道:“你当真有八十?”
  我拍了拍口袋又假装偷偷地给摸了出来道:“这都是您的了。”那年月,其实八十块钱不少了,那会儿像胖子这种级别的工资一个月顶天也就40块钱,这就够他乐呵的了。收了钱,胖子立刻转了一副调调道:“把人放了,小李不是鼻子有点骨折嘛,回头写一下,就说是救助智障人士不小心受伤了,单位给报销。”
  头发话了,我自然就领着人出去了,出门之后找了一澡堂子让他洗,这家伙硬是把一池子水给洗成了墨汁,那脏的简直不能看。
  我蹲在边上说道:“我说你这几天到底是干啥去了,一声不响的就走,害老子花钱给你赎回来,你丢人不丢人?”
  “办事去了。”这是二呆跟我说的第二句话,也是那天的唯一一句话,他好像没事人一样,洗完了穿上一套新衣裳,嘿,还挺精神。妈的,就这幅鸟样跟我回去,别说人还真以为他是出去旅游刚回来了。
  叶秋去哪里了?去干嘛了?为什么又会流落街头?这三个问题的前两个没有人知道,但是第三个一定是在意料之中的,这个人完全没有生活自理能力,他甚至不知道人民币是什么玩意,你就是再能打也得吃饭啊。不过他的归来大家还是挺欢迎的,尤其是呆呆,见着他就跟见着亲爹一样欢乐,从此再也不跟我摇尾巴了。
  等叶秋回去的时候,也正是那一次大幕开启的时候,顾老听闻了诸多洪村的事情后十分感兴趣,为了不破坏中美友谊,我们答应他来一个洪村深度游。
  其实对于洪村的历史,每个人都是感兴趣的,包括我,颇有点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意思。
  洪村,位于天目山西麓山脚,四面环山,一面环水,这里既是浙皖两省的分界线,也是黄浦江的源头。西天目山自这里而起,蜿蜒千里直入东海,这里植被茂密,无人活动的区域占总面积的十分之九,可以说,就是地道的洪村人他也决未到过洪村的绝大部分地方。
  所以,当时顾老提出的第一个要求就是站得高看得远。
  洪村的主峰是狮子山,海拔1380米,这在浙西北来说算是绝对的高峰,也是名副其实的浙北第一高峰,要知道当年李白笔下的天台一万百千丈也不过就海拔1098米。而且据我说知,狮子山主峰从未有人登上去过,听老一辈的人说,穿过万丈崖就没有路再上了,无论是猎人还是采药的,都是到那就折回,万丈崖上去还足足有二百多米的茂密森林。
  说来也怪,这狮子峰的主峰几乎常年是笼罩在云雾里的,偶尔有好天气能露出真容给人的感觉不是绿,而是黑。浙西北的森林覆盖率是极高的,高达99%,这里既是闻名的中国竹乡又是天然氧吧,一年四季都是绿,唯独那狮子山,半山以上的位置黑压压的,当然那里也从未有人到过。
  我们定的行程是三天,把可能会遇到的一些问题也都做了可能,其实我不明白顾老为什么坚持要走这趟,后来我才知道查文斌跟他说了叶秋的事儿。胖子和叶秋出事,顾老是知道的,他也无法从科学的角度来解释叶秋为什么会出现,还有胖子去了哪里,从安全的角度出发,顾老决定以考察的名义先看看这里的地形,这也是查文斌一直就想做的事儿。
  出发的那天是个好日子,狮子山主峰一览无余,早就听闻这山上多有虎豹豺狼出现,所以我爹也很大方的给了我那把五六半,去的人加上小白和顾老,一共五个,还有我和查文斌,以及二呆加上呆呆那条狗。干粮、水、药品,但凡能想到的东西都带了,其实每个人出发前都有各自的盘算,我一直以为风水这玩意只有中国人才行,路上顾老才说起来,风水其实是一门学问,属于玄学中的一类。
  “你们老外也搞迷信?”
