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胜利
永秋呆呆地看着唐天,手足一片冰冷,心中再无半点战意。
无双武技,这就是无双武技么?
他面若死灰,握着暗器的手掌,不受控制的微微颤抖。以前他听说过无双武技,但是当他亲眼目睹无双武技时,才终于明白,它依然比自己想象得更要强大。
落败的不仅仅是永秋。
唐天挑中最近的永秋,凌旭的目标就落在余顺身上。
余顺三人之中,实力最强,他的大悲雷音掌刚猛霸道,便是唐天亦不敢硬撄其锋,但是凌旭却没有半点畏惧。
一个冲锋,鸟背上的身形挺拔如枪,乌黑手指轻轻一搓。
密集的银雨,在余顺眼前炸开!
一出手,凌旭的身躯就是一震,他的脸上浮现不遏制的兴奋之色。
嗡!
低沉的呼啸如同一群马蜂扇动翅膀。
从啸音就能听得出来凌旭的进步,之前他出枪的时间,啸音如同撕裂厚布产生的声音,但是现在却是低沉而令人心颤的嗡嗡声。这说明他出枪的力量更加集中内敛,破空声大大降低,但是出枪的次数大大增加,便汇集如此同马蜂群的嗡嗡声。
但是更让凌旭感到激动的是,却是他出枪的频率,终于突破一个极其重要的关卡!
一秒百枪!
突破这个关卡,意味着他的枪尖海进入全新的境界。
充满爆炸性的寒芒,如同暴雨般炸开,瞬间产生的力量,异常可怖。
余顺一出掌,脸色就大变。
他的视野完全被闪烁的银芒占据,极度危险的感觉,陡然从心底升起。他的实战经验十分丰富,几乎想也不想,抽身疾退。
噗噗噗!
数十点寒芒从他的掌劲中直透而出,转眼间,密密麻麻的寒芒,穿透掌劲,出现在他刚才所立的位置。
砰!
他刚才所立之处,轰然炸开,扬起漫天黄沙。
凌旭没有追击,而是立在原处,居高临下看着余顺,银枪在他手中,缓缓却滑溜无比地转动。若有若无的风铃声,传入凌旭的耳中。
莫名地,凌旭想起那古怪的歌声。
“银枪烂雪,若云不染。羊角铃音,清风不传。日照吾影,枪直不阿。浩然一心,卫吾星辰。白羊座前,枪冠天下。”
不知为何,他心中生出一股引吭高歌的冲动,但他摇了摇头,把这个想法甩之脑外。
银霜骑什么的,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
老师没有和他讲过,他自然不在意,虽然银霜骑有很辉煌的历史,但是在他这里,银枪是凌旭的银枪,枪尖海是凌旭的枪尖海。
凌旭,前进!
胸中豪气顿生,战意沸腾,催动火鸟,缓缓向余顺逼近。他的背脊挺得笔直,脊柱传来刺痛,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
余顺压力倍增。
他心中充满震撼,这些人到底是什么来路?个个年纪如此之轻,实力却个个如此出色!
眼前火鸟少年骑士,身形笔挺如枪,如同远古那些古板而严谨的骑士,一丝不苟,飘逸的红色火焰中,飞舞的银发下,英气勃发的脸庞橘瞳如燃。
他就像一团怒放的火焰。
明明只是缓缓逼近,却让余顺生出几分被灼烧之感。
余顺深吸一口气,他知道自己已经处在极度危险的境地,稍有不慎,今晚就是他身死之日。死亡的威胁之下,余顺摒弃所有的杂念,摒弃那些不时响起的惨叫。
余顺的世界安静下来,他扬起脸庞,凌旭在距离他七丈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他的心中无悲无喜。
双方对峙,三秒。
火焰之中,火烈鸟鸟背上,凌旭横枪而立,橘瞳如燃,银发无风自动,沉声道:“一招胜负!”
余顺眼中流露出一丝欣赏之色,浑身战意昂扬,嘴角绽放一丝笑意:“一招胜负!”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发动!
火烈鸟踩着小碎步,几个小碎步,火烈鸟的速度便已经提升到一个惊人的地步,当距离余顺还有三丈远时,鸟爪狠狠地踏进黄沙,巨大的力量轰然勃发,它高高跃起。
恍如一抹怒焰升上天空。
余顺恍若未觉,他神色肃穆,双掌虚抱胸前,如揽银球,无数雷芒以惊人的速度在他双掌间汇集,形成一个炽亮的雷球,散发着恐怖绝伦的气息。
大悲雷音掌的杀招,大悲雷!
半空中的凌旭升过最高点,开始坠落,恍如挟着流火的流星。
嗡!
