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芳华如梦 得失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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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曰:
  憎宠随帝心,金屋蒙旧尘。
  苔痕销履迹,花影朝露浸。
  暮雀重门少,秋萤别殿阴。
  君明犹不察,妒极是情深!
  元召在某次入长乐宫给窦太后问安的时候,曾经遇到过当今的大汉皇后,那位著名的金屋藏娇儿。不过,她与她的母亲一样,都是高傲的金枝玉叶之身,从来不屑于理会这凡间的人情世故。
  在这一点儿上,她们与执掌大汉后宫近五十年的汉文皇后差得真是太远了。自古慈母多败儿,对外坚毅刚强的窦太后,把满腹的柔情都倾付给了儿女,羽翼之下,养护的却是傲慢与娇纵。
  阿娇生的很美,倾城之貌加上最高贵的出身,这天下能入得她眼底的东西确实不多。即便是当初坐在母仪天下的皇后位子上,在她心里也并不觉得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如果说这世间还有什么值得她舍却尊严和骄傲去争取的话,便只有唯一的一样~她生命中的爱情。
  世间大凡至情至性之人都有一种执拗,一直看重的东西即便是明明知道注定远离,却死也舍不得放手。希望、失望、绝望……再失望、失望、绝望!如此循环,自我折磨。
  花儿开了又落,叶子绿了又枯,几番风雨,岁月不饶人。静静守着孤寂的日子,喜欢穿一身宫妆红纱裙的女子有时候有些恍惚,她不知道自己的痴心守候,到了现在,到底是为了那个人,还是为了曾经的初心。
  “阿娇,若还有来生,再不要倾心你的彻儿了!人心易变,他亦如此。纱窗日渐落黄昏,金屋无人见泪痕。寂寞空庭春欲晚,梨花满地不开门。这些年,你可有难过?可有后悔?可有怨恨?可有悲伤……为了当初的那一句感动,你守候了这许多孤寂,仍然痴心不悔。而那人却早已变心,三千粉黛,万种艳色,流连花丛中的人遗忘了这个角落,诺言被风吹散无痕。不被那一份执着的爱所伤,最好的方法当然是淡忘,可是你放的了手吗……?”
  她得世界太小了,如同从小被豢养的美丽金丝雀,只不过是从一个笼子来到了另一个笼子。她富贵荣宠冠于天下,她贫穷寂寞只有一颗心!
  昨日母亲进宫的时候,给她带来了一个女仆,说是很懂事,并且会许多乐器,还会跳漂亮的舞蹈。长公主便把她带了来,希望她能给自己女儿孤寂的宫中生活增添一点儿乐趣。
  阿娇并没有放在心上,只不过是多了个宫女而已。她的心事已经浓到化不开,没有人能够排解,除非是重新回到那些还没有被背叛玷污的年代。
  秋日的白昼开始渐短,薄暮降临的时候,椒房殿四处都亮起来灯火,典雅的宫苑和淡粉色的墙壁便发出有些梦幻的色彩。
  这样的时刻,阿娇皇后很喜欢在有着微风的庭院中坐着,虽然石凳已经有些微凉,但这凉意似乎让她的心火减轻了几分,脑中的胡思乱想便也少了很多。
  在她少女的时候,有个男孩曾经带着几个侍卫偷偷的溜出宫来,在后山忙碌了半夜,只为了她说过的一句戏言,她想要把辽阔夜空中的那些星星摘下来,放到自己的屋子顶上去。
  那个秋夜,她的愿望得到了满足,满屋子的萤火,妆点了她的梦……。虽然第二天那些萤火虫都死去了,小名叫做彘儿的小王子因为私出禁宫,也被皇帝狠狠的揍了一顿。但她在替他屁股上的伤敷药时,滴下的泪珠,滋味是甜的。
  这又是一个秋夜,可是,物是人非,清愁如旧。这般寂寥长夜,又当如何消遣?
