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节

  “你为什么不走?”
  闻东看着姜琰琰的眼睛:“东北万灵洞,西南昆明湖,这句话你听过没?”
  姜琰琰摇头。
  “这两处都是灵兽的栖息地,原本灵兽传来的消息,是唐云会在月底打过来,滇池的灵兽还没迁徙完,还有一半,滇池原本是靠辛承护着,可他为了救你,割了蛇皮,护不住,总得有人护灵兽一把,琰琰,你先跟着你爷爷走,最多三天,最迟一天,我就会追上,到时候,我再答你最后的那一个问题。”
  姜琰琰心头沉甸甸的,咬唇不答话。
  时间不等人,闻东抬手摸了摸姜琰琰的头,轻轻哄:“乖。”
  姜琰琰深吸一口气,突然一把抱上闻东的腰,头埋在闻东的胸口,声音闷闷的:“好,就三天,你可别骗人,”继而声音小得和蚊子叫,“骗人你可就没媳妇了。”
  才说完,闻东还没反应过来,姜琰琰又立刻进屋背着包袱,催着其他人:“走!”
  街上,全都是四处奔逃的昆明城百姓。
  母亲抱着孩子,丈夫牵着妻子,儿女们拖拽着双亲,努力往南门和西门涌去。
  只要脚下不停,就还有生存的希望。
  从北边燃起的战火顺着风一路蔓延,火舌像是一只巨大的妖怪,张牙舞爪地慢慢笼罩昆明城原本湛蓝的天空。
  整片天,都变成了灰色。
  白家人备了马车,就停在街角,可街上人太多,马车走不开,一行人索性弃马而行,阿毳和阿蚁的人在前面探消息开路。
  路上,还遇到了一样在逃难的陈沅君和庆嫂。
  陈沅君看到姜琰琰,一眼就认了出来。
  陈沅君似乎受伤了,靠着一家没人的店铺门口干坐着,庆嫂拼命地给她揉着腿,可陈沅君已经没力气再站起来了。
  “别往西门去了,西门也已经打起来了,我们就是从西门回来的。”陈沅君大喘着气,“姜姑娘,你们赶紧往南门走,从我身后这条小巷子就能走,巷子里人少,南门也人少,还没唐军的人,再晚一点,只怕也要打过来了。”
  乔美虹擦了把汗,瞧着陈沅君没有站起来的意思,问了一句:“你呢?不走了?”
  庆嫂摇头:“夫人跑不动了,脚崴了,摔倒的时候,还被人踩了好几脚,站都站不起来了。”庆嫂揩了把眼泪,“都说月底才打月底才打,我们买的就是今天下午的票回广东的啊,真是老天爷不开眼,非得让人提前打过来了,晚半天也好啊。”
  白旗把背上的包袱一下掼到前面护着,半蹲下身,示意让陈沅君上来,又说:“既然碰上了,就没有不管的道理,您就跟着我们,别看嫂子和乔小姐都是女人家,她俩身手好着呢,您只管指路,我背着您,咱们保管能出去。”
  过了马拉山,一行人一直腿脚不歇地到了附近的乡镇才敢停下来。
  他们回头,已经看不见背后卷起的黑烟,天空依旧湛蓝,和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乡镇上的人晓得他们是从昆明城里逃出来的,一个劲地都在问,是不是打过来了,什么时候会打到南边来。
  有人收拾好了金银细软,随时准备逃命。
  有人开始拿木板钉封门窗,企图圈地自保,躲过一劫。
  还有些有些年纪大的,倒是坦然,大打开家门,搬了张板凳坐在门口,手头拄拐杖,眯着眼,看着这刺眼的太阳,像是在洪水里静候洪峰的到来。
  已经是中午了。
  找了个乡镇上的小饭馆吃中饭,饭馆装潢简单,招牌上就写了四个字儿——卤肉饵丝。
  店家懒得取名,直接把自己卖什么给搁上去了,也是直白。
  店内不大,过了中午正点的饭点了,也没什么人。
  两张方桌子拼成一张,几个人就着眼前的六份饵丝和小菜,吃得心事重重。
  姜琰琰眼前的饵丝没动几口,她只看着自己右手上的那绳圈,铃铛没响,一路都没响,她不晓得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姜琰琰知道自己这样挺矫情的,可人吧,一旦有了牵挂,就总是希望能有回应。
  姜多寿夹了一小筷子卤肉,搁姜琰琰碗里,催了一句:“人总得吃饭,吃饱了饭,才有力气。”
  陈沅君胃口小,吃了半碗就吃不下了,加上脚崴了,痛得厉害,待会儿还得找这乡镇上的大夫,临时看一看。
  她搁了筷子,问白旗:“你们是准备去哪里?”
