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 狐尾做的围脖
这只狐狸很俏皮,举手投足都带着挑~逗的味道,可我毫不怀疑,她能够在与你眉来眼去、卿卿我我的时候,轻易的将你给扼杀在温柔乡里。
“如果我不给呢?”我眨眨眼睛,问她。
“你不给的话,我只能杀了你咯。”狐狸笑着,身子更向我靠近,尾巴却愈发的将我勒得紧。
“你真要杀了我?”我笑问:“你难道不会舍不得?”
“哎哟,听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有些舍不得。”小狐狸撇了撇嘴,显然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
我笑了:“我从来没有杀过‘人’,只要是有血有肉的,不论是人还是妖,我都没有杀过。毕竟,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如果一个妖有了人性,那就不再是妖,而是人妖!”
“为了让你摆脱‘人妖’这种尴尬的身份,我决定帮你!”
狐狸愣住了。
她呆立半晌,然后才愤然大怒:“你才人妖!你全家都人妖!”
说着,她尾巴一甩,就顺势而上,向着我的脖子卷来!
我笑了一声,左手上猛地泛起青紫之色,一把就抓住了她的尾巴!
我的尸力,已经完全恢复了。
就在刚才,我一手握住干将剑的时候,我就从上面得到了一股浩然如烟海的力量!
是尸力!
这股尸力,一接触到我的手臂,以及就被我的身躯所吸收,自动充盈我的全身,将我已经损耗的尸力全部给补满。
这是将臣的力量。
这柄干将宝剑,跟随将臣多年,上面已经附带了将臣的本源气息,所以在我现在的这种状态下,这股本源气息一旦被吸收,就完全变化成了尸力。
上面附带的着,还有一段残念。
就跟当初陶初骗我去新南医科大学的时候,他所利用的那段残念一模一样。
这就是将臣留下的一段意识。
或者说,如果非要用现在的科学来说,是一段电磁波更为恰当。
这不是一段话,但是一接触,我就明白了将臣想要传达给我的意思。
他说,他的身躯尚在沉睡,无法出来帮我,只能用意念驭使干将剑,杀了张先生。
那个老头,果然就是张先生。
他还告诉我,这柄干将剑本身就是将臣的代表,干将出,魃魔现。我今后,必然会遇到越来越多的敌人,要么是卫道士,要么是贪婪者。
总之一句话,我今后的路,很难走就是了。
后面的意思,则是让我听从陶初的意见,跟他前往南海,那里,会有我想要的东西。
具体是什么东西,将臣没有说。
他在担心着,担心这个消息被其他人知道,所以他没有直接说明,南海那里到底有什么。
他在担心谁?
他的这段意念,只有同为旱魃的存在,才能够感受出来,并且领悟其中的意思。
但是这个天下,又能有几个旱魃?
我忽然想起来,当初在桃花村的时候,将臣看着那遮天蔽日的大阵时,口中说起过一个“人”!
正是那个人,与刘伯温联手,用四灵旗遮蔽住天***得将臣都不得不尸解!而我,也被逼入了青铜棺中!
那个人,将臣是知道的。
难道说,那个人,就是四大僵尸王其中的另一位?
是赢勾、后卿,还是女魃?
也只有四大旱魃之一,才能够读懂将臣传给我的消息,才能够对我造成最严重的威胁!
刚刚的电光火石里,只是一瞬间,我就领悟了将臣传递给我的所有东西,并且尸力已经恢复,所以我才对小狐狸说出那么一句话。
小狐狸的尾巴被我这么一抓,用力一扯,她的脸色,立即变得通红!
娇艳欲滴!
我却顾不得怜香惜玉,而是挥手就是一剑!
名剑在手,再加上尸力鼓荡之下,这一剑,我又用出了那种致道巅峰的剑意!