  “皇后娘娘,天凉露重,请更衣。”
  声音很好听,阿娇似乎被从回忆中惊醒,侧了侧身子,名叫楚玉的女子手上捧了一件半坎披风,轻轻的抖了开来,给她披在身上。
  楚玉的手臂很白,阿娇皇后心中一动,她闻到一股很好闻的香味儿,不由得深深吸了一口,动人心矜。
  阿娇从小就喜欢收集各种花香,在大长公主府的时候,便在自己的闺房周围种了满满的花草,各种香料更是应有尽有。
  在这一点儿上,却正是不和那位皇帝的兴致。因为,刘彻长大后也不知道身体怎么了,天生对浓烈的脂粉香气过敏,鼻子中一碰到这些气味,就不停的打喷嚏,流眼泪。因此,后宫中美人们所用的香脂也尽量的清淡些,就是怕触犯了他的忌讳。
  阿娇一直以来才不管这些,在她的心里,她喜欢的东西,他也要无条件的喜欢才行。就像她想要星星,他也会想办法满足她一样。只有这样才能让她知道他对自己到底有多在乎。
  现在,他既然长年不来椒房殿,她就更不会在乎那些了。因此整座皇后宫中便都香气缭绕。只是,今天她闻到身边女子身上的香味很特别,之前她从来没有识别过。
  “你的名字……是叫做楚玉吧?为什么要来到这里呢,不知道宫中会很闷的吗?”
  阿娇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突然对一个刚刚来宫中伺候的侍女说话,也许是这暮色的黄昏,勾起了她某种情绪。也许是因为那一点关怀正撞进了她柔软的心思。她很少见的微微笑了笑。
  “皇后娘娘,您笑起来真好看,您的美是奴婢从来没有见过的呢!”
  楚玉长了一双狡黠灵动的眸子,南国口音,听起来软糯而甜。她的年纪也就是二十五六岁,与皇后相仿,个子高挑,如果不是两个人穿戴不同,倒真像是姐妹。
  没有人不喜欢别人夸赞自己的美貌,向来自负的阿娇在这方面更甚。听到这般好听的声音,又是发自内心的真诚,她自然很高兴。
  “呵呵,你的嘴巴倒是甜。嗯,你用的什么香?闻起来却是很特别。”
  楚玉的眼角弯了起来,她的笑有一种刻骨的媚态。如果你与她对视,就会不知不觉的陷入进去。
  “启禀皇后娘娘,这种香的原材料是奴婢家乡的特产,出自大泽深处,有奇异冠木,开出此花,经过秘方加工而成。因为这种植木只在此处生长,一年只开一次,别处不可见,因此极为难得。这种香就被命名为幻云香。难得皇后娘娘喜欢,却是奴婢的福分。”
  说完,楚玉早已从袖中掏出一个精致的胭脂色泽木盒,双手送到阿娇的面前,示意供送。
  阿娇是个喜欢完美的女子,尤其是对于这些特别而稀少的东西,有着一种很大的喜爱。看到如此雅致之物,心中早已有了三分喜欢。
  “楚玉,这种东西既然如此稀罕,却不能夺人之美,你想要什么尽管开口,愿赠与你相换。”
  “皇后娘娘说得哪里话来!奴婢能有机会来到这里伺候您,却不知道是几生修来的福分。这些小物件,其实有着它们的灵性,在奴婢手里是白白糟蹋了,只有到了皇后娘娘身边,才能相得益彰,借您的绝世风华,方不负了它们出现在这世间的一场。”
  阿娇听得心中怦然而动,这样的说法,以前她从来没有听人说过。不由得重新打量了一遍眼前的女子,暗自有些好奇。
  “呵呵,你的话听着倒是新颖。那好吧,我就收下来。楚玉,你以后就跟在我的身边吧,也好经常陪我说说话。”
  一缕某种计算得逞后的得意之色从嘴角掠过,又迅速的消失不见。名叫楚玉的女子俯身下拜,恭敬地行礼,感谢皇后娘娘的看重之情。
  不久之后,有清越的古筝之声开始响起在椒房殿的雕梁画栋之间。盘旋绕梁,甚是好听。大红宫妆的皇后阿娇静静的看着离她三尺之外纤指挥弦的楚玉,眼中有着淡淡的喜欢。
  暗香风满袖,明眸笑嫣然,青丝缠玉腕,红尘染眉弯!