  白旗看着极有主意,方才主动背她的也是白旗,陈沅君以为,这几个人之中,是白旗做主。
  白旗没说话,只努嘴朝着姜琰琰:“那得看嫂子了。”
  姜琰琰盯着铃铛盯得出神,一时没听着,姜多寿和了一句:“我们一直往南。”
  “我得往东边去了。”陈沅君看了看还在大口吃饵丝的庆嫂,“我们还是准备回广东,虽然也乱,可我爹娘哥哥姐姐都在那儿,”陈沅君轻笑了一声,“一家人,这要死,也得死一块嘛。”
  白旗“哟”了一声,又道:“那你俩女人上路,很危险呐。”
  陈沅君:“如果他能出来,会陪着我一起回去的。”
  “他是谁?”白旗下意识补上一句,“凌保国?”
  “不是,是另一个人。”陈沅君摇头,又看着姜琰琰忧心忡忡的模样,轻轻拍了拍姜琰琰的肩头,“姜姑娘,你我都有放不下的人在城内,我们出来了,活着,既然活着,就得穿衣吃饭喝水,一边活着,一边等他们。”
  “况且,闻先生不是一般人,他会没事的。”
  陈沅君刚说完,姜琰琰突然听到铃铛响了,连续响了两下,她摸着腕子上那枚铃铛,突然噗嗤一笑,看了一眼陈沅君,大口大口地开始往嘴里塞饵丝,看得姜多寿连忙给姜琰琰倒茶:“丫头,你慢点,慢点。”
  四人先送了陈沅君去乡镇上的医馆,白旗看着这天伸了个懒腰,问姜多寿:“前辈咱们去哪儿?”
  姜多寿没答话,倒是姜琰琰主动说:“去芒丙吧。”
  “嗯?”
  “云南南边的一个小村落,和南洋紧紧挨着,我和我爷爷之前去过,在那儿有熟人。”
  “南洋?”白旗皱眉,“会不会和龙家太近了?”
  姜多寿点点头:“可以,芒丙东有澜沧江,南有一片原始森林,除非从内陆走,一般人也过不来,想来龙家也不会想到,我们敢一路往南,和他们一江之隔。”
  白旗听了点头:“行,我让人想办法找马去。”
  第96章
  九月初一,芒丙。
  掐算着日子, 姜琰琰应该化猫了, 可她的身子迟迟没有动静,不仅没有动静, 而且颇不老实,每天晚上姜琰琰就会爬上屋顶看月亮, 朝着北边, 一看可以看一晚上。
  四人是三天前才彻底落脚在芒丙的。
  芒丙村人不多,一入村,村口就有人在等着了, 是个黑脸精瘦的汉子, 个子不高,脸上的皱纹和这云贵高原的沟壑似的,一条挨着一条, 这是常年在日头底下干活, 晒的。
  这位就是姜多寿和姜琰琰之前说的故人,名字挺拗口的, 叫羌顶,姜多寿喊他阿顶,白旗和乔美虹就跟着喊这位汉子叫顶叔。
  这三天来, 这小院子里吃的用的, 都是羌顶从山下背上来的。
  起初一推门,白旗就闻到了这院子里的一股血腥味,不由得就警惕起来, 后来姜多寿解释,这院子是挨着山林建的,目的就是自己换藤身的时候,能有个落脚的地方。
  这解释已经挺明显了,白旗晓得,姜多寿的意思是,当时姜多寿也好,姜琰琰也罢,刮肉换藤身,都是在这巴掌大的院子里操作的,难怪,这院子里总带着一股血气,旁人看不出来,可白旗的鬼眼却看得一清二楚。
  收拾院子,得花些时候,不过没有人有怨言,闻东曾说,最快一天,最迟三天就能追上,他们是八月二十五中午走的,三天已经到了,可闻东没来。
  人一停下就会瞎想,手边一直忙着,忙完累了就睡,总比干躺着要好。
  可忙了三天,该忙的都忙完了,院子里是一尘不染了,屋子里该添置的能添置的也都塞里头了,没了可以忙活的事儿,姜琰琰心里头也跟着没着落了,每天晚上,趴在房顶上看月亮的时间,就更长了。
  姜多寿不好说什么。
  可今天晚上。
  姜琰琰早早地爬上了屋顶待着,姜多寿站在院子里,进进出出好几次,最终还是忍不住提醒了一句:“丫头,你今天的棺材钉,练得可没之前好了。”
  姜琰琰只在屋顶上翻了个身,眼皮子朝天看,却还是答了姜多寿的话:“我前天练了五个时辰,昨天练了六个时辰,今天我自打起床了,饭都没吃就一直在练,我也不晓得,为什么我越练越不好了,明天,我再早一点起床就好了。”
