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蔡莹莹将走

  刘大宝都有些激动,赶紧让老鼠带路,走了约莫半个小时,终于在下山之前赶到它们所说的地点。
  看到眼前的场景时,刘大宝有些懵逼,眼前的确有数千株的人参,这些人参成陇的种着,绿油油的,上头还盖者防光网。
  也不知道是谁,在山林附近开辟了一些地方,人工养殖起了人参。
  家养参和野生人参可不能同日而语,家养参生长周期短,药用价值低,就算是胡萝卜似的大参也不过一两百而已。
  老鼠们可不认得这个,它们只知道这里头的确实和刘大宝描述的东西一样。
  刘大宝摸摸脑袋,心说这群老鼠也算是帮了忙的,就舍了一些灵雨,老鼠们立刻服下灵雨感激涕零的撤了。
  老鼠们给刘大宝带到了家养人参的地方,倒也不是一无是处。
  刘大宝看着眼前的人参,心想着我这灵雨可不是俗物,要是给这家养参用上一些会不会把他弄成野生人参的样子呢?
  灵雨还有不少,刘大宝也不吝啬,当即滴在了一株家养参的身上。
  一滴落下,耳旁就响起了炸裂的声音。
  霍!
  眼见着,这株家养参就像是打了激素快速生长起来,身子眨眼间就拔了十厘米高,参体也粗了足有一圈,和大水萝卜似得。
  看着眼前的大水萝卜,刘大宝脸上浮现了一丝苦笑,参的确是长了,长得还不少。
  可就算是他这个外行人也能瞧出来这株长大了的家养参还是家养参,哪怕这株参品相已经不错,可它就不是野人参啊,不管是外形还是气味上和自己手中的野生的就是有差距。
  得,家养参转基因计划失败了。
  刘大宝瞧了瞧家养参,又瞧了瞧野生参,仔细思考着为什么灵雨对家养参没效果。
  最后一抹斜阳洒下,余晖照射在野参红艳艳的种子上,发出一阵耀眼的光芒,犹如璀璨的宝石照射到刘大宝的眼里,也照射到了他的心里。
  难不成是种不同?
  刘大宝知道人参是种子萌发而生的,家养的人参,都是经过改良挑选之后的种子催熟发芽后种下,参种是一般人参的改良种。
  经过几代培育,虽然人参已经不具备了野生人参的药用价值,却能够很好的成活,生长速度也是极快。
  野生人参药效好,繁殖能力差,种子萌发期时间长,不宜生长。
  想起自己种猪草的经验,刘大宝心里亮起了一丝曙光。
  再次钻入深林之中,找了一块僻静的地方,将人参种子取下一颗放入泥土之中。
  灵雨灌注而下,没有即刻发生反应。
  刘大宝并没有灰心,他耐心地盯着土地,就听到噼啪一声炸裂之声。
  一株嫩绿的参苗立刻从土里钻了出来,眨眼间就长成了一匹叶,刘大宝知道自己这人参种成了。
  不过人参并没有即刻生长,也只停留在了一批叶,浇灌灵雨也没有太大用了。
  刘大宝知道这人参和其他植物不同,这东西具有灵性,自己的灵雨能够让它长到五匹叶已是极致。
  试验了一番,他还发现施用灵雨也并不是一次就能够生长到五匹,每一次的浇灌,人参吸收的能力有限,还要消化吸收,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继续。
  不过,这已经让刘大宝很高兴了。
  这一批的参种一共种了五株人参,估计使用灵雨三四次便能够成材,也就两个星期左右的时间,这对于自己养猪的日常开销是绰绰有余了。
  同时,还有下一批人参,那就不止五株了,这要是都卖出去,自己就算不靠养猪也能发家致富了,到时候自己也有底气去娶吴翠花了。
  为了防止有人采了自己的人参,刘大宝每株人参都叫了几只毒蛇看守,并给了一滴灵雨。
  一般来说,人见到毒蛇都会躲着,也没谁会主动招惹的。
  回到家中,刘大宝回屋摆弄起了人参来。
  人参已经采回来,可要是往外卖就不那么简单。
  想了想,这事还得找于露,毕竟她做了这么多年生意,肯定有门路。
  和于露说了这事,于露立马说能帮他找到朋友出手,之后刘大宝将人参的照片发给了她。
  过了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于露就给刘大宝回了电话,她一个朋友可以收这株人参,大概三万左右的价格。
  三万基本已经超出了刘大宝的预期,野生人参价格虽然难搞,但说实在的,如今中医没落,人参药用成分的替代品又多,现在的需求量不如以前大了。
  价格倒是喊的凶,真卖的时候就知道这里面的水分有多大了,五匹叶的,三万已经十分高了。
  当然,如果是六匹叶,或者百年大参,那就另说了,毕竟有钱人多,人家喜欢的就是这种极品。
  刘大宝本想和于露约定几天后去送参的,可于露一口应承下来说要过来取,说要来家里坐坐。
  刘大宝当然欢迎啊,只是心里有些心虚,毕竟自己还没有追到吴翠花呢,这要是被她知道了再瞧出点啥来。
  想也白想,刘大宝趁着夜色从锅里面摸出了点啥,就赶紧摸到了卫生所。