  一袭月白束身锦绣的女子,绾发端坐,在认真的弹奏着悦耳之音,面容俊逸,曲线玲珑,侧面的剪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
  有风吹过来时,椒房殿主人久已干涸的心灵仿似有了丝丝润泽,对眼前的这一幕情景竟然有了留恋之意。
  “楚玉……谢谢你带给我一个美好的夜晚。”
  情丝细腻,余音委婉,古筝的音符随着秋风飘散,融进未央宫深墨色的夜空。在某处高阁栏杆之旁,有人侧耳倾听了片刻,曲中意,计中谋,早已了然于胸。
  世间传说已经几百岁的仙师李少君,负手在背后,抬首观望苍穹。真实与谎言,虚妄与修炼,到了今天,他自己也有些分不清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了。不过既然已经走到了现在,也只有继续走下去,因为他已身不由己。
  背后那股隐秘中的力量到底有多大,李少君并不能知道全部。他也不过是那股力量推出到这世间的一颗棋子而已。像他这样才智超群的人,只是里面的一个走卒。
  古筝中的音韵很特别,仔细分辨后,就会明白其中要表达的意思。当然这是他们之间一种高明的传递信息手段,外人就算是想破了脑袋,也弄不明白这其中的意味。
  他知道与他一同来到长安的楚玉已经进来未央宫了,并且已经去到了最核心的地方。在那里,有一场致命的诱惑和风暴在同时悄悄的开始酝酿。
  “就算是最后计划成功,完成了交代的任务,自己和那个女子也不会保得性命吧……?”
  盘桓良久,在呆看了很长时间的那颗星辰隐没之前,被宫中人尊称为仙师的男子,终于缓步下楼,有淡淡唏嘘消逝在身后的黑暗中。
  同一个深秋之夜,与未央宫中软红三千丈不同,长安城外,终南山北麓,叱咤应和,一场夜猎正在马蹄飒踏中进行。
  夜猎的活动,自古以来就是一种特别的打猎方式。因为一般的大型动物、凶猛野兽都是在夜间活动的多,所以要俘获它们,夜间出动狩猎就是最好的选择。
  夜猎,可想而知,其凶险程度,要比白天多了好几倍,何况面对的都是一些凶猛的野兽,非胆大艺高的勇士不能胜任。虽然有些危险,但这也是一个锻炼个人能力的好机会。
  元召本来对于这样的事并没有多大兴趣,有这些功夫,他还不如好好的睡上一觉呢。可是盛情难却,他不得不来。
  别人的邀请,可以找理由推却。飞将军的面子总是要给的,何况他现在正处在一个低落的时期。
  两个月之前,雁门关大捷,黑鹰军首次重创匈奴,立下赫赫战功。而后雁门、鱼阳、上谷、云中等北疆战线的汉军,在皇帝钦令下全线反击,匈奴人见再也讨不到什么便宜,不得不灰溜溜地退回了草原。战争的危机全面解除,汉军也在与匈奴的多年战争中,第一次取得了不用再主动求和的胜利。
  不管是北部边疆,还是帝都长安,天下臣民都为此而精神振奋。所有的有识之士,都有一种预感,或者说是期盼。这次的胜利,将会是一个标志性的节点,或者是一个伟大转折的开始。
  自高祖皇帝白登之围以来,历尽七十余年的和亲输币屈辱史,也许从今天开始,将会逐渐的得到洗刷。那些死在匈奴弯刀铁蹄下的汉家儿郎的仇,将会用敌人的血来偿还!