  顾老笑道:“玄学不是迷信,它是一种与科学相对的理论,它回答的问题都是人类已知的西方科学范围之外的问题。人所知的对于整个宇宙来说是少之又少的,很多东西暂时还无法用科学去解释的。”
  我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就说道:“比如呢?查文斌画的那些符算嘛,我老是看他明明没有打火,符就着了。”
  顾老看着查文斌闭着嘴忍不住还是痴痴笑了道:“查老弟,别怪我说穿这个事儿。”
  查文斌示意他尽管说,顾老说道:“他们所用的符都是加了白磷的,只要轻轻一摩擦就会生火,我说的对吗?”
  查文斌不好意思的摸摸头道:“老先生见多识广,所言不虚。”
  顾老哈哈大笑道:“这也多亏了你们当中的炼丹派才找到了这种东西,这也说明道士并不是伪科学,这就属于典型的化学范畴嘛,中国的老祖宗们可是都有见地的。”
  我不甘心,继续问道:“那鬼魂算吗?”
  顾老说道:“我看过中国一部电影,五十年代末期拍的,叫作《永不消逝的电波》。在大气层内,短波信号会不断地反弹并消弱,但是也可以通过一些信号增幅设备使得电波信号不断延续甚至增强。这些信号波,我们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它真实的存在,并且内容丰富,我们的收音机、现在的雷达还有超声波都是利用这个原理。
  二战前,德国的一批科学家曾经做过一个实验,他们给死人通电,结果发现了人类电磁场的存在。在我看来,鬼魂是一种信号,在这个世界上,只要存在过的事物,总会留下一定的信息,就像留影一样,已经有相关的设备可以将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事情在现场重现。
  而信号的产生基本上都是人类的大脑活动造成的,很多时候是‘怨念’,其强烈的情绪反应造成脑电波的强烈作用,在大气层内形成信号,不断反弹逐渐消弱的信号。‘怨念’或者信号的强度越强,这种鬼魂存在时间也就越长。另外在这个世界上基本上无时无刻都存在着这种信号,所以也就到处都是鬼魂!”
  “您真的相信有鬼魂?”我真的很诧异,这个整天乐呵呵的美国老头居然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而且他还是国外著名大学的教授,我在想难道老外们不知道科学工作者都是无神论嘛!
  顾老笑着对查文斌说道:“查老弟,是不是一般见到鬼魂的人都是身体比较虚的?你们道家把这种叫做火焰低对吗?”
  查文斌点头道:“我们认为人有三把火,肩头两把,头顶三把,是人三魂旺盛阳气充足的象征,若是火若了,就是阴气加重,轻则生病,重则丢魂丧魄。”
  顾老说道:“其实只需统计一下就可以发现,基本上‘见鬼’的人都是神经衰弱的人。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看见鬼魂?而大部分人都看不见鬼魂呢!我说过‘鬼魂’其实是一种信号,那么这一种信号就必须要有信号接收设备才可以显示出来,大部分正常人群的脑电波活动正常稳定,就是你说的阳气充足。而另外一部分人的脑电波,也就是神经虚弱的人,他的大脑就会受到外在的一些信号波段的影响,就像电视机一样接收到一些正常情况下接收不到的图像和声音,从而产生了幻听幻觉!感觉总有一个两个的鬼魂跟着自己一样,并且在心理作用下将这种恐惧的情绪不断的扩大,你说他到底是存在的还是不存在?”
  顾老这是在问我,我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只是说道:“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
  顾老点头道:“对正常人而言,鬼魂是不存在的,因为我们和它们不在同一个频率上,就和收音机调频一样;但是对于还有一类人而言,它们是存在的,并且无处不在!”