  有史力的承诺,刘大宝对蔡莹莹的安全也算放心,昨天一夜未归,也不会害怕她出什么事。
  进了卫生所,一个瘸腿男的从里面走了出来,这人约莫四十来岁,穿着大裤衩子半截袖,剃着寸头,胡子拉碴的。
  他的左脸上,有一道醒目的疤痕,就像是香菇划开刀花的模样。
  瘸腿男看了一眼刘大宝,就继续往外走了,刘大宝站在原地,看了看那人的背影,脑海中一段血腥的场面浮现了出来。
  这人刘大宝认得,他叫闫立勇,外号钢球子,村里人更喜欢叫他闫三,他以前是村里的大混混,是真正意义上的混子。
  刘大宝那会还是一个背书包系领巾的二年级学生,就亲眼目睹过闫三砍人的场景。
  刘大宝的认识里,那会的混子和现在不同,是真的敢拿刀捅人的。
  或许是年代的不同,那个时候,砍了人也不会被讹诈,顶多给看病花钱,甚至连这个都不用,因为被打被砍的人怕被报复。
  所以那会的赖子都敢打架,往死里打,用刀砍。
  不像现在,哪怕你打了个人,没准都被讹的倾家荡产,别说砍人了。
  钢球子在那会就是靠着不怕死胆量,敢和别人对砍,在大河镇都是很有名气,最后跟了镇子里的一个老大。
  和他一比,现在的大赖子史力顶多算是个小朋友,太小打小闹了。
  史力这么针对刘大宝,也只是敢动些手段,烧了粮仓毒个猪啥的,再往大了说就是打刘大宝一顿,那次强X个人他还后怕个够呛。
  然而,再牛逼的人也有法来收,刘大宝上四年级的时候,这钢球子惹到了不该惹的人,就进了笆篱子,就这么蹲了八年,估摸着这会才放出来。
  进了屋,蔡莹莹正在喝茶,看得出她好像被闫三吓到了。
  也是,他那道疤痕太醒目,眼睛里的杀意太浓了,能不吓人么。
  “蔡大夫,你没事吧。”刘大宝笑着将怀里在家蒸好的红薯递了过去,说起来蔡大夫还没吃过自己种的菜呢,想起蔡大夫有吃夜宵的习惯,就拿了过来。
  蔡莹莹见是刘大宝,脸上立刻舒展了笑容,惊呼道:“呀,红薯。”
  “我自己种的,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当然喜欢啊,我最喜欢吃粗粮了,在学校的时候,每周都要买几次红薯什么的呢。”蔡莹莹大方地接过红薯,掰开一块放入了嘴里,细细地品尝起来。
  红薯入口,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瞬间爆发在了口腔之中,感受到红薯的甘甜,蔡莹莹眼当即眯在了一起,脸上浮现了惊喜的神情,闪着大眼睛问:“这个真的是你种的么,怎么和外面卖的很不一样,比外面的甜糯可口,而且一点也不腻,简直太好吃了。”
  “当然是我种的了,蔡大夫你喜欢就好,你要是喜欢,我以后天天给你拿。”刘大宝看到蔡莹莹喜欢心里也满足,从为自己治病时候开始,他已经把她当做好朋友对待了。
  “好呀好呀。”蔡莹莹先是惊喜,而后脸上挂上了失落的神情,眼神落寞地说:“只可惜我再有一个星期就走了,也吃不到几天了。”
  “蔡大夫你要走了!”刘大宝心里一凛,不知怎么地有些失落感,不经意间惊呼了出来。
  “是啊,期末眼看就要到了,我们这次来支医只有一个半月的时间,之后就要回学校准备报告的事呢。”蔡莹莹眉头舒展,笑着说。
  “是这样啊,那,那你以后还会回来吗?”刘大宝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也不知为何,他很想知道蔡莹莹的答案。
  “应该不会了,大学的支医只有一次。”蔡莹莹咬咬唇,说道。
  刘大宝的心里充满了失望,不过是随后就看开了,自己是她的朋友,怎么能够希望她一直留在这个地方呢。
  蔡莹莹终究不是这个地方的人,想了想,刘大宝说:“那就趁你没走之前多吃几个红薯,要是还没吃够,等你回城了,我以后给你邮寄。”
  “好呀。”蔡莹莹笑颜舒展,发自内心的高兴,眼睛像是璀璨的宝石一样闪着光芒,异常夺目,刘大宝一时间都快看呆了。
  刘大宝已经无需在治病了,可今天蔡莹莹依旧穿了一件很露的睡衣,她没有害羞,不知怎么地,她已经习惯了在刘大宝面前这般似的。
  刘大宝也习惯了蔡莹莹这般,可是,他仍旧起了不必要的反应。
  谁叫这妮子太美,太性感了呢,躺下之后,久久才恢复自己内心的火焰,进入了睡眠之中。
  刘大宝惦记着人参幼苗,起床后并没有回家,直奔了深山之中,用灵雨决为它们没人浇灌了一番。
  果然,这一次幼苗都成长不少,更加肥硕,嫩绿,虽说没有多长叶子,已经十分喜人了。
  搞完了人参幼苗,又在小邱坟猪舍查看了一下情况,这才回家。
  刘大宝还没进院,就被一阵欢声笑语定在了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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