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男的会怀孕?
远隔万水千山的还被骗的胆战心惊确实令霍朗有些不爽,但他也在庆幸,这是虚惊一场。
他宁可被骗一万次,也不想这骗局属实。
况且她也不完全在说谎,在李秘书终于把那说来话长的话完整的复述给霍朗,他才觉得不是他们在组织骗局,而是自己太轻信这两个不靠谱的中年人。
确实有一辆福特车侧翻,但是她并不在车里,当时她正和李秘书骑车散步,这福特车因为疲劳驾驶,先是撞上保险栓后是爆胎侧翻,是李秘书及时拉她了一把,才夺过这一劫,但是她的后背小面积的擦伤,腰上也有淤青,对于连块真正的砖头都没有摸过的女人,这确实可以叫做重创。
她摸着霍朗打着石膏的手臂,心痛至极,“你这是,洗纹身洗坏了,包这么厚呢?”
霍朗推开她,转身坐进沙发,“不好笑。”
她笑脸一放,“咋骨折的。”
霍朗看看自己的手臂,纱布上还有螃蟹一脚踩在番茄酱里给他印的小脚印,“骨折,肯定不是被人打的,是摔的,谁一辈子还没摔过跟头。”
“谁那么倒霉,摔个跟头就给自己摔骨折。”
“我要回中国了。”他倨傲的一仰头,看着她。
霍朗母亲一听这屁股还没坐热乎呢又要走,立马态度一转,笑脸相迎,“那你还真别说,摔个跟头就把自己摔骨折了的,就我儿子有这特立独行的摔法,无与伦比的与众不同,你看这纱布上还印着血红的小脚印,这一定是还未成年的猎豹,别的动物怎么能近我儿子这么高贵的身,是吧儿子,妈妈想死你了。” 她上前坐到霍朗身边,伸手抱了抱他。
按着以往的套路,霍朗一定会一巴掌推开她,顺便损上两句,老女人你的粉掉渣了蹭到我的脸了。
可这一次,霍朗居然没有推开,也没有给她巴掌挡开她扑过来的身体,而是在她抱住自己的时候抬手接过来,不再像个没有长大的孩子,而是真的如同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如一个强壮的儿子安慰被时光蹉跎了锋利的母亲那样,在她背上轻轻拍了拍,“我也想你。”
“发自肺腑的吗?”
“发自肾脏,比肺腑还深。”
“那我儿媳妇呢?又成泡影了?”她问的一脸诚恳,让霍朗忍不住想笑,完全就是一副‘我好着急抱孙子’的模样。
霍朗接过李秘书递过来的水杯,喝了一大口,淡然说,“养胎。”
霍朗母亲点了点头,悄悄的拍了拍他的大腿,在不让李秘书听清的声音范围里,问道,“是女的?”
霍朗蹙了蹙眉头,这问题问的,真是让他不得不怀疑他妈这女人,天命太好,不然就凭这个智商,继承多大的家业恐怕都会几年败坏光,她没有让霍氏跌成碎瓦反倒成了金砖,这上辈子一定是救国救民了,这一生才有这么上等的好报。
他甩开她放在腿上的手掌,“你说话是不是从来不经过大脑,从肾脏过滤完就直接说出来,我说在养胎,你问是不是女的,男的会怀孕?我李叔叔会怀孕?”
作为连吻都没结过的资深单身老男人李秘书,十分哀怨的回头看了他一眼,就算男人真能怀孕,恐怕他这辈子也赶不上这热潮了。
霍朗母亲哎呦一声,想戳他的太阳穴一想到他不是小孩子了,这么一戳会令他没面子,于是改戳了一下他的肩膀,“反复强调表示我不确定,我都等了30年了,你还不能让我多问两句吗?好歹我要知道我儿媳妇是男是女,甭管是男是女,丑媳妇终于要见婆婆,我都在手术室命悬一线了,你也不带儿媳回来见我,这是我命中注定长命百岁,要是我一不小心,操之过急的驾鹤西去,我得多死不瞑目。”
霍朗嘲讽的笑笑,盯着她翘起来的手指头看了半天,“把你恶心人的兰花指收起来,像个老鸨,我说过了她在安胎,7个多月的肚子,我匆匆忙忙怎么带她回来,还有,如果你命真大,像这样车都翻了你还毫发无损,你就总有机会看见她,你要是没那个长命百岁的命,我带她来,你也不能起死回天。”
“你回中国吧!”