小狐狸是万万躲避不过的。
她发出“啊”的一声惊叫,轱辘在地上一滚,立即变成了一道白光,眨眼就逃了出去,消失在了我的眼前。
我没有追。
在我的手中,留着一条雪白色的、毛茸茸的狐狸尾巴。
她的尾巴,已经被我一剑给斩了。
狐狸这种妖物,一身的道行基本都在尾巴上,尾巴断了,她的本事也就损失了大半。
我本来可以杀掉她的。
只需要一剑,就能够斩落她的头,让她变成一只“死狐狸”。
但是妖兽精怪之流,一向都是修行不易,轻则百年,多则千年,才能够幻化人形的。所以爷爷曾经告竭过我: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杀死这种生灵。
因为杀死它们所牵连的因果,更比杀人来的强烈,甚至有可能引起诸如狐族等一个种族的报复。
我倒不怕一群狐狸的报复,反正我又不是人。我只是觉得,这只狐狸既然连血腥味都怕,所以才因此逃过一死,没有被干将剑的剑气斩杀。
既然这样,她应该是没有害过人的,手上至少没有血腥味。
故我才放她一马的。(啊呸,你分明就是见小狐狸长的漂亮,舍不得下手!作者君狠狠鄙视的说着,竖起了中指。)
我打了个阿嚏,本能的感觉到有个傻帽在背后说我的坏话。
……
狐狸逃了,我将狐狸尾巴收了起来,揉成一团,想了想,也没地方装的,就把它当作一个围脖,直接围在了脖子上。
同时又在地上拾起了黑曜石雕像,还好没有没张先生的那焚躯之火给烧坏。
不知为何,经过了那场火焰,这个雕像,反而显得愈发的幽黑了。
“你还好吧。”我柔声问道。
雕像里,没有任何的回应。
尅孢鬼似乎一直出于被动的状态,除非有鬼灵之物攻击我,她才会现身,也不知是怎么变成了这种情况。
我拾起地上的黑袍,将干将剑包裹起来,免得剑气森然,引起别人的注意。
关于这柄剑的传说,我早就有所耳闻了,干将莫邪,神兵利刃的代表,即使在古往今来一堆的名剑中,这两把剑,也算得上老少皆知的存在。
我只是没有想到,原来剑十三手中的那把剑,就是干将剑。
也不知莫邪宝剑,是不是也在他的剑匣之中,为那十三把名剑其中之一?
收拾好干将剑,我立即大步流星,离开了这个地方。
做着电梯来到顶层,随后我出到天台上,手臂一翻,扣住外面的煤气钢管,纵身就跃了下去。
没办法,我可不想被医院里的监控给监控到。
至于医院里的其他情况,诸如那个人流女,以及那个基佬,我已经管不到那么多了。
外面,星月满空。
我抱着干将剑,围着狐狸尾巴,在月下迎风跑了起来。
一边跑,我一边思索着一些还没有想通的问题。
比如说,张先生那些话的意思,将臣为什么要帮我。
旱魃的躯体,真的就那么有价值,足以引起很多人的强夺?
时间果然能够改变一切。
这个张先生原本只不过是个将臣随手就能捏死的人物,可是经过了这七百年,他居然已经变得如此厉害,这一身的通天术法,甚至能够移山倒海!
听他的意思,他应该是没过七十年,就使用一次他口中所谓的“夺舍之术”,这才保住生命,延续到七百年后的今天。
顾名思义,夺舍之术,肯定是夺取别人的身体占为己有。
这是一门极其阴毒的手段,我略有耳闻:据说夺舍的方式十分繁琐,甚至要在婴儿还在母胎的时候,就开始施术作法,以及各种天才地宝的辅助,各种拘魂夺魄的炼制,才能够有那么一丁点的几率成功。
一旦不成功,一切前功都废弃,又要从头开始。
而这门功夫的缺点,就是一次比一次难,几率成几何倍数的提升。到了后面,甚至只有百分之一,千分之一!
当初皮金华能够制造出百鬼幡,相对这门功夫来说,百鬼幡已经不算什么特别厉害的东西了。
张先生已经经历了七次夺舍,其成功率之低,可想而知。
怪不得他想要夺取我的旱魃之躯,估计他的夺舍之术已经到了极限,下一次已经很难成功了。
死者已矣,即便是他生前再邪恶,他终究是死了,跟他的传人皮金华一样,变成了灰飞烟灭的存在。
我真正担心的,是两个人。
一个是朱元璋身边的那个中年谋士,刘伯温。
一个就是将臣的那个神秘对手,或许是其余三大僵尸王中的一位。
这两个人,才是真正足以对我造成威胁、甚至对将臣造成威胁的存在!
在七百年前,这个张先生,可是只能勉强给刘伯温提鞋的人物,可七百年后,他就已经如此的厉害。
而当初的刘伯温,其智慧、本事,甚至连将臣都称赞!
要是他还活着的话,那会是多么恐怖的一个存在!
我一边想着,一边快速的奔跑着。
然而就在这时候,我的耳边,忽然响起了一个类似于洪钟重鸣的声音,震得我的耳朵微微发麻:“阿弥陀佛!”
随后,在我的面前,一个披着袈裟,手持大禅杖的和尚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拦住我的去路:“贫僧渡心,见过施主!”
麻烦来了。