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作者的话
这是我第一次尝试写小说,在过去我看着别人的小说心想
“哈哈!就这~我也能写出来!”
但是到了真正写小说的时候,自己蒙了!这和自己想的难度根本不同!
经过这十几天的尝试,我从那时的四小时写一章慢慢地降至三小时写一章,再到现在的两个小时二十分钟写一章
从刚开始稚嫩的文笔,和那奇怪的叙述方式,当我写到第十章的那刻起
我鼓起勇气将自己写的小说认真读了几遍,发现有无数的错别字与太过频繁的措辞
我之后用了两天的时间涂涂改改,最后在写十章之后的章节时,每次我都会认真阅读并适当修改和学习
现在虽然还是有很多问题,但是我能明显感受到自己的提升
我一度想要放弃了这写小说的念想,打游戏不香吗?看番剧不香吗?反正也没有人看,为什么要把自己逼这么紧呢?
对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写完一章小说都会产生一个念头
“自己写的小说是写给谁看的?是写给那些机器人看的?还是自己根本就没有真人读者?”
每次想到这些,自己的心情都会无比的迷茫……
上次看到有两个人啪的一下甩给我六章推荐票,这让我无比的兴奋不是因为他们投的推荐票而是有人在看我的小说!
到最后我想对自己也是对你们说
“今后我会尽量更新完这部小说”
我也是觉得自己头铁,第一部小说就投在起点,第一部小说就开始写长篇
ps:最近我想要新开几本短篇小说,但是每天还是要更新4000字的
说真的真的有人看我的小说吗?有的话客气出来评论一下,这是对萌新写手的最大的慰藉
谢谢观看,日后我将不断改进自身的实力,给大家一个完美的故事!
最最最后说一些话,这有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发这种东西了
说说我当初写这本的原因吧……
这部小说我其实早就在脑子里零零散散地想出好多的打斗剧情
在加上最近几年观看的几步小说对我的影响很大
比如说《全职法师》,这以前我都刷四遍了,我喜欢里面的魔法,本书的魔法也有一部分来自这书内,这本书的男主莫凡从头刚到尾,这我很喜欢
所以也这书的主角也会包含了一些性格在里面
再说说《大王饶命》这本小说吧,这本书也是启迪了我,比如说灵气复苏的灵感也是由这里产出,其中男主吕树的性格我很喜欢,时不时整活能逗笑观众
所以我也将其融合在了一起
还有一本小说可就厉害了,他让我学会了怎么水字数!对!你没听错!它是菠萝包里的一部轻小说《被我气坏的高傲美少女都喜欢我啦》,这书的作者可牛啦
我之前见过这作者日万连续快一个月!卧槽!当时身为读者的我都惊呆了,这生产队的驴都不敢这么干吧?
最后一部小说也是我认为影响我最大的一部小说
前名字《英雄?我早就不当了!》
现名《英雄再临》
在今年已经动漫化了,这小说的主角林劫拥有许多神器,最让我喜欢的就属诛仙四剑与那把归墟剑
主角持剑斩遍天下,这让我刚接触小说的我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所以本书的男主的剑修力量灵感来源于这里
我的天啊!现在居然已经写一千多字了,我们下章再见~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