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我们都曾得过一种病,学名——玛丽苏综合症候群。
  得了这种病的少女,患有轻微幻想症,以为自己是生活的主角,自带主角光环,严重者同时伴随有玻璃心、矫情病等并发症。
  少女情怀总是诗。
  你护我一句,我爱你一生。
  但年少的情感总是极其的矛盾,昨天爱你,今天你跟别的女生多说一句话,明天就不爱你了;或者昨天不爱你,今天你从口袋里分了半颗糖给我,我决定从明天起爱你。
  简单而纯粹。
  丁羡那会儿也是个矛盾体,一方面她不认为自己喜欢周斯越,另一方面,他跟别的女生讲题时,心里确实酸。
  她认为自己喜欢的类型应该是许轲那种温柔又绅士的男生,而不是周斯越这只傲慢的孔雀。
  可是她在酸什么?
  哦,一定是她的玛丽苏病症发作了。
  丁羡说完也不看他俩,直接低头收拾桌上的书本给那位女生腾座位,寂静的午休教室,阳光投下一道阴影,窸窸窣窣是她收拾东西的声音。
  光影交错。
  “你又犯什么病?”
  周斯越声音不轻不重,但在这儿寂静的教室里,嗓音格外冷清。
  丁羡收拾东西的手一顿,笔袋拉了一半,整个人僵在原地,周围同学齐刷刷回头,几十道视线落在她身上。
  她低声解释:“我午休给你们俩腾空间,这样你教起来方便点儿。”
  周斯越靠在椅背上讥讽地看着她,哼笑一声:“瞧把你体贴的。”
  丁羡充耳不闻,索性不理他,继续低头收拾,冲那女生笑了下,“我马上好。”
  女生懵懵懂懂:“哦,真要换吗?”
  丁羡:“换啊。”
  周斯越低头写题,头也不抬,毛茸茸的头发在太阳底下发着光,像一只温驯的猎犬。
  “换了就别回来了。”
  他说。
  丁羡原本只打算换午休,她只是想换个清静的地方睡一会儿,被他这么一闹,抱着两本书愣在原地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周斯越说完这句话就再也没抬过头,连后脑勺都显得格外冷漠。
  丁羡愤愤一咬牙,丢下一句:“我等会来搬桌子!”
  说完,扬着马尾高傲地走向她的新位置。
  “呲啦——”
  周斯越的卷子被笔写破了。
  窗外知了应景的低鸣了两声。
  丁羡换到了正前方第四排,新同桌还是个男生,叫何星文,是今年的中考状元,长得很普通,剪着个寸头,皮肤黝黑,总是穿着一套被洗得泛白又皱皱巴巴的长衣长裤,坐姿十分端正,像个小学生,下课哪儿也不去,就在位子上写题。
  这才是“正常”的同桌,而不是周斯越那种非人类。
  何星文唯一不同的是,他有点少年白头,光看后脑勺,像个小老头。
  可也比那只傲慢孔雀强。
  下午孔莎迪过来找她说话,身子半搭在她的桌上,劝她:“真不回去啦?”
  课间同学们说话声闹哄哄的,可偏偏就还能听见他半开玩笑跟人调侃的嗓音,穿过人海就这么直戳戳飘她耳朵里。
  丁羡耷拉地脑袋伏在桌案上,笔在草稿本上无意识地涂涂画画,表情倔强:“不回去。”
  孔莎迪拉长了音,“噢——”,然后伸手拿过她的草稿纸,小声惊呼:“那你写他名字干嘛?”
  丁羡猛地惊醒,整个人从位置上弹起,朝着孔莎迪扑过去,劈手夺过她手中的草稿本,一看。
  哪有什么名字,一堆鬼画符而已。
  孔莎迪得逞奸笑:“你心里有鬼。”
  丁羡心不在焉地坐回去,长叹一声:“你好烦。”
  孔莎迪瘪瘪嘴:“我只是想提醒你,近水楼台先得月,你放弃了这么好的机会,是你的损失,邓婉婉一看就对周斯越有意思,到时候人被抢走了,你可别哭。”
  丁羡满不在乎地鼓嘴,笔在稿纸上狠狠地划下一道,说着:“赶紧拿走,他俩要是成了,我到时候在校门口放俩大礼炮,就当感谢邓婉婉同学牺牲自我为民除害了!”