  怀着这样的情绪,在一个月之前,从北疆前线开始撤回各地的驰援汉军,不管他们立下功劳的多少 ,都得到了热烈的欢迎。而在长安城外,黑鹰军得到的待遇,就更加隆重。
  这支被当今天子亲口赐予“大汉雄鹰”称号的英雄骑兵队伍,除了主将卫青一战封侯之外,另有十几名校尉也得到了丰厚的赏赐。全军更是被赋予了极大的荣誉。
  老将李广也奉旨意卸任了北平太守之职务,随着黑鹰军回到了长安,他臂上的箭伤因为军情紧急,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有些恶化,因此需要回来医治。
  认真说起来,在当时匈奴全线进攻的紧急情势下,要不是李广亲赴雁门坐镇,主持大局,可能形势会更糟糕。而在后期,他更是组织协调了全线的反攻,功劳也是不可磨灭的。
  可是,当他还在回转长安路上的时候,朝堂上参奏的折子已经在皇帝案头摆了一大堆。廷尉府更是提出,要求马上派人去军中抓捕李广,下廷尉对质,好好问问他被俘之后是怎么回来的,是不是与匈奴人达成了什么不可见人的交易……等等。
  皇帝把这些奏折都压了下来,连同廷尉府的意见,也没有同意。李广一家是什么样的人,从李牧那一辈开始,忠烈名声就已经传遍天下。到了他们父子,守国门、守宫门都从来没有出过什么差错。不过就是偶尔的一次失误,那只能说是运气不好,怎么能归结到投敌这样的事上去,这不是伤了将士的心吗?
  然而皇帝虽然把这些杂音都强行压了下来,在朝廷内外经过有心人的传播,却已经是沸沸扬扬。李家的军中故旧当然也是不少,李敢还在未央宫统领羽林军呢,这样的情况,当然瞒不住李广。
  飞将军虽然是个光明磊落的人,但他更在乎自己的名声和陇西李家的清誉。因此人还没有到长安,请罪疏已经先期传到了。他情愿辞去一切职务,卸甲归田,请皇帝批准。
  皇帝是有些为难的。他当然不会放任这位军中骁将归隐田园,老于林下。可是现在朝堂正处在一个敏感时期,他的某些计划正在悄悄地布置中,他不希望因为这件事再激起一场较大的风波,那样也许他的政局改革就会节外生枝,横生许多未知的变数,这是他不希望看到的。
  经过考虑再三,皇帝最终在朝会上当着文武大臣们的面批准了飞将军的卸职请求,但不是因为败军之罪,而是说让他好好养伤,先修养一段时间。暗地里,刘彻又派韩嫣给李广送去了一封御笔写就的信件,对他进行了一番好好的抚慰,以安其心。
  匈奴人虽然暂时退了,但随时都会卷土重来,这位纵横边关二十余年,经验丰富的老将军,现在还是大汉军中的支柱啊!因此,皇帝的这种用人手腕,翻转之间,还是很有分寸的。
  李广暂时卸去一切职务,却觉得满身轻松许多。尤其是这次对阵匈奴人的胜利,自己曾亲自参与其中,相比较起来,个人的荣辱得失,又算的了什么呢?为了这个国家,转战南北,戎马大半生,正好可以趁这个机会好好休息一下,何乐而不为。
  只是有一样不便之处,将军在戎马倥偬的军伍中待久了,蓦然清闲下来,就觉得浑身不得劲儿。尤其在长安城中,连纵马都没个地方。于是,在府中待了没有三五天,他就来到了长乐塬上,在此后的整个秋天里,倒有大半的时间都在这儿消磨。
  李广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像那些居家的老爷子一样,连自己最喜欢的孙子都带在了身边。李家的长孙虎头虎脑,非常可爱。他是飞将军那位八年前壮烈殉国的长子李书夜的遗腹子。
  “老李,你家的这个孙儿可是名叫李陵?呵呵!好吧,答应你,从今后就让他跟在我身边吧。”
  听到李广说完带自己孙子来的目的,元召没有犹豫,笑嘻嘻地答应了他的要求,笑容里却藏了某种奇怪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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