  白旗听到外头有声音儿,从厨房里端了蒸好的馒头出来,也跟着姜多寿站在院子里,朝着姜琰琰喊:“小嫂子,你总该吃点东西。”
  “是,”姜多寿点点头,又喊,“琰琰,今天还是要早些睡的,明天,你得开始练怎么和十三夏的九魂融魂合体了。”
  “合体?”白旗不解。
  “嗯,”姜多寿解释,“出马仙出马的若是寻常仙家,和人交手时,只需在神识里唤那么一声,仙家自然就出手相助了,可琰琰的不一样,她占了人家的真身,十三夏没办法亲自出手,只能把九魂附在琰琰身上,两人合体,联手攻击,类似于,神魂助力,功力大增。”
  白旗有点担心了:“会不会……。”
  会不会出现上次的情况,姜琰琰反而被猫妖控制了。
  “不会,”姜多寿摇头,“琰琰已经对十三夏洗濯了,十三夏就没得原来那股子怨气了,而且,出马仙一旦和灵兽通了神识,就是定下生死契约,非死不解,除非……除非丫头心如死灰,一点儿意念都没得了,这种情况下,就难说了。”
  白旗眨巴眼,看着屋顶上瘫成一个大字的姜琰琰,为难道:“我怎么觉得,小嫂子距离心如死灰不远了。”
  姜多寿没说话,转身推门出去,准备四处逛逛,才走上小路,感觉到白旗也跟了上来。
  姜多寿挺意外的。
  好像自打两人在昆明的厨房里,聊了一句关于姜琰琰的娘亲后,白旗就格外关心姜家的事儿。
  月下。
  姜多寿背着手,佝偻着身子走在前头,一双灰布鞋踩在软软的草地上极其轻快,傍晚的时候,山里头起了雾,人走在云雾里,衣裳一下也跟着变得湿濡濡的。
  姜多寿走得很快,可白旗腿脚也利索。
  白旗一直没说话,只看着姜多寿后脑勺那根辫子来回在晃,小时候,他也问过叔叔,说为啥叔叔的师父会留着一根辫子,辫子不是女儿家才有的吗?
  白旗的叔叔只说,有时候,辫子可能是一种信仰,比如你从小就姓白,如果有人非要把你的姓改姓其他的,譬如姓李,姓张,你乐不乐意?
  小白旗愣愣摇头。
  白旗的叔叔说,这就对了,姜老前辈生得早,很早很早,那时候,人人都留着一个大辫子,他留了一百多年的辫子,可突然,风向变了,上头下令,让所有的百姓都剪了辫子,姜老前辈舍不得,也没得办法,跟着剃了个寸头,可心里头不甘心啊,就默默地在后头,留了一撮小辫子,戴上帽子,也没得人能发现。
  不知道走了多久,白旗腿开始发酸了,他迈的步子日益沉重,周围都是枝繁叶茂的大榕树,遮天蔽日,根须自头顶垂下,挠着你的脖子,痒得很。
  白旗有鬼眼,多黑他也是看得清的。
  姜多寿没有,很明显,姜多寿是因为熟悉这块儿的地形。
  他回头了。
  姜多寿看着身后的白旗,转过身,正对着他:“你跟着我这么久了,想问什么,就问吧。”姜多寿指了指他们来的方向,“这么远,也没人能听得到。”
  白旗张口,却又无言,他走近了几步,突然扭转话锋,说:“我想给前辈,讲个故事。”
  “故事很长吗?”
  白旗抿抿嘴:“不长,我捡紧要了的说。”
  “故事……得从白家开始长寿开始说起,姜前辈应该晓得,人的寿命,不过五六十年,长寿的活到一百岁,就了不得了,传说彭祖活了八百岁,也不晓得是真是假,可是我白家家主,短则一百五十岁,长命的,两百岁往上,这种血脉,不仅承袭在白家家主的血液里,所有的白家人,也有。”
  “和普通的长寿不同,白家人不仅长寿,而且外貌年轻,譬如我自己,前辈你看我,我都七十多了,看起来是不是还和十八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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