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节
她深深看了一圈那些年轻的女孩子们,把她们或思索或迷惑或质疑或不以为然的神色尽收眼底,她叹了口气,以一名先行者的身份语重心长地告诫道:“所谓的女性独立,不仅仅是经济上的独立,更是思想上的独立。我已经做了我能做的一切,接下来就要看你们的了。”
乐景看着这个忧心忡忡的老人,宽慰道:“那美好的仗你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你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你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必有公义的冠冕为你留存。1”
梁梅儒愣了下,隐晦地说:“这句话,你我共勉。”
虽然世人永远不会知道眼前青年的名字。但是在她心中,永远有一个公义的冠冕为他留存。
梁晓看着两人这默契的模样,有点糊涂了。她之前自动把曾奶奶口中的故人替换成了初恋情人,并在心里暗暗揣测难不成这个小帅哥是初恋情人的后代?可是现在她看两人的互动又觉得不像。以她对曾奶奶的了解,虽然她已经极力掩饰了,她还是看出她对青年的态度颇为敬重。以曾奶奶的资历,华夏能使她敬重的人寥寥无几,这个青年到底是何方神圣?
乐景站了起来,笑容慢慢和梁梅儒模糊记忆里的笑容重合,“既然你过的不错,那么我就该走啦。”
梁梅儒怔了一下,想要挽留,却发现这其实是最适合两人的结局。
她也站了起来,笑容怅然若失:“我送您。”
乐景摆摆手:“哪有长辈送晚辈的道理。”他温柔地看着梁梅儒,“再见了。”
梁梅儒心领神会,她低声回答:“再见了。”
两人都明白,这一别,便是永别了。所谓的一期一会,不过如此。
梁晓就见那位青年走后,曾奶奶独自坐在椅子上陷入了沉默。众人面面相觑,用眼神打着官司,默契的同时选择了聊起其他不相干的话题。
就连那些在外界呼风唤雨的大人物都不敢打扰曾奶奶,毕竟曾奶奶现在虽然脾气好了一点,但是积威甚重,这些学生都曾经被她骂的狗血喷头过,此时看她心情不好,自然不敢触霉头。
“抱歉,因为今天遇到了故人之后,难免失态了。”梁梅儒从沉默中走了出来,嘴角再次绽放出别无二致的笑容,看起来已经恢复了往日的精神。
这里的人哪里敢责怪梁梅儒,自然纷纷表示不碍事。
“晓。”梁梅儒看向她最满意的孙女,轻轻说道:“放歌。”
“什么歌?”
梁梅儒双目微阖,肃容道:“《天耀中华》,最大音量。”
就让这首歌,给那个人送行吧。
“我是多么的幸运,降生在你的怀里,我的血脉流淌着,你的神奇和美丽……”
乐景刚走出院门,后面便隐隐约约飘来深情的歌声。
“天佑中华,天佑中华
风雨压不垮,苦难中开花
真心祈祷,天佑中华
愿你平安昌盛生生不息啊
天佑中华,天佑中华
祥云飘四方,荣耀传天下
真心祈祷,天佑中华
愿你平安昌盛生生不息啊
真心祈祷,天佑中华
这是我对你最深沉的表达……”
他缓缓抬头,明日高悬,风和日丽,是个好天气。
天佑中华啊。
青年闭目露出一个虔诚祥和的笑容,无声说道:“天佑中华。”
风雨压不垮,苦难中开花。
作者有话要说:
1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必有公义的冠冕为我留存。——《圣经。提摩太后书》
第51章 鬼话连篇(1)
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
——题记。
乐景提着大兜小兜地从商场走出来,出了一身汗。他无奈地瞥了一眼老神在在趴在他肩膀上的维克多,“这东西可是有一半是你要买的,你不帮我拿东西就算了,就不要给我增加负重了。”
黑猫睁开一只眼睛睨了他一眼,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轻巧地从乐景肩膀上跳了下来,伸了个懒腰,小声嘀咕道:“所以就应该让凯恩斯来。”
乐景没好气地白了一眼好吃懒做的某黑猫:“凯恩斯要留下来看家,还要做饭。”
东西那么多,他也懒得跟来时一样坐公交,干脆打车回去算了。
这个位面最让他满意的一点不是方便的现代科技,而是可以通用的人民币。也就是说地球华夏的货币可以在这个位面使用!所以他也不打算太委屈自己。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听到他的目的地,出租车司机纷纷都拒绝了,连个解释都不给掉头就走。
所以他在街头等了半个小时,终于又盼到一辆车时,他二话不说直接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后,才说道:“师傅,去城郊西村。”
透过后视镜,他可以清晰地看到司机的瞳孔紧缩,脸色发白,说话声音都有点结巴了:“你、你说去哪里?”
乐景好脾气的重复道:“城郊西村。”
“那地方太远了!不去!”司机斩钉截铁地说道,却一看就知道只是托辞。
“加钱也不去?”乐景问。
司机犹豫了一下,问:“你加多少?”
乐景算了算路程,试探地说道:“五十?”