  第一百六十一章 丛林道观
  查文斌点头道:“顾老先生说的不无道理,说到鬼魂不得不说的就是鬼宅了,就是凶宅,这种房子通常是不能住人的,即使有人住也会经常闹凶。还有些房子原本是好的,后来死了人没有处理好,也会变成凶宅。
  如果按顾老的说法我就大可将凶宅看成是一个信号中的发送站,因为阴宅的形成往往不仅仅是因为凶恶的鬼魂作祟,通常这些地方的风水也不好。
  我可以理解为这类周围环境的构造,比如四周山脉走势、房屋本身的朝向、门口水流胡波、还有四周的树木石头等风水构成,这些东西在偶然或者非偶然的形成了一个信号的放大器就给这些鬼魂的出现创造了相关的条件。而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一个‘怨念’的产生就有可能将这么一个特殊的地方变成一个‘鬼宅’了。”
  “差不多是这个理。”顾老满是赞许地看着查文斌道:“年轻一代学道士的不多了,像你这样虚心又不盲目的就更加少了,道教是中国老祖宗传下来的精髓,千万不要丢了,也别和迷信搞到一块儿去。”
  查文斌听完欲言又止,挣扎了一会儿他还是说了,我想这句话在他心里已经压抑得很久了,他说道:“顾老先生,前阵子我们在这个村庄里发现了一种死尸,中国人叫他们僵尸,我称他们是血尸。我用道法去和它们打斗,结果显然不如小忆手上那把枪管用,我有点灰心,道教的阴阳法术在现代兵器前显得不堪一击。”
  顾老一听僵尸显然来了兴趣,他说道:“前不久我的一位朋友在非洲中东部的塞姆利基河发现了一个有十三个人类头骨的洞穴,这些头骨都被打得粉碎,但是头骨的牙齿很明显属于尖利的犬齿,旁边还有一堆灰烬的化石。我的朋友把这些灰烬化石带回了实验室分析,结果显示,这些灰烬都是这十三具尸体的某些部分。他们在洞穴的石壁上看到有人类轮廓的绘画,这些画被摆出一种危险的姿态,双眼则呈现出一种邪恶的凝视。而在其嘴里则是另一个人类的身体。根据这些线索,他们找到了当地部落的巫师,巫师告诉他们这些人都是一种食人的魔鬼,死后会变得身体僵硬,嗜血和凶狠,他们是被以前的大巫师打败并消灭的,你看这是不是和你说的僵尸很像?”
  “吃人、僵硬、凶狠,还有尖牙。”查文斌若有所思地说道:“的确和我们说的僵尸很相似。”
  顾教授接着说道:“不光如此,在1982年的埃及,一位英国考古学家发现了一具木乃伊,就是内脏和大脑都被掏空后风干的尸体。尸体在一处打开的地穴外被发现,卷曲在角落中并且只有一部分的腐烂。有上千的抓痕散布在坟墓的每一处表面,就好像这具尸体曾试图挖出一条路出去一样。这具尸体后来被带回英国皇家医学院,经过法医的检测表示这些抓痕是在数年里由同一个体所造成的,并且就是这具干尸。”
  见我们都瞪大着眼睛,顾老笑笑又说道:“伟大的航海家汉诺在航海日记里记录过到达一片受到诅咒的大陆,那里的人长牙利爪,并且昼伏夜出,刀枪不入,他的三十五个水手最终只活下来七个;还有阿富汗的亚历山大无名纪念碑,那里清晰地记录了一场人咬人后,被咬的人接着咬人的一系列连环谋杀事件;还有三千年前的努米底亚罗马军团在沙漠里遇到了至少六次被同类物种袭击的记录。诸如此类的袭击,在古代的欧洲、亚洲、中东都有记载,但是最终消灭他们的都是巫术,而非人类的兵器。查老弟,恕我冒昧的说一句,你的道行可能还不够而已。”
  查文斌不再做声,反倒是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他只有二十岁出头,哪朝哪代有名的道士不都是年过半百才有了一副风仙道骨的模样,或许他真的还是太年轻吧,吕洞宾四十九岁还因为高考失败而自寻颓废呢。
  上山的沿途风景是不错的,狮子峰的人迹活动也就到了水库尾巴上,这座红峰水库再往里面就是属于差不多无人区的范畴了,这里最多的就是蚂蟥和毒虫,一路走来我都被咬了几口了,现在又是雨水季节,四周都很潮湿,那人就越发烦躁。
  顾老的身体还很硬朗,我这个唯一的当地人也算不得向导,只能按照大致的方向,听我爹说顺着红峰水库往里走上二十里地会有一座废弃的房子,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建的,还是他以前年轻的时候打猎见到过,我们决定今晚在那里过夜。
  等到下午约莫四点的样子还真就到了那个地方,在一片杉树林子里远远的就看到了有房屋的踪迹。这可不比登山,爬这种野山是很累的,脚几乎就是在水里泡了一天,找到个歇息的地方自然是乐在其中,可是等走近的时候才发现有些不对劲,这林子里时不时的就冒出个半人高的石像,有人有兽,地上还有被落叶和淤泥覆盖的台阶,这可不像是一般的山野人家。
  看着那一层还带着阁楼模样的房屋,门口一块一人高的十倍上刻着一个阴阳太极的图案,查文斌的脑子里嗡了一下,这几间屋子难不成是个道观?