霍朗作势要起来,被她一把拉回来按在沙发,“这个点都没有末班车了,你再待会吧,我也不是那么嫌弃你。”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亲情呢,不见相念,见了就互掐。
别人不知道,李秘书是深有体会。他是霍朗来美国第7天的时候,进入霍氏,一个猛子扎进这个深水谭兢兢业业一干就是26年,他是眼睁睁的看着霍朗和庄园里的那些果树一起长大,又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和霍朗的姑姑从年轻才俊貌美佳人变成了娶不到嫁不出的老光棍,他太了解这一对名义上的母子俩。
只要他们俩同在一个空间,那谁也别想寂寞,如果你寂寞,不如打开耳朵敞开心扉,指不定哪一句就指桑骂槐拐弯抹角的一枚冷箭扎到你身上,于是周围的人,所有的人,包括家里那些不甘寂寞的锅碗瓢盆,都在他们家里显得格外有分量。
这母子俩,可以从每天睁开眼睛打开房门还穿着睡衣就开始对掐,临上班前,准备要分开了,一人坐一辆车,还不忘打开车窗掐,下班了回家,一个看报纸一个做面膜,继续掐,他们之间相处的方式从霍朗知道怎么能流利辩驳开始,就不再像一对母子。
甚至有些聒噪。
可惜的是,因为工作的关系,霍朗母亲并不是总有时间和他对掐,他的童年还是非常寂寞的,但换而言之,只要霍朗母亲有时间,那时间也就基本都用在和霍朗互掐上。
李秘书以前不知道为什么她喜欢和一个小孩子计较,虽然她在自己还未完全长大的时候过继了这个小孩,但是也犯不着把自己的情商拉到小孩子那么低,整天像两只黄鹂一样没完没了。
那是霍朗13岁生日那年,邀请了很多同学来家里,有白人黑人也有黄种人,那天霍朗母亲特别的高兴,她一直以为她把霍朗教得孤僻到只有沈茂那一个淘气鬼,没想到这来的人七七八八真不少,她还指着那些小孩子说,有奶油味的有巧克力味的,像霍朗和沈茂这样的,就是花生酱的,她穿上滑稽的小丑衣服把自己花成一张花猫脸,展示着自己特意去学会的吹气球本领,说实话,那很傻,只有几个女孩子会捧场,拿走她拧出来的玫瑰花,她只想到去迎合孩子们,却没有想到一群十二三岁的小孩子,需要的是什么样的迎合。
然后,一个白人的孩子,在霍朗和他母亲一转身的功夫,说了那么一句改变了霍朗一生的话,他说,霍朗家有钱,不吃白不吃不拿白不拿。
霍朗当即把他们全部撵走,连一块糖果都不许他们带走,偌大的客厅只剩他和母亲,还有正推着蛋糕出来的李秘书,当然最后连那些气球,霍朗也不许他们带走,只有沈茂一个人留了下来,原因简单,沈茂家也有钱,霍朗有的沈茂也不缺。
那个装扮成小丑的女人,摘下红色的假发,一头黑发如瀑洒下,她朝霍朗笑笑,说,不值得交往的朋友,就要趁早看清,我们没有损失,这才是你最好的生日礼物,至少剩下的都是最好的。
她弯下腰去整理那些被嫌弃的造型怪异的气球,霍朗也蹲到地上,捡起几个捧进怀里,他说,你拧的气球太丑了。
她说,我已经很努力的在学了,你得给我时间学会怎么当一个好妈妈,我不也是头一次当妈吗?
霍朗说,丑是丑,可是妈妈,我喜欢。
因为霍朗的朋友少的可怜,所以她选择不仅仅去做一个与他相依为命的姑姑,一个无论如何努力也替代不了生母的妈妈,而是也选择了,成为霍朗的朋友。
陪他一起看尽人生的得意失意。
她为霍朗做的每一件事,都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霍朗就是块石头,也该知道春夏秋冬谁暖谁冻,他懂她的用心,所以他就按着她的用心去做,嘴上偶尔的反驳,反倒会让她觉得,自己离她的距离并不远。
霍朗长这么大,从来没自己买过一件衣服,连双袜子都没有,你说他少爷性格使然,可他能走进非洲,能奔赴内政哄乱的国家,吃喝拉撒全在自己手里,他不自己消费,一来是他比较吝啬,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攒钱,投资不做,就是眼看着自己账户的钱数往上蹦,二来,是他母亲全部会为他准备好。
沈茂曾经问过霍朗,你总是嫌弃她给你买的东西不称心,为什么不自己去选。
霍朗说,我自己买不花钱吗?不过,嫌弃归嫌弃的,我还是要穿的,她给我的,一定是她能给予的,最好的,我没理由拒绝。
这世界上,再也没有第二个人,会那么急迫的想把她的所见所感所有,毫无保留的给我,因为,她是我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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