司机沉默了一下,咬了咬牙说道:“一百,加一百我就带你去。”
乐景点了点头同意了。正好他也想知道为什么出租车司机都对这城郊西村闻之色变。
车上司机主动攀谈道:“你是从外地来的?”
“嗯对。”乐景随口说了一个外地地名。
“怪不得呢。”司机恍然后又疑惑起来,“城郊西村那么偏,你怎么会想到住那里的?”
“在大城市呆腻了,想体验一下田园牧歌的生活。”
停到乐景的回答,司机欲言又止地瞥了他一眼,脸上表情变幻。
在乐景的再三追问下,他终于道出了原因。
西村说是一个村子,其实也没几个人家了,跟个荒村差不多。在晨安市出租车司机圈子里,流传着不少关于西村的诡异故事,什么夜半鬼影鬼嚎啦,什么绿衣僵尸啦,反正邪乎的不得了。再加上前些日子那里出了一件命案,三个年轻人不明不白的惨死在了荒地里,凶手没有留下任何线索,于是本来就邪乎的流言就越传越邪乎了,是以本市的出租车司机都不爱去那里了。
“你知道西村那地方以前是什么地方吗?”等红灯的时候,司机扭过头神秘兮兮地开口说道:“是战场!当年抗日战争的时候,西村还叫西县,县里驻扎着一个营的兵力。可是小鬼子狡诈啊,他放火偷袭!当时打了三天三夜,这一个营的人都死光了,西县也被小鬼子给打了下来。”
“你说,当时死了那么多人,那怨气煞气该有多重啊,能不闹鬼吗?”
乐景沉默了一下,认真地看向莫名兴奋的司机:“师傅。绿灯了。”
“啊?哦。”司机踩下油门,车平稳地在老旧的房子里穿行。没有得到想要的反应,司机不免有些失望,他不死心的问道:“你不怕吗?”
乐景还真不怕。
他之前不也平安在那里待了好几天,别说鬼了,那地方连个人都少见。在他看来所谓的鬼故事都是以讹传讹,自己吓自己的。地球上的华夏流传的诡异恐怖鬼故事多了,可是乐景就从来没见过鬼。要说怨魂缠身,他也没见他那表弟来找他偿命。虽然也不排除真的有鬼神的存在,但是在他看来很多鬼故事很大程度上都是以讹传讹的封建迷信,当不了真。
因为路不好,且村口狭窄,乐景就让司机在村口停下了。
司机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全身莫名有些发凉。他探出头看了眼荒芜的村子,内心的阴冷感徘徊不去,有那么一瞬间他竟然觉得这不是一个村子,而是一头择人而噬的怪物。
他后知后觉地打了个哆嗦,连忙调转车头逃也似的离开了。
乐景回到书店,凯恩斯已经做好饭了,满满当当摆放了一大桌,荤素搭配,色香味俱全。
乐景夸奖道:“没想到你手艺这么好。”而维克多更是不客气地直接上嘴狼吞虎咽起来。
凯恩斯抿了抿嘴唇,“你喜欢的话,以后我天天做。”
乐景沉默了一下,拍了拍他的肩膀,感慨道:“真贤惠,可以嫁了。”
维克多无语地看了眼正在“打情骂俏”的两人,忍不住问道:“乐景,我们什么时候搬店啊?”
“搬店?”乐景挑了挑眉,惊讶问道:“为什么要搬店?”
维克多比乐景还要惊讶:“你问我为什么?这里荒无人烟鸟不拉屎,而且还交通不便,最重要的是,你是开书店的——这里别说客人了,连人都找不到几个!”
乐景放下饭碗,淡定地说:“可是这里不需要房租啊。”
维克多:……
“而且这里空气多好,风景也好,待在这里就当度假了。”乐景安慰道:“我们在这里待几天就走,你就忍忍吧。”
维克多:“我忍不了了!”
“没有挣钱的米虫没有发言权。”
维克多:qwq
※
晚上的时候,作为佛系青年的乐景十点半准时上床睡觉。
然后他是被小号声吵醒的。
他懵逼地从床上弹了起来,窗外“滴滴滴滴”的响亮冲锋号声一瞬间让他不知今夕是何夕。
小号声毕,窗外紧接响起了呼啸的嘶吼喊杀声,好像有几百人在大喊大叫,聒噪的声音震得乐景的耳膜都隐隐作痛。
他看了一眼手机时间,现在已经夜里12:00了。
……大半夜的,这是谁家电视开那么大音量啊!
不对。乐景后知后觉意识到,他就住在村头,周围根本没有任何住户!
他从床上跳了下来,刷的一下拉开了窗帘。借着明亮的月色,就见院外旌旗高悬,烟尘滚滚,一穿着破旧军装的队伍排着整齐的队形,在队首骑马军人马刀的指引下朝着空无一物的前方发起盛大的游行、冲锋。
骑马军人豪迈大笑几声,大声唱起了《大刀进行曲》:
“全国武装的弟兄们,
抗战的一天来到了,
抗战的一天来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