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4章 难以完全免责
陆离皱起眉头嗯了一声。
沈瑶松了一口气,继续说,“是这样的话,那官司我们就可以朝这个方向打了。因为绑架这件事的发生,对陆曼妙的心理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伤害,她一度陷入了精神紧张的状态,心理医生确诊为,恐怖性神经症。”
“恐怖性神经症?”陆离疑惑的问道,他对这心理疾病不是太了解,因为工作的关系,只是略微有过听说。
因为现在社会的快速发展,污染,社会关系复杂,生活节奏太快,在公平的理念下不公平的事实被拉大,集合这样多方面的原因,能造成人类各类不同的心理疾病。
这些病,都是现代社会衍生出来的新型疾病,说实话这很可悲。
沈瑶回答道,“嗯,我查了一些资料,恐怖性神经症也是心理疾病的一种,以恐怖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神经症。患者可能对某些特定的对象,或处境,产生强烈和不必要的恐怖情绪,且伴有明显的焦虑,以及自主神经症状。”
“患者对此比较明显的反应,是会主动采取回避的方式,来解除心里的这种不安。患者还在明知恐惧情绪是不合理,不必要的情况下,还是无法控制自己,以致影响其正常的生活活动。”
“这么说起来……还真的和曼妙之前的反应有些相似之处。但你之前说,需要心理医生确诊,可我们还没来得及送她去见心理医生,就发生了这件事。”陆离回答道。
“这个不用担心!因为我们这个时候,是可以提出为她请心理医生确诊的。只要确诊了,确认陆曼妙现在确实患上了恐怖性神经症,就相当于,她是有心理疾病的人,就跟‘神经病’差不多!”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我们只要证明了,陆曼妙做出伤害别人的行为,是不受她精神上的控制,是一种失常行为,那也许可以免除牢狱。然后,我还可以就陆曼妙被绑架的事,在法官的面前多说一说,赚一赚同情分。”
“被绑架带来的伤害,对于一个女生来说,确实是非常巨大的。如果,我们还能找到绑架他的人上庭,那就对我们更有利。”
沈瑶的提议也许是可行的,但就算能用刑法第十八条去争取这个机会,可这里面也分了很多种情况。
就算是神经病,如果鉴定是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是应当负上刑事责任的。
并且,如果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还是要负上刑事责任,只是可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所以,并不能靠这一条法例,去帮陆曼妙完全免责。
陆离心想,唯一一劳永逸的办法,还是要尽快扳倒沐国源。
“你怎么看呢?”沈瑶等了半天也没听到他的回答,就这么问了一句。
陆离点点头回答,“嗯,你就朝这个方向准备吧。辛苦了。”沈瑶哦了一声,听他不想在多说,就说了声再见,然后挂断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