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半年前在泰山,观天台,漫天星象,作为历代帝王祭天的这块石头,马肃风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了,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来此处,只为去看那无数星星中的那两颗。
  在北斗七星第四颗与第七颗连心的中垂线上,有一颗忽明忽暗的星,它上一次出现还是在一百年前。天正道、罗门、还有数不清的其他人都在盯着它,只为等到它重新闪烁的那一刻。
  农历七月十五,月很圆,天却很凉。
  马肃风一手拿着酒葫芦一手枕着自己的后脖,每年只有一次,年年他都会到此地,传说中离天最近的地方,只为静静的等待。
  泰山,五岳独尊,吞西华,压南衡,驾中嵩,轶北恒,为群山之最。
  泰山位于东方,东方是太阳出升的地方,古人即认为是万物交替,初春发生之地。按“五行”东方属于木,按“五常”为仁,按“四时”为春,在八卦中属震,在“二十八星宿”中为苍龙。
  “东”字繁体为“崬”,这是个会意字,这个字从木,日又在其中。而“木”字在甲骨文中与“桑”字通用,故有日出扶桑之说。“仁”是天地大德,“春”是万物更生“震”与“苍龙”则是帝王出生的腾飞之地,所以历代帝王都需要来此处祭天,以求得到天地的认可,才能真正的君临天下!
  于是,泰山一变而为吉祥之山,神灵之宅,紫气之源,万物之所,甚至一草,一木一石都能灵应昭昭。齐鲁大地上至今流传着“吃了泰山灵芝草,返老还童人不老”的谚语。先秦帝王封泰山时,怕恶伤山石,触怒神灵,便用蒲草裹住銮驾车轮上山,秦始皇尚且如此,足以可见泰山在世人心中的地位。
  “地方是个好地方,只可惜贪念太多。”马肃风灌了口酒自言自语道,的确如他所说,哪朝皇帝不想长生,哪朝皇帝登基了都想来到此处,名义上是来祭天,其实谁都想感受一把把大地踩在脚下的感觉。
  “其愈没,其言大行,学者仰之如泰山,北斗云”马肃风又灌了口酒,然后惺惺地说道:“不过如此……”
  远方突然传来一阵幽幽的声音:“不过如此,好大的口气啊!”
  马肃风身边一杆红色的小令旗“刷”得一下就立了起来。
  无风旗动,三里之内必有鬼怪!再一闻那空气之中,隐约散发着一股死人味,马肃风提着七星剑站了起来环顾四周,喝道:“什么东西在此作祟!”
  那声音“嘎嘎”得笑了起来,笑得渗人。
  “不是鬼怪,是人!”马肃风立刻就明白了,这泰山本是天地阶梯,万物皆受日月星辰洗礼,但凡是那样的脏东西是来不了泰山的,能登山的只能是人。
  马肃风收起剑,换了个声音道:“谁?既然来了,何不现身?”
  过了片刻,一个身着一袭黑色长褂的人走了出来,那人衣裳上面画着圆盘大小的“寿”字,脚下穿着一双方头的黑面白底布鞋,一手拿着一根招魂幡,另外一只手上则盘着条小白蛇,这条白蛇非常奇怪,竟然头上有角,更加让人称奇的是蛇上上还有四条腿,活脱脱一缩小版的龙!还要让人不解的是,天色明明漆黑,但这人却戴着一副黑色圆片的老式墨镜。
  那人把玩着手中的小蛇道:“好久不见,别来无恙,马师弟!”
  马肃风大惊道:“叶欢?”
  第六章 亡神遇劫煞
  那人不作答,只是摘下自己的墨镜,借着月光,马肃风看见他的眼睛上黑漆漆的有一个的窟窿,是左眼,没错!是叶欢!
  “师弟,嘿嘿,我见你站的地方挺好的,但就是小了点,只能让一个人站,你师兄我眼睛不大好,能不能帮忙拉我一把上去?”
  马肃风毫不客气地回道:“拉你上来,我呸!你个叛徒,邪魔外道,我今天就要替师傅清理门户!”
  “邪魔?歪道?哪个规定你练的就是正道,我的就是歪道啊?那你告诉我,什么是道?”
  “和我论道?你不配!”
  “得了,我也没空和你耍嘴皮子,今天也不想和你谈什么门派恩怨,要识相点的,让我上去。”
  嚣张,那是需要资本的,叶欢也就是黑墨镜,他的确有这个资本。凭借着自己的天赋,鬼道,这个只被极少数人熟知的道家修炼禁门居然被他打开了,在他看来,天道、人道、鬼道都不过是为了追求最终目的而已,既然是,那就不分正邪,只看结果。
  马肃风清楚记得师傅临终前眼中的悔恨,那两句遗言他终身都在铭记,师门之仇岂可不报?他纵身一跃,拔出手中的七星剑化作了一道闪光,临空当头劈下,嘴中大喝道:“有我没你!”