  数了一下,连小屋在内,总计七间屋子,其中三座大,四座小,采用的都是砖木结构,整个建筑群被包裹在一片高不见顶的杉树林。擦着这建筑而过有一条小溪,溪边还可以隐约看到一条小路,屋子已经毁坏不堪,其中两间大屋和两间小屋已经倒塌的只剩下一半,仅剩的三间屋子,也就是那间大的勉强还能凑合,屋顶的破碎瓦片和腐烂的线条都说明已经好久没有人来往了。
  大屋子的门上有一把青铜挂锁,锈迹斑斑的铜绿放佛在诉说着古老的故事,查文斌没有用力就轻轻拧断了锁链,已分不清颜色的大门被“吱嘎”一声缓缓推开。
  一股霉味扑面而来,我亲眼看见了几只乱窜的老鼠,屋内堆满了落叶和灰烬,依稀可以看到一个神龛和它背后的三尊神像。
  查文斌愣了一下,转瞬就毕恭毕敬的走了进去,双膝跪地对着那三尊早已布满蛛网的神仙叩拜道:“弟子天正门下查文斌,三清祖师在上,受弟子一拜。”说罢,“咚咚咚”朝着地上磕了三个响头,我这才知道这里供奉的便是道教三清,如此看来,此处原先定是个道观无疑。
  袁小白上下打量了一下捂着鼻子道:“这儿能住人嘛?”
  查文斌看了一眼叶秋,叶秋对他点了点头,他便说道:“不碍事,晚上你住帐篷,我们就在外面守着,小时候我就常和师傅住在这种地方,这是一座丛林道观,无主的,谁来都行。”
  道教的宫观有两种性质:一是子孙道观,二是丛林道观。前者是有门派的,由师徒之间代代相传,其它道友可以借宿但不能插手事务;而丛林道观则不同,它属于全天下所有的道士共有,就是集体性质的,凡是道教的法裔弟子都有权利居住和管理,人多的时候就搞个投票大会选出头头,它是无主的。
  简单的收拾过后四处打量了一下,这屋子的后面还有一间小屋子,查文斌说那应该是寝殿,就不比过去打扰,晚上在这大殿里将就一晚,因为这里看着相对牢固一点。
  我自然是没什么意见,唯一的一顶帐篷是留给袁小白的,我们几个男人凑合一下也没问题。这大殿四壁通透,墙上画着的都是些颜色残缺的神像,除此之外也没有别的了。出门在外没有那么多可挑剔的,我和小白张罗着大家的晚饭,我妈给我们准备的烧饼加上煮开的溪水,吃过之后不过五点钟的光景,我寻思着这晚上没肉不过瘾便提议去弄点野味来打打牙祭。
  因为天还不黑,查文斌就没有反对,只是让叶秋和呆呆跟着我一块儿有个照应,我看那厮一脸无视我的表情,坚决的用绳套拉上呆呆说道:“老一跟着就行,老二还是算了,我可使唤不动,就在这附近转转,天黑前一准回来。”
  呆呆有些不情愿,我连哄带打的好歹把它给弄了出来,这狗被我爹训过,到了林子里可是一把好手,来的路上我就注意到这附近有好多黄麂的粪便,这玩意可是我的最爱。
  打这种东西只需要顺着溪水边走就行,有狗在更是如虎添翼,不过那天我的运气不是很好,只猎到了一只野兔,等我下山的时候我却发现自己迷路了……
  我是顺着那条该死的小溪走的,上来的时候和下去的时候都是,而且我走的并不远,当我意识到自己下山的路程已经超过了上山的路程时,天已经黑了,可我并没有发现那座道观的所在。
  第一百六十二章 迷路的我
  要知道此时的我并不是一个人,我的身边还有一条狗,我也许会走错路,但是狗也会走错路吗?人是跟着感觉走的,狗却是跟着气味,我看着脚下的那条小溪顿时明白了,呆呆一直是沿着水里在跑,很有可能它在某些重要部位的地方气味被水流给冲散了,我蹲下来扇了它两个巴掌道:“傻狗,这下好了,回去还不得让他们笑死啊!”
