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金刚兄弟(第二更)
北海,一座常年被冰雪覆盖的小岛之上。
两个大约十五六岁的少年正捧起地上的白雪,团城一个球,嬉笑着,然后...砸向了他们对面的一头白熊。
北海是一个寒冷的海域,绝大多数岛屿都是常年被冰雪覆盖。
两个少年头顶都戴着厚厚的棉帽,其中黑发少年头顶的帽子上还写着“penguin”的字样,是企鹅的意思,而这也是少年的名字,音译的话应该是叫做“佩金”。
另外一个有着一头粉色头发的少年戴着一顶墨绿色的帽子,他的名字直译叫做“虎鲸”,音译叫做夏奇。
“嘿嘿,佩金,你已经砸中他几下了?”
“我没数啊。”
“那我们重新计数吧?”
“好啊!”
在两个少年的对面,正有一头白熊抱着脑袋,紧紧地闭着眼睛蹲在地上。
这一幕和日漫校园里的欺凌场景简直一模一样。
不过奇怪的是,这头白熊的身上竟然还穿着一身羽绒服。
看上去就好像是某家养的宠物或者是开了灵智的动物。
但事实上,这是一个毛皮族的“人类”!
在这片大海上,有着各种各样神奇的种族。
除了“鱼人族”“人鱼族”之外,也有身上具备哺乳动物特征的“毛皮族”。
毛皮族的数量比鱼人还少,但与鱼人一样,他们也受尽了普通人类种族的歧视。
“佩德罗大哥...你在哪里啊,呜呜...”
只是这个白熊毛皮族的性格看上去好像有点软弱,明明比两个少年魁梧多了,却被两个少年使用雪球欺负得一点也不敢反抗...1
……
虽说海岚的任务是前往北海配合鹤参谋一起设计伏击唐吉诃德家族。
但以海岚的性格,他怎么可能一直都宅在鹤参谋的船上?
于是在没有任务的时候,海岚就带着克尔拉到处“行侠仗义”,大肆搜刮认同值。
毕竟塑造“冒险家”和“英雄”的形象,任重而道远啊。
凭借着自带的“圣光”,海岚本来就很容易忽悠别人崇拜自己。
现在再加上克尔拉“音乐果实”的能力,忽悠起来更是事半功倍,“认同值”是蹭蹭地往上涨。
试想,当海岚打败海贼出现在众人面前时,看着那个沐浴在“圣光”中的男人,众人突然就热血了,突然就感动得落泪了...这能不崇拜海岚吗?
克尔拉知道海岚想要通过发扬“冒险家”的精神从根源上减少“海贼”的数量,但她总觉得,这些事情由海军本部的其他人一起来做就可以了,海岚本人没必要这么上心。
毕竟一个人影响整个世界也不现实不是?
但克尔拉也没有多问,既然海岚喜欢这样做,那她就在一旁帮忙好了,她这一次来北海,本来为的不就是和海岚一起冒险吗?
至于以什么身份救人,那完全都不重要了。
轰!
轰...
在一家酒吧之内,原本开怀畅饮的客人们突然紧张了起来。
就好像有什么大怪物在外面走路一样,轰鸣声接连不断,就连桌子都被震得晃动了起来。
在北海,绝大多数用餐地点都是“餐厅”与“酒吧”结合在一起的。
在这个寒冷的海域,“酒”是人们饭桌上必不可少的饮品。
酒吧的老板急忙跑出了门外,抬头一看...好吧,不是好像,是真有大怪物啊!
原本在雪山上生活的棕毛大猩猩怎么跑到镇子里面来了?
那可是连大炮都不害怕的怪物啊!
酒吧老板揉了揉眼睛,他怀疑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
咦?怎么没看到有人逃跑呢?
“老板你看上面,有两个人坐在那里呢!”
“别瞎说...猩猩王最讨厌有人...还真有啊!”
毫无疑问,坐在棕毛大猩猩肩膀上的就是海岚和克尔拉了。
要高调!
海岚现在还不打算暴露自己的恶魔果实能力,因为当多弗朗明哥听到“自然系光系恶魔果实能力者”这些关键字之后,一定会联想到曾多次闪碎他墨镜的海岚。
那样一来,伏击唐吉诃德家族的计划就泡汤了。
所以海岚现在的身份是一个“剑豪”,正好可以锻炼他的剑术,也不枉在“金手指”史密斯那里顺到的“大快刀21工”之一的“冽风”。
海岚需要低调,那克尔拉就需要高调了。
不然以克尔拉这么漂亮的一个小姑娘,得有多少人贩子盯着她?
海岚倒是不怕他们,北海的人贩子对于海岚来说比拍死苍蝇都简单。
但苍蝇最可怕的地方就在于...烦人啊!
于是现在当人贩子在打克尔拉的主意时,他们就得着实认真地想一想了。
呵呵...自己不会被那大猩猩一巴掌拍死吧?
“老板,我这‘金刚’兄弟喜欢喝酒,你待会给它搬几桶出来,放心,钱少不了你的。”
来到酒吧门口,海岚和克尔拉从“金刚”上跳了下来,海岚指了指身后的大猩猩,如是说道。
“好,马上就来...还不快去!”
被老板喝了一句,旁边的服务员立刻点着头退了下去。
克尔拉对老板甜甜地一笑:“那就谢谢老板了啊!”
要说这兄妹俩人能和山上的棕毛大猩猩成为朋友,源于恐惧,老板对于他们的态度本来就应该好的不得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这对兄妹说话,老板就开心地不得了。
原本就很恭敬的态度此时更是热情地如同火焰。
出于热心肠,老板主动提醒道:“这座镇子里可是有杰尔马66的驻军,你们一定要看好...额...金刚兄弟是吧?一定不要让他惹麻烦。”
“谢谢。”
当海岚与克尔拉走到酒吧内一段时间之后,众人发现这俩人不像是来找茬的,渐渐地也就放下了心来。
“你们听说了吗?最近有一个疯子竟然带着一个得了铂铅病的小孩子在到处求医,医院拒绝接收他们,那个疯子还发脾气,后来更是变本加厉,竟然连医院都给烧了...”
“铂铅病,那可是不治之症啊,而且还会传染,这种疯子简直就该绞死!”
“不过这座岛上有杰尔马66的驻军,想必那个疯子不敢来吧?”
“我觉得杰尔马66比疯子更可怕...”
“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