  “铛”得一声,七星剑和招魂幡撞在了一起发出了碰撞的声音,马素风是高处跃下,已经是用了全力的一劈,不想只觉得自己的虎口反倒被震的发麻。再看那叶欢,脸色只是略有些阴沉,脚下的步子却没有后退半步,更加看似随手的一挡。
  就在马肃风落地的那一刻,叶欢右脚一个画圆,左脚贴着地面一记横扫就接了过去。马肃风根本还没来得及站稳,被他结结实实的踹在了小腿上,一吃痛,“啊”得一声大叫摔翻在地。
  叶欢看着地上大口喘气的马素风,冷冷道:“从小,你哪一样能斗过我?过去不如我,现在还是一样!”
  马肃风旧仇还在心头,这会儿又添新恨,哪里肯罢休,单手用剑乘着地面就想起身。不料,一根黑色的棒子已经挥来,“砰”得一声砸在了他的手腕上。这一下,只把马肃风痛得连呼吸都收紧了,连心尖都跟着在颤抖,那右手哪里还有力气摸剑,只由着七星剑也滚落在了一边。
  那叶欢仰天“哈哈”一笑,踩在马肃风的脸上还狠狠的挪了挪鞋底,把他当做了垫脚石大步地走上了观天台。
  叶欢掏出自己的罗盘,自顾自的盘坐在观天台上,还不忘重新戴上墨镜,看着观天台上那只斑驳的酒葫芦,一脸鄙夷地说道:“果然都是废物,师傅喝酒喝傻了,徒弟也跟着喝傻了,明明就是贪杯,整天摇摇晃晃的装什么神仙!”说着,一脚就把那葫芦给踹到地上,恰好落在马肃风的身边。
  那葫芦是马鼎言留下的,有些名堂,采自山东蓬莱,和传说中太上老君的那枚紫葫芦是同一个产地。马鼎言好酒,马肃风也好酒,再劣质的酒用这葫芦装来喝味道都会显得不同,略带甘甜之味。这会儿,那葫芦的塞子已经被摔出,流了一地的酒。
  马肃风看着那些酒就想起了师傅马鼎言,那更像是自己的父亲,他是个弃婴,若没有马鼎言怕是早就冻死在青城山下瑟瑟寒风里了。杀父之仇再加师命之恨,马肃风是心中是有何等的怒火,看着那一地散落的酒,就如同是一面镜子,倒影出的是一世的仇,一世的恨!
  突然,天空中一颗明亮的星突然划过,从西方天际呼啸而来,老远的,叶欢便瞅见了。那颗星极度的明亮,就像是刺眼的太阳,它拖着一条比流星还长的尾巴,这一刻,就连那月亮的光也被遮住了。
  叶欢看呆了,这是何等的异象!天有异象,必出大事!
  那颗亮星的速度也是极快,那一晚,据说大半个中国的人都看见了那颗星。
  “爷爷,天上有颗流星,我要许愿!”一个小女孩稚嫩的拍手叫道。一个老头迅速地把孩子一把抱起往屋里钻去,一边走一边道:“熊孩子,赶快做做好事回家家,那哪是流星,那就是颗扫帚星!”
  这时,马肃风也挣扎着爬了起来,刚一抬头恰好看见了天空中的那一幕。那颗闪亮的星星朝着北斗七星方向划过,在北斗第四颗与第七颗连心的中垂线上那颗原本黯淡的星星此刻也突然像是被这一颗亮星给照得闪耀了,一下子就突然明亮了起来。
  “唰”得一道光弧划过,那颗长尾巴的亮星准确的飞入了北斗星中,就在那一刹那,天空中爆发出了一次最为华丽的演出:两颗星星在一瞬间相撞在了一起,爆发出了耀眼无比的闪亮,以至于有人说在那一年的七月十五,天空中出现了两个月亮。
  巨大的亮光闪起,一个硕大的光圆正在慢慢形成,接着又再次黯淡了下去,只见天空中一道红色的光点朝着某个方向飞去。叶欢早已摘掉了黑墨镜,死死地盯着那道红色闪光,只要再过最多三秒,他就能找到正确的方向了,为了这一刻,他等了很久。
  只有在泰山,只有在此刻,才能观察到两星碰撞后形成的碎片划作的那道红光。那是陨石,两颗星星碰撞后形成的碎片,下一次,这两颗星再相遇不知道又要再等上多少年。
  那颗闪亮无比的长尾星百年出一次,名为孤辰,又名:亡神!
  有它出现的时候,天下必定会有大乱。1960年,正是三年自然灾害到达顶峰的时刻,那一年,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因为那一场天灾而丧命。
  而那颗北斗七星中间黯淡的星则有另外一个名字:劫煞!
