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商定签约

  只是到了下午放学,沈平离开了学校,却又忍不住去想这件事情,一路上骑车到了小区内,终究是忍不住,直接刹车,改变方向去了小区的收发室,却正好看到了负责收发的阿姨准备锁门离开,连忙上前问道:“阿姨好,请问今天有没有给我的信!”
  那阿姨也是一眼认出来了沈平,略微回想了一下,才道:“你是沈平吧,没想到你来的也挺巧的,一个小时之前我才收到了几封信,其中有一个就是寄给你的,而且好像还是从台湾来的!”
  听到了这个消息,沈平忽然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心中也有了不小的惊喜,之前的焦躁、压力、不安等情绪都一扫而空,连忙道:“那阿姨你能不能够直接把信给我?”
  “没问题,你进来吧!”这个负责收发的阿姨将门打开,领着沈平来到了收发室,翻出来了一叠信件,从中挨个一找,就翻出来了一个白色的信封,看了一下,递给沈平道:“给,这就是给你的,从台湾寄来的。”说完了之后,那个阿姨又问道:“你到底在弄啥啊,上周就有人从香港台湾给你寄信回来,怎么这周又有一封从台湾来的,你在台湾或者香港有亲戚吗?”
  这个年头,随着改革开放,港商台商不断地出现在内地进行投资,人们对于香港台湾都十分的好奇,总感觉是一个极度发达的地方,说起来都带着几分羡慕,上一次见沈平接到信她就想要问了,只是沈平走的太快,这个时候连忙趁机问起来了。
  沈平则是笑着说道:“阿姨你这就是说笑了,我家里怎么可能在台湾或者香港有什么亲戚,我这不过是几个笔友寄来的信。”
  听得沈平这么说,那阿姨则是撇了撇嘴,道:“笔友?你这小子人不大还挺厉害的啊,还有在台湾和香港的笔友,你们写信都写的什么?”
  有了这一番打岔,沈平则是连忙乘机道:“那阿姨我还要快点回家呢,先走了啊!”说着一溜烟离开了收发室。
  离开了收发室,沈平赶紧回到家,到了自己房间,将那封信给拆开了,只见上面写着道:“沈平你好,你的作品《真武动乾坤》经过编辑部的审核,符合我们出版社发行的标准,请问这部作品的繁体连载版权是否还在你的手里,如果还在的话,请及时的致电联系商议合约事宜。”接着下面还附带着有相应的联系方式和联系时间。
  看到了这个回信,沈平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这一家台湾出版社的实力要超过之前的两家报社许多,如果交给他们在杂志上连载,那么自己的小说绝对能够让更多的台湾读者看到,对于沈平提升自己的名气有着巨大的帮助,而且只要这次合作愉快,那么之后继续和他们出版社合作前景也会更好,尤其是在小说连载了之后,只要足够受欢迎,那么更可以进一步出版整书,直接获得相应的版税分成收入,这才是一个大头。
  想到这里,沈平对于接下来两家报社是否有回讯已经没有那么在乎了,另外的两家都是香港的报社,其中有一家实力极强,在香港台湾的影响力都不缺,基本上不缺名家约稿,稿子想要被他们采用,非得有极为深厚的文学功底才行,沈平纵然是对于自己有一些自信,却也不至于自傲到认为自己的文学素养足以和那些大家相比,给这家报社投稿,也是抱着万一的心态。
  至于另外的一家香港报社,实力则和现在这一家相差不大,在香港也算得上能够排的上号的报社,但沈平投稿的时候就考虑过,这一家乃是第三的选择,因为那家报社的影响力只局限在香港本地,香港毕竟只是一个城市,比起台湾,读者的数量要少许多,所能够产生的影响力也不同,所以有了这一家台湾报社的回应,已经是沈平衡量过实际,计划中得到最好的结果了。
  看了一下时间,沈平知道只能够等到明天再联系了,不过长时间的焦躁放松了出来,让沈平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畅的感觉,但放轻松了之后,很快就感觉到了极大地疲惫,回到家之后,连晚饭也没来得及吃,直接就先躺在床上睡着了,等到被老妈叫醒的时候,距离该出发去上晚自习也已经不过十多分钟了。沈平匆匆的吃了几口晚饭,然后就直接去上晚自习去了。
  第二天正好是周六,只上了半天课,等到了中午放学,沈平吃过了午饭就出门,找了一处可以打长途的地方,拨通了出版社的电话,表明了身份之后,很快就得到了回应,对方提出来的条件和之前两家报社的报价一样,都是千字一百八十元,不过重点提到了是税后,还要求每月至少要交付一卷十万字左右的文稿,繁体连载在他们出版社的杂志上面。
  沈平知晓这等出版社对新人的待遇大同小异,但他还是试探着提出来了提高稿酬,却直接得到了否定的答复,稿酬是报社高层统一决定好的,想要提升稿酬,也只能够先看这一本书的成绩,视作品的受欢迎的程度,第二本书的时候会适当的提高稿酬。
  对于这个结果沈平早就心中有数,不过还是要提出来,因为你不提的话,对方是不会想着给你主动提高稿酬的,毕竟对方也是资本家,为的也是利益。自己的第一本书,因为还毫无名气,自然也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资格,只能够待第一本书有了成绩,名气提升之后再说待遇的问题。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沈平在待遇的方面没有继续纠缠,而是就合同的细节方面提出来了一些自己的问题,反倒是让对方认为沈平虽然声音稚嫩,但应该是一个老作家了,否则也不可能这么清楚合同的事情,但对方也表示合同是标准合同,不存在修改的可能。
  好在这合同上面没有故意坑人的条件,只是在利益上难免会偏向报社,确认了除了繁体连载权之外,其余的版权都还在自己手上,对方对于繁体出版权只是有优先选择权之后,沈平答应了下来,对方表示很快会将合同寄过来,待沈平签字之后再寄回去便可以了,之后对方会将备案过的合同寄回来一份,同时对方还表示,按照习惯,会待沈平的第二卷的内容寄过去之后,才会将第一卷的稿费汇过来。
  所有的一切看起来对沈平颇为不公平,但这说到底还是沈平现在的名气远远没有达到,只能够用作品的质量来说话,只有作品有了好成绩,接下来才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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