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2)

  凌果果一手拿煎饼果子,一手捏一串桂花糖藕,腮帮子包得圆圆的,眼睛也没闲着,在人头窜动的大街上到处瞟吃的。
  徐飞白单手抱着一只荷叶鸡,从怀里拿出一条素帕给凌果果擦嘴上的残渣,擦完了,没忍住又捏了捏凌果果可爱的肉脸,笑道,“咱们凌霄这是像谁呢?你爹你娘都不是好吃的人呀!”
  凌霄解决完最后一片糖藕,木签没处扔,就老老实实攥在手里,黑葡萄一般的眼睛瞅着徐飞白,“干爹,你跟我爹是咋认识的啊?”
  徐飞白被他这么一问,仔细回想与墨昀的初见,眸子里浮现怀念的意味,“也是这么个要把人晒死的大热天,你爹站在离这么远的地方。”徐飞白边说边指了指远处,“你裴爷爷问怎么样,你爹回,半灌水响叮当。”
  凌霄不懂,“啥意思啊?”
  徐飞白每每回味起当年墨昀那不屑的眼神,就恨得牙痒痒。
  徐飞白:“不说了,你爹当年一点都不可爱,不及咱们凌霄的三分之一。”
  凌霄又问,“裴爷爷是爹爹的爹爹吗?”
  徐飞白摸着他圆滚滚的小脑袋,“虽然不是你爹的亲爹,在你爹眼里却是比亲爹还亲的人。”
  凌霄被他绕糊涂了,“比干爹还亲吗?”
  徐飞白摇摇头,道,“遇到你裴爷爷之前,你爹他吃了很多苦,你和你娘要一直对他好才行。”
  凌霄似懂非懂,点了点头。日光愈渐毒辣,徐飞白拉着凌霄走到街边绿柳下站着,从荷叶鸡身上撕下一只鸡腿递给凌霄,凌霄把没吃完的煎饼果子塞给他后,抱着鸡腿专心致志地啃起来。
  绿柳的树荫为两人遮挡去一部分炽热的太阳光,碧绿的丝绦在夏日的凉风中胡乱舞动。
  徐飞白摸着凌霄的小脑瓜,感到一阵唏嘘。
  贤妃被害那年,墨昀不过十岁,在珍妃的明里慈爱暗里迫害之下,如履薄冰地长到了十四岁,遇上先堂主和裴云,才从那吃人不吐骨头的深宫中解脱出来。民间的百姓不爱岸边柳,只羡宫廷柳,却不知那经历过宫人悉心照料的绿柳,在循环往复的寒暑里,亲眼见识过多少尔虞我诈,树脚下又埋葬过多少连名字都没能留下的枯骨。
  故友、亲人皆在身边,在墨昀心里,至尊无上的皇权霸业,哪里比得上这一点庸常却温暖的人间烟火,若厉寒能够看明白这一点,或许一切都会不一样,裴云、秦州也都不会死。
  想至此,这个明晃晃的人间在徐飞白眼中倏然暗淡了下去。
  七月流火天,天气一连热了一整月,到了这日傍晚,杭州城的百姓终于迎来了一场大雨。
  云梦楼外,虽有屋檐遮挡,石阶仍被雨水淋湿了,阶旁紫薇花树上的花朵被暴雨打得七零八落,显得分外可怜。
  白衣男子在檐下收了伞,踩着零落的花瓣步上台阶,在暴雨中行了一程路,衣袍仍干净清爽,衣角更是一枚泥点都没有溅上。锦衣少女握着一把天青色油纸伞从门内冲出来,青衣男子追在后面喊,“白苏苏,你给我回来,师兄真生气了。”
  湿漉漉的八骨油纸伞拦住了锦衣少女的去路,“下这么大的雨,还要上哪儿去?”
  善变的天气犹如白苏苏的脸,不耐烦、惊讶、胆怯依次在白苏苏脸上过了一遍,她低下头,声如蚊呐,“不是明天才到的么?”