  这两颗星本是一对组合,正是古人很早就预测过这两星会在某一日相遇,但却又是使得人人谈及这两颗星都会唯恐避之不及,谈煞色变,心灰意冷,为什么?
  因为在命理学里有这么一句必学的口诀:煞局不多远百个,忘神劫煞皆为祸!这是神煞论的开篇口诀,足以说明这两颗星在占卜上的凶险。
  那神煞论的第二句则是:若逢禄贵及长生,反煞为权声誉播。可见,这见煞不一定为凶,要看若何论之,如何组合搭配。
  但若是亡神劫煞相遇组合,那便是:凡是有权需带煞,权星需用煞相扶,五行巨善无权煞,即得权星命又孤!
  正所谓:造物不能两全其美,五行和气,无煞,只是寿命长远,常人衣食而已,一旦煞权聚会,万人之尊,又不免刑克六亲,孤独终老。既为千年一出的天煞孤星!
  因亡神、劫煞两大灾星相撞而生。劫煞星,起于五行绝处,自外为劫,自内为亡,主外面世界对自己的伤克;当它遇到亡神星之时,组合起来才是真正的天煞孤星!
  亡神百年现身一次,劫煞星就等候百年,只为那几千年一遇的碰撞,每一百年它们都会相遇一次,往往都是擦身而过,而这一次,终于,它们相撞了,一个全新的生命也就诞生了。占卜说,每个人的命运都对应着天上的星位,你、我皆不例外。
  此人一旦降临,必定是人中龙凤,绝顶绝代,却又六亲有伤,自己孤独,寂寞之命。而此行马肃风正是为了寻找该人降临的方位,这是天正道自祖师凌正阳开始便坚守的使命。
  天煞孤星者,唯有修身行善,增加福报,才有可能化解,否则必定造成天下大乱。
  天正道千百年来都一直流传着那句口诀:
  天煞孤星不可挡,孤克六亲死爹娘。
  天乙贵人能解救,修身行善是良方。
  “你去死!”马肃风此刻正巍巍颤颤的站在叶欢的后面,而叶欢的眼神还在注视着天空中那道红光的飞逝方向,丝毫没有留意自己脑门后面响起的风声。
  “啪”得一声,他只觉得后脑勺上传来一阵足以让人昏阙的疼痛,然后身子一斜便再也什么都不知道了。
  观天台上,马素风浑身是血,他的手里拿着块鞋底大小的石头,石头的锐角处还在滴着血,而这时,整个观天台上只剩下他一人,叶欢怕是已经滚落去了泰山悬崖。最后那一刻,他抬头,那道红色光芒恰好落地,再抬头,原本黯淡无光的劫煞已然通体红色,它在燃烧着,但它重新恢复到黑暗的时候,也就是那位天煞孤星者走完这一生的时刻……
  第七章 我的“洪村”
  几个月后,马肃风来到了浙西北,也就是回到了开篇讲述那个地方。
  洪村是我的老家,我是洪村人,所以这些故事,我都知道,也都了解,我的曾祖父据说是安徽人,祖籍安徽安庆,再往上数几代干的也都是道士。
  曾祖父并不是什么大门大派的弟子,乡间野道,没有道号,更加没有道观。白天下地干活,农闲的时候也替人瞧瞧风水算算命,偶尔村里乡邻的有个丧白事要做,会让他去做个法场。
  据说我们祖上最早干道士的那一代是因为想某个求生的手艺,道士这个行当在过去是属于“三教九流”之辈。
  所谓九流讲的是:一流皇帝二流官三僧四道五流医六工七匠八娼妓九流书生十乞丐。
  这样看来,至少在那个年代,道士曾经还排在医生跟前,社会地位并不是很低。中国人自古信奉阴阳风水,道士作为职业也就不稀奇,不过曾祖父那样的道士充其量就是个兼职,他的主营业务还是个农民。
  按照现在的说法,曾祖父算是有头脑的人,过去缺乏科学的支撑,道士讲的话普通人是不太敢去反驳的,你若要非问他个所以然,他只要跟你来上一句:“天机不可泄露”便能搪塞过去。
  据说曾祖父最出名的是他看阴宅的本事,哪里有龙,哪里有凤,哪里的地打下去会出水。凭着这个本事,我们祖上在晚清年间也算混得不错,至少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家里的地也种了,牲畜也养了,偶尔还能出去捞几个红包补贴家用。
  晚晴末年,到处都在闹长毛,也就是太平天国运动,因为太平天国规定不剃额发,不扎辫散着头发。而清朝规定男子必须剃掉额发,续辫。因此太平军又被清政府称为长毛子。
  初期还好太平军打着反清复明的幌子到处和官府作对,也拉了大批的队伍。可到了后期,清政府逐渐掌握了主动,太平军也就逐渐衰落,这人心一涣散,队伍也不好带了。
  因为缺乏粮草补给,那些手里有兵的小头头们开始纵容手下冲击民宅,打的是劫富济贫的口号,干的那就是土匪强盗的勾当。
