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他试着模拟出昨晚楚初可能在做的事情,桌面上放着一本打开的笔记本,只是笔记本有被撕过的痕迹。
  他坐在凳子上,拉开抽屉,想找一找笔,但一拉开就震惊了。
  抽屉里放着好几张纸,而纸上都写着他的名字,如果不加后面几个字,他可能会觉得楚初喜欢他。
  因为树上是这样说的,一个女生对你有好感,就会在纸上写你的名字,但是现在,这个好感不确定,恶感是肯定的。
  洛寻澜揉了揉眉心,试图回忆他昨晚做了什么事惹楚初不高兴了。
  他们最后谈论的话题是,他给她的163万。难道是她不喜欢钱吗?可她分明又不是这样说的,洛寻澜仿佛遇到了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比他在公司处理上亿的合同都更棘手。
  抽屉里不仅有写着他名字的草稿纸,还有一些装过笔芯的袋子,整整齐齐放在抽屉的角落,上面画着精致的图案,有的是樱花散落、有的是青青草地、有的花朵写意……
  洛寻澜知道这东西是因为,在他小学时期,班上有几个女生喜欢收集这些小玩意,为了搜集袋子买了许多笔芯,用不完就扔掉,不过她们的爱好期大概只有几天,几天之后,垃圾桶里面全部是这样笔芯袋子。
  楚初放得这样整齐,好像也是在收集笔芯袋子。
  洛寻澜觉得有些奇怪,这样的爱好是在他小学时从女生身上见过,没想到楚初现在还保留。
  不过对于别人的爱好,他不会过多置喙,只把抽屉关上,想着既然她喜欢,那他也就投其所好。
  ***
  洛寻澜走了之后,楚初才出来。餐桌上放着早餐,洛寻澜平时挺忙的,虽然初步开发了厨艺这样技能,但他并不常下厨。
  今天这早餐,更像是一种惹她生气后的讨好行为。
  楚初秉承着送上门的东西没有不要的道理,把这早餐吃得干干净净,然后进了书房,处理昨晚的证据,把写了洛寻澜名字的纸撕成碎片,扔进了垃圾桶。
  然后拉开抽屉,拿出自己存下的空笔芯袋,宛如财主在检阅他的金币一般,一个个挑选,选了一个样子好看的,充当今天的书签。
  这是她小学时的爱好,不过那时候买一支笔袋子好看的笔芯好贵,她好久才能买一支,就只能一个个去存呀存,后来好不容易存到了十多支,却在一朝之间被人拿走了。
  她难过了好久,却哭都不敢当着人哭。
  大概是因为这样,这个爱好被保留到了现在。
  现在她有很多钱,可以买一屋子的笔芯袋子,也不会有人来抢,也没人敢来,她有自己的家了。
  ……
  下午,洛寻澜回来的时候,给楚初带了一盒笔芯回来。
  楚初收到时还有些纳闷,洛寻澜没直接说是自己拉开抽屉看到的,他只说:“我今天早上在书房,看见你的笔快没墨水了。”
  他这句话说得简直漏洞百出,按照平时的性格,他看到了也不会直说,而是直接买好的笔拿回来。
  但是楚初却没怎么发现,她打开了盖子,惊奇地发现里面的笔芯袋,居然是各个不一样的,这可真叫人喜欢。
  “谢谢。”她收下了这份礼物,并且看起来还挺高兴。
  洛寻澜轻松了一口气,然后又拿出一个东西给她:“送你的。”
  洛寻澜送礼物的意图很简单,书上说,包治百病。
  那是一个橙色盒子,上面写着“hrmes”楚初收到类似的礼物很多次,已经见怪不怪了,熟练地收下,熟练地跟他道谢。
  只是他原来送的都是首饰,这个应该是包,送包还是第一次。
  楚初打开一看,果然是一个女士手提包,不过楚初对包不太感兴趣,脸上的表情也自然表露了一点。
  洛寻澜一直观察着她的,此时便问:“不喜欢吗?”
  她说:“一般喜欢。”
  洛寻澜很认真地问:“那你喜欢什么?”