  呆呆像是做错了事儿一般,跟我哼唧了两声过后就耷拉着尾巴想往回走,我的手上只有一个电筒,一号电池的那种玩意,这东西管不了多久,天黑林密,指不定一会儿还真丢了,于是我便打算顺着这条溪在重新往上回。
  大约往回走了十几分钟果然我发现了这条小溪是有岔口的,一条往左,一条往右,我决计是刚才下山的时候走错了。站在那岔口我对自己安慰道:“没事、走了一截冤枉路刚好回去烤兔子。”
  其实这时候我已经有点在给自己壮胆了,人总是会意识到一些危险的来临,这是有预兆的。呆呆不停的顺着路两天嗅来嗅去,顺着这条溪走了不到五分钟它就开始变得有些焦躁不安了,到后来变成我赶它走它都不愿往前。
  我拍了拍手上的兔子道:“你怎么回事啊,搞快点,回去这点下水都是你的。”
  呆呆凑在我的鞋子上“呜呜”了两下便扭头往回跑,我手上有绳子牵着,它似乎是在用很大的力气,因为那绳子勒得我手掌都痛。狗通常是不会违抗主人的意思的,即使我和呆呆的关系的确没那么好,可是我的内心告诉我它的举动是反常的,因为呆呆的好胜心是极强的,就算是被别家的狗联合起来欺负也决计不会耷拉着脑袋。
  于是我再次停了下来准备安抚一下它,可是当我的手摸到它的背时,它身体颤抖的幅度差点让我按不住,这时我才看到它的后腿在不停地抖动。
  “哗啦”一下我把枪就端在了手里,又把呆呆的绳套多缠了一圈,我爹曾经告诉过我,狗如果莫名的害怕肯定是有凶兽出现了,而浙西北一带林子里最常见的凶兽就是豹子,金钱豹!这种东西可不少见,来无影去无踪,是这天目山脉一带的森林之王,以前我家也养过一条土狗就被这东西给咬死的。
  手电筒被我叼在嘴里,耳朵边除了“哗哗”的水流声就是林子里的虫叫,呆呆就在我脚边不停的打着转,突然地这只狗猛地向我右侧一扑差点没把我给拉倒,它不断地低吼着,后退着,我迅速的调整了方向。当手电筒的光照射过去的时候,一双幽绿的眼睛就离着我不到十米远。
  “啪”得一声清脆的枪响划过了这片林子寂静的夜空,我必须要开枪,一是自卫,二是我要告诉我的同伴们我所在的位置。
  十米,对于五六半这样的火力而言是极其浪费的,我不知道我是否打中了它,总之林子里“哗啦”一阵乱响过后便没了那双眼睛。当我走到那片河边的箬叶时我没有发现血迹。
  “狗日滴难道让它给跑了?”我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拍着呆呆道:“算了,豹子肉不好吃,咱还是回撤。”
  往回赶了不到十分钟,对面几盏手电就在晃悠,他们来找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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