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人剑相御

  因为是在用圆珠笔,所以墨穷果断选择扎对方虎口,甚至在戳中对方虎口时,还顺势加了一层力。
  如此,将赵明军的手戳伤,打落了他的刀子。
  刚才的精准,自然是绝对命中特性的功劳,无论赵明军手怎么躲,都绝对躲不开这一戳。
  方寸之间,又快又准,还带变招,躲无可躲。
  这便是墨穷所想的一种近战时,掩饰自己发射之物弹道的方法。
  那就是发射之后,再握着它,其依旧会维持着之前的力道,去往之前规定的落点。
  只要不松手,便不会给予新的力道和新的落点。
  曾经试验之时,墨穷就以此用法,而让自己握着箭飞起来。
  此刻,在这小范围内的搏斗中,以此方法锁定对方进攻的手,看起来像是墨穷在操使着笔,精准地刺中目标。
  而实际上,则是‘以剑御人’。
  是剑在攻击目标,他的手只不过是个累赘,如果他站着不动,手中剑甚至会把他拽着走……
  如此,只要墨穷稍微顺应一下手中剑,那么也就完美掩饰了是剑自己在追着目标刺的事实。
  所有旁观者,都会觉得是墨穷在精妙地运用武器,而不是武器在带动着手臂,乃至他整个人。
  因为那太荒谬了,谁也不会想得到。
  反之,如若墨穷不这么做,那么刚才的情况就会极为诡异。
  圆珠笔会以匀速飞向目标,在赵明军的手向下躲时,笔猛地下沉追击,然后赵明军的手再向上躲,笔头又会猛地无视地心引力,向上飞。
  如此曲折的轨迹,旁人还不得看傻了?
  恐怕傻子都能看出问题了,继而到时候墨穷没法解释。
  但现在就不一样了,笔不管怎么变轨迹,不管换方向,墨穷的手臂都是连接着它的。
  别人眼中,一切变招,一切‘直指要害’,都会归结于墨穷的操作。
  这种方式,非常适合近战,以攻代守,攻敌必救。
  如果攻击敌人最具威胁的地方,比如武器,或持有武器的手。
  那么基本上一招就能缴械对方。
  倘若这算是一种剑法,那么其有三个特点。
  首先,该剑法几乎肯定是他先刺中对方。
  因为对方很难绕过一个怎么变招都不会减速,绝对命中的刺击,而攻击到他的身体。
  别说变招两次,就算变招两千次,其也不会减速,只会更快。
  除非对方的攻击速度碾压墨穷,或者武器优势太大。
  其次,该剑法一击必中,躲无可躲。
  毕竟是绝对命中的能力,只能硬抗,或者干脆摧毁他的剑,让自己只被碎末砸到。
  最后,则是千变万化,收放自如。
  剑握在手中,墨穷能随时给它加持力道,速度。
  刚才他就是握着笔大步突进,无脑加力。反正也不用怕刺不中,拖累的力道剑自己会无视掉,有用的力道则会接受。
  如此,极大地弥补了墨穷初始射出时,给的力道会不足的缺点。
  毕竟是要扔出去再瞬间握住,初始的速度肯定不是很快,因此握住之后再加力,剑就可以越来越快。
  同样,剑只能快不能慢的弱点,也是可以通过墨穷的个人操作来弥补的。
  毕竟剑在手中,墨穷只要松开手,便会刷新力道,二次触发能力。
  包括落点也是如此,前一秒还是攻击左手,可能下一秒剑便会攻击右手了。
  只要墨穷突然一个快速松手、快速握紧,再配合‘心法’,也就是重新心里指定落点,便能随时随地改变剑的攻击对象。
  如此,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心所欲,灵动多变。
  这剑法千变万化,又没有任何实际的招式,一切在于因时制宜,因地制宜,这都是要靠墨穷多多熟练起来把握住的。
  是以这么看的话,单纯的‘以剑御人’,并不可概括它。
  身随剑动,剑随心动。
  以剑御人的同时,人又不失对剑的掌控。
  墨穷更喜欢叫它‘人剑相御’。
  ……
  赵明军背靠着门,右手颤抖,虎口淌出血来。
  他从小就擅长打架,长大后胡混久了,刀具用得相当利索。
  尤其是,他是真正见了血,有人命在手的,出刀时毫不犹豫。
  但就这样,墨穷竟然还能精准地捕捉到他挥刀的轨迹,一笔头戳到虎口,又快又准。
  变向时没有丝毫滞碍,一气呵成,自然而然。
  “好厉害的小子……”
  赵明军冷笑着,突然暴起扑向一旁的女人,然后将其推向墨穷。
  他想借此开门逃出去,反正钱已经拿到手了,有了钱去哪都能活。
  反正他没露脸,到时候一路狂奔,跑到乡下,再连夜赶路,去往外省,他又可以过活很长时间。