  楚初抬起头,看着洛寻澜,发觉了他的认真,她也受了一点感染,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很认真地回答:“黄金吧。”
  “保值。”
  作者有话要说:  我加更啦!求评论呀求评论
  小楚的爱好我也有!初中的时候,一度喜欢收集各种好看的笔芯袋子,现在家里还有好多(●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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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0章 不演了
  洛寻澜一怔, 楚初这个回答还真在他意料之外。
  直接送人黄金好像会看起来有点庸俗,没想到楚初喜欢这种。
  而楚初也真的是毫不掩饰了,她原来还会为了顾及自己的形象说一句什么, 你送的我都喜欢啦。现在诚实了。
  黄金多好, 明码标价的, 她要拿去卖,谁都坑不了她。
  而且金灿灿的,看起来多可爱啊,怪不得能作为风靡这么久的流通钱币。
  洛寻澜看起来对她这个爱好也没有什么瞧不起的意思,他点了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然后又说:“我现在和以后送给你的东西,都是我挑选的。”
  “所以, 你不要拿去卖掉,如果缺钱, 可以告诉我。”
  楚初听完都震惊了,她第一个想法是, 洛寻澜怎么变得如此善解人意了。第二个想法便是,该不会洛寻澜发现她卖他送的礼物的事情了吧。
  她有点心虚:“我不会卖的。”只是又忍不住为自己挽回一点,“包这些东西, 我是觉得有点华而不实啦, 不过谢谢你, 我不会卖的。”
  她最后还强调了一次。
  洛寻澜想了想,补充道:“我只是不想看到我送给你的东西被别人使用。”
  楚初心顿时漏跳了一拍, 洛寻澜这句话怎么说得这么暧昧,差点让她觉得洛寻澜喜欢她。
  但她又真的不敢确定,原来她觉得洛寻澜喜欢她, 结果洛寻澜过不了几天就会用行动告诉她,是她太自恋了。
  这种被啪啪啪打脸的感觉真不好受,搞得楚初现在都有点自我怀疑。
  她在感情方面至少比洛寻澜通透,但也有点怕是自己会错意了。
  “我不会卖的!”她最后强调一次,“我去把东西放好。”
  拿着一大一小两个盒子进了房间,心好像还跳得有点快。
  稍微平复了一点,楚初上了自己闲鱼,把那些还没卖出去的洛寻澜送的东西统统删除了,她也是一个守信的人。
  卖掉的东西追不回,但她可以保证以后不卖。
  *
  最近股市趋于平稳了,楚初的基金也挣了一些钱。她胆子慢慢变大了,从一开始投入几万到现在上百万了,重入基金的第一周,她赚了五万多块。
  楚初牢记上次的耻辱,这次把自己的收益图放在微博上时,说的话都比较委婉。
  【再入基金,希望能靠利息满足基本生活】
  本来关注楚初微博的人就不算少,上次熊市,楚初艰难逃生,都没好意思再在微博上晒利息。便有人说她是被割韭菜了。
  而这次,楚初的利息一晒出来,就有评论。
  【只要我羡慕博主的本金吗?】
  【博主这个收益率还是不错的,选择基金结构也比上次优化了很多。】
  ……
  当然,有赞扬就有批评。
  【博主已经成功从无脑韭菜进阶成了有脑韭菜】
  反正还是一颗绿油油的韭菜。
  【要不是博主本金多,早就亏得内裤都不剩了】
  这酸溜溜的口气,上辈子一定是个柠檬吧。
  楚初对待评论,择其精华去其糟粕,只看表扬不接受批评。
  上次她买基金,基本是挑看得顺眼的买,太看运气。看了这么多书之后,她觉得自己有底气了,不仅仅是看顺眼,还要从各种层面分析,最后加自选观察,几天后才入手,这样一来,心里就踏实了许多。
  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果然说得不错。
  然后在刷微博的时候,看见关注页有抽奖信息,她随手一转,反正动动手指就一秒钟的时间,但却参与了几万人的大项目呢。
  微博一转,消息那一栏中立刻就出现了一个1,并且随着她的刷新,那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大。
  楚初再一次感受到了微博的流量,她打开一看,发现是自己转发的那条抽奖微博,已经有了十几个转发,并且下面还有留言。
  【有钱人都在转发抽奖,我们有什么资格不努力,马上转!】
  【博主该不会是p的图吧,没见过有钱人还在意这一点抽奖小钱的】
  楚初看着这条评论,冷笑了一声,回复他【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你需要好好读一读《劝学》】
  楚初觉得自己顿时好有文化,名著典故之类的信手拈来。
  果然,知识的力量是强大的。
  楚初最近赚了不少钱,心情特别好,看着洛寻澜都顺眼了许多,于是在某一天对他说:“晚上我们出去吃饭吧,我请你吃。”
  她可是好不容易才请人吃一次饭的,毕竟在荣城稍微高级一点的餐厅吃一次饭就不便宜,对于十分节约的楚初来说,这算难得一遇。
  洛寻澜有些纳闷她为什么会忽然想请他吃饭,不过看她兴致勃勃的样子,他也没有做那个不识趣的人。
  洛寻澜答应之后,楚初便开始着手预订了,她想的很简单,本金到底是出在洛寻澜身上,她请他吃一次饭,也算报答他了。
  基于这样的想法,楚初没有选择路边摊,而是选择了荣城一家中高档餐厅。
  虽然比不上那种顶级的,但一顿饭也要花了一两千,楚初觉得足够了。
  这是一家泰式海鲜火锅,剧服务员介绍,他们家的海鲜都是从国外空运回来的,特别新鲜。服务也很到位,也不用自己动手煮火锅。
  楚初是考虑到洛寻澜的口味,才选择这家火锅店的,不辣。
  她有点不习惯泰式的口味,吃了两口便没怎么动筷,问洛寻澜:“你觉得好吃吗?”
  洛寻澜打量了她一眼,淡声道:“还行。”
  他对于吃这块没有太高的要求,只要能过得去就行,虽然他觉得这家泰式火锅和他曾经吃过的相比有一定差距,但考虑到这是楚初第一次请他在外面吃饭,他还是回答得比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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