  程飞惊喜嚷道,“二师兄,你可算来了,快把这不知死活的二愣子给绑回去。”
  ***
  雨势虽然小了,但很少有人会选择在暴雨过后赶路,何况还是在被暴雨冲得泥泞不堪的土路上。这条路通往同福村,村里有很多女孩儿及笄后若是没有婆家肯要,就会被家里人碾到城里找活做,东家包住就住在城里,运气不好遇到抠门的,就只能下工以后再沿着这条路赶回家了。
  淅淅沥沥的小雨里,只有一个人在赶路,像是一个年轻姑娘,姑娘左手举着一把素白的油纸伞,右手拎着一盏牡丹灯笼,穿着一身醒目的红衣,脚脖子上挂着一串金铃,每走一步,就叮叮咚咚地响。
  程飞藏身在一棵枝繁叶茂的龙爪槐上,白伞遮住了女子身形,也无法看清伞下女子的容貌。他用气音对旁边的人说道,“奇怪!苏苏今天穿的不是红衣服啊!”
  苏沉的目光落下女子脚踝上的金玲上,若有所思。“不是苏苏。”
  “什么?”程飞急了。
  苏沉竖起食指,“噤声!有人来了。”
  金铃的脆响反衬出雨夜的死寂,湿润的风不停拍打着树叶,蓦然间,什么声音疯狂破坏着夜的静谧,一道黑影从远处飞快窜过来,金铃的声响停下来,一张丑脸猝然出现在女子眼前。
  来人丑得非比寻常,卤蛋一般光亮的头上可用来跑马,却仍有几根头发还坚强地支棱在头皮上。一双死鱼眼深深陷进狭小的眼眶中,眼球上蒙上一层薄薄的白翳,眼距极短,两只眼睛在脸上都没有多少存在感。高高的颧骨上两坨红艳艳的腮红,唇上的口脂比鲜血还红。
  他用力撑起眼皮,可眼睛也没能因此变大一点,嗓子里发出“桀桀桀”的笑声,“说今晚出来碰碰运气,哪知道还会遇到一个长得这么标致的美人儿。”
  “我今晚本来也只是打算碰碰运气,看来运气还不错。”素白的纸伞缓缓扬起,女子的容颜终于从伞下露了出来。“出门时随手拿了一把,竟就这么凑巧拿到了白伞。”
  她顿了顿,缓慢抬头,“红伞送喜,白伞送丧,真是天意。”
  程飞为了看得更清楚,轻轻拨开眼前的树枝,他认出来了,是云梦楼里的那位叫明昔的姑娘。他正想把自己知道的小声说给苏沉听,却见苏沉捏断了一根树枝,眼睛死死盯着明昔姑娘,程飞感受他的呼吸和刚才略有不同。
  死鱼眼一掌挥出,掌风扑灭了明昔手里提着的灯笼,另一手迅疾伸来,竟是要去抓明昔的腰带。
  明昔冷笑一声,扔开灯笼,手掌一翻,手里现出一把蝉翼刀,对着死鱼眼的手腕就是狠狠一刀。死鱼眼没料到她身上竟还携带了武器,避让不及,手腕正中一刀,鲜血喷溅而出。
  死鱼眼疼得一哆嗦,等回过神,发现左手已经无力动弹。死鱼眼怒极,伸出右掌向着明昔面门拍去,明昔目光冷得可怕,身形瞬间闪向一侧,指尖刃从袖-口-射-出,明昔快速握住迎着死鱼眼用力拍来的手掌直刺过去,指尖刃刀身极窄,从死鱼眼的掌心刺入手背贯出,刺了个对穿。
  两招之间,死鱼眼双手被废,明白过来自己遇到了高手,第一反应就是要逃。
  明昔站着没动,此时明明无风,可她脚上的金铃却叮铃铃响个不停。
  苏沉认出那串金铃是明昔在枭阁就戴着的那串,他第一次见到明昔时,金铃声一响,就有四颗人头落地,而从她出剑到收剑,她的身上都没沾上一滴血。
  明昔将素白纸伞向上抛起,纸伞在空中飞快旋转几圈,又再次回到她的手里。
  死鱼眼瞪大眼睛,用血流不止的双手捂住喉咙,殷红的鲜血从他指缝流出,滴滴答答落在湿润的泥土里,他的身体像是被从无形的判官笔给钉住了,他不敢回头,挣扎着移动脚步,踉踉跄跄地向前走,三步以后,他的身体终于无法再为他勉强挣出一条生路,他手捂住脖子,跪倒在蓄满泥水的水坑里。
  雨彻底停下来了。
  明昔看一眼白伞边缘上血迹,嫌恶地将纸伞扔到一边,缓缓向着死鱼眼走去。
  死鱼眼喉咙里发生“嗬嗬嗬”的声响,蒙上白翳的眼里蓄满清晰的痛苦和恐惧。
  “嗯!”明昔的声音娇俏得上扬了一度,她蹲在死鱼眼对面,欣赏着他脸上的绝望和恐惧,她的力道控制得很好,油纸伞没有完全割断他的喉管,暂时还死不了。“很久没看到过这种眼神了呢!也是,我这一身杀人的好本事,已经荒废好久了。”
  程飞敏锐觉察出苏沉的不对劲和明昔姑娘有关,小声问道,“二师兄,你认识这位姑娘?”