  只是抢了两万块钱,警方还不至于搞什么设卡封锁之类的,到时候去了其他省,只要低调生活,谁也不知道他是谁,又干过什么。
  然而,墨穷见女人踉跄地扑倒过来,并没有如他意料中接住女人,耽误时间。
  反而是微微蹲下身,双手在其肚子上一撑。
  顿时女人又倒仰回去,直撞上赵明军。
  赵明军一个踉跄,紧接着就看到一支圆珠笔飞来,从侧面扎进了他的腮帮子里。
  “啊!”赵明军嚎叫着。
  脑袋甚至被这一笔带动,撞到了墙上。
  准确地说,是这支笔势大力沉,怼在口罩上,把他的脑袋挤在了墙上。
  这一挤之下,只感觉到一阵剧痛,圆珠笔戳破了口罩,碾烂了皮肤,扎穿了腮帮子,最后顶在了右边的某颗板牙上。
  那颗板牙,正是墨穷飞射的目标。
  之前他有注意到对方牙齿的一些细节,有一颗牙齿特别显眼,长得歪歪扭扭,还又黑又黄,有两个蛀洞。
  以此为目标,圆珠笔连续洞穿了口罩、皮肤、血肉筋膜,最后撞上了牙齿才停下。
  因为圆珠笔还不是特别锋利,再加上速度也不是特别快,所以这个过程特别痛苦,是硬生生挤碎了皮肉,才接触到牙齿的。
  “唔唔唔……”赵明军腮帮子上插了个笔,可把他痛得直跳脚。
  不过他也是心狠,果断强忍着疼痛把笔拔了出来,鲜血沾染了油墨混在一起流出。
  “呜哇……你……你……”赵明军口齿都不清楚了,还凶神恶煞地盯着墨穷。
  经过这么一耽搁,墨穷已经跨步冲到他面前,一拳狠狠挥出。
  “嘭!”
  腮帮子的伤口处挨了这一拳,痛呼之余,他被不由自主地打得倒退。
  连续踉跄了四五步,力道都没有卸掉,直到撞上了饭桌,乒铃乓啷一通响。
  他坐在地上,整个人都懵圈了,呆呆地看着墨穷。
  这小子也太厉害了,尼玛学武术的吧?
  “撕拉!”墨穷毫不留情,又追上来一伸手,直接把他的口罩扯下。
  被扯到伤口,赵明军疼得龇牙咧嘴。
  只见墨穷说道:“咦?你看得有点眼熟啊,好像在哪见过……”
  赵明军悚然一惊,暗道:我不会栽在这里吧?不行,我不能被抓。
  以他过去的罪行,那必是死刑。
  他最怕死了,无论如何,他也不想被枪毙。
  为了求生,他犹如野兽般低吼着,再次暴起撞向墨穷。
  困兽之斗,这个亡命之徒爆发出惊人的力量,气势逼人。
  墨穷见状,身体微沉,稳住重心,随后左手抓着赵明军的衣领,右手托住他的腰,旋出半圈,顺势一甩。
  “嘭……”
  赵明军直接被他一个好似四两拨千斤的姿势,就给扔了出去。
  一头撞上客厅的柜子,当场头破血流。
  开玩笑,徒手肉搏?
  若不是为了五万块,私下里遇到这种罪大恶极之人,墨穷早就一脚把他踹进火葬场三号炉了。
  “我想起来了,你不就是那个通缉令上的杀人犯吗?”墨穷俯瞰着他说道,顺势掏出了手机,报了警。
  至于赵明军,绝望地窝在地上,抱着脑袋蜷缩着。
  被连续重摔了两次,他浑身痛的站都站不起来了,头还晕晕的。
  看到墨穷在报警,他发出夹杂着唔唔声的嘶吼,叫嚣着敢报警就杀他一家之类的,眼神依旧凶狠无比。
  若是普通人,恐怕就被这眼神威胁到了。
  但墨穷没有丝毫迟疑地报了警,让警察速来‘验货’,他才不会被行走的五万块威胁到呢,这家伙早就该被枪毙了。
  “……对,就是这个地址。”
  “嗯,快派人来吧,我看他不只是个抢劫犯,貌似还是个通缉犯来着……”
  “名字有点不记得了,但我记得是个A级通缉犯,罪行好像是绑架杀人吧?杀害了六名人质以及一名同伙什么的……”
  “……哦哦,这个不用担心,已经被我制服了。对……总之快来吧,现场还有人受了伤……”
  “好,我等着……”
  说完挂断电话,墨穷找个了凳子坐下,一边看着重伤的赵明军,一边看向这屋的主人。
  “好惊险啊……”墨穷感慨着。
  一男一女都呆呆地盯着他,局面逆转得太快了,让他们傻眼。
  听了墨穷的感慨,男人心说:你当我瞎啊,神特么好惊险,这根本就是搏击高手血虐路人啊。
  不过他嘴上却说:“小兄弟太猛了,是有真功夫啊!”
  墨穷说道:“还好吧,对了,这真不是小新的家吗?”
  情侣俩都无语了:小新到底谁啊?为什么你会觉得这是什么小新的家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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