流星周围,多了无数点点寒芒,恍如星辰。
大悲雷充满毁灭性的气息,不仅没有让凌旭有半点畏惧,反而让他更加疯狂,战意更加炽烈,鸟背上笔挺如枪的少年,整个如同一团不顾一切燃烧的火焰,扬起手中的银枪。
周围星辰化作密密麻麻的光束,没入他手中的银枪。
银枪瞬间刺目得让人几乎睁不开眼睛,枪身如烧红般滚烫,凌旭却恍若未觉,脊柱传来惊人的剧痛,凌旭恍若未觉,火焰中扬起的那张俊朗的脸庞浮现疯狂肆意之色!
老师,这是小旭的枪尖海!
老师,这是小旭的正义本心刺!
老师,这就是小旭的正义!
老师,这就是小旭的本心!
如同阴影中呢喃轻鸣,热烈如火却又疯狂偏执的少年,一往无前,悍然刺出!
笔直凝实的银色光束,没入大悲雷之中。
轰!
耀眼的光团,犹如太阳般升腾而起,漆黑的夜色,短暂地消失。一片混乱的战场,全都被如此惊人的爆炸震惊,不自主地停下来。
银光中,一道身影狠狠抛飞,洒出一抹鲜血。
“老余!”
水丞失声惊呼,硬生生捱了唐一的一记重刀,喷出一口鲜血,身形却更快了一分,接住昏迷不醒的余顺,人还未落地,半空中身形诡异一折,便发力狂奔。
余顺整个右臂消失不见,可怖的伤口滴着鲜血,沿路流淌。
剩下的武者一下子慌了,两位大人逃走,士气瞬间低落到谷底,此时还剩下的精锐武者,只剩下不到四十人,他们的目光不自主地落在永秋身上。
永秋反而脸色恢复几分正常,他举起双臂,露出苦笑:“我们投降。”
不知为何,其他武者面上露出释然之色,他们默不作声地丢下兵器。没有人怀疑,如果他们反抗,对方会毫不犹豫把他们全都杀掉。
当唐天一行人,押解着长长的队伍,出现在火狼部落时,整个火狼部落轰动。火狼部落所有人倾巢出动,他们不能置信地看长长的队伍。
“天啊!这这是。永秋大人!”
“听说没,连逃走的余顺大人和水丞大人,也受伤不浅!”
“霸武完了!”
“唐大人他们简直是战神!”
听着耳边兴奋而震惊的议论声,迎着各个角落投来的羡慕崇拜之色,马背上的火玛尔不自主地挺直腰背,她脸上浮现自豪之色。如此传奇的一战,亲身经历者,她的体会,更加深刻。
她心中充满庆幸,遇到唐天他们,大概是她一辈子最正确的选择。
震惊的并不仅仅是火狼部落的民众,部落外面游弋的那些探子,几乎不敢相信的自己眼睛,他们完全忘记了藏匿身形。
上次火狼部落打败辛立,沙漠各部落,都大为震动。他们摸不清楚唐天他们一行的深浅,个个静观其变,只是派出探子,关注着局势的发展。
火狼部落周围,暗中不知有多少双眼睛。
这场传奇之战,如风一般,天还未亮,便传遍整个沙漠每个角落。
整个沙漠彻底轰动!
辛立虽强,但是只能在沙漠上称王称霸,羽翼未丰。而霸武却是整个豺狼座三大势力之一,是整个豺狼座当之无愧的巨头。余顺、水丞、永秋,是邬铁羽麾下的三员猛将。他们之中任何一人,手上的力量,都远远超过整个沙漠。
可是,霸武三位悍将,一降二伤。
而真正伤元气的,还有霸武精锐的覆灭。
霸武精锐是豺狼座三支最强精锐之一,他们每个人都是天路级,但是选拔异常严格,实力远超一般的天路级武者,比起各部落自己的天路级武者,不知要强多少倍。
邬铁羽建立霸武精锐,不知花费了多少人力物力财力。
霸武精锐的覆灭,对霸武来说,可谓动其根本。
在此夜之前,没有人可以想象,如此强大的队伍,怎么可能被打败?可是,他们就是被打败了,彻底地被打败了,而且还是被三个少年打败。
在别人眼中,唐一是唐天的魂将,唐一的功劳自然就记在唐天头上。
唐天三人,名声大噪!
之前,大家摸不清楚唐天他们的深浅,但是,这堪称传奇的一战,依然没有人能看透他们的深浅。但是每个人的认知,都出奇的统一。
三位少年很强,非常强,比他们想象得更强!
没有什么,比战绩能更说明实力。没有什么,比实力更让人放心,更让人信服,更何况,还是生存环境恶劣的沙漠。
整个沙漠,每一位部落的首领,带着他们忠心的护卫,顶着星辰,不顾真力损耗,连夜出发。
当第二天太阳升起时,火狼部落寨子门前,各个部落的首领齐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