  孔莎迪故意说:“是吗?那我得赶紧买张板凳过几天去校门口看礼花去。”
  丁羡侧着眼睛斜她。
  孔莎迪:“他俩现在聊得可好了,邓婉婉还约了他一块打游戏呢。”
  “打去。”丁羡哼唧。
  孔莎迪切了声,懒得跟她再废话,下了最后通牒:“明天赶紧给我搬回来,我实在懒得听我身后坐着一只叽叽喳喳的小鸟,还有啊,你不赶紧趁着一个月培养培养感情,一个月后老班一排座儿,你就更没戏。”
  “不搬。”丁羡倔强得像头驴,孔莎迪气得正要瞪眼,就看她慢慢坐直,低头糯糯地补了句:“是他让我别回去的。”
  孔莎迪:“哟哟哟,你俩这是夫妻吵架呢?你看,像不像那个,你要出去了就别给我回来!这话你妈肯定经常这么跟你爸说吧?之后你爸回去了你妈不还是好吃好喝的伺候着?”
  话虽这么说,可每次都是叶婉娴憋不住给父亲打电话,父亲才从朋友家搬回来。
  丁羡慢慢回过头去。
  周斯越穿着件黑色t恤,松懈地靠在椅背上心情不错地跟宋子琪聊天,说到兴时,露出他平时惯常懒散的笑容,少年牙齿白又整齐,笑起来眼尾微微上勾,晚霞在背后,毛茸茸的头发沐浴在半透红的余晖中,整个人似乎在发光。
  有男生趴在门口叫他放学去打球,他淡笑着回头说好。有路过的女生忍不住往里头多看了两眼,他恍若未觉,只顾跟宋子琪闲聊。
  宋子琪跟他开玩笑:“哎哎哎,又来看你的。”
  周少爷一脚踹在他凳子上,“瞎说什么。”
  还真有女生是来看他的,不过那时也不敢做什么,就借着来找同学的名义躲在后门口偷偷看两眼,然后悄摸打听:“他是周斯越啊?”
  同学起初还挺耐心的,打听多了,最后直接:“看见门口那个男生了吗,对,就是我们班周斯越,还没女朋友。”
  女生害羞地拍打着同学的肩膀:“谁问这个了。”
  可心思全都写在脸上了。
  宋子琪说。
  反正周斯越这人就是跟谁都能交朋友,他平时看的闲书多,碰上什么话题都能说两句,有人问,他也愿意答,人确实高贵,但却一点儿没架子,跟谁都能聊。
  有时候跟胡同口那张哑巴都能说上两嘴。
  他朋友多,所以少她一个不少。
  她跟邓婉婉换了座位,他依旧跟人谈笑风生,并不影响他任何,就她一个人在这儿兵荒马乱。
  话虽这么说,很快她就后悔了。
  原由是一次丁羡没带语文书,想跟何星文拼一本,但是何星文没理她。丁羡以为是他不喜欢跟人拼一本,也不敢再麻烦他。
  就这么傻愣着撑了一节课。
  期间还被语文老师点了一次名。
  课间,丁羡去了趟厕所,班里发一本刚到的教材,何星文给自己拿了一本,没给她留,就直接往下传,等第二天上课用书的时候,丁羡怎么都记得这本书还没发。
  结果同学们一个个从桌板里抽出新书。
  她才惊问何星文:“这书什么时候发的?”
  何星文:“昨天。”
  “你没帮我拿?”
  何星文想了下:“忘了。”
  还有比如丁羡削铅笔,何星文会说:“灰很大,你去外面削。”
  于是丁羡只能站在教室后面的垃圾桶边上削,没有桌板的借力,变得极其困难,一不留神,手指刮了道小口子。
  这么一比较,那只孔雀又瞬间高大起来了。
  他平时拽拽的不理人,发书的时候都会给她留一本,她不在老师布置地作业他也会特别提醒她,也从没嫌过她的铅笔灰。
  “忽然觉得,周斯越真是春风一样的同桌儿。”
  想了一会儿,又歪着脑袋问孔莎迪:“你说我现在跟邓婉婉说换座儿的事儿,她能答应吗?”
  孔莎迪冲她呵呵笑:“你想多了,人家现在好着呢,上课讨论讨论题,下课讨论讨论游戏,哪还有你插足的地儿。人家周少爷哪还缺你这么一红颜知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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