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节

  所以,宋猷烈发酒疯方式是,跑一段,脱掉鞋子,赤着脚回来?
  这个发酒疯方式还真奇特。
  但是呢,这些奇特的做法到了有着漂亮脸蛋修长身材的人身上就很是赏心悦目了,赏心悦目到她都忘喝水了。
  戈樾琇赶紧再喝几口水。
  她得抢在宋猷烈之前回房间,把护照藏起来。
  水喝得太急,呛到了。
  从嘴里直接灌到鼻腔去,最要命的一种。
  咳得她眼泪都出来了。
  好不容易,止住咳嗽,直起腰来,背后响起琉璃饰品相互撞击的声响。
  戈樾琇心里大叫不妙,回过头。
  果然,宋猷烈站在厨房门口,直挺挺站着,半月弯形的水晶帘在他背后荡来荡去。
  也不知道为什么,一颗心似乎被那一颗颗水晶珠子带动着,晃过来晃过去,像喝多了的人,找不到准心。
  这状况,说不清是来自于那些水晶珠子,还是来自于站在水晶帘前那人的眼神。
  宋猷烈看她的眼神……有点凶,凶到让她怀疑,他有可能会吃掉她。
  对了,他昨晚赶她走来着。
  要赶走的人没走,还留在他房子里,甚至于喝他的水,虽然是白开水,但那也是资源。
  所以才……所以才看她的眼神这么凶来着。
  眼神太凶,她害怕。
  害怕到心砰砰跳。
  这讨厌的心怦怦跳。
  为了遏制这种奇怪而又讨厌的心跳,拿起杯子挡在自己脸上,以此来阻挡他似乎要吃掉她的眼神。
  挡住了,戈樾琇心里松下一口气去。
  可——
  挡住了视线,却挡不住朝着她的脚步。
  停在她面前人状若整天蔽日。
  只能低头看着他没穿鞋子的脚,脚趾头有几处擦伤了,这是在水泥路奔跑着受伤的吗?心里隐隐约约想着,也许他会把脚趾头擦伤的事情怪罪于她。
  但,她什么都没做啊。
  是宋猷烈自己发的酒疯。
  手更紧拽住杯子。
  杯子被拿走。
  更不敢看他,结结巴巴说:“我……我待会就走,我……我不会赖着不走的。”
  第52章 心砰砰跳
  问宋猷烈这个世界上最坏的人是谁,他很想随大流,说是希特勒;说某某组织;说某某恐怖分子;说是某某连环杀手。
  但怎么想,这些人于宋猷烈,都没眼前这个叫戈樾琇的女人坏。
  戈樾琇有一项本事,就是她能拿到宋猷烈心目中排名前三的坏人名额,说不定前四前十都没有问题。
  排在第一百名的是戈樾琇,第一千名的也许还是戈樾琇。
  真的,他发誓。
  这个早上戈樾琇又成功拿到一茬茬的坏人积分,她一定是故意躲起来,让他一早起来就找不到她。
  要知道,宿醉的人在清晨醒来总是很容易犯蠢,容易大惊小怪。
  该死的,怎么把护照还给她了?!
  你能指望那个叫戈樾琇的女人会因为你把护照还给她,从而对你产生感激之情,从而良心发现,从而乖乖呆在你身边吗?要那样了才是见鬼了。
  按照戈樾琇的性格肯定是拿着护照跑了,之前也是在这个房子里,她就干过一回这样的事情。
  一回生二回熟,那没什么。
  这也是他所希望的,戈樾琇有多远就滚多远,不是吗?
  是的,是的,把护照还给她是最有力的证据。
  可……瞧瞧他都干了什么?