  为了起到扰乱人心的目的,这些家伙开始拿着刀枪一个镇一个村的屠过去,就这样,曾祖父和曾祖母带着一家老小开始了逃长毛的日子。
  这一逃就逃到了浙西北,也就是现在的浙皖两省交界处。
  这里是山区,山脚也有几个村落,也不知有多少年的历史,等曾祖父他们到来的时候,这里的原著民们已经死的死逃的逃了,偌大的村寨空无一人。
  因为有现成的房屋,又有现成的土地,甚至连农耕器具都不用置办,曾祖父和很多一起逃过来的人便选了此处定居。
  后来的几年里,又陆续来过一些逃荒的人,你家占一栋空房子,我家占几亩空地,慢慢的,这村子里的人就多了起来,发展到现在已经有二百多户人家了。村口有一个牌坊,上面写着“洪村”二字,于是我们老家就成了洪村人。
  我的曾祖母据说是个大家闺秀,人长得很是好看,那个年代的晚上是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的,天一黑也只能拉灯睡觉,睡在一个炕头上总得干点啥吧。估计曾祖母和曾祖父的感情也不错,曾祖母一共生了八个儿子。
  我的祖父,也就是我的爷爷排行老三,听我爸爸说,我爷爷那一辈的八个兄弟平均身高都超过了一米八,身体魁梧,尤其是力气大得惊人。
  那个年代,谁家劳力多谁家就能过上好日子,都是外来的人口,全凭力气讲地位。老夏家八兄弟,各个虎背熊腰,据说一顿饭要吃上二十多斤玉米面。
  这人口一多,家里的粮食也就不够吃,曾祖父就给八个儿子分了家。仰仗着自己身体条件好,那个年代又是乱世,八兄弟渐渐成了一方恶霸,欺压乡邻是时有之事,偶尔还会结伴翻过山高林密的天目山脉去往安徽境内打家劫舍,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有安徽的朋友可不要记仇。
  我的奶奶就是被他们抢回来的,当年只有十五岁,据说是个地主家的小姐。八兄弟抽签,结果我爷爷抽中了,她便嫁给了我爷爷。
  后来政府开始打击土匪,八兄弟里头被枪毙了四个,还有三个又被抓了壮丁,只剩下我爷爷一人躲在山沟沟里七天七夜,硬是凭借啃树根,喝生水挺了过来。
  曾祖父看自己的儿子辈成了这副光景,觉得还是得让爷爷学一门手艺,不能再出去为非作歹,就把自己懂的那点门路全传给了我爷爷,其实也就学了点皮毛。
  我爷爷后来就有了我父亲,我父亲后来就有了我。
  我父亲懂事的时候正是抗战爆发,到处都是兵荒马乱,不过好在洪村地处偏僻,能得了一方安宁。据说当年日本人也曾经打过来,最近的时候离洪村不过十里地,可能是绵延不绝的大山迷惑了日本人,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在那种地方还会有个村落,于是洪村便这样逃过了一劫。
  我父亲遗传了爷爷的体格,却没有继承爷爷的行当。用他话说,我爷爷那一套玩意就是封建迷信,他们父子俩从小性格就不合,我的奶奶死的很早,大约那一年父亲才九岁。
  我爷爷年轻的时候当过土匪恶霸,那脾气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于是父子俩谁都不肯低头,到了父亲十二岁的时候已经开始独立生活。
  洪村盛产黄泥土,黏性极高,当地人就用这种泥土建房子,也就是土坯房。
  到了我父亲该成家的年纪,爷爷给他分了一块宅基地,当时老子替儿子要办两件最重要的事:建一套房子,讨一个老婆。我父亲硬是这两件事都没让爷爷操心,自己白天下地,晚上摸着月亮造房子。
  父亲觉得自己要出人头地,他不要建土坯房,他要建一栋砖瓦房。
  当年,我曾祖父过来的时候,洪村里的确有一幢很漂亮的房子。马头墙,大院子,两层楼,南北三开间,光是那大门就足够气派,上面的铆钉跟官府衙门似得闪闪发光。那门槛小孩子都需要被大人提着才能过去,一看就知道是前朝哪位地主老爷家的宅子。
  曾祖父是最早一批到洪村的人,按说这样的宅子他应该是会去选的,反正偌大的村里空无一人,谁抢了就算是谁家的。但是曾祖父却没有,他挑了一栋普通的土坯房,他说那屋子住不来人,谁进去谁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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