  苏沉没有回答,目光一直没有从明昔身上移开。
  明昔慢条斯理地戴上一双冰丝手套,从腰间的锦囊里取出三枚灭魂钉。
  死鱼眼惊惧到了极点,拼命拖着身体往后退。
  明昔盈盈笑道,“听过毒仙子吗?”
  死鱼眼身子抖如筛糠,恐惧漫过了周身,连疼痛都感觉不到了。
  “这三枚灭魂钉在四十九种毒草中泡过,毒仙子说最开始呢会感觉到身子里有千万只蚂蚁在爬,酥痒难耐,接着呢,就是冰火相煎的感觉了,一会儿冷,一会儿热,等毒性蔓延至肺腑,你那黑色心肝儿啊就会一点一点的腐烂发臭,据说那味道很难闻,就算是饿了许多天的野狗都不会来啃食。”
  死鱼眼颤抖着摸出一把匕首,明昔从他手里抢过来,将他的手掌钉在匕首之下,彻底绝了死鱼眼自我了结的希望。
  月亮从黑云中钻出来,月光照亮了这条乡间小路。
  明昔左手百无聊赖地转动着一枚灭魂钉,用娇俏的声音说着最残忍的话,“你知道吗?我生剥人皮的本事不亚于杀人。”
  一股湿热在死鱼眼的裤-裆间蔓延开,他想到那三个被自己折磨至死的女孩子,第一个被他生挖了眼珠,第二个被他割了耳朵,第三个被他拔光了指甲,这些战利品被他随身带在身上,时不时要拿出来欣赏。
  虐杀时的快意在这一刻通通化为恐惧,他控制不住地想象自己待会儿可能遭受的酷刑。
  尿骚味儿充斥鼻腔,明昔嫌恶得抬手扇了扇,“你长得太丑了,让我没有下手的欲望。”
  “第一个女孩儿的脸你还记得吗?仔细回想一下,然后好好享受第一枚灭魂钉带给你的感觉。”
  第一枚灭魂钉正扎在左腿的膝盖上,死鱼眼被嗓子里的血沫呛了一口,他用尽力气吐舌头,想要让牙齿咬到舌尖,可惜,眼前这名美丽而残忍、本该成为他猎物的女子,利落地卸掉了他的下巴,捏碎了他最后的希望。
  第二枚灭魂钉扎进右腿膝盖,死鱼眼感到身体里有万千蚂蚁在爬,他想伸手去挠,可是,手废了,两只手都废了。
  死鱼眼此时的惨状无法为明昔带来快意,没过多久,她就看烦了。
  她将最后一枚灭魂钉送进死鱼眼的头顶,眼神不带一丁点儿温度。
  “第三枚灭魂钉,送你下炼狱。”
  程飞躲在树上看到这一幕,背脊生出凛冽的寒意,直往血肉里钻。虽然这位姑娘是在替-天-行道,但手段实在残忍地叫人心底发毛。
  还有,生剥人皮是真的吗?二师兄为什么会和这样的人有牵扯?
  程飞想不通,偏头看了看苏沉,满心的疑问窜到嘴边,又被他咽了回去。
  “走吧!苏苏还没出现。”
  经苏沉这么一提醒,程飞蓦然回神,小师妹以身做饵引诱杀人狂现身,三人本在一起,为怕打草惊蛇,只好在路口分开,自己与二师兄偷偷饶去前方埋伏。都担心小师妹的安危,所以都不敢走远,只要小师妹呼叫他们就能现身施救。
  可来的是明昔姑娘,那小师妹哪里去了?
  一番思忖间,明昔已经离开了,苏沉先一步纵跃下地,程飞心急如焚不再磨蹭,跟在苏沉身后,二人一前一后往来路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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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j的敏感词汇真的要把人逼疯,真是够够的,还得开一个章节才能把这个番外写完,生生把番外写成了个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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