  踹门,在路上奔跑,对着她离去的方向泄愤,对着空气大喊“戈樾琇,有多远滚多远。”“戈樾琇,你快回来。”等等等一系列愚蠢行为在宋猷烈的理解里都是因为宿醉引起的灵魂出窍。
  换言之,那些愚蠢行为都是不在于他主要灵魂的约束中。
  据说,一个人身上有分主要灵魂和次要灵魂。
  主要灵魂主导中心思想,次要灵魂偶尔蹦出来一下以示存在感。
  宋猷烈很怀疑,他的次要灵魂是一个叛逆孩子,因为叛逆性格总是做出违背他意愿的事情。
  比如说他讨厌戈樾琇,但次要灵魂偏要和戈樾琇亲近。
  以和戈樾琇亲近的方法来告诉他“戈樾琇摸起来软软的”“戈樾琇亲起来甜甜的”。
  是的,戈樾琇摸起来软软的,戈樾琇亲起来甜甜的,把戈樾琇压在身下听她低声求饶更是销魂蚀骨。
  那声“戈樾琇,你快回来”就像一个大棒槌,听,他都说了什么?
  理智回归,脚步充满了愤怒,中枢神经发出指令:回房间,洗个澡,到阳台上吹吹风,一切就回来了。
  下次……
  下次,不管戈樾琇穿得多么性感出现都当成是空气。
  经过餐厅,听到咳嗽声。
  拨开水晶帘,愤怒烟消云散,甚至于感激。
  这一刻。
  这一刻,她就站在他面前,没拿护照跑路,不仅没有跑路还穿着他给她买的衣服。
  见鬼,宋猷烈是给戈樾琇买衣服了,跑到距离公司很远的商场,这听着有点做贼心虚的成分,百货公司店员问他是给女朋友买的吗?当时他没反驳,甚至于说出“她讨厌一件衣服超过三种颜色的,衣服不能有任何棱形图案设计。”
  戈樾琇的臭毛病一大堆。
  宋猷烈也好不到哪里去,当时店员问他要什么款式,随口说出的“穿着舒服,越少露越好”惹来店员一阵窃笑。
  此时此刻,她穿着他给她买的衣服。
  那衣服里的身体他昨晚摸过,这忽如其来的欢喜让宋猷烈已分不清是来自于自己的主要灵魂,还是次要灵魂。
  现在,住在他身体的两个灵魂在这一刻达成某种默契,那就是——
  昨晚,她红红的嘴唇他亲过没?
  如果没有就去亲,如果亲了就再亲一次。
  然而——
  戈樾琇就是有那个本事。
  听听,她都说了什么?
  “我……我待会就走,我……我不会赖着不走的。”
  主要灵魂又和次要灵魂开始打架,一个在叫嚣“让她滚”一个在叫嚣“还等什么,吻她红红的嘴唇。”
  戈樾琇眼睛死死盯着地面。
  说是要走,但脚不知为何一动也不动,脚为什么不动呢,自然是因为宋猷樾,宋猷烈的眼神太凶了。
  都把她吓得心怦怦跳。
  当宋猷烈叫出她名字时,她低声应答一句。
  “待会要走么?”不管眼神还是声音都凶成一副要吃到她的样子。
  “当……当然。”
  “信不信?你一走出这里,就会被装进集装箱。”他和她说。
  这话听着熟悉,她的质问也熟悉:“装进集装箱做什么?”
  “扔到印度洋去喂鱼。”
  还好,还好,不是被运到某某部落去给男人们生一大堆孩子,这是玛丽安之前的说法。
  “到时,一根毛发也没留下,这样一来就可以一了百了,这样一来世界就安静了,这样一来,宋猷烈就可以过舒心的生活。”他说。
  忽然间,戈樾琇很害怕宋猷烈继续说话,说一些她隐隐约约中,爱听又害怕听的话。
  因为不想说宋猷烈说话,她得说话。
  可一开口,却说出:“昨天,约会还顺利吗?”
  疯了,这个时候她说出这样的话是什么意思?疯了,这话连她听着都莫名其妙。
  只是,宋猷烈为什么不回答。
  对了,他把她丢在拘留所二十个小时,这怎么想都是不可饶恕的事情,但,比这个更加不可饶恕的事情是:宋猷烈穿得很像去约会的样子去约会了。
  他可是她的甜莓。
  开始很酸很涩,但最后一下很带劲。
  这会儿,她的耐心忽然间很是不好。
  “昨天,约会还顺利吗?”她又问了一次,第一次问是有一点点心虚,第二次问倒很理直气壮。
  他还是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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